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物價局

安徽省物價局

由安徽省發展和改革委員會管理的物價局
安徽省物價局是根據《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關于印發〈安徽省人民政府機構改革方案〉的通知》(廳字〔2009〕3号),設立安徽省物價局,由安徽省發展和改革委員會管理。
  • 中文名:安徽省物價局
  • 外文名:Anhui Province Price Bureau
  • 辦公地址:
  • 性質:政府行政部門
  • 行政級别:
  • 所屬地區:安徽
  • 職能:物價監督管理
  • 監管單位:安徽省各地市物價局

職責調整

取消已由國務院、省政府公布取消的行政審批事項。

安徽省物價局昨天(x月15日)發出通知,從今年9月1日起,取消省大中專畢業生就業指導中心收取的多項收費,希望以此減輕用人單位和畢業生負擔。

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國家有關價格的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拟訂地方性價格法規規章草案,提出相關政策建議;制定地方價格目錄。

(二)制定全省價格總水平年度調控目标和中長期調控計劃及調控措施,建立和完善價格監測和調控體系;依法建立和完善價格調節基金制度;綜合運用經濟、法律和必要的行政手段調控市場價格。

(三)拟訂價格改革中長期和年度計劃并組織實施;制定和調整省級管理的實行政府指導價、政府定價的商品和服務價格;對實行市場調節價的商品和服務價格進行指導。

(四)負責行政事業性收費及重要的公益性、公用事業價格(收費)管理;實施收費許可證和年審制度,實施價格聽證、價格公告和行政事業性收費統計報告制度。

(五)負責重要商品和服務價格的成本調查和成本監審工作;指導價格監測、價格預警和價格信息發布工作。

(六)負責全省價格行政執法和價格舉報工作;組織和指導開展價格監督檢查工作,查處重大價格違法案件。

(七)負責價格鑒證、價格認證、涉案物品估價和複核裁定的管理工作;負責價格中介服務機構資質和相關人員的資格管理工作。

(八)指導、監督全省價格管理工作;指導企業建立内部價格約束機制,指導行業組織價格自律工作。

(九)承辦省政府及省發展和改革委員會交辦的其他事項。

内設機構

根據上述職責,省物價局設7個内設機構(正處級):

(一)辦公室

承擔機關文電、會務、機要、檔案、政務公開、督查督辦、安全保密和信息信訪工作;負責機關财務和國有資産管理工作,監督和指導直屬單位财務和國有資産管理工作;負責機關離退休人員的服務管理工作。

(二)人事處

承擔機關和直屬單位機構編制、人事管理工作;辦理機關和直屬單位人員出國(境)有關事項。

(三)綜合法規處

拟訂全省價格工作中長期規劃、年度計劃和年度價格總水平控制目标和政策措施,拟訂價格改革方案;分析預測價格發展趨勢,起草綜合性文件、材料;指導價格調節基金管理工作;負責法制建設、行政複議、行政訴訟和價格宣傳等工作;負責價格鑒定等價格中介服務機構資質和相關人員的資格管理。

(四)商品價格處

拟訂相關價格管理政策和辦法;負責審批由省管理的商品價格;協調指導有關價格工作。

(五)服務價格處

拟訂省管理的服務價格改革計劃、方案和管理辦法;指導全省公用事業價格、經營性服務收費和中介機構服務收費;制定、調整、審批由省管理的服務價格(收費);負責省直經營性收費許可證管理;指導實行市場調節價的服務價格(收費);承擔涉房經營服務收費管理工作。

(六)收費管理處

(收費年審辦公室)

負責行政事業性收費标準的管理工作;拟訂相關改革政策和管理辦法;組織指導行政事業性收費年審和統計報告工作,承擔省管行政事業性收費的年審工作。

(七)農産品和醫藥價格處

承擔農産品、農業生産資料和醫藥價格管理工作,拟訂相關價格改革方案和價格政策、調控措施,指導全省農産品、農業生産資料和醫藥價格改革、價格調控和價格幹預工作。

機關黨委負責機關和直屬單位的黨群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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