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口隆一

山口隆一

日本間諜
山口隆一(1905年—1951年8月17日),日本人,間諜。中文名:劉逸。曾是北京東交民巷法文圖書館中文部圖書目錄編輯。1950年9月28日被捕,罪名是參與策劃炮轟天安門城樓、刺殺黨和國家主要領導人。1951年8月17日被宣判死刑,立即執行。随後被帶至北京。[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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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民族族群:
  • 出生地:
  • 主要作品:
  • 主要成就:
  • 中文名:山口隆一
  • 籍貫:日本東京
  • 性别:男
  • 民族:和族
  • 國籍:日本
  • 出生年月:1905年
  • 去世年月:1951年8月17日
  • 職業:間諜
  • 畢業院校:京都帝國大學
  • 參與事件:策劃炮轟天安門

人物簡介

山口隆一(1905—1951),日本間諜,出生于日本東京,畢業于京都帝國大學。1938年受日本海軍部委派來到中國,擔任日僞華北航業總會北京辦事處副處長,專門搜集有關華北沿海的船舶及抗日遊擊隊的情報。1946年,山口隆一加入美國特務機關“美國戰略情報局”,北平解放前夕,美國特務機關安排山口隆一等大量間諜、特務潛伏下來,為他們配備間諜工具和武器彈藥,伺機刺探情報,從事破壞活動。

間諜活動

為了阻遏新中國,美國政府在實施政治、軍事恫吓和經濟封鎖的同時,千方百計利用解放前夕潛伏在中國大陸的間諜特務組織,對新中國實施破壞搗亂。北京作為新中國的首都和政治中心,是帝國主義陰謀活動實施的重點。意大利人李安東就是潛伏下來的間諜組織頭目之一,他的公開身份是天津老世昌公司北京代理人。

武裝間諜組織

為了武裝李安東間諜組織的,在中共軍隊進城之前,美國特務機關将一門STOKES82迫擊炮和炮彈掩藏在美方提供的所謂“救濟物資”中交給了李安東。李安東把這個“重型武器”化整為零,分别藏在自己和另外一個間諜分子馬迪儒的家裡,并一直在盤算着怎麼樣讓它派上用場。

1950年1月,李安東把以目錄編輯員身份潛伏在北京東交民巷法文圖書館的日本籍特務山口隆一找到家裡。李安東告訴山口隆一,他這裡存有一門迫擊炮,可以“等中國政府在天安門開會時試一試”。兩人經過密謀,草拟了一份趁10月1日新中國成立一周年國慶大典時,炮擊天安門城樓,刺殺毛澤東、周恩來等中共領導人的計劃報告,通過情報渠道,先寄到特務組織“日本東京日洲株式會社”,再由該會社遞交給日本東京美國占領軍總部。在該計劃中,他們說要進行一次大的“挑戰”,宣稱“現在正同對方很痛快的對抗”。

計劃很快獲得了批準。從5月份開始,山口隆一和李安東開始進行炮轟天安門的準備活動。按照計劃,将由山口隆一開炮轟擊天安門。為此,山口隆一多次到天安門廣場,測量了廣場周圍的地形,将測量結果繪制成地圖,上面注明了炮擊目标和毛澤東檢閱群衆隊伍時的位置。該圖正中是天安門城樓,城樓上一個小人代表中共領導人的位置,一條代表炮彈走向的抛物線從金水橋直指城樓頂部。圖上還有用日文做的說明和山口隆一的簽名。

炮轟實施方案

9月16日,山口隆一将繪制好的圖紙寄往東京,并加緊制定炮轟的具體實施方案。而後,他們将實施炮轟的具體方案寄往東京,方案估計了計劃實施的可能性和實施後的逃跑計劃,内稱:“事情很突然,裡面是有枝節的,如果是那樣的化,山口隆一得要逃跑,别無他着。”如果計劃實現而又沒暴露,“那樣的話,打算立刻躲起來,但是絕不能放棄這個重要任務,所以這點請放心。”李安東他們沒有想到的是,他們自以為周密嚴謹的恐怖計劃,早已在我方的掌控之中。就在他們靜等着占領軍司令部的最後指令的時侯,他們寄往東京的情報已經到了我公安人員的手中。

恐怖計劃破産

1950年9月26日,距離新中國成立一周年還有4天時間,北京城的大街小巷已經呈現出節日的喜慶氣氛。這天,北京市公安局、北京市軍管會一行人員突然沖進李安東的家,将李安東抓獲。與此同時,山口隆一也被解放軍戰士抓獲。公安幹警向李安東宣讀了逮捕令,并立即對房間展開搜查,當即起獲了82式迫擊炮一門,手槍兩支,迫擊炮炮彈、子彈494發,手榴彈8枚,迫擊炮彈頭和引信等各種武器零部件273件,烈性毒藥兩包。

此外還有包括記錄着中共領導人、人民政府各部委、各民主黨派負責人住址、汽車牌号等資料在内的情報卡片和底稿一千多件,其中還包括山口隆一繪制的那張炮轟示意圖。山口隆一和李安東被捕後,警方順藤摸瓜,一舉搗毀了他們的間諜網,先後将間諜分先後将間諜分子馬迪儒、魏智·亨利、哲立、甘斯納、馬新清等抓獲。至此,一個策劃了半年之久的恐怖計劃徹底破産。

宣判犯罪事實

1951年8月17日下午,在中國人民解放軍北京市軍事管制委員會軍法處内,開始對李安東等七名罪犯進行審判。作為公訴人,北京市人民檢察署檢察長羅瑞卿宣讀起訴書:北京市人民政府公安局于1950年9月,偵悉美國政府特務間諜李安東、山口隆一等從事重大的陰謀武裝暴動罪行,乃于同年9月26日首先将李安東、山口隆一等加以逮捕,搜獲軍火武器、情報等大批罪證。起訴書長達24頁,列舉了李安東、山口隆一等人的大量犯罪事實。

最後,中國人民解放軍北京市軍事管制委員會軍法處處長王斐然進行宣判:被告李安東、山口隆一為美國政府搜集我國情報,策劃武裝暴動、謀殺我國家元首及中央人民政府其他首長,兩被告均處死刑。被告馬迪儒為美國政府搜集我國情報,并為陰謀暴動充當美國政府特務的李安東隐藏軍火武器,處無期徒刑。被告魏智搜集我國情報,供給美國政府,窩藏陰謀暴動充當美國特務的山口隆一,處徒刑十年。

宣判之後,山口隆一和李安東被押赴刑場,執行槍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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