孫子兵法

孫子兵法

中國古典軍事文化著作
《孫子兵法》,又稱《孫武兵法》或《吳孫子兵法》,(中國古典軍事文化著作),作者為春秋時祖籍齊國樂安的吳國将軍孫武。是中國現存最早的兵書,也是世界上最早的軍事著作,早于克勞塞維茨《戰争論》約2300年,被譽為“兵學聖典”。現存共有六千字左右,一共十三篇。《孫子兵法》是中國古代軍事文化遺産中的璀璨瑰寶,優秀傳統文化的重要組成部分,其内容博大精深,思想精邃富贍,邏輯缜密嚴謹,是古代軍事思想精華的集中體現。《孫子兵法》被奉為兵家經典。誕生已有2500年曆史,曆代都有研究。李世民說“觀諸兵書,無出孫武”。兵法是謀略,謀略不是小花招,而是大戰略、大智慧。如今,《孫子兵法》已經走向世界。它也被翻譯成多種語言,在世界軍事史上也具有重要的地位。漢代版《孫子兵法》竹簡1972年出土于臨沂銀雀山漢墓中。
    外文名:《The Art of War》 書名:《孫子兵法》 又名:《孫武兵法》、《吳孫子兵法》、《孫子兵書》《孫武兵書》 作者:孫武 類别:軍事理論 原文字數:正文共6075個字 語種:中文 篇數:十三篇 成書年代:春秋 簡介:兵家經典著作 出土地:臨沂市 所屬:兵家、道家之學

作品内容

内容概要

《孫子兵法》是中國最早的一部兵書,曆來備受推崇,研習者輩出。據《漢書·藝文志》記載“吳孫子兵法”八十二篇,

司馬遷《史記》有記載,(孫武)以兵法見于吳王阖闾。阖闾曰:“子之十三篇,吾盡觀之矣,可以小試勒兵乎?”《孫子兵法》被譽為“兵學聖典”和“古代第一兵書”。它在我國古代漢族軍事學術和戰争實踐中,都起過極其重要的指導作用。

作品簡介

我國曆史上最傑出的軍事家、春秋末年齊人孫武編撰的我國古代一部最著名的軍事著作。又稱《孫子》、《吳孫子兵法》、《孫武兵法》,共十三篇。有《計》、《作戰》、《謀攻》、《形》、《勢》、《虛實》、《軍事》、《九變》、《行軍》、《地形》、《九地》、《火攻》、《用間》,共約五千九百字。該書總結了我國古代,特别是春秋時期的戰争經驗,是我國現存最早的和最有影響的兵書。書中對于戰争的各個方面,均有系統而精辟的論述。作者認為,戰争是國家大事,必須認真研究。他提出了決定戰争勝負的五項基本要素:道——對人民有無恩信,即戰争與民心向背的關系;天——是否上知天時;地——是否下知地利;将——能否委賢任能;法——是否法律嚴明。在這裡,他把“道”,亦即政治列為第一位的決定性因素。他還認為戰略戰術在戰争過程中具有十分重要的意義,進而提出兩條指導原則:①實行速決進攻的運動戰,反對域塞戰。②争取主動,使敵人陷入被動;消除自己的弱點,使敵人陷入被動;消除自己的弱點,造成敵人的弱點。總之,該書對于軍事領域裡的許多基本矛盾,都進行了很好的論證。它不但為我國曆代軍事家所推崇,而且也深得世界各國軍事家的高度重視和崇高評價,被譽為“東方兵學之鼻祖”,影響極為深遠。自古以來,該書版本不下五十餘種,主要有曹操、杜佑等十一家注。現存重要的版本有南宋甯宗時刊刻的《十一家注孫子》三卷足本,《續古逸叢書》影宋本等。

主要歸納

一、戰略運籌(第一篇至第三篇):

第一篇《始計篇》

講的是廟算,即出兵前在廟堂上比較敵我的各種條件,估算戰事勝負的可能性,并制訂作戰計劃。《始計篇》也簡稱《計篇》,是《孫子兵法》的第一篇,“計”本義是計算、估計,在這裡指戰前的戰略謀劃。作為《孫子兵法》的首篇,在一定程度可以視為孫子卓越軍事思想的高度濃縮和精辟概括,它從宏觀上對決定戰争勝負的政治、軍事等各項基本條件進行比較、分析和研究,并對戰争的發展進程和最終結局進行預測,尤其強調用兵前的周密謀劃對戰争勝負的決定作用。其中,“慎戰”是孫子指導戰争實踐的基本主張,“五事七計”是他用以預測戰争勝負的基本要素,“兵者,詭道也”則指出了用兵的要領,運用智謀。“慎戰”、“五事七計”、“詭道十二術”等都是我國古代最早的戰略概念,屬“廟算”的具體内容。

第二篇《作戰篇》

講的是廟算後的戰争動員及取用于敵,勝敵益強。“作”是“制造”“興起”之意。“作戰”這裡不是指戰争,而是指戰争前的準備和籌劃,屬于“未戰而廟算”的範疇。本篇繼《計篇》之後,在“慎戰論”思想的指導下,着重分析了戰争與經濟的關系,戰争依賴于經濟,但會對經濟造成一定程度的破壞。

第三篇《謀攻篇》

講的是以智謀攻城,即不專用武力,而是采用各種手段使守敵投降。

二、作戰指揮(第四篇至第六篇):

第四篇《軍形篇》

講的是具有客觀、穩定、易見等性質的因素,如戰鬥力的強弱、戰争的物質準備。

第五篇《兵勢篇》

講的是指主觀、易變、帶有偶然性的因素,如兵力的配置、士氣的勇怯。

第六篇《虛實篇》

講的是如何通過分散集結、包圍迂回,造成預定會戰地點上的我強敵劣,以多勝少。

三、戰場機變(第七篇至第九篇):

第七篇《軍争篇》

講的是如何“以迂為直”、“以患為利”,奪取會戰的先機之利。

第八篇《九變篇》

講的是将軍根據不同情況采取不同的戰略戰術。

第九篇《行軍篇》講的是如何在行軍中宿營和觀察敵情。

四、軍事地理(第十篇至第十一篇):

第十篇《地形篇》

講的是六種不同的作戰地形及相應的戰術要求。

第十一篇《九地篇》

講的是依“主客”形勢和深入敵方的程度等劃分的九種作戰環境及相應的戰術要求。

五、特殊戰法(第十二篇至第十三篇):

第十二篇《火攻篇》

講的是以火助攻與“慎戰”思想。

第十三篇《用間篇》

講的是五種間諜的配合使用。

著名版本

1.簡本,1972年臨沂銀雀山漢墓出土的漢初竹簡抄本,是現今為止最早的版本。

2.十一家注本,1961中華書局上海編輯所年影印《宋本十一家注孫子》。

3.武經本,如,1935年中華學藝社影宋刻《武經七書》本;丁氏八千卷樓藏劉寅《武經七書直解》影印本。

4.西夏文《孫子兵法》,藏于甯夏檔案館。

5.《太平禦覽》本。

6.《杜氏通典》本。

7.法蘭西語翻譯版本

把《孫子兵法》引向歐洲的第一人是法國天主教耶稣會傳教士約瑟夫·J·阿米歐(中文名:錢德明,别名錢遵道),《孫子兵法》翻譯成法文後,又有歐洲各國的學者們把《孫子兵法》翻譯成英文、荷蘭文、意大利文、拉丁文、希臘文、西班牙文等。

曆代著名注釋

曹操的《孫子略解》為《孫子兵法》最早的注釋本。

歐陽修曰:“世所傳孫子十三篇多用曹公、杜牧、陳皞注,号三家。”

宋吉天保《十家孫子會注》,十家指曹操、李荃、杜牧、陳皞、賈林、孟氏、梅堯臣、王皙、何延錫、張預。

清孫星衍《平津館叢書》所收的影宋本《孫吳司馬法》中《魏武帝注孫子》。

近代中國有蔣百裡,劉伯承,陶漢章,許詩玉(台灣)、鈕先鐘(台灣)、朔雪寒(台灣),日本的服部千春,等等均有深入鑽研并有專作。

作者簡介

孫子武者,齊人也。以兵法見於吳王阖廬。阖廬曰:“子之十三篇,吾盡觀之矣,可以小試勒兵乎?”對曰:“可。”阖廬曰:“可試以婦人乎?”曰:“可。”於是許之,出宮中美女,得百八十人。孫子分為二隊,以王之寵姬二人各為隊長,皆令持戟。令之曰:“汝知而心與左右手背乎?”婦人曰:“知之。”孫子曰:“前,則視心;左,視左手;右,視右手;後,即視背。”婦人曰:“諾。”約束既布,乃設鈇钺,即三令五申之。於是鼓之右,婦人大笑。孫子曰:“約束不明,申令不熟,将之罪也。”複三令五申而鼓之左,婦人複大笑。孫子曰:“約束不明,申令不熟,将之罪也;既已明而不如法者,吏士之罪也。”乃欲斬左右隊長。吳王從台上觀,見且斬愛姬,大駭。趣使使下令曰:“寡人已知将軍能用兵矣。寡人非此二姬,食不甘味,原勿斬也。”孫子曰:“臣既已受命為将,将在軍,君命有所不受。”遂斬隊長二人以徇。用其次為隊長,於是複鼓之。婦人左右前後跪起皆中規矩繩墨,無敢出聲。於是孫子使使報王曰:“兵既整齊,王可試下觀之,唯王所欲用之,雖赴水火猶可也。”吳王曰:“将軍罷休就舍,寡人不原下觀。”孫子曰:“王徒好其言,不能用其實。”於是阖廬知孫子能用兵,卒以為将。西破強楚,入郢,北威齊晉,顯名諸侯,孫子與有力焉。

出生地考證

史書《新唐書》宰相世系表載:“憑生武奔吳”。這五個字說明三點:1.孫憑生子孫武。2.孫武居住在和諧富庶的吳國。3.孫憑先在齊國,因國亂家破、無法生存,才攜妻南逃吳國,并在吳國生下孫武。

閱讀史書知:孫憑先祖曾三次遷居,三次改姓。始祖陳完因陳國政變,于公元前672年到齊國避難,改姓田。其四世孫無宇生長子田恒、次子田書,食采樂安。家族旁系田書生子憑,處在齊國内亂年代,家族破敗、無法生存,孫憑于公元前536年攜妻南奔吳國羅浮山桃園居住,過着農桑田園生活。孫憑于吳王馀祭十三年,生子武。孫武成長在吳國,輝煌在無錫,被譽為神龍。并刻竹書《兵法十三篇》,助吳王成春秋霸主,與其相關的成語故典有:初獻兵法、皿妃嫁妹、三令五申、殺妃拜将、吳宮練兵等。

孫武雄踞太湖西北,在軍嶂山排陣練兵,又揮師楚天,攻克楚都,北威齊魯,南服越國,使吳國發展成為春秋五霸之一。

據文獻《孫武傳略》載:“田書改姓孫,家族由盛及衰,在内亂中,旁支孫憑奔吳,隐居在吳國羅浮山。”公元前535年,孫武出生在吳地之無錫,無錫的桃園桑田給孫武成長創造了良好環境。難怪衆多有關孫武研究的着作均稱:“孫武出生地與其迹,均神龍不見首尾,在齊魯已無法考證。”

文獻《中國曆史名人全破譯》羅列孫武故裡之謎有三種說法:1.山東樂安(約在惠民附近)說;2.廣饒說;3.博興說。并稱“這三說皆不成立,查春秋時期,齊國并無樂安之地名。”當下有些地方為發展旅遊事業競相與孫武捱邊是可以理解的,但史實不容更改,孫武出生地畢竟在吳地,具體在今無錫市濱湖區。

吳國首都附近羅浮山考證

孫憑居住在吳國阖闾大城東部之羅浮山,孫憑故居在山下桃源田野,并過着農耕生活。孫憑、孫武父子隐居在吳國羅浮山,不可能在千裡之外的南粵羅浮山隐居。浙江長興縣東南25裡的羅浮山,高五十丈,也稱小羅浮山,距無錫300多裡,孫憑父子亦不可能在此居住,因為把三大車的竹簡運到無錫阖闾大城是極困難的。姑蘇沒有羅浮山。因此,孫憑父子隐居在無錫小羅浮(今梅園東山)是不容置疑的。公元前516年,專諸在金匮山刺死吳王僚後,公子光在錫西建郡城,即後來阖闾大城,因小羅浮山在都城東南,故又稱東山。明末清初,進士徐殿一在古孫武隐迹處的東山建别墅。民國元年榮德生購得東山桃園遺址,建造園林,在小羅浮山上建楠木廳、放鶴亭,山南建梅園大門,譽滿江南,從此小羅浮山就不為人知了。但山北至今仍留有古迹遺存,刻有“小羅浮”3個鬥大之字的巨石,重達7噸,至今立在山頂。

孫武隐居在吳國小羅浮山,稱卧龍,三國時諸葛亮隐居隆中,也稱卧龍。滄海桑田,如今,《孫武兵法》早已名揚四海,而吳國小羅浮山卻無人知曉。唐開元進士、著名詩人靈一(728-762年)曾居住在無錫羅浮山的靜林精舍,并賦詩懷念曾居于此的前賢孫武:靜林溪路遠,蕭帝有遺迹。水擊羅浮磬,山鳴于阗鐘。燈傳三世人,樹老萬株松。無複煙霞色,空聞昔卧龍。

《錫山孫氏統譜》之蓉湖孫氏宗譜載有:1.孫武在無錫有馳、明、吉三子,2.孫武功成身退時,吳王将孫武三個兒子留在吳國。3.孫武以兵法見阖闾,拜為将軍。4.孫武在吳後裔有常熟支,港下支,河閘口支(注:山南河閘口支,由孫家村演變成今天的無錫孫巷和大孫巷)。孫武與妻漪羅退隐後,繼續刻竹簡十三篇兵法。綜上所述,孫武的《孫子兵法》應該是誕于無錫小羅浮山。

原文賞析

始計第一

孫子曰:兵者,國之大事,死生之地,存亡之道,不可不察也。故經之以五事,校之以計,而索其情:一曰道,二曰天,三曰地,四曰将,五曰法。道者,令民于上同意,可與之死,可與之生,而不危也;天者,陰陽、寒暑、時制也;地者,遠近、險易、廣狹、死生也;将者,智、信、仁、勇、嚴也;法者,曲制、官道、主用也。凡此五者,将莫不聞,知之者勝,不知之者不勝。故校之以計,而索其情,曰:主孰有道?将孰有能?天地孰得?法令孰行?兵衆孰強?士卒孰練?賞罰孰明?吾以此知勝負矣。将聽吾計,用之必勝,留之;将不聽吾計,用之必敗,去之。計利以聽,乃為之勢,以佐其外。勢者,因利而制權也。兵者,詭道也。故能而示之不能,用而示之不用,近而示之遠,遠而示之近。利而誘之,亂而取之,實而備之,強而避之,怒而撓之,卑而驕之,佚而勞之,親而離之,攻其無備,出其不意。此兵家之勝,不可先傳也。夫未戰而廟算勝者,得算多也;未戰而廟算不勝者,得算少也。多算勝少算,而況于無算乎!吾以此觀之,勝負見矣。

作戰第二

孫子曰:凡用兵之法,馳車千驷,革車千乘,帶甲十萬,千裡饋糧。則内外之費,賓客之用,膠漆之材,車甲之奉,日費千金,然後十萬之師舉矣。其用戰也,勝久則鈍兵挫銳,攻城則力屈,久暴師則國用不足。夫鈍兵挫銳,屈力殚貨,則諸侯乘其弊而起,雖有智者不能善其後矣。故兵聞拙速,未睹巧之久也。夫兵久而國利者,未之有也。故不盡知用兵之害者,則不能盡知用兵之利也。善用兵者,役不再籍,糧不三載,取用于國,因糧于敵,故軍食可足也。國之貧于師者遠輸,遠輸則百姓貧;近師者貴賣,貴賣則百姓财竭,财竭則急于丘役。力屈中原、内虛于家,百姓之費,十去其七;公家之費,破軍罷馬,甲胄矢弓,戟盾矛橹,丘牛大車,十去其六。故智将務食于敵,食敵一鐘,當吾二十鐘;萁杆一石,當吾二十石。故殺敵者,怒也;取敵之利者,貨也。車戰得車十乘以上,賞其先得者而更其旌旗。車雜而乘之,卒善而養之,是謂勝敵而益強。故兵貴勝,不貴久。故知兵之将,民之司命。國家安危之主也。

謀攻第三

孫子曰:夫用兵之法,全國為上,破國次之;全軍為上,破軍次之;全旅為上,破旅次之;全卒為上,破卒次之;全伍為上,破伍次之。是故百戰百勝,非善之善也;不戰而屈人之兵,善之善者也。故上兵伐謀,其次伐交,其次伐兵,其下攻城。攻城之法,為不得已。修橹轒辒,具器械,三月而後成;距堙,又三月而後已。将不勝其忿而蟻附之,殺士卒三分之一,而城不拔者,此攻之災也。故善用兵者,屈人之兵而非戰也,拔人之城而非攻也,毀人之國而非久也,必以全争于天下,故兵不頓而利可全,此謀攻之法也。故用兵之法,十則圍之,五則攻之,倍則分之,敵則能戰之,少則能逃之,不若則能避之。故小敵之堅,大敵之擒也。夫将者,國之輔也。輔周則國必強,輔隙則國必弱。故君之所以患于軍者三:不知軍之不可以進而謂之進,不知軍之不可以退而謂之退,是謂縻軍;不知三軍之事而同三軍之政,則軍士惑矣;不知三軍之權而同三軍之任,則軍士疑矣。三軍既惑且疑,則諸侯之難至矣。是謂亂軍引勝。故知勝有五:知可以戰與不可以戰者勝,識衆寡之用者勝,上下同欲者勝,以虞待不虞者勝,将能而君不禦者勝。此五者,知勝之道也。故曰:知己知彼,百戰不贻;不知彼而知己,一勝一負;不知彼不知己,每戰必敗。

軍形第四

孫子曰:昔之善戰者,先為不可勝,以待敵之可勝。不可勝在己,可勝在敵。故善戰者,能為不可勝,不能使敵之必可勝。故曰:勝可知,而不可為。不可勝者,守也;可勝者,攻也。守則不足,攻則有餘。善守者藏于九地之下,善攻者動于九天之上,故能自保而全勝也。見勝不過衆人之所知,非善之善者也;戰勝而天下曰善,非善之善者也。故舉秋毫不為多力,見日月不為明目,聞雷霆不為聰耳。古之所謂善戰者,勝于易勝者也。故善戰者之勝也,無智名,無勇功,故其戰勝不忒。不忒者,其所措勝,勝已敗者也。故善戰者,立于不敗之地,而不失敵之敗也。是故勝兵先勝而後求戰,敗兵先戰而後求勝。善用兵者,修道而保法,故能為勝敗之政。兵法:一曰度,二曰量,三曰數,四曰稱,五曰勝。地生度,度生量,量生數,數生稱,稱生勝。故勝兵若以镒稱铢,敗兵若以铢稱镒。稱勝者之戰民也,若決積水于千仞之溪者,形也。

兵勢第五

孫子曰:凡治衆如治寡,分數是也;鬥衆如鬥寡,形名是也;三軍之衆,可使必受敵而無敗者,奇正是也;兵之所加,如以碬投卵者,虛實是也。凡戰者,以正合,以奇勝。故善出奇者,無窮如天地,不竭如江海。終而複始,日月是也。死而更生,四時是也。聲不過五,五聲之變,不可勝聽也;色不過五,五色之變,不可勝觀也;味不過五,五味之變,不可勝嘗也;戰勢不過奇正,奇正之變,不可勝窮也。奇正相生,如循環之無端,孰能窮之哉!激水之疾,至于漂石者,勢也;鸷鳥之疾,至于毀折者,節也。故善戰者,其勢險,其節短。勢如擴弩,節如發機。紛紛纭纭,鬥亂而不可亂;渾渾沌沌,形圓而不可敗。亂生于治,怯生于勇,弱生于強。治亂,數也;勇怯,勢也;強弱,形也。故善動敵者,形之,敵必從之;予之,敵必取之。以利動之,以卒待之。故善戰者,求之于勢,不責于人故能擇人而任勢。任勢者,其戰人也,如轉木石。木石之性,安則靜,危則動,方則止,圓則行。故善戰人之勢,如轉圓石于千仞之山者,勢也。

虛實第六

孫子曰:凡先處戰地而待敵者佚,後處戰地而趨戰者勞。故善戰者,緻人而不緻于人。能使敵人自至者,利之也;能使敵人不得至者,害之也。故敵佚能勞之,飽能饑之,安能動之。出其所必趨,趨其所不意。行千裡而不勞者,行于無人之地也;攻而必取者,攻其所不守也。守而必固者,守其所必攻也。故善攻者,敵不知其所守;善守者,敵不知其所攻。微乎微乎,至于無形;神乎神乎,至于無聲,故能為敵之司命。進而不可禦者,沖其虛也;退而不可追者,速而不可及也。故我欲戰,敵雖高壘深溝,不得不與我戰者,攻其所必救也;我不欲戰,雖畫地而守之,敵不得與我戰者,乖其所之也。故形人而我無形,則我專而敵分。我專為一,敵分為十,是以十攻其一也。則我衆敵寡,能以衆擊寡者,則吾之所與戰者約矣。吾所與戰之地不可知,不可知則敵所備者多,敵所備者多,則吾所與戰者寡矣。故備前則後寡,備後則前寡,備左則右寡,備右則左寡,無所不備,則無所不寡。寡者,備人者也;衆者,使人備己者也。故知戰之地,知戰之日,則可千裡而會戰;不知戰之地,不知戰日,則左不能救右,右不能救左,前不能救後,後不能救前,而況遠者數十裡,近者數裡乎!以吾度之,越人之兵雖多,亦奚益于勝哉!故曰:勝可為也。敵雖衆,可使無鬥。故策之而知得失之計,候之而知動靜之理,形之而知死生之地,角之而知有餘不足之處。故形兵之極,至于無形。無形則深間不能窺,智者不能謀。因形而措勝于衆,衆不能知。人皆知我所以勝之形,而莫知吾所以制勝之形。故其戰勝不複,而應形于無窮。夫兵形象水,水之行避高而趨下,兵之形避實而擊虛;水因地而制流,兵因敵而制勝。故兵無常勢,水無常形。能因敵變化而取勝者,謂之神。故五行無常勝,四時無常位,日有短長,月有死生。

軍争第七

孫子曰:凡用兵之法,将受命于君,合軍聚衆,交和而舍,莫難于軍争。軍争之難者,以迂為直,以患為利。故迂其途,而誘之以利,後人發,先人至,此知迂直之計者也。軍争為利,軍争為危。舉軍而争利則不及,委軍而争利則辎重捐。是故卷甲而趨,日夜不處,倍道兼行,百裡而争利,則擒三将軍,勁者先,疲者後,其法十一而至;五十裡而争利,則蹶上将軍,其法半至;三十裡而争利,則三分之二至。是故軍無辎重則亡,無糧食則亡,無委積則亡。故不知諸侯之謀者,不能豫交;不知山林、險阻、沮澤之形者,不能行軍;不用鄉導者,不能得地利。故兵以詐立,以利動,以分和為變者也。故其疾如風,其徐如林,侵掠如火,不動如山,難知如陰,動如雷震。掠鄉分衆,廓地分利,懸權而動。先知迂直之計者勝,此軍争之法也。《軍政》曰:“言不相聞,故為之金鼓;視不相見,故為之旌旗。”夫金鼓旌旗者,所以一民之耳目也。民既專一,則勇者不得獨進,怯者不得獨退,此用衆之法也。故夜戰多金鼓,晝戰多旌旗,所以變人之耳目也。三軍可奪氣,将軍可奪心。是故朝氣銳,晝氣惰,暮氣歸。善用兵者,避其銳氣,擊其惰歸,此治氣者也。以治待亂,以靜待嘩,此治心者也。以近待遠,以佚待勞,以飽待饑,此治力者也。無邀正正之旗,無擊堂堂之陳,此治變者也。故用兵之法,高陵勿向,背丘勿逆,佯北勿從,銳卒勿攻,餌兵勿食,歸師勿遏,圍師遺阙,窮寇勿迫,此用兵之法也。

九變第八

孫子曰:凡用兵之法,将受命于君,合軍聚合。泛地無舍,衢地合交,絕地無留,圍地則謀,死地則戰,途有所不由,軍有所不擊,城有所不攻,地有所不争,君命有所不受。故将通于九變之利者,知用兵矣;将不通九變之利,雖知地形,不能得地之利矣;治兵不知九變之術,雖知五利,不能得人之用矣。是故智者之慮,必雜于利害,雜于利而務可信也,雜于害而患可解也。是故屈諸侯者以害,役諸侯者以業,趨諸侯者以利。故用兵之法,無恃其不來,恃吾有以待之;無恃其不攻,恃吾有所不可攻也。故将有五危,必死可殺,必生可虜,忿速可侮,廉潔可辱,愛民可煩。凡此五者,将之過也,用兵之災也。複軍殺将,必以五危,不可不察也。

行軍第九

孫子曰:凡處軍相敵,絕山依谷,視生處高,戰隆無登,此處山之軍也。絕水必遠水,客絕水而來,勿迎之于水内,令半渡而擊之利,欲戰者,無附于水而迎客,視生處高,無迎水流,此處水上之軍也。絕斥澤,唯亟去無留,若交軍于斥澤之中,必依水草而背衆樹,此處斥澤之軍也。平陸處易,右背高,前死後生,此處平陸之軍也。凡此四軍之利,黃帝之所以勝四帝也。凡軍好高而惡下,貴陽而賤陰,養生而處實,軍無百疾,是謂必勝。丘陵堤防,必處其陽而右背之,此兵之利,地之助也。上雨水流至,欲涉者,待其定也。凡地有絕澗、天井、天牢、天羅、天陷、天隙,必亟去之,勿近也。吾遠之,敵近之;吾迎之,敵背之。軍旁有險阻、潢井、蒹葭、小林、①荟者,必謹複索之,此伏奸之所處也。敵近而靜者,恃其險也;遠而挑戰者,欲人之進也;其所居易者,利也;衆樹動者,來也;衆草多障者,疑也;鳥起者,伏也;獸駭者,複也;塵高而銳者,車來也;卑而廣者,徒來也;散而條達者,樵采也;少而往來者,營軍也;辭卑而備者,進也;辭強而進驅者,退也;輕車先出居其側者,陳也;無約而請和者,謀也;奔走而陳兵者,期也;半進半退者,誘也;杖而立者,饑也;汲而先飲者,渴也;見利而不進者,勞也;鳥集者,虛也;夜呼者,恐也;軍擾者,将不重也;旌旗動者,亂也;吏怒者,倦也;殺馬肉食者,軍無糧也;懸②不返其舍者,窮寇也;諄諄翕翕,徐與人言者,失衆也;數賞者,窘也;數罰者,困也;先暴而後畏其衆者,不精之至也;來委謝者,欲休息也。兵怒而相迎,久而不合,又不相去,必謹察之。兵非貴益多也,惟無武進,足以并力料敵取人而已。夫惟無慮而易敵者,必擒于人。卒未親而罰之,則不服,不服則難用。卒已親附而罰不行,則不可用。故合之以文,齊之以武,是謂必取。令素行以教其民,則民服;令素不行以教其民,則民不服。令素行者,與衆相得也。【注:】①:“翳”加“艹”頭。②:[垂瓦]。

地形第十

孫子曰:地形有通者、有挂者、有支者、有隘者、有險者、有遠者。我可以往,彼可以來,曰通。通形者,先居高陽,利糧道,以戰則利。可以往,難以返,曰挂。挂形者,敵無備,出而勝之,敵若有備,出而不勝,難以返,不利。我出而不利,彼出而不利,曰支。支形者,敵雖利我,我無出也,引而去之,令敵半出而擊之利。隘形者,我先居之,必盈之以待敵。若敵先居之,盈而勿從,不盈而從之。險形者,我先居之,必居高陽以待敵;若敵先居之,引而去之,勿從也。遠形者,勢均難以挑戰,戰而不利。凡此六者,地之道也,将之至任,不可不察也。凡兵有走者、有馳者、有陷者、有崩者、有亂者、有北者。凡此六者,非天地之災,将之過也。夫勢均,以一擊十,曰走;卒強吏弱,曰馳;吏強卒弱,曰陷;大吏怒而不服,遇敵怼而自戰,将不知其能,曰崩;将弱不嚴,教道不明,吏卒無常,陳兵縱橫,曰亂;将不能料敵,以少合衆,以弱擊強,兵無選鋒,曰北。凡此六者,敗之道也,将之至任,不可不察也。夫地形者,兵之助也。料敵制勝,計險隘遠近,上将之道也。知此而用戰者必勝,不知此而用戰者必敗。故戰道必勝,主曰無戰,必戰可也;戰道不勝,主曰必戰,無戰可也。故進不求名,退不避罪,唯民是保,而利于主,國之寶也。視卒如嬰兒,故可以與之赴深溪;視卒如愛子,故可與之俱死。厚而不能使,愛而不能令,亂而不能治,譬若驕子,不可用也。知吾卒之可以擊,而不知敵之不可擊,勝之半也;知敵之可擊,而不知吾卒之不可以擊,勝之半也;知敵之可擊,知吾卒之可以擊,而不知地形之不可以戰,勝之半也。故知兵者,動而不迷,舉而不窮。故曰:知彼知己,勝乃不殆;知天知地,勝乃可全。

九地第十一

過長,從略

火攻第十二

孫子曰:凡火攻有五:一曰火人,二曰火積,三曰火辎,四曰火庫,五曰火隊。行火必有因,因必素具。發火有時,起火有日。時者,天之燥也。日者,月在箕、壁、翼、轸也。凡此四宿者,風起之日也。凡火攻,必因五火之變而應之:火發于内,則早應之于外;火發而其兵靜者,待而勿攻,極其火力,可從而從之,不可從則。火可發于外,無待于内,以時發之,火發上風,無攻下風,晝風久,夜風止。凡軍必知五火之變,以數守之。故以火佐攻者明,以水佐攻者強。水可以絕,不可以奪。夫戰勝攻取而不惰其功者兇,命曰“費留”。故曰:明主慮之,良将惰之,非利不動,非得不用,非危不戰。主不可以怒而興師,将不可以愠而攻戰。合于利而動,不合于利而上。怒可以複喜,愠可以複說,亡國不可以複存,死者不可以複生。故明主慎之,良将警之。此安國全軍之道也。

用間第十三

孫子曰:凡興師十萬,出征千裡,百姓之費,公家之奉,日費千金,内外騷動,怠于道路,不得操事者,七十萬家。相守數年,以争一日之勝,而愛爵祿百金,不知敵之情者,不仁之至也,非民之将也,非主之佐也,非勝之主也。故明君賢将所以動而勝人,成功出于衆者,先知也。先知者,不可取于鬼神,不可象于事,不可驗于度,必取于人,知敵之情者也。故用間有五:有因間,有内間,有反間,有死間,有生間。五間俱起,莫知其道,是謂神紀,人君之寶也。鄉間者,因其鄉人而用之;内間者,因其官人而用之;反間者,因其敵間而用之;死間者,為诳事于外,令吾聞知之而傳于敵間也;生間者,反報也。故三軍之事,莫親于間,賞莫厚于間,事莫密于間,非聖賢不能用間,非仁義不能使間,非微妙不能得間之實。微哉微哉!無所不用間也。間事未發而先聞者,間與所告者兼死。凡軍之所欲擊,城之所欲攻,人之所欲殺,必先知其守将、左右、谒者、門者、舍人之姓名,令吾間必索知之。敵間之來間我者,因而利之,導而舍之,故反間可得而用也;因是而知之,故鄉間、内間可得而使也;因是而知之,故死間為诳事,可使告敵;因是而知之,故生間可使如期。五間之事,主必知之,知之必在于反間,故反間不可不厚也。昔殷之興也,伊摯在夏;周之興也,呂牙在殷。故明君賢将,能以上智為間者,必成大功。此兵之要,三軍之所恃而動也。

基本原則分析

《孫子兵法》的基本原則

《孫子兵法》共13篇,分為始計篇,作戰篇,謀攻篇,形篇,勢篇,虛實篇,軍争篇,九變篇,行軍篇,地形篇,九地篇,火攻篇,用間篇。

《孫子兵法》有6000多字,其内容幾乎涵蓋了軍事的方方面面,并且每一方面都有很深刻的見解。李德•哈特很推崇《孫子兵法》,在其書《戰略論-間接路線》引用了13條孫子語錄。

始計篇

計篇:孫子曰:兵者,國之大事,死生之地,存亡之道,不可不察也。

注釋:孫子說:戰争是一個國家的頭等大事,關系到軍民的生死,國家的存亡,是不能不慎重周密地觀察、分析、研究。

火攻篇:故曰:明主慮之,良将修之,非利不動,非得不用,非危不戰。主不可以怒而興師,将不可以愠而攻戰。合于利而動,不合于利而止。怒可以複喜,愠可以複說,亡國不可以複存,死者不可以複生。故明主慎之,良将警之。此安國全軍之道也。

注釋:所以說,明智的國君要慎重地考慮這個問題,賢良的将帥要嚴肅地對待這個問題。沒有好處不要行動,沒有取勝的把握不能用兵,不到危急關頭不要開戰。國君不可因一時憤怒而發動戰争,将帥不可因一時的氣忿而出陣求戰。符合國家利益才用兵,不符合國家利益就停止。憤怒還可以重新變為歡喜,氣忿也可以重新轉為高興,但是國家滅亡了就不能複存,人死了也不能再生。所以,對待戰争,明智的國君應該慎重,賢良的将帥應該警惕,這是安定國家和保全軍隊的基本道理。

孫子說要對待戰争要慎重,因為戰争關系一個國家和人民的生死存亡。戰争不僅能毀滅人類文明(即人類創造的成果MV),更是毀滅了創造人類文明本身的人類(毀滅了F)。李德•哈特說:“戰争是為了一個更好的和平。”如果能通過其他辦法維持和平,則絕對不應該選擇戰争。戰争應該是最後一個不得已的選擇。

計篇:兵者,詭道也。故能而示之不能,用而示之不用,近而示之遠,遠而示之近。利而誘之,亂而取之,實而備之,強而避之,怒而撓之,卑而驕之,佚而勞之,親而離之,攻其無備,出其不意。此兵家之勝,不可先傳也。

注釋:用兵作戰,就是詭詐。因此,有能力而裝做沒有能力,實際上要攻打而裝做不攻打,欲攻打近處卻裝做攻打遠處,攻打遠處卻裝做攻打近處。對方貪利就用利益誘惑他,對方混亂就趁機攻取他,對方強大就要防備他,對方暴躁易怒就可以撩撥他怒而失去理智,對方自卑而謹慎就使他驕傲自大,對方體力充沛就使其勞累,對方内部親密團結就挑撥離間,要攻打對方沒有防備的地方,在對方沒有料到的時機發動進攻。這些都是軍事家克敵制勝的訣竅,不可先傳洩于人也。

戰争的目标就是追求雙方戰鬥力的最大差額,而

戰鬥力差額=我方戰鬥力-敵方戰鬥力

與企業的利潤=銷售額-成本對比是一樣的。稻盛和夫說企業要追求“銷售額最大化,費用最小化”。這樣就能獲得最大利潤。而軍隊應該追求我方戰鬥力最大化,敵方戰鬥力最小化,這樣戰鬥力的差額最大,由蘭切斯特法則可知,戰鬥力差額越大,士兵傷亡越小,成果越大。《戰争論》主要以我方作為研究出發點,論述如何增加我方的戰鬥力;而李德•哈特主要以敵方作為研究出發點,論述如何降低敵方的戰鬥力;他們的目标都是追求戰鬥力差額最大化,隻是論述的對象不同。兵者詭道這段話就是闡述如何減少敵人的戰鬥力,增加自己的戰鬥力,使戰鬥力差額最大。如“故能而示之不能,用而示之不用,近而示之遠,遠而示之近。”四句是故意隐瞞自己的實力和動機,使敵人做出錯誤的判斷,促使敵人做出錯誤決策或沒有準備,從而使敵人的戰鬥力下降。

作戰篇

作戰篇:故殺敵者,怒也;取敵之利者,貨也。車戰得車十乘以上,賞其先得者,而更其旌旗。車雜而乘之,卒善而養之,是謂勝敵而益強。

注釋:所以,要使士兵拼死殺敵,就要激發他們同仇敵忾的士氣,要使他們威怒。要使士兵勇于奪取敵方的軍需物資,就必須給士兵以物質獎勵。所以,在車戰中,搶奪十輛車以上的,就獎賞最先搶得戰車的。而奪得的戰車,要立即換上我方的旗幟,把搶得的戰車編入我方車隊。要善待俘虜,使他們有歸順之心,任用他們為己方作戰。這就是戰勝敵人而使自己變得日益強大的方法。

故殺敵者,怒也:兩國交戰時,許多時候兩國士兵之間并沒有仇恨,所以導緻他們動力不足。通過激起他們的怒氣,即可激發他們的力量F,從而增加我方的戰鬥力,使成果變大。

取敵之利者,貨也:以物質獎勵來激發士兵的戰鬥熱情,吸引士兵去搶奪對方的軍需物資,從而減少了對方的戰鬥力,使我方的戰鬥力差額變大。

車戰得車十乘以上,賞其先得者,而更其旌旗。這句話與火攻篇的話一起理解。

火攻篇:夫戰勝攻取而不修其功者,兇,命曰“費留”。故曰:明主慮之,良将慎之,非利不動,非得不用,非危不戰。

注釋:凡打了勝仗,攻取了土地城邑,而不能論功行賞鞏固戰果的,會很危險,這種情況叫做“費留”。

上段話是說如果士兵戰争中表現英勇,并且取得了成果,應該對士兵論功行賞,激發士兵繼續奮鬥的熱情;而如果打了勝仗,不論功行賞鞏固成果會很危險,因為士兵下一次不會如此努力去全力打仗,而現在所獲得的成果會由于下一次士兵不努力而失去,是白費力氣的。每個士兵也會權衡自己的得失,會根據自己的付出和得到來調整自己努力的程度。企業也是一樣的,員工為企業的發展做出了貢獻,企業卻不按照員工的貢獻給予獎勵,則會失去民心。員工要麼減少自己的付出以平衡自己所能獲得的,要麼離開企業。這樣企業的戰鬥力就在下降,最後連已經得到的都失去了。

車雜而乘之,卒善而養之,是謂勝敵而益強。這是一個正反饋過程,戰争勝利,獲得戰利品和俘虜,戰利品為己所用,歸順的俘虜增加了自己的兵力,從而增加了自己軍隊的戰鬥力,增加了下一次勝利的可能性。從而形成了一個戰鬥力不斷增加的正反饋過程。

假如某次我方失敗,那麼戰利品和俘虜就是我方的損失,即戰利品和俘虜前會是負号,我方的戰鬥力會下降,從而減少了勝利的可能性。所以,勝利的一方容易越戰鬥,戰利品和俘虜獲得越多,戰鬥力越強,勝利的可能性越大;而失敗的一方容易越戰鬥,戰利品和俘虜損失越多,戰鬥力越弱,失敗的可能性越大。

謀攻篇

謀攻篇:孫子曰:夫用兵之法,全國為上,破國次之;全軍為上,破軍次之;全旅為上,破旅次之;全卒為上,破卒次之;全伍為上,破伍次之。是故百戰百勝,非善之善也;不戰而屈人之兵,善之善者也。

注釋:孫子說:戰争的原則是:使敵人舉國降服是上策,用武力擊破敵國就次一等;使敵人全軍降服是上策,擊敗敵軍就次一等;使敵人全旅降服是上策,擊破敵旅就次一等;使敵人全卒降服是上策,擊破敵卒就次一等;使敵人全伍降服是上策,擊破敵伍就次一等。所以,百戰百勝,算不上是最高明的;不通過交戰就降服全體敵人,才是最高明的。

戰争是一個互相毀滅的過程,越大的戰争毀滅性越大,如果不戰争就使敵人屈服是最好的,這樣也可以避免自己的士兵犧牲,物資耗損。

謀攻篇:故上兵伐謀,其次伐交,其次伐兵,其下攻城。攻城之法,為不得已。修橹贲溫,具器械,三月而後成;距堙,又三月而後已。将不勝其忿而蟻附之,殺士卒三分之一,而城不拔者,此攻之災也。故善用兵者,屈人之兵而非戰也,拔人之城而非攻也,毀人之國而非久也,必以全争于天下,故兵不頓而利可全,此謀攻之法也。

注釋:所以,上等的軍事行動是用謀略挫敗敵方的戰略意圖或戰争行為,其次就是用外交戰勝敵人,再次是用武力擊敗敵軍,最下之策是攻打敵人的城池。攻城,是不得已而為之,是沒有辦法的辦法。制造大盾牌和四輪車,準備攻城的所有器具,起碼得三個月。堆築攻城的土山,起碼又得三個月。如果将領難以拟制焦躁情緒,命令士兵象螞蟻一樣爬牆攻城,盡管士兵死傷三分之一,而城池卻依然沒有攻下,這就是攻城帶來的災難。所以善用兵者,不通過打仗就使敵人屈服,不通過攻城就使敵城投降,摧毀敵國不需長期作戰,一定要用“全勝”的策略争勝于天下,從而既不使國力兵力受挫,又獲得了全面勝利的利益。這就是謀攻的方法。

戰國時期,弱小的鄭國面對秦國和晉國兩大強國的兵臨城下,燭之武通過智謀說服秦國轉而支持鄭國,避免了鄭國亡國,獲得了勝利。

謀攻篇:故曰:知彼知己,百戰不殆;不知彼而知己,一勝一負;不知彼不知己,每戰必敗。

注釋:所以說:了解敵方也了解自己,每一次戰鬥都不會失敗;不了解對方但了解自己,勝負的機率各半;既不了解對方又不了解自己,每戰都必定必敗。

地形篇:知吾卒之可以擊,而不知敵之不可擊,勝之半也;知敵之可擊,而不知吾卒之不可以擊,勝之半也;知敵之可擊,知吾卒之可以擊,而不知地形之不可以戰,勝之半也。故知兵者,動而不迷,舉而不窮。

故曰:知彼知己,勝乃不殆;知天知地,勝乃不窮。

注釋:隻了解自己的部隊可以打,而不了解敵人不可打,取勝的可能隻有一半;隻了解敵人可以打,而不了解自己的部隊不可以打,取勝的可能也隻有一半。知道敵人可以打,也知道自己的部隊能打,但是不了解地形不利于作戰,取勝的可能性仍然隻有一半。所以,懂得用兵的人,他行動起來不會迷惑,他的戰術變化無窮。

注釋:因此說,了解對方也了解自己,取得勝利就不會有什麼危險;了解天時又了解地利,克敵制勝就會無窮無盡。

謀攻篇與地形篇中都強調知己知彼,就能百戰不殆。還是引用作者所提出的戰争簡化公式:戰鬥力差額=我方戰鬥力-敵方戰鬥力。知己就是了解自軍隊的實力,而知彼就是了解對方的實力,這樣就能比較出我與敵方的戰鬥力對比。戰鬥力正差額越大,取勝的機會越大;戰鬥力的負差額越大,失敗的機會越大。如何知道對方的軍事實力呢?靠情報來分析,孫子在第13篇論述的就是情報。孫子說知道我與敵方的實力對比,而不知道地形限制,也可能會失敗。将地形的概念廣泛化,即地形泛指環境。環境也會對我方和敵方的戰鬥有影響。陸地戰鬥,海上戰鬥,空中作戰的環境是各不相同的。

在企業競争中,除了我方與競争對手實力的對比,環境也會對競争産生影響。比如當年微軟的操作系統與蘋果的操作系統以及UNIX操作系統競争時,IBM,intel和兼容機廠商在他們的競争中,對微軟起到了非常大的幫助作用,才使微軟的操作系統最後打敗所有其他的操作系統成為行業标準,這就是IBM,intel和兼容機廠商所代表的環境對微軟及其競争對手的影響。這個例子作者會在管理學通論那章詳細講解。

軍形篇

軍形篇:孫子曰:昔之善戰者,先為不可勝,以待敵之可勝。不可勝在己,可勝在敵。故善戰者,能為不可勝,不能使敵之必可勝。故曰:勝可知,而不可為。

軍形篇:故善戰者,立于不敗之地,而不失敵之敗也。

注釋:孫子說:以前善于用兵作戰的人,總是首先創造自己不可戰勝的條件,并等待可以戰勝敵人的機會。使自己不被戰勝,關鍵在與自己的努力;敵人能否被戰勝,在于敵人是否給我們以可乘之機。所以,善于作戰的人隻能夠使自己不被戰勝,而不能使敵人一定會被我軍戰勝。所以說,勝利可以預見,卻不能強求。

注釋:所以善于打戰的人,不但使自己始終處于不被戰勝的境地,也決不會放過任何可以擊敗敵人的機會。

孫子所說的“昔之善戰者,先為不可勝,以待敵之可勝。不可勝在己,可勝在敵。”及“故善戰者,立于不敗之地,而不失敵之敗也。”是說自己能不能被打敗取決于自己,而敵人能不能被打敗取決于敵人。所以要首先保證自己不被打敗,然後再找到機會打敗敵人。

孫子說的“故善戰者,能為不可勝,不能使敵之必可勝。故曰:勝可知,而不可為。”是說善于打仗的人,能保證自己不被打敗,而不能保證一定打敗敵人。勝利是可以預知的,但是不能強求。而“以吾度之,越人之兵雖多,亦奚益于勝哉!故曰:勝可為也。敵雖衆,可使無鬥。”則說勝利是可以創造的,即使兵力與敵人相差很多,可以通過使敵人的軍隊無法有效參加戰鬥而戰勝敵人。采用遊擊戰的一方與敵人實力相差較大,但遊擊戰通過分散自己的兵力使敵人找不到進攻點而不被敵人戰勝;通過集中兵力,在局部戰争中創造兵力優勢,擊敗敵軍。

遊擊戰是一種實力不如對手的一種弱者戰略,通過分散自己的兵力,使敵人雖有兵力優勢,卻無法有效參加戰鬥,即孫子所說的“敵雖衆,可使無鬥。”

軍形篇:不可勝者,守也;可勝者,攻也。守則不足,攻則有餘。

注釋:不能被戰勝的原因,是因為做好了防守的準備;可以戰勝對方的原因,是因為具備了進攻的條件。防守是因為我方兵力不足,進攻是因為兵力超過對方。

孫子說,自己的實力不足,就要做好防守而保證不被戰勝;自己的實力強大,就要采用進攻的手段,獲得勝利。克勞塞維茨在《戰争論》中說:“防禦這種作戰形式就其本身來說比進攻這種作戰形式強”,因為防禦可以增加力量,有待敵之利和地形之利。

軍形篇:故勝兵若以镒稱铢,敗兵若以铢稱镒。勝者之戰,若決積水于千仞之溪者,形也。

注釋:獲勝的軍隊對于失敗的一方就如同用“镒”來稱“铢”,具有絕對優勢,而失敗的軍隊對于獲勝的一方就如同用“铢”來稱“镒”。勝利者一方打仗,就象積水從千仞高的山澗沖決而出,勢不可擋,這就是軍事實力的表現。

孫子這段話強調的就是創造我方與敵方戰鬥力的巨大對比,從而赢得戰鬥。

兵勢篇

兵勢篇:凡戰者,以正合,以奇勝。故善出奇者,無窮如天地,不竭如江河。

注釋:一般成功的戰争,都是以正兵作正面交戰,而用奇兵去出奇制勝。善于運用奇兵的人,其戰法的變化就象天地運行一樣無窮無盡,象江河一樣永不枯竭。

孫子強調要以奇兵取勝,這與克勞塞維茨的第3條原則“不可浪費時間,行動快速始可制敵機先。奇襲,為獲緻勝利的最強力因素。”是一樣的。奇兵為“出其不意,攻其無備”之兵,這樣由于敵人沒有準備而戰鬥力不足,而我方則是有準備的戰鬥,從而增加了戰鬥力的盈餘。

兵勢篇:激水之疾,至于漂石者,勢也;鸷鳥之疾,至于毀折者,節也。故善戰者,其勢險,其節短。勢如擴弩,節如發機。

注釋:湍急的流水所以能漂動大石,是因為使它産生巨大沖擊力的勢能;猛禽搏擊雀鳥,一舉可緻對手于死地,是因為它掌握了最有利于爆發沖擊力的時空位置,節奏迅猛。所以善于作戰的指揮者,他所造成的态勢是險峻的,進攻的節奏是短促有力的。“勢險”就如同滿弓待發的弩那樣蓄勢,“節短”正如搏動弩機那樣突然。

孫子所說的“激水之疾,至于漂石者,勢也”是說水的勢能大,而使石頭飄起來。這與廣義動量MV是一樣的。水不多不能激起漂石,水流速度不快,不能激起漂石,這裡說的勢是水的質量與水流速度的乘積。在軍事上廣義動量MV中的M強調的就是增加兵力和集中兵力,而V則強調是速度,這點作者在兵貴神速那節會講解。“鸷鳥之疾,至于毀折者,節也”強調的就是廣義動量MV的作用點,這與力的作用點是一樣的。“節”所指的就是弱點,就是要找到對方的弱點,然後全力進行打擊。《五輪書》說“敵人之弱點務必洞悉,而後趁勢徹底壓垮。”對于雀鳥來說,弱點可能就是脖子。“激水之疾,至于漂石者,勢也;鸷鳥之疾,至于毀折者,節也。”與《戰争論》第2條原則“盡可能集中兵力在準備作決定性打擊的點上。”是一樣的,決定性打擊點就是敵人的弱點。

兵勢篇:故善動敵者,形之,敵必從之;予之,敵必取之。以利動之,以卒待之。

注釋:善于調動敵軍的人,用假象迷惑敵人,敵軍就會跟據此這個假象聽從調動;以利益來引誘敵人,敵人就會趨利而來。用利益和假象來調動敵人,用伏兵等待敵人進入圈套進而進行殲滅。

戰鬥的目标是追求最大的戰鬥力差額,所以包括增加自己的戰鬥力和減少敵人的戰鬥力兩方面。孫子這段話的意思就是通過假象和利益分散和調動敵人的軍隊,進入預設的埋伏,然後進行殲滅。即敵人兵力的分散可以通過假象和給予利益而達到,這是分散敵人的有效手段。

虛實篇

虛實篇:孫子曰:凡先處戰地而待敵者佚,後處戰地而趨戰者勞。故善戰者,緻人而不緻于人。能使敵人自至者,利之也;能使敵人不得至者,害之也。故敵佚能勞之,飽能饑之,安能動之。

注釋:孫子說,大凡先期到達戰地等待敵軍的就精力充沛、安逸從容,而後到達戰地匆忙投入戰鬥的就疲憊。所以,善于指揮作戰的人,總是能設法調動敵人而不被敵人所調動。能夠調動敵人使之自動前來我預想的戰地,是用利益來引誘;能使敵人不能到達其預定地域,是設置障礙、多方阻撓的結果。所以,對于安逸的敵人應該設法使其疲勞,對待糧食充足的敵人就應該設法使其饑餓,對待安穩的敵人就應使其移動。

孫子這段話的意思是以利益來吸引敵人,以害處來推動敵人,使敵人為我方所調動。通過利益和害處調動敵人,使其戰鬥力下降。

虛實篇:進而不可禦者,沖其虛也;退而不可追者,速而不可及也。故我欲戰,敵雖高壘深溝,不得不與我戰者,攻其所必救也;我不欲戰,雖畫地而守之,敵不得與我戰者,乖其所之也。

注釋:我們進攻時,敵人無法抵禦,那是攻擊了敵人兵力空虛的地方;我們撤退時,敵人無法追擊,那是行動迅速敵人無法追上。所以我軍要交戰,敵人就算壘高牆挖深溝,也不得不出來與我軍交戰,是因為我軍攻擊了它非救不可的要害之處;我軍不想與敵軍交戰,雖然隻是在地上畫出界限權作防守,敵人也無法與我軍交戰,原因是我們設法誘使敵人改變了他所要進攻的方向。

孫子這段話的意思是進攻時攻擊敵人的弱點,敵人就無法抵禦;撤退時快速,則敵軍無法追趕。要與敵人作戰時,就進攻敵人必救之處,迫使敵人出兵與我作戰;我軍不想作戰,就要以利益誘使敵人改變他的進攻方向。

圍魏救趙就是攻其所必救的戰例。戰國時(公元前353年),魏國圍攻趙國都城邯鄲。趙國求救于齊國。齊将田忌、孫膑率軍救趙,趁魏國都城兵力空虛,引兵直攻魏國。魏軍回救,齊軍乘其疲憊,于中途大敗魏軍,遂解趙圍。

虛實篇:故形人而我無形,則我專而敵分。我專為一,敵分為十,是以十攻其一也。則我衆敵寡,能以衆擊寡者,則吾之所與戰者約矣。吾所與戰之地不可知,不可知則敵所備者多,敵所備者多,則吾所與戰者寡矣。故備前則後寡,備後則前寡,備左則右寡,備右則左寡,無所不備,則無所不寡。寡者,備人者也;衆者,使人備己者也。

注釋:所以,使敵軍處于暴露狀态而我軍處于隐蔽狀态,這樣我軍兵力就可以集中而敵軍兵力就不得不分散。我集中兵力于一處,而敵人分散為十處,我軍就可以以十倍的兵力攻打敵人。這樣,(在局部戰場上)就出現我衆敵寡的态勢,在這種态勢下,我軍所攻擊的敵軍必然勢單力薄。我軍計劃攻擊的地方敵軍不知道,他就會在許多地方分兵防備,防備的地方越多,我軍進攻所面對的敵軍數量就越少。所以防備前面,則後面兵力就減少了,防備後面,則前面兵力就減少了,防備左方,則右方兵力就減少了,防備右方,則左方兵力就減少了,所有的地方都防備,則所有的地方的兵力就都減少了。兵力缺少,全是因為要處處被動分兵防禦敵人;兵力充足,是由于迫使敵人處處分兵防禦我。

孫子這段話的意思是說,要使敵人分散兵力來防禦我,從而形成局部地區的我衆敵寡,從而各個分兵擊破。可參見分兵次數與傷亡人數那節。

虛實篇:以吾度之,越人之兵雖多,亦奚益于勝哉!故曰:勝可為也。敵雖衆,可使無鬥。

此段話前文已解釋。

軍争篇

軍争篇:故不知諸侯之謀者,不能豫交;不知山林、險阻、沮澤之形者,不能行軍;不用鄉導者,不能得地利。故兵以詐立,以利動,以分和為變者也。故其疾如風,其徐如林,侵掠如火,不動如山,難知如陰,動如雷震。掠鄉分衆,廓地分利,懸權而動。先知迂直之計者勝,此軍争之法也。

注釋:所以不了解諸侯各國的圖謀,就不要和他們結成聯盟;不知道山林、險阻和沼澤的地形分布,不能行軍;不使用向導,就不能掌握和利用有利的地形。所以,用兵是憑借施詭詐出奇兵而獲勝的,根據是否有利于獲勝決定行動,根據雙方情勢或分兵或集中為主要變化。按照戰場形勢的需要,部隊行動迅速時,如狂風飛旋;行進從容時,如森林徐徐展開;攻城掠地時,如烈火迅猛;駐守防禦時,如大山巋然;軍情隐蔽時,如烏雲蔽日;大軍出動時,如雷霆萬鈞。奪取敵方的财物,擄掠百姓,應分兵行動。開拓疆土,分奪利益,應該分兵扼守要害。這些都應該權衡利弊,根據實際情況,相機行事。率先知道“迂直之計”的将獲勝,這就是軍争的原則。

日本軟銀總裁孫正義酷愛《孫子兵法》,他說:“如果沒有《孫子兵法》就沒有我孫正義”。孫正義以《孫子兵法》為基礎,再加上自己的看法,創造出他自己的“雙乘兵法”。

雙乘兵法:一流攻守群,道天地将法,智信仁勇嚴,頂情略七鬥,風林火山海。

一流攻守群(身為領導者,應該攻守俱佳,群策群力,努力不懈)

身為一個企業領導者所應該具備的素質與能力,即應以成為“天下第一”為目标,洞察時勢潮流,考慮攻守均衡。他參透了攻防的奧妙,有意識地收斂鋒芒,加強聯盟與合作,這就衍生他非常重要的一個經營思想“群”。單打獨鬥的階段已經結束,必須群策群力,共同參加戰鬥。各群體擁有不同的決策能力,群體之間可通過合作的方式,來産生加乘的效果。

“群體”還有另一種意義,就是産品群。若一味倚賴某些特定的暢銷商品,一旦這些商品不再受到市場歡迎,公司也會面臨關門的危機。一家公司如果一味倚賴強力商品,前途将随着商品的銷售情況載浮載沉。

單憑特定的商品當然有它的好處,可以借此迅速建立事業,隻要公司将經營資源集中在這項商品上,就可以提升經營效率。卡西歐就是一個極佳的例子,它将資源集中在計算器上,達成迅速大幅成長的目标。

但是,過于倚賴特定商品,一旦市場成熟後,公司的成長也會随之停滞。短期而言,它也許可以提升經營效率,就長期而言,企業的經營基礎卻顯得相當脆弱。因此,想要建立企業長期經營的基礎,最重要的是必須設法擁有一群企業群。

道天地将法(道天地将法是緻勝的五大條件)

所謂道是指人道,不得逾越大義名分。做事不僅不可以違背道,更需取得天時、地利與人和,再積極建立或嚴守完備的法律規範。

智信仁勇嚴(領導者應該具備智、信、仁、勇、嚴)

領導者必須擁有豐富的知識,崇尚信義,笃信仁愛,如此才能吸引許多追随者。此外,他也應該具備決斷的勇氣,維持某種程度的威嚴。

頂情略七鬥(站在最高處環視四周的變化,盡可能搜集情報,研拟戰略,隻要有七成的勝算,立刻采取行動)

當我在采取攻勢時,首先站在山頂環視四周的變化,才不會“見樹不見林”。掌握整體環境之後,再徹底搜集情報,拟定戰略。等戰略拟定後,隻要有七成的勝算,便毅然投入戰鬥;若隻有五六成的勝算,則不求戰。隻要我判斷有七成的勝算,一定會投入戰場。

九變篇

九變篇:孫子曰:凡用兵之法,将受命于君,合軍聚衆,圮地無舍,衢地合交,絕地無留,圍地則謀,死地則戰,途有所不由,軍有所不擊,城有所不攻,地有所不争,君命有所不受。

注釋:孫子說:用兵的原則,将帥接受國君的命令,征集人馬組建軍隊,在難于通行之地不要駐紮,在四通八達的交通要道要與四鄰結交,在難以生存的地區不要停留,要趕快通過,在四周有險阻容易被包圍的地區要精于謀劃,誤入死地則須堅決作戰。有的道路不要走,有些敵軍不要攻擊,有些城池不要占領,有些地域不要争奪,君主的某些命令也可以不接受。

地形篇:故戰道必勝,主曰無戰,必戰可也;戰道不勝,主曰必戰,無戰可也。故進不求名,退不避罪,唯民是保,而利于主,國之寶也。

注釋:所以,根據分析有必勝把握的,即使國君主張不打,堅持打也是可以的;根據分析沒有必勝把握的,即使國君主張打,不打也是可以的。所以,戰不謀求勝利的名聲,退不回避違反命令的罪責,隻求保全百姓,符合國君利益,這樣的将帥,才是國家的寶貴财富。

孫子這兩段話的意思是說,保全百姓,符合國家利益是決策的最高準則,所以在現實中不符合這些利益的事情就不應該去争取,國君的錯誤命令也不應該被執行。從這兩段話衍生出“将在外,君命有所不受”,就是因為前線的将領更了解對戰的情況,比遠在後方的國君更能做出符合國家利益的決策。

九變篇:是故智者之慮,必雜于利害,雜于利而務可信也,雜于害而患可解也。

注釋:明智的将帥考慮問題,一定要兼顧到利和害的關系。在有利的情況下考慮不利的因素,事情就能順利發展,在不利的情況下考慮有利的因素,禍患就可以排除。

這段話的意思是有利的因素有促進事物發展的作用,不利的因素有阻礙事物發展的作用。所以在考慮事情時,有利和不利的因素都應該考慮到,使有利因素最大化,不利因素最小化,這樣事物的成果就會最大化。

九變篇:是故屈諸侯者以害,役諸侯者以業,趨諸侯者以利。

注釋:因此,要以禍患威逼敵國屈服,以各種他不得不做的事情來役使敵國,以各種利益誘使敵國歸附。

這段話的意思就是要通過手段使敵人的戰鬥力MV最小化。以廣義動量定理來解釋Fαt=MV,讓敵人将力量F和時間t用在役以業和利害所驅使的方向α上,從而使敵人的戰鬥力MV最小化。

行軍篇

行軍篇:兵非貴益多也,惟無武進,足以并力、料敵、取人而已。夫惟無慮而易敵者,必擒于人。

注釋:打仗不在于兵力越多越好,隻要不輕敵冒進,并集中兵力、判明敵情,取得部下的信任和支持,也就足夠了。那種既無深謀遠慮而又輕敵的人,必定會被敵人俘虜。

這段話的意思是作戰要取得部下的信任,使部下發揮最大的戰鬥力,然後集中這些戰鬥力,打擊在所判斷的敵人的弱點上。與《戰争論》第2條原則相同。

行軍篇:卒未親而罰之,則不服,不服則難用。卒已親附而罰不行,則不可用。故合之以文,齊之以武,是謂必取。令素行以教其民,則民服;令素不行以教其民,則民不服。令素行者,與衆相得也。

注釋:士卒還沒有親近依附就執行懲罰,那麼他們會不服,不服就很難使用。士卒已經親近依附,如果不執行軍紀軍法,也不能用來作戰。所以,要用懷柔寬仁使他們思想統一,用軍紀軍法使他們行動一緻,這樣就必能取得部下的敬畏和擁戴。平素嚴格貫徹命令,管教士卒,士卒就能養成服從的習慣;平素從來不嚴格貫徹命令,管教士卒,士卒就會養成不服從的習慣。平時命令能貫徹執行的,表明将帥同士卒之間相處融洽,互相信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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