幹擾球

幹擾球

籃球比賽中的違例事件
幹擾球(Goaltending),港譯守龍門,是指籃球比賽中非法幹擾正在下降軌迹中或在籃框上的射球。籃球幹擾球規則:指籃球比賽中非法幹擾正在下降軌迹中,或在籃框上的射球。若防守球員封阻的時間太遲,籃球已經過了最高點,或籃球已經碰了籃闆,則為防守幹擾違例,判進攻成功得分。若進攻球員幹擾(如射球後籃球還沒有離開籃框的上空便把籃球撥入),則判進攻幹擾違例,防守得控球權。[1]
    中文名:幹擾球 外文名: 别名: 英文名:Goaltending 别稱:守龍門 類型:違例事件 運動:籃球 分類:進攻幹擾球和防守幹擾球

如何判斷

nba 官方解釋

第一種:當球停留在籃筐上時,球員不管碰到籃筐或者球。

例外條款:假使一個球員在他自己的進攻過程中一直合法的保持着與球的接觸,那麼即使他在球下落的過程中一直保持與球的接觸,或者碰到了籃筐,這也不算幹擾球(簡單來說,就是空中接力不算幹擾球)。

第二種:當球正在籃筐之上,并且可以判斷出它将會落入籃筐時碰到球。

第三種:關于幹擾球的判罰,必須是發生在裁判和技術官員認為它有得分可能的情況下。

第四種:在一次投籃過程中,當球打在籃闆上任何一個高于籃圈水平線位置的地方後,無論球的運行軌迹是向上或是向下時碰到球。

第五種:在一次投籃過程中,當球打在籃闆上任何一個低于籃圈水平線位置的地方後,并且球的運行軌迹依然向上時碰到球、

第六種:在面對籃闆的方向将球按住。(這種情況必須是在手、球和籃闆同時接觸的情況下。如果你在球向籃闆的反方向将球扇飛就不算幹擾球。)

第七種:碰到從球場上任何地方飛向籃筐的球,隻要它是在下落過程中,并且有可能碰到籃筐。

第八種:當球正在下落進入籃筐的時候碰到球。

第九種:搖動籃筐或者籃闆,讓球的彈跳軌迹發生變化。

當今的籃球比賽,由于運動員的身高不斷增加,身體素質不斷地提高,籃上的争奪日益激烈,幹擾球的現象不斷地出現。然而,由于裁判員對此問題思想重視不夠,理論上缺乏研究和探讨,如上臨場實踐中體驗的又少,所以,對幹擾球的判罰存在如下問題:反應慢,判不準漏判多于錯判。那麼,如何提高對幹擾球的判罰呢,需要對如下幾個問題進行研究。

遵守的原則

1.在投籃的時候,當球在飛行中下落,并完全在籃圈水平面上面時,進攻或防守的隊員都不可以觸球。

2.當球在球籃中時,防守隊員不得觸球或球籃。

3.當投籃的球觸及籃圈時,進攻或防守隊員都不得觸及球籃或籃闆。

如果進攻隊員違反上述規定,則形成進攻隊幹擾球違例,不得分,并将球判給對方隊員在罰球線的延長部分擲界外球,如果防守隊員違反上述三條原則,就形成防守隊幹擾球違例,根據投籃地點,判給對方得2分或3分。

注意問題

1.投籃的球碰闆出現幹擾球的判斷和處理

投籃的球碰籃闆,會出現兩種情況,若球碰籃闆後球上升,對攻守隊員都有限制,若投誰的球碰闆下降時,對攻守隊員有限制,此時,球碰籃闆即下落,攻守隊員都不可以觸及此球,否則,即形成攻守幹擾球違例。并按照幹擾球的罰則進行處理。

2.比賽時間終了投籃的球在空中時幹擾球的判斷和處理

每當投籃的球在空中時,每半時或每節或每一決勝期比賽結束的鑼聲響了,此時表明,比賽的時間結束,但球仍然是活球,在這樣情況下臨場裁判員不能馬上鸠哨宣判比賽結束,必須等投籃的球在空中下落到地面沒有發生其他任何情況時,方可鳴哨宣布比賽結束。

上述當投籃出現在比賽時間[一節或半時]臨近結束時,在時間終了前球已離開了投籃隊員a手并在空中時,如果球直接進入球籃,得分有效,如果球碰籃彈起 ,然後進入球籃,得分有效;如果球觸及籃因後,任一隊a隊員觸及球、球籃或籃闆都構成幹擾球違例,若進攻隊員構成違例,則球成死球,中籃也不得分,若防守隊員構成違例,根據投籃地點,判給對方得2分或3分。

3.罰球時幹擾球的判斷和處理

規則中指出:罰球時,球在飛向球籃的途中不得觸及球;當球與籃圈接觸時不得觸及球籃或籃闆;在最末一次罰球之前的任一罰球中,隻要球有機會進入球份都不得觸及球、球籃或籃闆。如果攻守隊員違反上述的規定,即構成幹擾球違例,并按照幹擾球違例的有關罰則進行處理。如果雙方隊員同時違反上述的規定時,則不得分,在罰球線跳球重新開始比賽。還應特别指出:在執行最末一次或僅有一次的罰球中,如果罰球隊員的對方隊員在球觸及籃圈之前觸及了球,不僅判該次罰球成功,而且要判該隊員一次技術犯規,并按照技術犯規所涉及到的罰則處理。

4.幹擾球違例的判斷和處理,是追蹤裁判員的職責

攻守幹擾球違例的判斷和處理,主要由追蹤裁判員負責。因此,每當投籃隊員将球投籃出手後,追蹤裁判員行動上要向前壓一步,視線要集中在籃上為主,首先要觀察可能出現的攻守幹擾球,其次再觀察籃上的争奪和搶籃闆球的攻守犯規。

另外,裁判員在判斷和處理幹擾球時還必須明白;在籃圈水平面上下落的球,如果不是由于投籃形成的,而是在罰球線跳球形成的,或者是由于搶籃闆時形成的,或者是由于其他原因形成的,這些情況對攻守雙方隊員都不存在幹擾球的限制。

規則來曆

這個規則的來曆要追溯到NBA的第一個傳奇球員喬治·麥肯。他曾是NBA的“無敵中鋒”,身高足有2.08米。也正是因為他每次都能順利封蓋對手出手後的投籃,所以聯盟才特意增加了“幹擾球”的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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