強制汽車責任保險法

強制汽車責任保險法

透過實例使讀者形成問題意識
本書透過實例使讀者形成問題意識并了解各條文于實務運用上可能産生的問題與實際情形,再借由理論的架構說明,建立讀者對條文規定所涉及的基本概念,最後對實例予以解說,提出作者對相關規定的見解與修法建議。[1]内容上,作者不但征引相關理論,說明法律規定及實務運作情形,并搜集立法例與相關法令規定,使本書除可供學術研究外,得以兼具實務界參考之用。
  • 書名:強制汽車責任保險法
  • 别名:
  • 作者:江朝國
  • 類别:
  • 原作品:
  • 譯者:
  • 出版社:中國政法大學出版社
  • 頁數:455
  • 定價:36.00
  • 開本:
  • 裝幀:簡裝
  • ISBN:9787562009856

圖書信息

書名:強制汽車責任保險法

ISBN:756200985

作者:江朝國

出版社:中國政法大學出版社

定價:36

頁數:455

出版日期:2006-4-1

版次:

開本:16開

包裝:平裝

簡介

對于那些無辜因車禍受害之人所遭遇的悲痛、怨诤、無助等各種心境,我能深切的感受,但慚愧的無法幫上任何忙。對于執政者終于排除萬難,将延宕多年的強制汽車責任保險制度完成立法工作,使台灣人民得以于交通事故中不幸受難時,皆能即時獲得一份較符合人性尊嚴的經濟基本保障,我心懷感佩。這是一個"政府"、業者、汽車駕駛人,甚至全體人民基于認知,發慈悲心,行菩提道,為大布施所集之善果。透過它,至少能使這個已充滿功利、貪婪、自私、弱肉強食的社會,減少一些因求償哭訴無門而引起的棄屍、擡棺、人亡家破等各種怨嗔之氣,增加一些"人溺己溺,自助助人"精神發揮的祥和善息。阿彌陀佛,善哉!台灣曾經被醜名為“貪婪之島”,

目錄

蕭萬長序

自序

緒論

一、強制汽車責任保險之重要性

二、我強制汽車責任保險之演進與評析

(一)依公路法建立之強制汽車責任保險制度演進

(二)公路法相關規定與汽車投保責任險辦法之評析

1.适用保險法責任保險之規定無法直接保護受害人

2.歸責原則因汽車使用用途而異造成不合理現象

3.營業車采行保險與保證雙軌制不足保護受害人

4.承保範圍狹隘形成保障漏洞

(三)強制汽車責任保險法之立法過程

本論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立法目的)

壹、立法意旨

貳、評析

一、案例

二、問題提出

三、理論體系之再建構

(一)強制汽車保險立法模式之簡介與本法之采撷

1.無過失保險制度之簡介

2.責任保險法制之簡介

3.本法之立法模式

(二)強制汽車責任保險之保障範圍

1.汽車交通事故所緻之損害

2.本法應保障之範圍

(1)受害人之損害

(2)人身侵害之損害

(3)人身侵害之财産損害與非财産損害

A.侵害生命、身體之财産損害

(A)積極損害

(B)消極損害

B.侵害生命、身體之非财産損害

(三)強制汽車責任保險與任意性責任保險之關系

四、立法例

(一)德國強制責任保險法第一條

(二)日本自動車損害賠償保障法第一條

五、案例解說

叁、結論

第二條(法律之适用)

壹、立法理由

貳、評析

一、案例

二、問題提出

三、理論體系之再建構

(一)本法之性質

(二)法條結構

(三)保險契約關系各種義務違反效果之适用

一以危險增加相關義務為主

1.保險契約關系義務群之法律性質及其違反效果

(1)義務種類與性質

(2)違反效果

2.危險增加相關義務之性質及其違反效果

3.現行強制汽車責任保險法中違反危險增加通知義務之法律效果

(四)本法危險增加相關理論之再建構

1.不健全保險關系對受害人直接請求權之影響

(1)不健全保險關系與保險人之給付義務

(2)不健全保險關系與強制汽車責任保險中受害人直接請求權之行使

(3)不健全保險關系中保險人之求償權

2.本保險中危險增加相關義務之法律效果與對受害人直接請求權之影響

(1)立法例之檢視

(2)本法之規定

A.保險人可否解除、終止契約及應否負賠償之責

B.保險人可否對被保險人求償

3.小結——立法建議

四、案例解說

叁、結論

第三條(汽車之意義)

壹、立法意旨

貳、評析

一、案例

二、問題提出

三、理論體系之再建構

(一)負投保義務之汽車種類所應考慮之因素

1.與本法之政策目的可相配合

2.與公路監理作業可相結合

3.宜考量社會及經濟因素

4.免除強制投保義務之特殊情形

(1)危險性低之車種

(2)賠償能力不虞匮乏之汽車保有人

5.各因素間之相互關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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