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學聯系函樣本

就學聯系函樣本

到外地接受義務教育的要求
就學聯系函樣本是指就學聯系函的範本。“就學聯系函”主要是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義務教育法實施細則》的相關要求提出的,由适齡兒童家長到原戶籍地鄉(鎮)以上教辦(已撤消教辦的,可由鄉政府出具)或縣、區教育局出具,沒有統一的格式要求,主要内容是證明适齡兒童的姓名、戶口所在地、年齡、性别;說明借讀理由(兒童父母或監護人在何地居住、就業);向居住地教育部門提出借讀申請。
    中文名:就學聯系函樣本 外文名: 别名: 用途:上學 對象:适齡兒童 法規:《中華人民共和國義務 目的:到外地接受義務教育

基本介紹

“就學聯系函” 主要是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義務教育法實施細則》的相關要求提出的,由适齡兒童家長到原戶籍地鄉(鎮)以上教辦(已撤消教辦的,可由鄉(鎮)政府出具)或縣、區教育局出具,沒有統一的格式要求,主要内容是:證明适齡兒童的姓名、戶口所在地、年齡、性别;說明借讀理由(兒童父母或監護人在何地居住、就業);向居住地教育部門提出借讀申請。

《中華人民共和國義務教育法實施細則》

開具流程

戶籍适齡兒童如因各種原因要到外地接受義務教育的,如對方學校要求提供“就讀聯系函”,可到區教育局基礎教育科開具。

非親生父母撫養或監護的适齡兒童、少年入學資料提供方法

1.屬于孤兒的,需提供民政部門出具的收養關系證明,及收養人的相關資料。

2.屬于監護關系的,需提供法院出具的法律文書,及監護人的相關資料。

辦理地點

原籍所在地是鎮或街道的,《聯系函》中的“鄉”改為鎮或街道;當地未設教育管理辦公室的,可以找鄉(鎮、街道)政府辦公室辦理,也可直接找縣教育局或當地的中心小學辦理。

補充說明

如無特别說明,以上要求提交的資料中,除計生證明、就學聯系函和社保清單學校收原件外,其它所有的證件由學校查驗原件,收複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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