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東省新聞出版廣電局

廣東省新聞出版廣電局

廣東省機構改革新組建的單位
廣東省廣播電視局,是廣東省機構改革新組建的單位。
  • 中文名:廣東省新聞出版廣電局
  • 外文名:
  • 辦公地址:
  • 性質:
  • 行政級别:
  • 屬 性:政府機構
  • 地 區:廣東省
  • 職 責: 負責印刷、複制業的監督管理

正式揭牌

2013年10月9日上午,廣東省新聞出版廣電局(廣東省版權局)正式挂牌成立,宣告廣東省廣播電影電視局和廣東省新聞出版局(版權局)初步完成機構改革和職能轉變的相關工作,開始履行新的職能。

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國家和省有關新聞出版廣播影視宣傳和著作權管理的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把握正确的輿論導向和創作導向。負責起草新聞出版廣播影視和著作權管理的地方性法規、規章草案,制定部門規範性文件、政策、标準并組織實施和監督檢查。

(二)負責制定全省新聞出版廣播影視領域事業發展政策和規劃并組織實施,組織實施有關重大公益工程和公益活動,扶助欠發達地區新聞出版廣播影視建設和發展。負責制定全省古籍整理出版規劃并組織實施。

(三)負責統籌規劃全省新聞出版廣播影視産業發展,制定發展規劃、産業政策并組織實施,推進全省新聞出版廣播影視領域的體制機制改革。依法負責新聞出版廣播影視及版權統計工作。

(四)負責監督管理新聞出版廣播影視機構和業務以及出版物、廣播影視節目的内容和質量,實施行政審批并承擔相應責任,負責市場經營活動監督管理相關工作,指導監管廣播電視廣告播放。負責全省新聞記者證的監制管理。

(五)負責對互聯網出版和開辦手機書刊、手機文學業務等數字出版内容和活動進行監管。負責對網絡視聽節目、公共視聽載體播放的廣播影視節目進行監管,審查其内容和質量。

(六)負責推進新聞出版廣播影視與科技融合,依法拟訂全省新聞出版廣播影視科技發展規劃、政策和相關标準,并組織實施和監督檢查。負責對廣播電視節目傳輸覆蓋、監測和安全播出進行監管,推進廣電網與電信網、互聯網三網融合,推進應急廣播建設。負責指導、協調新聞出版廣播影視系統安全保衛工作。

(七)負責印刷、複制業的監督管理。

(八)負責出版物的進口管理和廣播影視節目的進口、收錄管理,協調推動全省新聞出版廣播影視及版權領域“走出去”工作。負責新聞出版廣播影視和著作權管理領域對外及對港澳台的交流與合作。

(九)負責著作權管理和公共服務,協同查處有重大影響或跨區域及涉外的著作權侵權盜版案件。

(十)負責組織、指導、協調全省“掃黃打非”工作,組織查處大案要案,承擔省“掃黃打非”領導小組日常工作。

(十一)指導、協調和管理有關全省重要媒體的宣傳、發展、傳輸覆蓋等重大事項。

(十二)承辦省委、省政府和國家新聞出版廣電總局交辦的其他事項。

内設機構

根據上述職責,省新聞出版廣電局設15個内設機構:

(一)辦公室(交流合作處、保衛處)

負責文電、會務、機要、督查、檔案等機關日常工作;承擔信息、調研、保密、信訪、政務公開、機關後勤服務管理、建議提案辦理等工作;組織開展新聞出版廣播影視和著作權的對外及港澳台交流與合作,協調推動新聞出版廣播影視及版權領域“走出去”工作;協調指導對外及港澳台文化合作有關項目的執行工作;拟訂新聞出版廣播影視有關安全制度和處置突發事件預案并組織實施,負責機關和指導協調新聞出版廣播影視系統安全保衛工作。

(二)政策法規處

研究全省新聞出版廣播影視管理重大政策;組織起草新聞出版廣播影視和著作權管理的地方性法規、規章草案,承擔規範性文件的合法性審核、協調和發布工作;承擔行政執法監督工作,組織協調落實本部門行政執法責任制工作;承擔重大行政處罰聽證、行政複議、行政應訴、法律事務等工作;組織推進本部門行政審批制度改革及職能轉變相關工作。

(三)規劃與财務處

拟訂全省新聞出版廣播影視事業及産業發展規劃、政策和調控目标并組織實施,協調推動新聞出版廣播影視事業産業發展;研究拟訂新聞出版廣播影視領域重大改革措施,指導、協調推進有關體制機制改革工作;拟訂全省新聞出版廣播影視基本公共服務政策、規劃并組織實施;協調推進實施有關重大公益工程和公益活動,對欠發達地區進行扶助,指導監督相關重點基礎設施建設;依法承擔新聞出版廣播影視及版權統計工作;承擔機關和直屬單位财務管理工作,負責預決算、國有資産管理、基本建設項目、政府采購及内部審計工作。

(四)宣傳管理處

承擔廣播電視宣傳和播出的指導、監管工作;指導、協調全省性重大廣播電視活動;指導、監管理論文獻片、紀錄片、電視動畫片的制作和播出;具體指導全省重要媒體的重大宣傳和對外宣傳工作;承擔廣播電視節目引進播出管理及落地境外電視頻道監管工作,監督管理部分涉外廣播電視相關機構及其業務活動。

(五)新聞報刊處

承擔報紙、期刊的出版活動,省内報刊社、通訊社駐粵分支機構和記者站的監督管理工作;組織對粵版報紙、期刊的審讀和輿情分析工作;承擔全省新聞單位記者證的監制審核、發放、備案和管理工作;協同查處重大新聞報刊違法違規活動。

(六)出版管理處(數字出版處)

承擔圖書、音像、電子出版單位和出版活動的監督管理工作;組織對圖書、音像制品、電子出版物及内部資料性出版物内容和質量進行監管;組織指導涉及黨和國家重要文件文獻、教科書的出版工作,承擔國家古籍整理出版規劃的組織協調工作;承擔書号管理工作;承擔數字出版内容和活動的監督管理工作;對網絡文學、網絡書刊和開辦手機書刊、手機文學業務進行監督管理。

(七)印刷發行管理處

承擔印刷、複制、出版物發行及進口單位和業務的監督管理工作;承擔印刷及複制設備的進口管理工作;組織指導黨和國家重要文件文獻、重點出版物和中小學教科書及教輔材料的印制發行工作;協同查處、糾正重大違法違規行為;指導内部資料性出版物的印刷管理工作;推動印刷業轉型升級及新興印刷業發展。

(八)電影管理處

承擔全省電影制片、發行、放映相關單位和業務的監督管理工作;組織對在我省備案的電影進行内容審查;指導、協調全省性重大電影活動;指導電影檔案管理、技術研發和電影事業發展專項資金管理;指導、協調本省影片參與國際合作和對外交流。

(九)電視劇管理處

承擔電視劇制作的指導、監管工作;組織對省内電視劇、引進電視劇和對外合拍電視劇(含動畫片)的内容進行審查;指導、調控省内電視劇的播出。

(十)傳媒機構管理處

承擔廣播電視播出機構和業務、廣播電視節目制作機構、廣播電視節目傳送、有線電視付費頻道、移動電視業務的監督管理工作;指導和監督管理廣播電視廣告播放。

(十一)網絡視聽節目管理處

承擔網絡視聽節目服務、廣播電視視頻點播、公共視聽載體播放廣播影視節目内容和活動的監督管理工作;指導網絡視聽節目服務的發展和宣傳。

(十二)反非法與違禁出版物處(省“掃黃打非”領導小組辦公室)

貫徹執行國家有關“掃黃打非”方針政策,拟訂“掃黃打非”行動方案并組織實施,組織、指導、協調全省“掃黃打非”工作;組織協調查處非法和違禁出版傳播活動的大案要案;承辦非法和違禁出版傳播活動的舉報受理及非法、違禁出版物的鑒定工作;承擔省“掃黃打非”領導小組日常工作。

(十三)版權管理處

拟訂著作權保護管理使用和版權産業的政策措施并組織實施;承擔本省國家享有著作權作品的管理和使用工作,對作品的著作權登記和法定許可使用進行管理;協同查處著作權侵權案件,調解著作權糾紛;處理涉外及港澳台的著作權關系;組織推進軟件正版化工作。

(十四)科技處

拟訂全省新聞出版及印刷業、廣播影視及視聽類新媒體科技發展規劃、政策、相關标準并組織實施;拟訂廣播影視傳輸覆蓋、監測、應急廣播的規劃及組織實施;推進三網融合,承擔相關技術規劃和技術管理工作;承擔廣播影視安全播出的監督管理和技術保障工作;承擔廣播影視質量技術監督、監測和計量檢測工作。

(十五)人事處(與離退休人員服務處、直屬機關黨委辦公室合署)

承擔新聞出版廣播影視行業隊伍建設和教育培訓工作;承擔機關和指導直屬單位的人事管理、機構編制、勞動工資、專業技術職務評聘等工作;負責機關和指導直屬單位的黨群、離退休人員服務、計劃生育等工作。

人員編制

省新聞出版廣電局機關行政編制120名。其中:局長(兼省版權局局長)1名、副局長4名、省版權局專職副局長1名(副廳級);正處級領導職數18名(含總工程師1名、直屬機關黨委專職副書記1名)、副處級領導職數27名。

機構影響

新挂牌的廣東省新聞出版廣電局(廣東省版權局),将通過加強新聞出版廣播影視領域公共服務,促進城鄉公共服務一體化;通過優化配置新聞出版廣播影視資源,實現業态整合,促進綜合集成發展;通過整合管理職能,統籌管理資源,推進大文化和新聞出版廣播影視領域體制機制改革;通過強化對數字出版、網絡視聽節目服務、公共視聽載體的規劃指導和監督管理,推動網絡及公共視聽領域的健康發展;通過突出對著作權的保護、管理和服務,加大反侵權盜版工作力度;通過促進新聞出版廣播影視對外傳播能力建設,推動新聞出版廣播影視及版權領域“走出去”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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