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發布
财政部國防科工委通知
财政部國防科工委關于印發《國防科技工業科研經費管理暫行辦法》的通知
财防[2008]11号
教育部、中科院辦公廳,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工業和信息化主管部門(國防科工辦),各軍工集團公司,中國工程物理研究院,部屬各高校,部屬相關單位。
附件:國防科技工業科研經費管理暫行辦法
财政部國防科工委
二〇〇八年一月二十五日
國防科技工業科研經費管理暫行辦法
簡介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了規範和加強國防科技工業科研經費管理,保證科研任務完成,提高資金使用效益,根據國家有關規定,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本辦法所稱國防科技工業科研經費(以下簡稱科研經費),是指由國防科工委歸口管理,并與國防科技工業研究開發活動直接相關的各種科研經費,包括中央财政撥款和項目研制單位配套自籌兩部分。
第三條本辦法适用于科研經費及有關科研項目的管理。
第四條科研經費實行預算、決算管理。
第五條科研經費的管理和使用應當遵循以下原則:
(一)按級負責,分工管理。科研經費各責任主體,應當根據管理層次和任務分工的不同,有效行使管理職責,履行管理義務,确保各項科研任務取得實效。
(二)集中财力,突出重點。科研經費應當用于支持由國家确定,提升國防科技工業科技水平、促進自主創新、加快軍民結合産業化發展等方面的技術研究開發與應用任務,避免分散使用。
(三)科學安排,合理配置。嚴格按照項目的目标和任務,科學合理編制預算,嚴格執行預算。
(四)項目核算,專款專用。科研經費納入單位财務統一管理,按項目進行單獨核算,确保專款專用,建立并實施經費管理和使用的追蹤問效機制。
第六條國防科技工業科研項目(以下簡稱科研項目)應按級次建立項目管理數據庫。管理内容包括項目研究内容概要、項目承擔單位、項目負責人和項目研究人員、研制周期、項目總投資及其資金來源、預算安排及其資金來源等情況。
項目庫中的項目應當按照輕重緩急進行合理排序,并實行滾動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