個人經曆南社社員,宣統元年拔貢,同年應趙伯先約赴廣東陸軍小學堂執教。辛亥革命丹陽光複,被推為丹陽縣民政長。嗣後調任興化、安吉、奉化、海鹽、鄞縣、紹興等縣知事。北伐後,任嘉興縣縣長。人物成就曾創辦丹陽肇明電氣公司、鎮丹金溧長途汽車公司,募捐修建斜橋等,嘗與柳亞子、葉恭綽、吳昌碩等遊。著有《胎石六十自述》詩集、《四依軒詞存》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