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件緣起
張先生說,他女兒小玉和李先生的女兒小利在鄭州市一所警校上學。3月29日下午,小玉和小利在二七路附近逛街,看到二七路正弘大廈一樓的保羅國際美容美發河南有限公司門口寫有“剪發20元,洗剪38元”,兩人就進去剪發。
“剪發簽字時,上面就寫洗10元,剪發20元,但後來一結賬,單子上就變成6000元。”小玉說,兩人剪發一共花費1.2萬元,而她們兩人身上隻帶了100多元,“從下午2:30到晚上10:25,我們不拿錢,他們就不讓走。”沒辦法,這兩名女學生隻好向學校同學打電話借錢,一共交給保羅國際9800元,辦了張該店的卡,才得以脫身。
“就是一個普通剪發,我沒看出來孩子的發型有什麼特别不一樣的地方。”小玉的媽媽說,她清楚自己孩子的消費水平,“從來就不是大手大腳花錢的孩子,一次剪發花幾千元,如果店裡提前說清楚,我相信孩子不會接受的。”
李先生同樣認為,他的女兒也不會花6000元去剪發,“前幾天剛給她卡裡彙了400元,昨天就打電話要錢,我懷疑出啥事,就趕緊趕到鄭州來了。”李先生說,兩人一共向十幾個同學借了錢,後來同學們沒生活費都要求還錢,這兩個孩子才向家人說了實情。
在鄭州市消協12315投訴大廳,小玉和小利低着頭,不願過多提起當天剪發遭遇高收費這一事件。她們兩人的發型也就是普通的學生頭,黑發。“付完錢了,要發票,他們不給,消費明細單也沒有,9800元交得稀裡糊塗。”
在交完9800元現金後,該店給這兩名女學生一張卡号為00054的鑽石卡。李先生拿出來這張卡,說:“他們說辦卡可以打5折,扣掉當天兩人剪發的6000元(1.2萬元×0.5),現在卡裡還剩下3800元。”但兩人究竟如何美發了,李先生隻聽孩子說,電燙1860元,上色1800元,其餘花費不清楚,他想知道是不是真的每個人花了6000元。
揚言有後台
在消協投訴大廳,一名自稱是保羅國際總監的男子看到有攝影記者在拍照後,聲稱“消協不該叫媒體來投訴調解現場”,拒絕接受調解,扔下一句“我有後台,你們随便咋處理”的話後,迅速走人。
随後,解放路工商所執法人員來到二七路的保羅國際店裡,店裡有30多名員工,有近十個消費者在剪發。收銀台女工作人員稱,該店負責人不在,來這裡消費的顧客一般都是花幾十元,沒聽說過花幾千元的高消費。在收銀台旁邊,一張3月31日收費單據上顯示,剪發特價900元。
而一個剛剛剪發結束、從店裡出來的約20歲男孩稱,他在北京上學,來鄭州遊玩,剛才剪發花了1800元,并辦了一張該店的卡,“隻看到門口寫有剪發38元,沒想到剪完變成1800元了。”
随後趕來的解放路派出所指導員齊同民說,該店類似的高收費投訴,他們所不止一次接到過反映,市民反映的情況很近似,到店裡美發消費,一開始接受美發,選的是幾十元的項目,結賬時就變成上千或幾千元。
真相大白
經鄭州市地稅局稽查局稽查,“保羅國際”于2006年4月至12月,取得營業收入81萬餘元,未按規定足額申報納稅,造成少繳營業稅3.4萬餘元,少繳城市維護建設稅2384元。2007年,“保羅國際”營業收入180萬元,也未足額申報納稅,少繳營業稅近8萬元以及城市維護建設稅5583元。今年1至2月,“保羅國際”營業收入33萬餘元,再次偷逃大筆稅款。
經鄭州市二七區國稅局稽查局稽查,“保羅國際”于2006年1月至去年12月,采取在賬本上少列收入的方法逃避納稅。2006年偷逃企業所得稅21萬餘元,而其2006年全年應繳納各項稅款近26萬元,偷稅比例高達82%。2007年,“保羅國際”偷逃企業所得稅近50萬元,而其全年應繳納各項稅款近60萬元,偷稅比例為83%。
二七區物價局有關負責人稱,“保羅國際”在其玻璃櫥窗上使用“燙發98元起”、“染發98元起”标價方式,服務過程中并未向顧客明示每一項的消費價格,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價格法》第十四條第四項“利用虛假的或者使人誤解的價格手段,誘騙消費者或者其他經營者與其進行交易”的規定。
此外,“保羅國際”工作人員金小英、杜海非、程勇因涉嫌詐騙,由被害人張怡、袁莎莎于4月4日報案至二七公安分局。經審查後,警方于4月6日立案偵查,三人于4月8日被警方抓獲。
警方的調查顯示,3月29日下午3時許,被害人張怡、袁莎莎到“保羅國際”剪發,該店經理金小英授意剪發師程勇、杜海非,要求二人在兩名被害人身上“多詐點兒錢”。後程勇、杜海非在給二人剪發過程中,以二人頭發有缺陷為由,推薦使用高價染燙産品,隐瞞消費項目及産品價格,騙取張怡、袁莎莎98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