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額貸款公司

小額貸款公司

中國以經營小額貸款業務的有限、股份公司
小額貸款公司是由自然人、企業法人與其他社會組織投資設立,不吸收公衆存款,經營小額貸款業務的有限責任公司或股份有限公司。公司是企業法人,有獨立的法人财産,享有法人财産權,以全部财産對其債務承擔民事責任。申請程序簡單便捷,避免繁冗的評估、擔保手續。[2]
  • 公司名稱:小額貸款公司
  • 所屬行業:金融行業
  • 公司類型:有限責任公司或股份有限公司
  • 特 點:不吸收公衆存款

定義

與銀行相比,小額貸款公司更為便捷、迅速,适合中小企業、個體工商戶的資金需求;與民間借貸相比,小額貸款更加規範、貸款利息可雙方協商。小額貸款公司是企業法人,有獨立的法人财産,享有法人财産權,以全部财産對其債務承擔民事責任。小額貸款公司股東依法享有資産收益、參與重大決策和選擇管理者等權利,以其認繳的出資額或認購的股份為限對公司承擔責任。

小額貸款公司應遵守國家法律、行政法規,執行國家金融方針和政策,執行金融企業财務準則和會計制度,依法接受各級政府及相關部門的監督管理。

小額貸款公司應執行國家金融方針和政策,在法律、法規規定的範圍内開展業務,自主經營,自負盈虧,自我約束,自擔風險,其合法的經營活動受法律保護,不受任何單位和個人的幹涉。

小額貸款公司在中國發展以來,阻礙其發展的往往還是融資難問題,但長期以來資金饑渴的小額貸款公司正陸續迎來甘露。據相關公開資料粗略統計,包括浙江、廣東、重慶、廈門、海南等地區放寬了小額貸款公司的融資渠道,其中包括允許通過回購方式開展信貸資産轉讓業務。

發展狀況

小額貸款公司是由地方金融監管部門審批、監管,由自然人、企業法人與其他社會組織投資設立,不吸收公衆存款,經營小額貸款業務的有限責任公司或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數量

2015年是小貸公司發展的“分水嶺”。在此之前,小貸行業快速增長,并于2015年三季度達到頂峰,貸款餘額也從不足2000億元擴張至9000億元。但随着經濟形勢變化,加上風險頻發、監管收緊,小貸公司告别“野蠻生長”。近年來,小貸公司陷入了數量與貸款餘額雙下降境地。

2017年末至2019年末,小額貸款公司已經減少了1000家。中國人民銀行近日發布的2020年四季度小額貸款公司統計數據報告顯示,截至2020年12月末,全國共有小額貸款公司7118家。僅一年的時間裡,小額貸款公司就減少了433家。

截至2021年末,全國共有小額貸款公司6453家。貸款餘額9415億元,全年增加550億元。

發展困境

招聯金融首席研究員董希淼認為,小貸公司發展陷入困境,一方面與部分小貸公司的違法違規行為有關;另一方面,小貸公司服務的大多是銀行、消費金融公司等“挑剩下”的、風險較高的客戶。面臨另一尴尬是“身份不明”。

加快立法

2020年12月29日,最高人民法院印發《關于新民間借貸司法解釋适用範圍問題的批複》,其中明确,小額貸款公司等7類地方金融組織,屬于經金融監管部門批準設立的金融機構,不适用新民間借貸司法解釋。

董希淼表示,在司法解釋中被認定為金融機構,這表明包括小貸公司在内的7類地方金融組織經營活動的合規性得以确認。同時,明确其不适用新民間借貸司法解釋,小貸公司産品定價将更靈活,有助于其提高服務意願,增加金融供給。但也強調,在司法解釋中被認定為金融機構,并不等同于小貸公司在法律上就是金融機構。小貸公司的法律地位目前仍然存在争議。這一關乎小貸公司未來發展的關鍵問題,亟須上位法進行明确。

貸款利率

中國人民銀行條法司司長周學東2010年2月26日表示,央行計劃取消對小額貸款公司貸款利率上限的規定,同時使現有一些非銀行私營貸款機構合法化。按照央行現行規定,小額貸款公司貸款利率上限為基準利率的4倍。小貸公司貸款利率制定基準:1、按照市場原則自主确定。2、上限---放開,但不得超過同期銀行貸款利率的四倍。3、下限---人民銀行公布的貸款基準利率0.9倍。

項目

年利率(%)

一、短期貸款

六個月以内(含六個月)

5.60

六個月至一年(含一年)

6.00

二、中長期貸款

一至三年(含三年)

6.15

三至五年(含五年)

6.40

五年以上

6.55

貸款基準利率

申請細則

申請成立步驟

首先,有試點意向的區(縣)政府向市金融辦遞交試點申請書,闡明試點工作方案并承諾承擔風險防範與處置責任。

其次,區(縣)政府,對本區(縣)符合相關條件及有申報意向的小額貸款公司主要發起人進行篩選。

最後,經篩選的小額貸款公司主要發起人向所在區(縣)政府遞交小額貸款公司設立申請材料,區(縣)政府完成預審後上報市金融辦複審。小額貸款公司申請人憑市金融辦批準批文,依法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辦理登記手續并領取營業執照,并在5個工作日内向當地公安機關、銀監局和人行分行報送相關資料。

申請成立條件

1. 有符合規定的章程。

2. 發起人或出資人應符合規定的條件。

3. 小額貸款公司組織形式為有限責任公司或股份有限公司。有限責任公司應由50個以下股東出資設立;股份有限公司應有2-200名發起人,其中須有半數以上的發起人在中國境内有住所。

4. 小額貸款公司的注冊資本來源應真實合法,全部為實收貨币資本,由出資人或發起人一次足額繳納。有限責任公司的注冊資本不得低于500萬元,股份有限公司的注冊資本不得低于1000萬元。單一自然人、企業法人、其他社會組織及其關聯方持有的股份,不得超過小額貸款公司注冊資本總額的10%。

5. 有符合任職資格條件的董事和高級管理人員。

6. 有具備相應專業知識和從業經驗的工作人員。

7. 有必需的組織機構和管理制度。

8.有符合要求的營業場所、安全防範措施和與業務有關的其他設施。

9.省政府金融辦規定的其他審慎性條件。

申請注意事項

在線申請前,請确認您是否符合以下無抵押小額貸款申請條件:25周歲到55周歲(部分客戶要求29周歲到55周歲)

單位連續工作滿3個月,部分客戶需滿6個月

穩定的職業和收入

申請程序簡單便捷:避免繁冗的評估、擔保手續;無須抵押任何資産憑證。

經營原則

1. 小額貸款公司要建立适合自身業務特點和規模的薪酬分配制度、正向激勵約束機制,培育與當地農村經濟發展相适應的企業文化。

2. 小額貸款公司在堅持為農民、農業和農村經濟發展服務的原則下自主選擇貸款對象。小額貸款公司發放貸款,應堅持“小額、分散”的原則,鼓勵小額貸款公司面向農戶和微型企業提供信貸服務,着力擴大客戶數量和服務覆蓋面。同一借款人的貸款餘額不得超過小額貸款公司資本淨額的5%。在此标準内,可以參考小額貸款公司所在地經濟狀況和人均GDP水平,制定最高貸款額度限制。

3. 小額貸款公司應建立适合自身業務發展的授信工作機制,合理确定不同借款人的授信額度。在授信額度以内,小額貸款公司可以采取一次授信、分次使用、循環放貸的方式發放貸款。

4. 小額貸款公司應建立健全貸款管理制度,明确貸前調查、貸時審查和貸後檢查業務流程和操作規範,切實加強貸款管理。

5. 小額貸款公司應按照國家有關規定,确保資産損失準備充足率始終保持在100%以上,全面覆蓋風險,及時沖銷壞賬,真實反映經營成果。

6. 小額貸款公司要建立發起人和股東承諾制度。發起人向批準機關出具承諾書。公司股東與小額貸款公司簽訂承諾書,承諾自覺遵守公司章程,參與管理并承擔風險。

7. 小額貸款公司應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制度和内部審計機制,提高風險識别和防範能力,對内部控制執行情況進行檢查、評價,并對内部控制的薄弱環節進行糾正和完善,确保依法合規經營。

8. 小額貸款公司執行國家統一的金融企業财務會計制度,應真實記錄、全面反映業務活動和财務狀況,編制财務會計報告,并提交權力機構審議。有條件的小額貸款公司,可引入外部審計制度。

9. 小額貸款公司貸款利率上限不得超過司法部門規定,下限為人民銀行公布的貸款基準利率的0.9倍,具體浮動幅度按照市場原則自主确定。

10. 縣(市、區)小額貸款公司的核準機關應在當地确定一家銀行作為小額貸款公司的開戶銀行,并委托該行監測小額貸款公司的日常現金流和貸款資金流向,發現異常情況,應及時向當地政府指定的小額貸款公司監管部門報告。

11. 小額貸款公司應按規定向當地政府金融辦或政府指定的機構以及人民銀行分支機構報送會計報告、統計報表及其他資料,并對報告、資料的真實性、準确性、完整性負責。

12. 小額貸款公司應建立信息披露制度,及時披露年度經營情況、重大事項等信息。按要求向公司股東、相關部門、向其提供融資的銀行業金融機構、有關捐贈機構披露經中介機構審計的财務報表和年度業務經營情況、融資情況、重大事項等信息。省政府金融辦有權要求小額貸款公司以适當方式,适時向社會披露其中部分内容或全部内容。

13. 小額貸款公司不得吸收社會存款,不得進行任何形式的非法集資。銀監會指出了三條路小貸公司資金來源途徑:股東繳納的資本金、捐贈資金,以及來自不超過兩個銀行業金融機構的融入資金。

轉制村鎮銀行準入條件

第三條拟改制小額貸款公司須符合《指導意見》的審慎經營要求。

第四條小額貸款公司改制設立村鎮銀行,除滿足《城鎮銀行管理暫行規定》第二章、第三章、第四章規定外,還須滿足下列條件:

(一)召開股東(大)會,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決權的股東同意小額貸款公司改制設立村鎮銀行,并對小額貸款公司的債權債務處置、改制工作作出決議。債權債務處置應符合有關法律法規規定。

(二)公司治理機制完善、内部控制健全、經營狀況良好、信譽較高,且堅持支農服務方向。

1. 各治理主體職責明确,議事規則和決策程序清晰,治理目标科學,考核激勵機制有效,信息披露透明。

2. 具有完備有效的内部控制制度,能覆蓋各業務流程和各操作環節,且執行到位。

3. 有良好社會聲譽、誠信記錄和納稅記錄,無重大違法違規行為。

4. 按《指導意見》新設後持續營業3年及以上;清産核資後,無虧損挂賬,且近2個會計年度連續盈利;資産風險分類準确,且不良貸款率低于2%;已足額計提呆賬準備,其中貸款損失準備充足率130%以上;淨資産大于實收資本。

5. 資産應以貸款為主,近四個季度末貸款餘額占總資産餘額的比例原則上均不低于75%,且貸款全部投放所在縣域。

6. 近四個季度末涉農貸款餘額占全部貸款餘額的比例均不低于60%。

7. 單一客戶貸款餘額不得超過資本淨額的5%,單一集團客戶貸款餘額不得超過資本淨額的10%。

8. 抵債資産餘額不得超過總資産的10%。

(三)已确定符合條件的銀行業金融機構拟作為主發起人。

(四)省級政府主管部門推薦其改制設立村鎮銀行,同時對其公司治理、内部控制、經營情況等方面進行評價。

(五)未設村鎮銀行的縣(市)及縣(市)以下地區的小額貸款公司原則上優先改制。

(六)銀監會規定的其他審慎性條件。

特征

(1)貸款利率高于金融機構的貸款利率,但低于民間貸款利率的平均水平。許多省、市規定:小額貸款公司按照市場化原則進行經營,貸款利率上限放開,但不得超過中國人民銀行公布的貸款基準利率的4倍;下限為貸款基準利率的0.9倍;具體浮動幅度按照市場原則自主确定。從試點的小額貸款公司的利率來看,其貸款利率根據不同客戶的風險情況、資金狀況、貸款期限、抵押品或信用等級實行差别利率,以人民銀行基準利率為基礎,參照本地區農村信用社利率水平綜合确定。

(2)在貸款方式上,《關于小額貸款公司試點的指導意見》中規定:有關貸款期限和貸款償還條款等合同内容,均由借貸雙方在公平自願的原則下依法協商确定。小額貸款公司在貸款方式上多采取信用貸款,也可采取擔保貸款、抵押貸款和質押貸款。

(3) 在貸款對象上,小額貸款公司發放貸款堅持“小額、分散”的原則,鼓勵小額貸款公司面向農戶和小企業提供信貸服務,着力擴大客戶數量和服務覆蓋面。

(4)在貸款期限上,小額貸款公司的貸款期限由借貸雙方公平自願協商确定。

存在問題

基本問題

(一)小貸公司資金來源渠道較窄。在“隻貸不存”制度框架下,小貸公司主要以股東投入的自有 資本放貸。大部分小貸公司成立不久,就将資本金發放一空。 小額貸款公司則是面向“三農”和中小企業提供小額貸款“隻貸不存”的金融機構。按照規定隻能在注冊區域範圍内開展業務活動,放貸資金有限。

(二)小貸公司盈利水平較低,稅收負擔沉重。小貸公司盈利水平低原因有兩方面:從制度設計看 ,小貸公司不能吸收存款,從銀行融資也有限,财務杠杆率低,股權回報率也低;從财稅政策看,沒有針對小貸公司的稅收優惠政策,小貸公司稅收參照一般工商企業執行,須繳25%所得稅和5.56%的營 業稅及附加。

(三)監管薄弱,不到位。按照現有政策規定,小貸公司為非金融機構,從事類金融業務,未納入 銀監會或人民銀行系統監管,基本由地方金融辦牽頭,或由跨部門的協調(領導)小組來承擔。地方政 府在監管中往往隻注重注冊資本、股東資格審查等準入監管,日常經營活動是否違法違規的現場檢查和 非現場監測往往缺失。

(四)個别小貸公司存在違法行為,内控管理水平低。一是部分小貸公司為其他公司提供注冊驗資 貸款,甚至向違法違規項目發放貸款。二是部分小貸公司貸款利息已接近或達到高利貸水平。三是雖未 發現小貸公司非法集資情況,但有小貸公司已涉足委托貸款業務,有可能轉化為變相吸收公衆存款或非 法集資。四是制度建設相對滞後,普遍存在财務核算不規範、科技手段落後、信貸管理松散、風險管理 不到位、撥備制度沒有建立等問題。五是除部分高管和業務骨幹外,小貸公司員工多數沒有銀行從業經 驗,缺乏從事金融業務的知識和技能。

發展困境

由于供需狀況改變,民間借貸的利率正在逐漸下滑。宏觀經濟形勢整體不好,小貸公司整體業務量都在下滑。市場的有效需求在下滑,良性的客戶并不好找。

據業内人士介紹,宏觀經濟形勢和銀行信貸松緊狀況是影響民間融資活躍度的主要因素。尤其在今宏觀形勢下滑的大背景下,央行的貨币政策使得金融機構資金相對充裕,企業從銀行貸款難度相對降低,必然對民間借貸渠道的資金需求有所減弱……

解決途徑

放寬轉貸比

根據央行最新統計,截至2020年12月末,全國共有小額貸款公司7118家,貸款餘額8888億元   ,成為農村金融發展的新興力量。然而,盡管全國範圍内小額貸款公司的發展勢頭強勁,但其資金饑渴問題卻始終未能得到緩解。按照監管部門規定,符合條件的小額貸款公司可從商業銀行獲得最多不超過資本金0.5倍的批發貸款,以此緩解資金緊張問題。

業内建議,銀行轉貸給小貸公司,轉貸比例應從小貸公司資本金的0.5倍逐步放大至2~3倍。小額貸款公司的資金枯竭問題,正在威脅這一新型農村金融機構的商業可持續。在日前召開的小額金融創新與農村發展研讨會上,多位業内人士建議,應進一步落實和放寬有關商業銀行轉貸給小額貸款公司的政策,轉貸比例應從小額貸款公司資本金的0.5倍逐步放大。并可嘗試通過設立小額信貸債務平台、支持小額信貸機構的股權投資基金以及資本證券化等方式,探索解決小額貸款公司的融資難題。

村鎮銀行

國務院常務會議2012年4月28日确立的溫州市金融綜合改革十二項主要任務中,鼓勵和支持民間資金參與地方金融機構改革,依法發起設立或參股村鎮銀行、貸款公司、農村資金互助社等新型金融組織,以及符合條件的小額貸款公司可改制為村鎮銀行,被業内視為民間資本參與金融機構改革的重要突破口。

金融公司

地方金融改革想在制度層面,特别是涉及一行三會管理的公衆金融機構制度上突破,會比較困難。過去幾個月,許多小額貸款公司對改制為村鎮銀行充滿期待。不過,全國人大财經委副主任委員吳曉靈給這種憧憬潑了盆冷水,在她看來,村鎮銀行并非小貸公司出路所在。她表示小額貸款公司的前景不應該是當村鎮銀行,而應該發展為金融公司。

優勢

一、有效遏制民間借貸

二、放貸速度快

三、小額貸款多點開花

控制風險

小額貸款公司擴張發展後的風險管理尤為重要,小額貸款公司未獲得央行征信數據庫的支持。内部控制風險也是小額貸款公司面臨的實際問題之一,多種原因導緻其難以吸引人才,在業務審核、流程控制等操作上缺乏競争力,加大了操作風險和控制風險。“小額、分散”的貸款原則和規章制度的不成熟、不完善也加重了小額貸款公司的内部控制風險,小額貸款公司面臨着如何控制和降低風險的問題。

六種風險控制措施,一是注重貸前對貸款者個人的信譽、經營能力和業務狀況等信息的搜集;二是大額貸款實行集體決策制;三是靈活運用各種貸款形式。如以農戶經營權、股權、農村土地使用權的抵押貸款,微小企業流動資産抵押貸款,公司+農戶、農戶+基地的生産性擔保貸款,有固定收入的職工工資性擔保貸款,以及貴金屬、有價票證為質押的貸款和小組擔保、家族式擔保貸款等。四是實行月結息和貸後回訪制度;五是杜絕信貸人員私下舞弊;六是嚴格執行操作流程,杜絕運行中的差錯。

相關詞條

相關搜索

其它詞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