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物經曆
1989年就讀中南政法學院(現中南财經政法大學)法律系,1993年獲得法學學士學位,同年10月進入深圳市安泰律師事務所工作,1996年9月考入北京大學方法律系法律史專業,1999年獲得法學碩士學位,同年在本校繼續攻讀博士,2003年獲得法學博士學位。
主要成就
科研成就
科研論文
于《中外法學》、《清華法學》、《法商研究》等刊物發表了一系列民國時期法律理論的研究文章。
[1]孔慶平.試論《韓非子》法的基礎與正當性[J].政法論壇,2018,36(03):41-50.
[2]孔慶平.韓非子治道思想的核心及其困境[J].中山大學學報(社會科學版),2016,56(06):177-185.
[3]孔慶平.德、權力與權利——從《論語》思考近代的憲政追求與困局[J].清華法治論衡,2013(03):354-371.
[4]孔慶平.從謀逆到内亂——近代以來國事罪的艱難曆程[J].華東政法大學學報,2010(04):123-131.
[5]孔慶平.在中西古今之間尋方向——蔡樞衡、王伯琦關于民國法學研究的反省[J].深圳大學學報(人文社會科學版),2009,26(02):74-78.
[6]孔慶平.個人或社會:民國時期法律本位之争[J].中外法學,2008,20(06):900-910.
[7]孔慶平.關于習慣與法律關系的誤會——民國立法中的一個争論[J].北方法學,2008(05):111-116.
[8]孔慶平.三位民國法學家關于中國法理自覺的探讨[J].清華法學,2007(03):140-157.
[9]孔慶平.中西之争向古今之争的轉換——蔡樞衡法學理論之解讀[J].法商研究,2007(03):152-160.
科研項目
1.2007年度深圳大學人文社會科學項目“從霍姆斯到阿奎那:吳經熊的自然法轉向”,項目負責人。
人才培養
文章
1、“道德抑或信仰:面對政治行動的法律理論——王伯琦《近代法律思潮與中國固有文化》疏解之一”,載高鴻鈞主編:《清華法治論衡》第八輯,2006年,清華大學出版社。
2、“作為手段或目标的治理:德治、禮治與法治——王伯琦《近代法律思潮與中國固有文化》疏解之二”,載李貴連主編:《近代法研究》第一輯,2007年,北京大學出版社。
3、“傳統與現代抑或東方與西方——蔡樞衡的法學理論試解”,載《法商研究》2007年第三期。
4、“個人或社會:民國時期法律本位之争”,載《現代法學》,2007年第二期。
5、翻譯“出土文獻:戰國的法律與哲學”,載高道蘊主編:《美國學者論中國法律傳統》,2004年,清華大學出版社。
主講課程
主講法理學、中、西方法律思想史。
社會任職
曾擔任中南财經政法大學法學院教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