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物事件
2018年4月,張佳在魅族新品15發布在即之時,通過微博等社會媒體發洩個人不滿情緒,對同事使用辱罵性語言、散布針對公司的謠言,引發衆多媒體、魅友對公司經營和管理狀況作出負面報道和評論,對公司聲譽造成嚴重影響。
張佳的行為違反了公司《魅族集團廉正誠信行為規範》、《魅族公司人事管理制度》,決定給張佳予開除處分,解除與張佳的勞動合同關系并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責任。
事件回應
雖然随後張佳删除微博,并道歉稱“誰都不完美,我也有我的問題,人事方面的事情自有公司解決。請大家将更多時間精力放在4月22日即将發布的産品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