塞缪爾·約翰遜

塞缪爾·約翰遜

英國詩人
英國作家、文學評論家和詩人。1728年進入牛津大學學習。因家貧而中途辍學。1737年開始為《紳士雜志》撰寫文章。以後自編周刊《漫步者》(1750~1752)。經九年的奮鬥,終于編成《英語大辭典》(1755)。約翰遜從此揚名。1764年協助雷諾茲成立文學俱樂部,參加者有鮑斯韋爾、哥爾德斯密斯、伯克等人,對當時的文化發展起了推動作用。一生重要作品有長詩《倫敦》(1738)、《人類欲望的虛幻》(1749)、《阿比西尼亞王子》(1759)等。還編注了《莎士比亞集》(1765)。塞缪爾·約翰遜出生在利奇菲爾德,父親是書商。他于1728年進入牛津大學,但因貧困在1731年辍學,沒能拿到學位。[1]
  • 本名:塞缪爾·約翰遜
  • 别名:約翰遜博士
  • 字:
  • 号:
  • 所處時代:
  • 民族族群:
  • 出生地:英格蘭斯坦福德郡
  • 主要作品:
  • 主要成就:《英語大辭典》(1755)《倫敦》(1738)《人類欲望的虛幻》(1749)《阿比西尼亞王子》(1759)
  • 外文名:Samuel Johnson
  • 國籍:英國
  • 性别:男
  • 職業:文學評論家、詩人
  • 畢業院校:牛津大學辍學
  • 代表作品:《莎士比亞集》(1765)
  • 名人名言:愛國主義是流氓的最後庇護所

生活和工作

塞缪爾·約翰遜于斯塔福德郡的利奇菲爾德(Lichfield)出生,是窮書商的兒子。他先在利奇菲爾德文法學校就讀,而在1728年至1731年在牛津大學讀書,但是窮困卻迫使他沒有拿到學位就離開了牛津。他試圖成為一名教師和校長,但并不成功。在25歲時,他與伊麗莎白“泰蒂”波特,一個比他大21歲的寡婦結婚。

1737年,身無分文的約翰遜與他以前的學生大衛·加雷克(David Garrick)一起出發去倫敦。愛德華·凱夫(Edward Cave)給了他一份為《紳士雜志》(The Gentleman's Magazine)撰稿的工作。在接下來30年中,他寫了無數的傳記、詩歌、散文、議會報道甚至prepared a catalogue for the sale of the Harleian Library。這段時間,他的生活依舊十分貧困,其間他寫出了詩歌《倫敦》(1738年)和《沙維奇的生活》(1745年),他的同事和朋友也是作家,于1744年去世的理查·沙維奇的傳記。

約翰遜于1747年開始了他最重要的一項工作—《英文字典》(A Dictionary of the English Language)的編撰。這一工作直到1755年才完成。雖然它被廣泛的贊譽并且有着巨大的影響,約翰遜并未從中獲得很多經濟利益。在編撰它的同時,他還寫了一系列的雙周刊散文稱之為《漫步者》,這些散文大多涉及道德和宗教主題,它一直寫到了1752年。雖然當時并不流行,結集出版後卻獲得廣泛歡迎。

約翰遜于1758年開始了另一個系列的散文寫作,“The Idler”。在兩年中,這個系列每周出版在一個周刊上。他們比上一個系列更短。在1759年,約翰遜出版了他的小說《雷塞拉斯》,據說是為了支付她母親葬禮的費用。同時,他獲得了很高的名聲,詩人查爾斯丘吉爾評論說:“He for subscribers baits his hook - and takes your cash, but where's the book”。

1762年,約翰遜獲得了300鎊每年的政府津貼。1763年他遇到了他未來的傳記作者詹姆斯·博斯韋爾。大約同一時間,他組建了“俱樂部”。現在,他已經是一個大人物了,并且在1765年被授予都柏林三一學院的名譽博士學位,十年後又獲得了牛津的這一學位。

1765年,他認識了議員亨利·塞雷爾夫婦。很快他們成為了好朋友。後來約翰遜與他們一起生活了15年直到亨利于1781年去世。塞雷爾夫人的日記等為博斯韋爾的傳記提供了很多素材。

1773年,他與博斯韋爾一起進行了“蘇格蘭西部群島的旅行”,兩年後他出版了同名遊記(博斯韋爾的于1786年以另一題目出版)。

約翰遜的最後一本重要着作為《詩人列傳》(Lives of the English Poets)是在倫敦書商的要求下寫作的。在每一個人的詩作前,都有一段傳記和評論。

約翰遜于1784年去世,安葬于西敏寺。

他身材高大,但視力和聽力都不好且他臉上從小便有傷疤。

約翰遜的名聲部分的歸于博斯韋爾的《約翰遜傳》一書的成功。但是因為他在約翰遜幾乎成名後才遇到他,他的書中用了不恰當大的比例來描述約翰遜的最後幾年。所以,人們很少知道約翰遜于貧困作鬥争的早期生活。

他曾在伯明翰待過一個時期(在離開牛津後去倫敦之前)。伯明翰中心圖書館有一套他的作品集,包含他的作品,以及關于他的各種書籍共大約2000卷,有很多都是第一版。

作品評論

約翰遜的《英文辭典》在當時開創了英文詞典學的新階段。在此之前,英國隻有冷僻的難詞或新詞語的彙編。約翰遜從大量文學着作中搜集素材,選出例詞例句。他涉獵極廣,他的條目中提到富蘭克林的電學發明,引用了大量名作名句,這在當時是詞典學的創舉。此外他還注意日常用詞的解釋,并對當時的英文拼法起了規範作用。在1828年美國韋氏大詞典問世前,它是最具權威的英文詞典,并受到法國和意大利學者的贊賞。

約翰遜主編的《莎士比亞集》,有校勘、注釋和評論,其中校勘最弱。約翰遜認為戲劇基于想象,各幕之間在空間和時間上的變異是應該允許的。他認為三一律之中,隻有行動的一緻性是重要的,空間的一緻性和時間的一緻性是虛妄的。莎士比亞不受這一規則的束縛,正是偉大之處。約翰遜在這一點上繼承了18世紀早期英國文藝評論家的見解,但他把這一理論說得更為透徹。另一方面,約翰遜也反對盲目崇拜莎士比亞。

《詩人傳》起自17世紀詩人考利、彌爾頓等,至同時代詩人為止,在現代版本中共52人,每傳自二千字至五、六萬字,長短不等。叙詩人家世,教育,生平紀年,作品,掌故轶事,并加以評論;也寫文學風格,國事民生,黨派紛争,因此可以看作英國伊麗莎白時代結束至18世紀後半葉100年間的文學史和社會實錄。

約翰遜在評論詩人時,重格律,重詞令典雅,重有益于社會的倫理内容。在《考利傳》裡,約翰遜對于這位17世紀詩人的作品和詩人多恩的作品的風格作了詳細分析,他引了兩人幾十段詩,指出他們常用隐晦的哲學概念和誇張的比喻,因此名之為"玄學詩派"。他從古典主義文學觀出發,不喜歡這一類詩的晦澀、荒誕、不雅。而在20世紀20年代,這一派詩風盛行于英國文壇,"玄奧"的詩作成為一時風尚。但約翰遜寫《考利傳》時,不因為不喜歡這類詩而略而不提,反而詳細論述這一詩派,并說明其特點,表明了一個評論家的見識和氣度。

約翰遜保皇室,虔誠信教;他反對變換政制,主張維持現狀。美洲獨立戰争之前,殖民地的革命者要求在宗主國議會派有代表,以維護殖民地權益,并提出"沒有代表,就别征稅"的口号,深得當時開明人士的擁護。約翰遜卻寫了一本小冊子加以反對,名叫《征稅非苛政》,是他生平着作中唯一不得人心的一本書。另一方面,他對美國的蓄奴制度深感厭惡,他也反對殖民主義。

約翰遜長于口才,迅言利詞,出口成文,多警句。文章則喜用排偶體,多用拉丁語源概括性強的詞。他的《蘇格蘭西部諸島紀遊》(1775),包括作者對曆史、倫理、文學以及對蘇格蘭民族的見解。

約翰遜的《詞典》是第一部綜合的英語詞典,顯示了編撰者深厚的古典文學以及現代文學功底。《詞典》裡面的一項創舉是使用例句來闡釋單詞的用法。其中一些定義也反映了約翰遜本人的性格以及偏見。他把詞典編撰者定義為"詞典的寫作者,無害的苦力工人"。他對燕麥的解釋是"一種谷物,在英格蘭通常用來給馬吃,而在蘇格蘭用來給人吃"。

當切斯特菲爾德伯爵為詞典編撰工作提供遲來的資助時,約翰遜在一封公開信裡挖苦地問道:

我的伯爵啊!所謂的贊助,是不是就像對落水者在水裡的掙紮視而不見,等人家快要上岸了再虛情假義地施予援手,而真正目的卻是阻止對方上岸?

《詩人列傳》(4卷本,1779年;6卷本,1781年)裡關于詩人的評判标準飄忽不定,常常帶有約翰遜的個人偏見。對清教徒詩人彌爾頓的過分苛刻和對保守派作家蒲柏及德萊頓的過分友善,顯示了約翰遜強烈的保守主義立場。此部作品在風格上比大部分其他作品都要輕松。

《阿比西尼亞國拉塞拉斯王子傳》(1759年),後來也稱作《拉塞拉斯》,是一部富于道德和哲學思索的小說。為了支付他母親葬禮的費用,約翰遜在一周内完成這部作品。《倫敦》(1738年)和《人類欲望之虛幻》(1749年)兩首詩模仿了尤維納利斯的諷刺作品。它們以悲觀的筆觸反映了人類的愚蠢。1750年到1760年之間,約翰遜在《漫遊者》、《閑散者》和其他期刊上面發表了一系列嚴肅而飽含沉思的散文。1765年約翰遜編輯出版了八卷本的莎士比亞作品集。有批評家認為,這個版本的序言裡有關莎士比亞的評價是有史以來寫得最精彩的。

約翰遜在作品裡,堅決抵制漸漸興起的浪漫主義運動。他的作品風格沉重冗長、拉丁語句式随處可見,以至于人們把那種華而不實并且帶有新古典主義色彩的寫作風格稱為"約翰遜式文風"。

評價

英國人善變。有人說,近50年來英國人對生活之認知的變化,比過去250年還要多。然而塞缪爾·約翰遜(Samuel Johnson),這位出生于1709年的文壇祭酒,卻穩居英國300年間最受歡迎的文人寶座之首,從未動搖。1984年12月13日塞缪爾·約翰遜逝世200周年紀念時,《泰晤士報》說約翰遜比其他任何人都更有資格做“英國的主保聖人”,因為“語言乃是英國人的主要榮耀”,而約翰遜的才學和工作是促使英語成為“世界語言”的重要因素之一。說約翰遜是英國“國寶”,毫不為過。

尖酸刻薄、渾身怪癖的文豪為約翰遜帶來如此聲譽的,便是那本耗時8年(1747-1755)以一人之力完成的《英文字典》(A Dictionary of theEnglish Language)—“對英文這浩瀚無邊的語言而言,是破天荒的整理工作”(要知道,法國人請了40位頂尖學者花了40 多年時間才炮制出一本《法文字典》)。此外,後生文人包斯威爾(JamesBoswell)與約翰遜相交21年,寫出了《約翰遜傳》(The Life of Samuel Johnson),這本傳記被譽為西洋傳記文學史上與普魯塔克的《希臘羅馬名人傳》并列的瑰寶,也是逸事文學的濫觞。

在《英文字典》中,約翰遜展示了自己博聞強記、妙語連珠的一面,又毫不拘謹,常常在詞條的解釋中開些玩笑,比如:“恩俸(Pension):付給與某人能力不相稱的津貼,在英國,通常指付給政府中有賣國行為者的費用。”“燕麥(Oats):一種谷類,在英格蘭喂馬,在蘇格蘭喂人。”“詞典編纂者(Lexicographer):着字典的人,一個對人無害的苦哈哈者。”“國稅(Excise):一種人人恨之入骨的貨物稅,按抽稅者的興緻任意調整。”包斯威爾在《約翰遜傳》中說,國稅局的官員們被約翰遜尖酸刻薄的句子氣得火冒三丈,他們和大法官商議,希望能采取合法的制裁行動。

約翰遜本人的性格和怪癖同他的巨作一樣引人矚目。他樂于攻擊所有在攻擊範圍内的人群,無論是王公貴族、窈窕淑女、知心朋友還是5歲小孩,包斯威爾就常常受到他的揶揄、擠兌甚至精神虐待。但他也有獨特的善心,不論自己富裕還是潦倒,一直持續接濟幾位赤貧友人。他吃相難看,給當時的人都留下了深刻印象。根據記載,他一上飯桌便瞪直兩眼,吃的時候狼吞虎咽、青筋畢露。包斯威爾還有極為傳神的描述:“無論他說話或閑坐的時候,通常将頭側向右肩,不停搖晃,身體前後移動,用掌心同方向撫摸左膝。閑歇時,口中喃喃自語,好像牛羊反刍一樣,一會兒吹吹口哨,有時卷起舌頭頂住上腭,發出田雞般的咯咯聲,有時又伸出舌頭,壓住齒龈,跟随着呼吸,發出突、突、突的聲音;發出這些怪聲時,他同時有一種深思的表情,并且經常伴以微笑。一般說來,在談論完一件事情的時候,他總是呼喊聲嘶,精疲力竭,因此常常像鲸魚一樣,長長吐一口氣,我想,這是他放松肺部緊張的緣故;然而他的态度看起來就好像在表示輕蔑,同時把對手的辯詞,像糠皮一樣吹到風中。”

愛國主義

約翰遜一生寫過四部政治宣傳冊,其中的一冊《論愛國者》(The Patriot)便是讨論愛國主義。這篇長文的出版時間是1774年,一年後的4月17日,約翰遜說出“愛國主義是流氓的最後庇護所”的觀點。我們來看看約翰遜在文中究竟說了些什麼。《論愛國者》的副标題是“緻英國選民們”,可想而知,這是為了選戰而寫的辯論文字。他在長文的第二自然段便寫道:“一晃七年過去,又到了議會選舉的狂歡季節”——你們要睜大眼睛看看好,不要選錯人了!

約翰遜首先聲明愛國主義沒有錯,他說:“一個人如果不是愛國者(Patriot),便沒有資格在議會獲得席位。”接着,他警告英國選民,有許多人冒充愛國者,以愛國主義的名義要挾民意,販賣個人的危險主張。也就是說,約翰遜并不反對愛國主義!說到這一層還不夠,我們再來看看他說冒充愛國的是誰。政治宣傳冊不是文學作品,約翰遜沒有打任何掩護,而是指名道姓揪出了他的政治敵人“約翰·威爾克斯先生”(Mr. Wilkes)。

約翰·威爾克斯是誰呢?他是英格蘭米多賽選區的議員,曾經與人合寫了一首色情詩。他的政敵發現這首詩以後,拿到了英國下院大聲朗讀。根據當時的英國法律,制作色情材料是違法行為,要坐牢的。威爾克斯聽聞風聲後,逃往法國巴黎避難,被英國政府定性為逃犯。後來,威爾克斯在巴黎又欠了一屁股債,被債主追讨。

1768年,他不得已又回到英國。令人啼笑皆非的是,威爾克斯憑借自己的煽動能力,竟然再次競選并争得足夠選票(政府迫于民衆壓力不敢逮捕他),當選米多賽選區的議員。而根據當時的英國法律,有犯罪前科的人不能參政。于是,他拿到手的議員資格被議會取消,法院判了他兩年徒刑,外加一千英鎊罰款。威爾克斯當然不服,率領支持他的民衆造勢,逼迫議會撤回取消他選舉資格的決議,法院的判決也被推翻。

約翰遜這樣的大文豪當然是不屑于理會一個寫色情詩、欠債不還的流氓政客。促使他動筆攻擊威爾克斯的是後者的政治策略。“愛國主義不一定要反叛。”約翰遜寫道,“一個人可能厭惡國王,但依舊愛國。”威爾克斯是一位某種意義上的自由主義,他坐牢的短暫期間,支持者們為他聲援的口号是“無人權,不護王!”(No Liberty, No King.)威爾克斯認為,不僅英國本土的人民應該擁有人權,美洲殖民地的子民也應該擁有人權。當他們希望獨立的時候,英國就應當賦予他們自主權。約翰遜這位“威權主義者”對此無法容忍。七年戰争硝煙剛散,英國好不容易在印度和被美洲大陸趕走了競争對手法國(約翰遜極度鄙視法國,他曾說自己在法國旅居的日子唯一的收獲是讓他“更加愛國”),現在,怎能容忍搶來的殖民地拱手放任獨立:?《論愛國者》寫于1774年,兩年後,《獨立宣言》正式點燃了美洲殖民地人民脫離英國統治的鬥争。

約翰遜反對用“人人平等”、或者納稅者均有人權的理由來為美洲殖民地人民辯護。在他看來,人人平等是癡人說夢,與現實不符。包斯威爾在傳記中寫道,有位倡導人人平等的夫人宴請約翰遜,約翰遜诘問她:“既然你相信主人與仆人地位平等,為何不讓站在你身邊的仆人坐下來與我們共進晚餐?”那位貴婦人啞口無言。另外,約翰遜也不承認在殖民地納稅的貢獻,他說,如果美洲殖民者想獲得選舉和被選舉權,那就到英國本土來買塊地然後參加競選吧!

約翰遜直言:“為美洲獨立的荒唐口号辯護的人絕不是愛國者。”他這裡指的當然是那些對美洲地區民意懷有同情的英國人。“一位真正的愛國者不會(向選民)輕易許下各種承諾:他不會縮短議會換屆期、不會撤銷法律或者更改自古以來議會代表的方式。”約翰遜在《論愛國者》中的這些描述都是在針對威爾克斯這位善于參加選戰的政治敵人,“他(真正的愛國者)也不會無限度地屈從于本選區的民意。”美洲殖民地人民在英國議會不配擁有任何“代表”。

事實上,約翰遜雖然警惕那些以愛國之名損害國家利益的政客,他本人卻懷有濃厚的民族自豪感——基本上,包斯威爾在傳記中寫道,約翰遜看不起任何其他國家;他在法國期間和法國人不說法語,而是說拉丁語,因為他堅持“一個人無論如何都不應該用一種半調子的語言來降低自己身份”。包斯威爾還說,約翰遜“曾經試圖為在全球表現輝煌的英國寫一部曆史。”遺憾的是,他醞釀的寫作計劃并未實現。

婚姻家庭

父母

約翰遜的父親是一名窮書商。1731年12月,其父病逝,僅留下二十英磅遺産和一堆書。

婚姻

約翰遜在25歲時,經友人的介紹與一位名叫露西波特少女相親。但最終他與這位女孩的母親伊麗莎白·泰蒂波特結婚,這位泰蒂比他大21歲,是一名寡婦,約翰生昵稱她為TETTY,兩人終身恩愛。約翰生的朋友形容這位新婚妻子“胸脯偉岸,說話矯揉造作,臉上脂粉過厚”。

成就

約翰遜是當時文壇的一代盟主,他對文學作品的評論,即使片言隻語,也被衆口宣傳,當作屑金碎玉。約翰遜1765年出版了經他校訂的《莎士比亞全集》,這個版本在後世常為學者诟病,因為約翰遜有時出于己意,對原文進行删改。他對莎評的主要貢獻,在于他為莎劇所作的批注和他為這個版本所作的序言。在約翰遜時代,文化氛圍已經在向浪漫主義方向發展,人們已不再視“三一律”為神聖。與德萊登、伏爾泰相比,約翰遜是更為寬容的新古典主義者。

個人生活

約翰遜的私生活也是人們津津樂道的話題。包斯威爾出于對約翰遜的崇拜,将他描述成一個極為忠貞的道德家,盡管他的妻子大他整整20歲,是個“臃腫的婦人,胸脯大得吓人,雙頰胖嘟嘟的,塗滿紅紅的胭脂,長期飲用補血養氣的藥酒使她的臉頰更為紅潤;她衣着豔麗奪目,語言行為矯飾誇張”,但約翰遜對她充滿柔情與愛意,在她去世後約翰遜年複一年地為她寫作深情禱詞,為她的亡靈祈福。在包斯威爾的“潔本”傳記中,約翰遜似乎是個聖人。

而今人傑弗裡·邁爾斯(JeffreyMeyers)已經沒有為尊者諱的動因,他的新版傳記在此方面頗有發現。邁爾斯寫過海明威、奧維爾、羅伯特·福斯特、凱瑟琳·曼斯菲爾德等大作家的傳記,在他筆下,約翰遜淫蕩而色情的一面無處遁形—這位大文豪喜歡幽閉、經常有被捆綁鞭打的欲望。在聽到有人猜測約翰遜是否性冷淡時,他的一位親密女友黛絲莫琳夫人說:“沒有男人能比他更強壯了,這點可沒人比我更清楚。”這些被包斯威爾剔除出傳記之外的鹹濕細節,被今人當寶貝一般撿了起來。對“約翰遜研究”來說,再小的事情都不算小。

幾本研究新着在約翰遜的最後遺言上無法達成一緻。大衛·諾克斯(David Nokes)笃信包斯威爾的記錄,約翰遜的最後一句話是對一位來看望他的少女說:“親愛的孩子,願上帝祝福你!”而彼得·馬丁則相信霍金斯(Hawkins)傳記的說法,約翰遜在生命最後一刻說:“現在我要死了。”傑弗裡·邁爾斯提供了這兩種說法,但似乎更傾向于霍金斯的證據。

不得不承認,約翰遜生平對于任何一位傳記作家來說都是挑戰。他長壽,活到75歲,然而他的生平記載卻極不均衡。包斯威爾直到約翰遜50多歲才真正與他結識,所以對他早年的描述全靠道聽途說和收集零碎的材料。關于約翰遜的一切,我們還有許多疑問需要解決。但能夠肯定的是,這位英國文學全盛時期最特立獨行的批評家,托拜厄斯·G·斯摩萊特(Tobias G. Smollett)所稱的“文章大汗”(the Great Cham),還沒打算入土為安。包斯威爾不忍心描述縱橫文壇沙場的大汗最後那段淌血帶膿、藥液橫流的不堪景象,而現代人能夠更為理智地加以探索和複原。不過在這些背後,我們聽到的是更為持久的回音,那便是塞缪爾·約翰遜對生命的向往。

名言傳世

最貧的是無才,最賤的是無志。

愛國主義是流氓無賴們最後的藏身之地。

我們一直推遲我們知道最終無法逃避的事情,這樣的蠢行是一個普遍的人性弱點,它或多或少都盤踞在每個人的心靈之中。

當你盲目的模仿那些自己不可能成為的人時,你的行為将變的荒謬可笑。

音樂是唯一沒有罪惡感的感官享受。

世界如一面鏡子:皺眉視之,它也皺眉看你;笑着對它,它也笑着看你。

一切理論都反對自由意志;一切經驗都贊成自由意志。

在線文本

約翰遜傳詹姆斯-博斯韋爾着

Anecdotes of the late Samuel Johnson Hester Thrale着

目錄賓西法尼亞大學在線圖書

着作

《沙維奇的生活》(1745年)

《約翰遜字典》(1755年)

《雷塞拉斯,阿比西尼國王子傳》(1759年)

《詩人列傳》(1781年)約翰遜是一個精力充沛而又多才多藝的作家。他精通文學領域各類學科。約翰遜有多重身份,他是詩人,戲劇家,浪漫散文家,傳記家,又是随筆小說家,評論家,詞典編纂家以及公法學家。

他主要作品有:

《倫敦》(London)(1749)

《人類欲望之虛幻》(The Vanity of Human Wishes )(1749)

騎士浪漫詩有:

《拉斯利斯的曆史》(The History of Rasselas )(1759)

《阿比西尼亞王子》(Prince of Abyssinia)(1759)

悲劇詩:

《艾琳》(1749)

他主持編輯的兩個期刊:《漫步者》(The Rambler)和《懶漢》(The Idler),曾在上面發表過幾百篇散文

約翰遜校訂過《莎士比亞全集》,并為他這個版本寫過序言,做過相關的文學評論。

他寫過《詩人列傳》(Lives of the Poets)(1779-1781),裡面對52位詩人進行過評價。

作為一個詞典編纂家,英國曆史上第一部英語詞典的創始人-英語語言大詞典(A Dictionary of the English Language)(1775).約翰遜花了七年多的時間獨自一人完成了這部偉大的作品。

文學态度

約翰遜是18世紀晚期最後一位偉大的新古典主義啟蒙思想家。他很關注人類那些虛幻的欲望,因為幾乎在他所有的作品中都是這個主題。他想通過自己的筆去喚醒人們這種愚昧的思想進而治療它。

他在進行文學創作和評論時,表現得極為保守,因為他不喜歡新興的文學樣式,而對那些充滿道德教義和哲學性的作品極為推崇。他堅持認為,作為一個作家,就應該堅持普遍真理和實踐,那就是:自然;他不得對抗宗教或者做不道德的事情;他必須以舊道德為指導,就像蒲柏(Plexander Pope)推崇的道德和教義。所以,可以理解的是,他着迷于裡查生的帕米拉(Richardson’s Pamela)而鄙視亨利.菲爾丁的湯姆瓊斯曆險記(Tom Jones)。

約翰遜的作品具有典型的新古典主義風格,但是他又不同于斯威夫特(Jonathan Swift)的簡潔和埃迪森(Addison)的工整。他頻繁使用類似拉丁語的文字和多音節詞,語言大衆化,使用互相交織在一起的雙行詞句讓句子冗長而又結構合理。然而不管他的句子如何複雜,這都不影響他表達自己清晰的思想。他善于使用書面字進行精準的陳述。凡是看過塞缪爾.約翰遜作品的人,無不為他的博學多才而折服。

上一篇:奧丁·星矢

下一篇:張曉楠

相關詞條

相關搜索

其它詞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