字源演變
“婚”本義是女子出嫁到男人家。古時女子出嫁要在黃昏時候進行,是遠古搶婚的遺風。因昏夜光線不明,要靠耳聽動靜。故甲骨文借“聞”作“婚”字,寫作(甲骨文)。像一人側耳細聽的形狀。金文字形變化較大。寫作(金文1)、(金文2)、(金文3)、(金文4)。除保留了“耳”形外,增加了“爵”和“女”的字符。後期金文寫作(金文5)。用“昏”作聲符,攴“(手持器械形)則準确地反映了搶婚的要素。小篆規範筆畫後寫作(小篆)。隸書據此寫作(隸書)。隸變後楷書寫作“婚”。
詳細釋義
古籍釋義
說文解字
婚,婦家也。《禮》:娶婦以昏時,婦人陰也,故曰婚。從女從昏,昏亦聲。
說文解字注
(婚)婦家也。《爾雅·釋親》曰:婦之父為婚。婦之黨為婚兄弟。《禮》:娶婦以昏時,婦人侌也,故曰婚。禮謂禮經也。《儀禮·士昏禮》曰:凡行事必用昏昕。注曰:用昕使者。用昏壻也。《禮記·郊特牲》曰:昏禮不用樂。幽陰之義也。從女昏。昏亦聲。呼昆切。十三部。
康熙字典
《廣韻》、《集韻》、《韻會》、《正韻》:并呼昆切,音昏。婚姻,嫁也。《爾雅·釋親》:婦之黨為婚兄弟,壻之黨為姻兄弟。《易·屯卦》:求婚媾。
又婚嫁之婚親曰連婚。《前漢·王商傳》:大将軍鳳連婚楊肜。
又凡嫁娶斂财曰賣婚。《史通》:山東士人尚閥閱,嫁娶必多取資,人謂之賣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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