妓女

妓女

以賣淫為職業的女人
妓女是指為不特定對象提供性服務以獲得報酬的人,是指舊中國受過專業訓練、具有專業服務技能的從事色情服務的青樓女子,在業内其職業地位高于“娼”,即收費較高,所服務的對象社會地位較高。妓女現象是社會的醜惡現象或隻是社會的自然現象,因為世界上不同國家和民族在認識上有較大的差異,對妓女現象的社會道德準則不同。在日本、美國、法國等國家,妓女是合法職業。在中國大陸,中華人民共和國成立後,妓女是法律禁止的職業。
  • 中文名:
  • 外文名:prostitute
  • 别名:
  • 民族:
  • 籍貫:
  • 畢業院校:
  • 職業:
  • 主要成就:
  • 名稱:妓女
  • 拼音:jinv

中國起源

中國最早的妓女,實際是戰俘和奴隸。《史記·匈奴列傳》中,就有“夏桀蓄女樂、倡優”的記錄。此後,王孫公卿都有在自己的府中養大量的女子的習慣,一來是為了淫樂,二來是為了顯示自己的地位。《周禮》上提到的“女酒,女舂抭,奚以下千人而弱”,其實都是指供帝王淫樂的女性。這種妓女統一被稱作官妓,但是我一直認為官妓并不是傳統意義上妓女,其實她們是奴隸,和其他奴隸不同的是她們的工作隻是獻身和獻技而已。

到了春秋齊桓公的時候,我們熟悉的管仲改變了這一切,他單獨把妓女列為一項職業。

《戰國策·東周策·周文君免士工師借》一文中,寫了這麼一段話:齊桓公宮中女市七,女闾七百。”闾”是門的意思,齊國常常在宮中以門為市,這句話翻譯過來就是,在齊桓公的宮中,一共擁有七個做性交易的市場和七百多個倚門而站的妓女。這是中國曆史上第一次把妓女和交易相聯系的記錄。從這裡看,關于妓院的記載要比西方早上五十多年,在這種事情上,泱泱中華,也絕對不輸給外夷。而這個“天才”想法的創始人,就是被孔子和諸葛亮奉若神明的齊桓公的大管家管仲。

清朝的褚學稼《堅瓠集續集》說:“管子治齊,置女闾七百,征其夜合之資,以充國用,此即花粉錢之始也。”現代學者黃現璠着的《唐代社會概略》也持有這種觀點。以上不僅證明了這些女人不但成了交易的商品,而且她們還要把自己性交易所得的一部分交稅,這是一種典型的性服務合法化。

基本信息

含義

妓女:提供色情服務的女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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