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有企業

國有企業

國有獨資企業
國有企業,是指國務院和地方人民政府分别代表國家履行出資人職責的國有獨資企業、國有獨資公司以及國有資本控股公司,包括中央和地方國有資産監督管理機構和其他部門所監管的企業本級及其逐級投資形成的企業。國有企業,由國家對其資本擁有所有權或者控制權,政府的意志和利益決定了國有企業的行為。國有企業是國民經濟發展的中堅力量,是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的支柱。按照國有資産管理權限劃分,國有企業分為中央企業(由中央政府監督管理的國有企業)和地方企業(由地方政府監督管理的國有企業)。[1]國有企業具有一定的行政性。由于曆史原因,國有企業的分類相當複雜。對于中國的國有企業,國有資産投資或持股超過50%的即為國有企業。國企的性質,就是全民所有制企業的性質。所謂全民所有制企業,實質就是企業生産資料歸全體人民共同所有的企業。而所謂全民所有制企業的性質,就是生産資料歸全體人民共同所有的企業所具有的性質。因而,所謂國企的性質,實質就是生産資料屬于全體人民共同所有的企業所具有的性質。
    中文名:國有企業 外文名:State-owned enterprise 别名: 設立目标:實現國家調節經濟 包含範圍:中央政府和地方政府監督管理 屬 性:國有

地位

國有企業具有一定的行政性。由于曆史原因,國有企業的分類相當複雜。對于中國的國有企業,國有資産投資或持股超過50%的即為國有企業。在1978年改革開放前,乃至到20世紀末,國有企業一直是政府支持和扶植的對象,國有企業的建立,其中政府稅收的很大部分都投入到國有企業中,大量的國有企業因此建立和出現,有的國有企業還是由原來的政府部門轉變而來的,如中國電信,中國移動,原來是郵電部,改為電信局,後來在20世紀九十年代末本世紀初改組成為中國電信,中國移動等電信企業。中國的國有企業按《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法人登記管理條例》登記注冊,資産的投入主體是國有資産管理部門的,就是國有企業。

發展曆史

無論是從理論上還是從各國經濟發展的曆史看,國有企業在經濟發展的不同階段都會發揮不同的作用,其在國民經濟和社會生活中的地位也不盡相同。

國有企業的普遍出現始于二次世界大戰後。随着一般壟斷資本主義轉變為國家壟斷資本主義,資本主義國家開始對經濟生活進行全面的幹預和調節。同時,在新科技革命的浪潮推動下,企業生産規模日益擴大,純粹靠自由競争維系的市場經濟造成了社會的不穩定性。在這種情況下,資本主義國家開始承擔起對生産的領導。

從 1945年開始,英國将一系列基礎工業和英格蘭銀行收歸國有,法國将能源部門、保險部門、金融部門和一些大公司改為國家接管。與此同時,日本政府設立的國有企業從戰争結束的7個迅速增加到70年代中期的114個;美國政府也創辦了一些國有企業。這些國有企業主要集中于能源部門、基礎設施部門、提供公共産品部門和科技開發部門。

第二次世界大戰以後,廣大發展中國家為了振興民族經濟,推動本國工業化,掀起了兩次國有化高潮。

第一次在 20世紀50年代後期到60年代中期,它是緊随民族解放運動的高漲而出現的,主要矛頭對着殖民企業和殖民地的經濟管理企業,包括海關、銀行、稅務機構,以及原殖民者擁有的足以壟斷或操縱國計民生的大企業。這次國有化高潮實際上是民族解放運動在經濟領域的繼續。

第二次在20世紀70年代,這是在中東産油國收回石油資源主權的鬥争取得勝利的鼓舞下,發展中國家掀起了收回自然資源主權的潮流。在這一潮流中,一些國家把實際操縱本國經濟關鍵部門的外資企業收歸國有,并使一些礦山資源和農漁業資源回到本國手中。

發展中國家國有經濟的發展,對于維護國家主權、争取經濟獨立,奠定國民經濟發展的基礎和建立較完整的市場機制、維護社會經濟的正常運行以及促進區域經濟平衡發展等方面的國民經濟體系,帶動其他經濟成分的發展,推動發展中國家技術進步,都起了巨大的作用。同時,國有經濟在實踐中也逐漸暴露出高度壟斷,産權不清,政企不分,管理混亂等多種弊端。20世紀70年代中期以來,許多發展中國家針對本國具體情況,采用各種各樣的措施,對國有經濟進行整頓和改造,取得了很大的成效。

2018年9月,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印發了《關于加強國有企業資産負債約束的指導意見》,并發出通知,要求各地區各部門結合實際認真貫徹落實。

基本性質

性質

國企的性質,就是全民所有制企業的性質。所謂全民所有制企業,實質就是企業生産資料歸全體人民共同所有的企業。而所謂全民所有制企業的性質,就是生産資料歸全體人民共同所有的企業所具有的性質。因而,所謂國企的性質,實質就是生産資料屬于全體人民共同所有的企業所具有的性質。

全民所有制是社會主義生産關系的一種主要具體體現形式。在我國實行計劃經濟時,全民所有制企業是以國家所有制具體實現形式體現的。國家所有制具體實現形式,是通過全社會範圍的經濟聯合使勞動者取得生産資料共有者的地位。因而,這時我國國企作為由國家投資組建的從事産品(商品)生産經營活動的經濟組織。

實質是以勞動為謀生手段的勞動者與全民所有制生産資料實際結合的經濟聯合體。在全民所有制條件下,我國全體人民中的勞動者一面是具有平等地位的生産資料的共有者;另一面是由社會分工所決定的不同生産職能的專門化承擔者。全民所有制企業就是這種全民所有制經濟中媒介勞動者與全民所有制生産資料實際結合的經濟關系環節。廣大勞動者的雙重身份就是通過這個經濟組織結合起來而具體實現的。所以,我國國企本質上是全民所有制的具體實現形式。它是通過勞動者與全民所有制生産資料的結合,具體實現全民所有制生産關系的。

重要性

國企是共和國的長子,為我國的經濟建設做出了巨大的貢獻。在建國初期,我們為了優先發展重工業和加快實現國家的工業化,擁有了國有資産和國有企業。半個世紀過去了,随着我國社會主義經濟體系的建立,國家擁有國有資産和發展國有企業的目标更多地轉化成維護社會穩定和經濟發展。

在這種情況下,如果我們對大多數國有資産進行處置,将其變現充實社會保障基金或者直接用于社會救濟,從實物或賬面上來看,國有資産沒有了,但這種處理維護了社會穩定和經濟發展的大局,那麼,這種處置應該同擁有國有資産和發展國有企業具有同樣的效果。事實上,這種處置方式正是我國國有企業改革的長期目标取向。但是,在這種處置方式尚沒有完全鋪開之前,大型、特大型國有企業仍将是我國國民經濟的重要力量。

首先,大型國有企業是我國國民經濟中的中流砥柱。雖然通過“抓大放小”,一部分國有中小企業以租賃、承包、售出、參股等方式向産權多元化轉變。但是,進入2000年,我國的國有資産已經達到9萬億元人民币,構成了極其巨大而龐雜的體系,國有和國有控股企業在幾乎所有的工業領域仍占據主導地位。

其次,大型國有企業是抗衡跨國公司的主力軍。中國加入WTO以後,國際知名的大型跨國公司大舉進攻中國市場,各種洋貨猛烈沖擊國貨。盡管民營經濟已經有了很大的發展,但是由于其在技術、質量、規模等方面的顯著差距,尚不能與跨國公司抗衡,而隻有大型國有企業才是抗衡跨國公司的生力軍。如彩電行業曾是進口産品最多的市場,但是1996年四川長虹等大型彩電公司在價格、質量、服務等方面向外國名牌展開市場争奪戰,一舉打破了大屏幕彩電由外國名牌主導的格局,以緻長虹的“紅太陽一族”大屏幕彩電在國内市場占有率達三分之一。

再次,大型國有企業是我國支柱産業的重要支撐。在石油、化工、機械、電子、冶金、有色和建材等重要産業中,我國七大汽車集團占全行業總産值的66%;嘉陵、北方、輕騎、金城四大摩托車集團占全國總産量的一半;上海、東方、哈爾濱三大發電設備集團,提供國内電站設備的70%。

最後,大型國有企業仍是出口創彙的主要力量。1997年,國有企業出口創彙額超過了外商投資企業,居于領先地位。其中,大多數大型國有企業以銷售額的1%左右投入研究與開發,有的達到2%,技術進步處于國内工業企業領先地位。

國有中型企業和小型企業總體處于虧損狀态,隻有大型企業盈利,充分顯示國有大型企業在我國國民經濟中的中流砥柱作用。當然,我國大型國有企業與國外大企業相比,有着不小的差距。一是大型企業數量少;二是企業平均規模小;三是生産集中度低;四是真正的聯合體、企業集團少;五是大中小企業沒有合理的分工。從技術創新來說,我國500家最大工業企業年銷售額之和還不抵美國通用汽車公司一家銷售額。

不足

國有企業在國民經濟和人民生活中起着重要作用,但現今國有企業的不足之處還是不容忽視的:

大多國有企業因政府長期大力扶持,導緻企業缺乏競争力與創新精神,另外,因國有企業對自主品牌的不夠重視,導緻許多大型國有企業多年來為外國公司生産貼牌産品,同時對國内企業造成空間壓縮,影響了中國民族品牌的發展。

隻有打破國有股一股獨大,甚至一股獨占,政企才能分開。在股份制企業中,應該由作為所有者(股東 )代表的董事會作出決策。無論是戰略決策,還是人事任免,都要由董事會決定,政府不得以行政力量幹預。在國家相對控股的企業中,國家的意圖可以通過國有資産管理機構(如國資委)派出的董事會來體現。在國家不控股的企業中,決策要由相對控股者(民營資本或外資)決定。董事會作出決策,股權大小決定董事會地位,這是股份制企業的基本原則。無論國家是否控股,政府都不能幹預董事會的決策。這是作為一個企業獨立運行的基本保證。

央企紛紛控股信托公司,且這一趨勢還在持續。如百瑞信托2010年年報顯示,公司已于2011年3月完成增資擴股,資本金增加到12億元,第一大股東由鄭州市财政局變為中電投财務有限公司。業内人士感歎,“又一家信托公司被央企收了。”要收購信托公司,不取決于出錢多少,取決于談判能力。”一位長期從事信托公司重組中介服務的人士表示,預計還有更多地方政府控制的信托公司将“轉手”給央企。

有人認為,信托業曆盡六次整頓,脆弱不堪,信托公司由央企控股更為安全。在曆史上,信托公司曾主要被地方政府控制,淪為地方融資平台(如曾經的廣國投);有的被民營資本控制(如德隆控制的金新信托),釀成巨大風險。

但不少業内人士指出,信托公司不應該為任何一方絕對控制,“交給誰都不會絕對安全”,重要的是推動信托公司形成有效的公司治理架構。因而,中國信托業要想有大的發展,必須打破“一股獨大”,而《信托公司淨資本管理辦法》出台為這一切奠定了基礎。

《淨資本管理辦法》終結了信托公司無限做大信托資産規模、杠杆率不受限制的曆史,信托公司的信托資産規模與淨資本的數量和質量挂鈎,這使得信托公司作為一個獨立的法人,抗風險能力增加。

“容忍央企和大金融機構在信托公司中一股獨大,是化解曆史風險的需要,但《淨資本管理辦法》出台後,銀監會應該适時出台《信托公司股權管理辦法》,強制央企稀釋股權。”一位有20多年信托從業經驗的信托公司高管說。

定位

我國的國有企業主體最初是通過“沒收官僚資本歸全民所有”建立起來的,并且在接下來的三十年時間裡,它成為國家财政的主要收入來源和主要支出渠道。在強有力的中央集權計劃式管理之下,它基本上沒有自己的利潤追求,成為事實上的“國家工廠”或者說是“生産車間”。1980年以後,随着“包”字(承包制)進城,國有企業有相當一部分實行了承包、承租經營模式,國有企業成為承包者和承租者追求利潤最大化的工具(國家放權讓利的改革又強化了國有企業的這一功能),同時,國家财政來源于國有企業的收入比重下降,國家财政投向于國有企業的支出也有所放緩,國有企業在一定程度上成為“租賃工廠”。

随着1994年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改革的正式實施,市場化浪潮對國有企業經營機制形成強烈的沖擊,也對國有企業的定位提出新的要求。應對市場化競争的需要,我國政府對國有企業進行了一系列的改革,其中最主要的是“下崗分流,減員增效”、 “社會保障制度的建立”和國有企業重組與上市三個方面。“下崗分流,減員增效”主要是解決國有企業冗員過多、效率低下的問題;社會保障制度的建立主要是将國有企業從不合理的社會負擔中解放出來,兼解決企業急需的各種勞動力流動問題;國有企業上市特别是大型國有企業上市,主要是為了解決國有企業的資金短缺問題。

客觀地講,以上幾個方面的改革都已經初步取得了初步的成效。但同樣不可否認的是,國有企業經營機制并沒有根本性轉變,國有企業困難沒有根本改觀,國有企業投資仍然是财政支出的“黑洞”,是财政赤字的主要制造者。另外,國有企業融資發展成為證券市場不能承受之重――國有企業大量上市融資,所融資金有相當一部分或為母公司占用,或沉澱在企業的銀行賬戶中,真正被企業用來進行生産經營的資金所形成的投資回報率也是相當低下的。

統計顯示,(2003年第三季度季報)滬市771家上市公司加權平均每股收益為0.159元,加權平均淨資産收益率為6.18%;深市507家上市公司加權平均每股收益為0.152元,加權平均淨資産收益率為5.85% ;以2003年10月28日收市時1254隻A股加權平均股價為6.98元 計算,投資者的毛收益率小于2.25%,即使全部拿來派現,其收益率也隻與一年期銀行儲蓄存款利率相當。但這并不能對國有企業進一步在證券市場融資形成任何的妨礙,發行的長江電力融資規模甚至超過了100億元。

國有企業就象一塊巨大的海綿,不斷地吞噬國家财政資金,不斷地從證券市場吸取資金而幾乎不給予任何的回報,所以可以稱之為“海綿工廠”。

作為“國家工廠”,它是與高度集中的計劃經濟體制相适應的一種特定曆史時期的國有企業定位;作為“租賃工廠”,它是與從集中走向相對分散的經濟體制轉型相适應的一種國有企業定位;這兩種定位都符合當時曆史條件的需要,因而對當時的财政、經濟的發展起到了巨大的推動作用。但相對于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而言, “海綿工廠”顯然是不合時宜的――一方面,市場經濟體制要求政府投資領域必須重新界定。

在一般性競争經濟領域,政府投資應該逐步退出,國有企業規模要不斷減小,至少是不應該再追加投資(不管這些資金是來源于财政投資還是證券融資);在基礎性經濟領域和外溢性經濟領域,政府應該加強投資,擴大國有企業的規模;另一方面,證券市場特别是股票市場是個市場化程度非常高的、市場效率非常好的自由市場,“用手投票”機制使得投資者可以參與企業的經營決策與經營管理,從而推動企業提高經營效率,“用腳投票”機制使得經營不力的企業及其經營者難逃被市場淘汰的命運,因而其内在的優勝劣汰機制可以使資源配置的效率達到最大值。

作為市場管理者同時也是國有企業所有者的政府對市場的行政幹預,往往會降低市場自身的效率發揮,甚至引至市場崩潰。中國的B股市場實際上已經宣告徹底喪失資源配置功能,而A股市場的資源配置和融資功能也正在逐步喪失。所以,一是要解決國有企業的進與退問題,二是要還證券市場一個清白的問題。

在國有企業進退問題上,“進”是重點,“退”是難點。對于新增國有企業投資,不僅要把握投資方向,更要注重企業經營機制的再造,從而建立起具有有效産權約束和經營激勵、符合市場經濟規律的投資機制和經營機制。具體來說,在投資方向上,政府應該繼續加大在基礎設施和公共工程、環境保護等領域投資的力度,改變我國在這些領域存在的嚴重的投資不足的問題。

首先是在基礎設施和公共工程領域。雖然随着積極财政政策的大力實施,這方面的投資有長足的增長。但可以看出,政府在這類項目投資的過程中,過于強調其政治要求和利潤要求,而較少真正從财政角度考慮。以江西南昌為例,政府在基礎設施和公共工程方面的投資主要集中在所謂的“亮化工程”――注重城市的外包裝如牆面裝飾、路燈、綠化林等,城市的實質功能并無多大改進。

另外,在修路架橋的過程中,過份依賴社會資金的投入,導緻路橋收費的居高不下,無形之中增加了區域社會和經濟運行的成本,加重了城市居民的負擔。因此,政府在基礎設施和公共工程領域,一方面要運用“成本效益分析法”、預先優選出投資項目和方案,提高财政資金的使用效率;另一方面要加大财政投資的力度,減少對民間投資的依賴性,從而淡化項目經營的利潤追求,切實增進公共服務水平,提升居民的福利。

其次,在環境保護等領域,雖然政府對環境保護問題的重視程度日漸提高,但由于對環境保護問題的緊迫性認識不足,财政方面的投入則遠遠跟不上社會經濟發展的步伐,出現環境保護事業明顯落後于經濟發展并直接妨礙了經濟的可持續性發展。因此,政府可以在逐步完善環境保護法規、制度的基礎上,在吸引民間資本追加投資的同時,加強政府對環保企業的直接投入。

對于需要退出的國有企業,需針對不同情況進行處理:符合《破産法》要求的國有企業,應該堅決予以破産;對于經營不善,但虧損不嚴重的企業,可以先進行重組,同時鼓勵、吸引民間資本或國外資本進行兼并、收購;對于經營效益較好或經過重組後扭虧為盈的國有企業,可以借鑒MBO等模式進行市場化改造,實現“國退民進”。

綜上所述,在社會主義市場經濟條件下,适應公共财政體制建立和發展的要求,國有企業應該定位在:作為政府彌補市場失靈的重要工具,以社會穩定和經濟發展為主要目标,在公共産品提供等領域發揮宏觀調控作用。

分類

特殊法人企業由政府全額出資并明确其法人地位,由國家通過專門的法規和政策來規範,不受公司法規範。這類國有企業被賦予強制性社會公共目标,沒有經濟性目标,也就是說,它們的作用是直接提供公共服務。像國防設施、城市公交、城市綠化、水利等,應該歸入這類企業。這類企業需要由公共财政給予補貼才能維持其正常運行。

國有獨資公司由政府全額出資,受公司法規範。這類企業以社會公共目标為主,經濟目标居次。這類企業主要是典型的自然壟斷企業和資源類企業,如鐵路、自來水、天然氣、電力、機場等。從經濟學角度,這類企業的産品或服務應該按邊際成本或平均成本定價,以此來實現社會福利的最大化,而不是謀求從消費者那裡攫取更多的剩餘。

國有控股公司由政府出資控股,受公司法規範。這類企業兼具社會公共目标和經濟目标,以經濟目标支撐社會公共目标。這類企業主要是準自然壟斷企業和國民經濟發展的支柱産業,如電子、汽車、醫藥、機場等。需要注意的是,這類企業不直接提供公共服務,而是通過向國家财政上交股息和紅利,間接提供公共服務。如果由于特殊環境,這類企業不得不履行一些公共職能,則由此造成的損失,由國家财政給予補償。不過,在補償以後,股息和紅利不能免除。當然,通過約定和核算,二者可以相抵。

國有參股公司嚴格來說應該稱之為“國家參股公司”或“政府參股公司”,不是國有企業,政府隻是普通參股者,受到公司法規範。這類企業與一般競争性企業無疑,沒有強制性社會公共目标,經濟目标居主導。如果它們也提供公共服務,那是它們自覺履行社會責任的行為,應該予以鼓勵和支持。對于這類企業,政府參股隻是為了壯大國有經濟的實力,除此之外,政府對這類企業沒有任何其他附加的義務。

為了保證各類國有企業盡最大可能發揮各自的作用,應該完善兩種作用的評價指标體系,并賦予不同權重。公共作用采用公共績效指标,經濟作用采用财務績效,同時輔之于其他績效指标。公共績效的核心指标是社會貢獻率,财務績效的核心指标是國有資産增值率,其他績效指标主要包括客戶滿意度、企業運營效率、企業創新能力等。

特征

具有企業的基本特征

(1)它從事生産經營活動;

(2)它是由多數人組成的組織體;

(3)依法設立,法律确認其一定權利義務。

國有企業是一種特殊企業,如定義中所指出,它的資本全部或主要由國家投入,其全部資本或主要股份歸國家所有。這同其他全部或主要由民間社會(組織與個人)投資的企業不同。

我們說國有企業是一種特殊企業,除上述定義中所明白揭示的以外,其特殊性還表現于以下幾個方面:

1、國有企業從事生産經營活動雖然也有營利目的,但也有非營利性目的,或者說它不以營利為目的。國有企業要執行國家計劃經濟政策,擔負國家經濟管理(調節社會經濟)的職能。對于有些重要行業和産品,明知在一定時期内不能營利,也要、或者說更需要國家投資開辦企業,而等到以後其經營能夠營利或盈利率較高時,民間社會願意投資了,這時國家倒往往可以減少投資,甚至退出這些領域。

2、國有企業雖然是一個組織體,但它隻有或主要為國家一個出資人。這不同于合夥、合作企業和一般的公司,也不同于私人獨資企業。國家作為企業出資人,一般并不由最高國家機關(最高國家權力機關或中央政府)直接進行具體的投資管理和經營活動,而是按照"統一領導、分級管理"原則,分别由各級有關國家機關或其授權部門,代表國家所有權人負責具體的投資、管理和經營活動。

3、國有企業同所有其他企業一樣都必須依法設立,但它們所依據和适用的法律有所不同。國有企業依據和适用國家制定關于國有企業特别法,雖然它們也适用一般企業法的許多一般性規定。國有企業法同一般企業法比較,在企業設立程序、企業的權利義務、國家對企業的管理關系等方面,其規定有所不同。國有企業設立的法律程序較其他企業更為嚴格、複雜。國有企業往往享有許多國家給予的政策性優惠和某些特權,如某些行業經營的壟斷性、财政扶助、信貸優惠以及在資源利用、原材料供應、國家訂貨和産品促銷、外彙外貿等方面的優惠、虧損彌補和破産時的特殊對待等等。

但同時它也受到國家和有關主管部門的政策性限制,承擔許多特别的義務,如必須執行國家計劃、價格權限制、生産經營自主權的限制,要優先保障國家和社會需要,滿足國家調節經濟的要求,有時利微或無利也得經營等等。國家對其他企業的管理,主要是制定其組織和活動的一般規則,要求其守法和照章納稅,而對于國有企業,國家需要以政權和所有者雙重身份進行管理,在許多方面,國家(其代表者)要以自己為一方主體同企業和企業中關有各方直接發生各種法律關系。在國有并實行國營情況下,這種情況尤為突出。

國有企業作為法人同一般企業法人比較,也有其特殊性。凡法人都應擁有獨立财産。一般企業法人對其财産擁有所有權,國有企業(這裡指國有獨資企業)對财産隻享有經營管理權,而無所有權。除法人條件上的這一區别外,在所屬法人類型上,國有企業法人也有其特殊性,法人通常可分為私法人與公法人、社團法人與财團法人、營利法人與公益法人等。一般的企業法人屬于私法人、社團法人和營利法人;國有企業卻兼具有不同類型法人的特點。

兼具私法人的特點

它全部或主要由國家投資設立,由國家有關主管機關或其授權部門進行管理,在國有并國營情況下,國家還委派國家工作人員進駐企業主持生産經營活動;它分擔一定的國有管理職能,但不同于國家機關以專司某種國家管理為本職,它主要從事生産經營活動;國家及其有關政府部門對它進行較為嚴格的管理,但畢竟不同于對一般國家機關或其科室的管理;它的組織與活動所适用的法律具有公法性,但又有許多私法性質的條款,并适用其他一般企業法的許多基本規定。

兼具社團财團法人特點

它是一個組織體,具有"人的團體"的特征,但其并不必備"兩個以上出資人"的條件而全部或主要由國家出資,體現出以國家撥付(投資)的"特定财産為中心"這一财團法人的性質;它具有社團法人"對于人的團體賦予權利能力"的特征,又有财團法人"對于供一定目的(用于生産經營)的特定财産賦予權能力"的性質;它有一定的人為其成員,但其作為成員并非即為股東;它有最高權力機關,但并非為社員(股東)大會,它的機關有一定決策權,但非為全權,許多重大事項必須經國家主管機關決定。

此外,社團法人的設立須有兩人以上的合同行為,國有企業不具備這一要求;财團法人限于公益法人,不具有營利性,但國有企業兼具有二者特點。

兼具有營利法人與公益法人的特點

它一般有營利的目的,但往往不以營利為其目的,有些國有企業從其開辦就不是或主要不是為了營利,而是為了實現國家調節經濟或其他國家政策,為了國民經濟的總體和長遠發展或其他方面的國家和社會利益;營利法人不僅有營利目的,而且以其利潤分配于其成員,而國有企業在實行國營時,其利潤則上繳國家。

綜上所述,國有企業是企業,但是一種特殊企業;是法人,但是一種具有特殊性質的法人。如果注重國有企業的營利性一面,減輕其政策性使命,擴大它的生産經營自主權,放寬和改善政府對它的幹預管理,則國有企業便更象企業(更接近于一般企業的各項特征);作為法人,它更接近于私法人、社團法人和營利法人。反之,則國有企業更象國家機關或其附屬物;作為法人,更接近于公法人,财團法人和公益法人。

出路

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的第七條的規定:“國有經濟,即社會主義全民所有制經濟,是國民經濟中的主導力量。”國有企業的本質屬性,是“全民所有”,在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系下,國有資本既是屬于全體人民共同占有的資本。

以此為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每位合法公民都是國有資本的天然合夥人,平等地占有全部的國有資本,從市場經濟的組織方式看,國有企業的出路,就在于如何捋順資本所有人和資本管理之間的關系。在市場經濟的框架中,資本所有人可以通過組建董事會的方式參與到資本管理和企業運作中來。

因此,國有資本可以依據憲法,承認每位公民的資本權利人的身份,在各級黨組織的領導下,按照市場經濟的遊戲規則組建各級國有資本董事會,并依法接管國有資本的運作和經營。從全世界範圍内各大财團的運作經營經驗來看,董事會的運作方式往往可以極大保證資本的高效運作和資産的盈利能力,因此,将國有資本交給各級董事會進行運作,一定可以極大提升國有資本的運作效率和盈利能力。

在國有資本逐步實現盈利的基礎上,依照市場經濟的遊戲規則,國有資本盈利的一部分将依法平等分配給各位資本占有人(即全體公民),這種分配方式一方面符合“按照生産要素分配”的社會主義市場經濟分配原則,另一方面将大大促進社會主義共同富裕的實現進程。

如此,在國有資本實現了董事會管理方式和全民分紅的方式以後,國有企業才算成為完全符合市場經濟體系要求的正常企業,在身份上和運作方式上,才完全與私有企業沒有任何區别的企業。這種身份上和運作上的正常化,一定會賦予國有企業真正的活力和競争力,在與私有企業競争的過程中,才有可能真正依靠自己的實力去實現自我完善和自我發展;同時,國有企業特有的腐敗、低效問題也會都将不複存在。

中央企業名單

國務院直屬中央企業

特别指出,在我國除了廣義和狹義定義的中央企業外,對于個别中央企業在國家社會經濟發展過程中所承擔的責任較為特殊,這些中央企業歸國務院直屬管理,屬于正部級。

序号

名稱

1

中國國家鐵路集團有限公司

2

中國投資有限責任公司

國務院直屬中央企業

國務院國資委管理的中央企業

截至2021年5月10日,國務院國資委管理的中央企業現有97家,名單如下:

序号

名稱

1

中國核工業集團有限公司

2

中國航天科技集團有限公司

3

中國航天科工集團有限公司

4

中國航空工業集團有限公司

5

中國船舶集團有限公司

6

中國兵器工業集團有限公司

7

中國兵器裝備集團有限公司

8

中國電子科技集團有限公司

9

中國航空發動機集團有限公司

10

中國融通資産管理集團有限公司

11

中國石油天然氣集團有限公司

12

中國石油化工集團有限公司

13

中國海洋石油集團有限公司

14

國家石油天然氣管網集團有限公司

15

國家電網有限公司

16

中國南方電網有限責任公司

17

中國華能集團有限公司

18

中國大唐集團有限公司

19

中國華電集團有限公司

20

國家電力投資集團有限公司

21

中國長江三峽集團有限公司

22

國家能源投資集團有限責任公司

23

中國電信集團有限公司

24

中國聯合網絡通信集團有限公司

25

中國移動通信集團有限公司

26

中國衛星網絡集團有限公司

27

中國電子信息産業集團有限公司

28

中國第一汽車集團有限公司

29

東風汽車集團有限公司

30

中國一重集團有限公司

31

中國機械工業集團有限公司

32

哈爾濱電氣集團有限公司

33

中國東方電氣集團有限公司

34

鞍鋼集團有限公司

35

中國寶武鋼鐵集團有限公司

36

中國鋁業集團有限公司

37

中國遠洋海運集團有限公司

38

中國航空集團有限公司

39

中國東方航空集團有限公司

40

中國南方航空集團有限公司

41

中國中化控股有限責任公司

42

中糧集團有限公司

43

中國五礦集團有限公司

44

中國通用技術(集團)控股有限責任公司

45

中國建築集團有限公司

46

中國儲備糧管理集團有限公司

47

國家開發投資集團有限公司

48

招商局集團有限公司

49

華潤(集團)有限公司

50

中國旅遊集團有限公司[香港中旅(集團)有限公司]

51

中國商用飛機有限責任公司

52

中國節能環保集團有限公司

53

中國國際工程咨詢有限公司

54

中國誠通控股集團有限公司

55

中國中煤能源集團有限公司

56

中國煤炭科工集團有限公司

57

機械科學研究總院集團有限公司

58

中國中鋼集團有限公司

59

中國鋼研科技集團有限公司

60

中國化學工程集團有限公司

61

中國鹽業集團有限公司

62

中國建材集團有限公司

63

中國有色礦業集團有限公司

64

有研科技集團有限公司

65

礦冶科技集團有限公司

66

中國國際技術智力合作集團有限公司

67

中國建築科學研究院有限公司

68

中國中車集團有限公司

69

中國鐵路通信信号集團有限公司

70

中國鐵路工程集團有限公司

71

中國鐵道建築集團有限公司

72

中國交通建設集團有限公司

73

中國普天信息産業集團有限公司

74

中國信息通信科技集團有限公司

75

中國農業發展集團有限公司

76

中國林業集團有限公司

77

中國醫藥集團有限公司

78

中國保利集團有限公司

79

中國建設科技有限公司

80

中國冶金地質總局

81

中國煤炭地質總局

82

新興際華集團有限公司

83

中國民航信息集團有限公司

84

中國航空油料集團有限公司

85

中國航空器材集團有限公司

86

中國電力建設集團有限公司

87

中國能源建設集團有限公司

88

中國安能建設集團有限公司

89

中國黃金集團有限公司

90

中國廣核集團有限公司

91

中國華錄集團有限公司

92

華僑城集團有限公司

93

南光(集團)有限公司[中國南光集團有限公司]

94

中國西電集團有限公司

95

中國鐵路物資集團有限公司

96

中國國新控股有限責任公司

97

中國檢驗認證(集團)有限公司

國務院國資委管理的中央企業

1、序号1-49的49家中央企業為中央管理的副部級單位,領導班子由國資委企幹一局管理,其中正職由中央組織部任命。

2、序号50-96的47家中央企業為國資委管理的廳局級單位,領導班子由國資委企幹二局管理。

國有銀行

國有銀行是指由國家(财政部、中央彙金公司)直接管控的銀行,包括國家開發銀行、中國進出口銀行、中國農業發展銀行、中國工商銀行、中國農業銀行、中國銀行、中國建設銀行、交通銀行共8家。

以上銀行均為中央管理的副部級單位。

國有企業職工勞動合同書

職工姓名:______________

單位:__________________

根據_________省《_________》和我廠全員勞動合同管理實施辦法的有關規定,經___________________法人代表與_________共同協商,雙方同意簽訂本勞動合同書,其内容如下:

一、工作内容、勞動保護及勞動條件

1.本廠實行八小時工作制和一周一休制。

2.鉛印、商标車間生産崗位實行常年兩班制生産,華泰造紙廠實行三班連轉制,其他工種實行一班制生産,但遇到緊急任務時,本廠可以組織加班加點,并支付合理加班費。

3.鑄字、揀字、排版、紙型、鉛版、照相制版等有害職工身體健康的工種,均有通風排氣等防護措施,并享受相應勞動保護。

4.除排版、裝訂外基本上都是機械化、半自動化操作。

5.本廠根據生産、工作需要,按國家有關法律規定,為職工提供必需的安全、衛生的勞動條件和工作環境。

二、企業的權利和義務

權利:有權按照國務院常務會議通過的《企業職工獎懲條例》和國務院發布的《國有企業辭退違紀職工暫行規定》以及我廠《職工獎懲條例》的有關規定,對職工進行管理和獎懲。

義務:

1.對職工要進行國家法律、法規、職業道德、社會治安、企業各項規章制度等教育。

2.對職工要進行技術業務培訓,不斷提高職工素質。

3.加強勞動安全與保護,不斷改善勞動條件,保證職工的身體健康。

4.尊重職工的合法權益,維護職工的主人翁地位,充分調動職工的積極性、創造性。

三、職工的權利和義務

權利:簽訂勞動合同的職工享有同等的工作、學習,參加民主管理,獲得勞動報酬、政治榮譽、物質鼓勵及享受勞動保險福利的待遇。

義務:

1.努力學習政治文化技術,不斷提高思想政治覺悟和技術水平。

2.熱愛本職工作,服從分配,努力完成生産工作任務。

3.遵守國家的法律、法律和有關政策及廠内各項規章制度。

4.愛護公共财産、機械設備、生産工具,節約原材料、能源。

四、勞動報酬及保險福利待遇

1.試用期工資:_________級_________月_________元。

2.學徒工資:_________元。

3.轉正後工資:_________元。

4.定級後工資:_________元。

5.調資晉級:_________。

6.保險福利待遇_________。

五、勞動紀律

1.遵守國家有關法律、法規。

2.遵守我廠制訂的各項規章制度和勞動紀律。

六、勞動合同的續訂、變更、解除、終止及違約責任

1.勞動合同期滿之前,企業與職工協商一緻,可以續訂勞動合同。

2.勞動合同期限内,企業與職工協商一緻,可以變更勞動合同。

3.勞動合同期限内,企業與職工協商一緻,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4.下列情況企業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1)在試用期内發現不符合上崗條件的。

(2)職工不履行勞動合同,經企業提出警告後,仍不改正的。

(3)職工被除名、開除、辭退、以及被勞動教養、判刑的。

(4)職工因病或非因工負傷,醫療終結,經勞動鑒定委員會鑒定,具有勞動能力,企業分配适當工作,本人不服從的。

(5)經有關部門批準企業宣告破産,或瀕臨破産處于法定整頓期間的。

5.下列情況

企業不得提出解除勞動合同:

(1)勞動合同期限未滿,又不符合解除勞動合同有關規定的。

(2)患有職業病或因工負傷,并經勞動鑒定委員會鑒定符合評殘等級的。

(3)女職工在孕期、産期和哺乳期的。

6.下列情況職工可以提出與企業解除勞動合同:

(1)經國家有關部門确認企業勞動安全衛生條件惡劣,嚴重危害職工人身安全和身體健康的。

(2)企業不能按照勞動合同規定,保證支付勞動報酬和其他福利待遇超過三個月以上的。

(3)企業不履行勞動合同,或者違反國家法律和有關政策規定,侵犯職工合法權益的。

(4)經批準出國或赴港、澳、台定居的。

(5)經企業同意自費考入大中專院校學習的。

7.下列情況職工不得提出解除勞動合同:

(1)由企業公費培訓沒有達到協商規定服務期限的。

(2)在企業中擔任重要生産經營、科研任務,任務未完成的。

8.勞動合同期滿後自行終止。

9.任何一方提出解除勞動合同,必須提前一個月通知對方,方可辦理解除勞動合同的手續。

10.簽訂勞動合同的職工一方,違反勞動合同,對廠裡造成經濟損失的應根據後果和責任大小予以賠償。

七、合同期限:自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_日止,共_________年_______月。

八、試用期限:自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_日止,共_________年_____個月

九、其他事項

在履行勞動合同過程中産生的勞動争議,首先由企業勞動争議調解委員會進行調解,對調解不服的,由縣以上勞動争議仲裁委員會進行仲裁。

單位(蓋章):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日

職工(簽字):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日

最新消息

虧損

2014年中國企業500強營業收入達到56.68萬億元,同比增長13.31%,總量上隻比全國GDP少2000億元;前三甲企業營業收入都超過2萬億元,另有131家企業營業收入超過1000億元;共100家中國企業進入世界500強,數量穩居世界第二。

然而,這些企業的盈利能力卻慘不忍睹:500家企業平均收入利潤率為4.24%,資産利潤率為1.36%,均已連續三年下降;141家企業利潤出現負增長,118家企業的淨資産收益率低于同期商業銀行一年期存款利率3.3%,41家企業淨資産收益率為負數;虧損超過10億元的企業有19家,比上年增加3家。

中國500強企業2013年的利潤為2.4萬億元,同比增長10.6%,但依然低于營業收入13.31%和資産總額16.8%的增速,“大而不強”的“虛胖”症狀愈發凸顯。

取消行政級别

廣州市屬國企全部要取消行政級别,競争充分的行業将推職業經理人制度,還将探索實施國企員工持股。2014年8月26日,時任市國資委主任黃偉林向廣州市人大常委會作《關于廣州市經營性國有資産監管情況的報告》(簡稱《報告》)時如此表述。

貪腐

近年來,從中石油腐敗窩案到華潤集團原董事長宋林落馬,國企高管越來越頻繁地出現于接受調查的名單中。2014年以來,中央紀委共通報了74名國企領導幹部被調查,平均每月6名,“打虎”力度是2013年的近6倍。有些國企高管涉案金額巨大,如廣州國營白雲農工商聯合公司原總經理張新華,貪腐達3.4億元。

國企腐敗案件帶來的破壞力也令人觸目驚心。廣東省航興貿易公司原總經理陳東,以國有企業品牌、信譽無條件為民企融資提供擔保,造成企業貿易損失風險達1.95億元。

2015年2月,中央紀委五次全會釋放出一個重要信号——以央企為代表的國企,将成為推進反腐敗鬥争的重要“戰場”。

外國企業

美國國企

聯邦公司簡介

美國國有企業一般稱為”聯邦公司“。但何謂聯邦公司,在美國也是一個從過去到現代,幾十年議論不決的問題。法律文件和政府報告,以及學術探讨都曾給出若幹聯邦公司的定義,但卻始終未得統一。甚至不同的立法文件對聯邦公司也有不完全相同的解釋。因此有的學者甚至認為,“聯邦公司不應被視為一種特殊類型的組織形式,實際上它們都是産物,作為一個群體,它的特點就是每個公司都有其成分不同的公私混合和程度不同的财産和控制的結構。”但總的來說,仍可将聯邦公司的主要特點歸納為以下幾點:

1.聯邦公司是由聯邦政府全部或部分擁有和控制或者雖非聯邦政府擁有、但由聯邦政府資助、并受其控制或監督的組織。

與其他國家一樣,資本投資仍是确定美國聯邦公司性質的主要因素。絕大多數聯邦公司都由聯邦政府投資并擁有,有的全部由聯邦投資和擁有,有的由聯邦和私人組織或個人共同投資和擁有。除了這種投資控制關系形成的聯邦公司外,根據聯邦政府并由聯邦預算資助,因而受政府控制和監督的一些公司也被視為聯邦公司。即所稱的政府資助企業。

2.聯邦公司是采取私人組織形式,主要從事商業性活動,同時也履行政府公共職能的一種介乎公私領域之間的一種組織形式。就法律形式而言,聯邦公司采取的是與一般私人商業組織相同的公司形式,并且絕大多數聯邦公司的經營活動是以營利為目的的商業性活動。但與此同時,由于聯邦公司成立的目的本身基本上是為了更好地管理和幹預某種經濟活動,替代行政機構完成公共職能,因此這就使聯邦公司具有了一種既類似于公法人,又類似于私法人的特殊性質,因而也模糊了傳統的公私領域的界限。

3.聯邦公司是一個自我維持、自我發展、獨立經營的企業法人組織。無論是聯邦全部擁有、控制、還是部分擁有控制以及聯邦資助的公司,都無一例外地具有獨立的法律人格,擁有自己的财産,獨立承擔财産責任,以自己的名義進行訴訟活動。同時它免受聯邦行政機構的行政審計、預算管理和行政審查,這使它明顯地區别于其他政府行政機構和部門。

種類

在美國,并沒有對聯邦公司進行統一調整的類似于公司法的專門立法,幾乎每一個立法都是針對某一個聯邦公司特别規定的。而每一個聯邦公司則是各個特别立法創制的結果。因而如前所述,聯邦公司,就其整體都很難說構成一種單獨的法律形式,其具體分類也就更加困難了。如同沒有統一的聯邦公司的定義一樣,也沒有統一的公司分類,因此這裡隻就幾種具有較大影響的分類作一簡單的介紹。

最具有實際效力關于聯邦公司的法律文件是1945年在新政期間制定的聯邦公司控制法。該法如其字面所示,并非一部系統的調整聯邦公司法律關系的基本法律,而隻涉及到聯邦政府對聯邦公司的管理和監督。該法将聯邦公司分為聯邦全部擁有和聯邦與私人混合擁有兩種類型,并在每種類型下列舉了當時存在的聯邦公司,該法要求聯邦全部擁有公司必須提交營業預算作為聯邦預算的一部分,必須接受聯邦機構的會計審查和監督。

具有很大影響的官方性質的聯邦公司分類是1983年聯邦會計總署發布的一個報告。該報告把47家聯邦公司分為三類:聯邦控制公司、公私混合公司、私人控制公司。其區分的标準是财産和管理結構。當聯邦政府負責或提供主要的管理和财産時,則構成聯邦控制公司,否則為私人控制公司,中間者為公私混合公司。聯邦會計總署是具體負責聯邦公司财務審計的機構,它的分類具有重要的實際意義。

另一個具有一定影響的分類是全國公共管理學會所作的。它首先将聯邦機構分為政府企業和政府公司兩大類。其中政府企業包括采取法人或非法人形式的各種企業,如非法人形式的聯邦郵政等。它所稱的政府公司具體又分為全部擁有的政府公司、混合擁有的政府公司和私人公司。其區分的标準是資本的擁有和董事會成員的組成結構。這裡的私人公司不同于一般私人公司之處在于它是根據政府的特别法令而設立的。

學者們對聯邦公司的分類另有不同。除了肯定了上述全部擁有和混合擁有的聯邦公司外,有的還特别提出了一種“區域模糊”(Twilight Zone)公司。這種公司是指那些漂忽于公私之間、地位模糊的政府組織。它們既不象純粹的政府機構,又不象完全的私人組織,其中既有非營業性的、非商業性的公司,也有營利性、商業性的公司。前者的設立目的是使它們的活動擺脫政治幹預,使其具有普通政府機構所不具有的能力和主觀能動性。

如公共廣播公司,它負責批準公共廣播服務許可,但本身并不擁有任何電台或電視台,而隻是通過扶持全國聯網服務或向電台、電視台付費來協助發展和改進公共電訊服務和非商業性電視、電台廣播。營利性的商業性公司的目的是回避國有化的形象或使政府能夠在不直接幹預的前提下參與私人市場的活動。如全國鐵路旅客公司就是70年代為防止城市間鐵路旅客運輸服務的廢棄,并振興旅客運輸,使其成為有利可圖的經營而設立的公司。

有的政府文件(Budget Appendit of the United States, Jistal Year 1986,P。V-2)和學者還提出了一種“政府主辦企業”(Goverment-sponsored Enterprises),這種企業的地位處于私人組織和政府機構之間,它雖由私人擁有,并基本上由私人投資,但設立由聯邦許可,并服從于某種形式的聯邦監督和管理,從事國會授權的商業性活動,給人以由聯邦扶持的印象,但實際上聯邦并不一定投入任何資金。這種政府企業被稱立為精神國有化的企業,如聯邦全國抵押總會、學生借貸市場總會等。

綜上可見,由于創制過程和法律調整本身的分散,美國聯邦公司的類型甚為複雜,很難對其作出系統、嚴格的劃分。甚至不少聯邦公司,被不同的法律文件或聯邦機構定為不同的公司類型。比較而言,上述分類中,全國公共管理協會所做的分類是比較全面和清晰的,基本上反映了聯邦公司的類型和範圍。

管理機構

聯邦公司的管理機構基本采取普通商業公司的形式,除極少數全部擁有公司實行獨任制領導,直接服從于政府部長外,絕大多數實行董事會決策、總裁執行的管理體制,不同的是它們的董事會的性質和作用、選任程序及其構成以及與政府的關系與一般商業公司明顯不同。

聯邦公司的董事會具有特殊的意義。它具有兩個重要的作用,其一它作為自治性公司的法律機構是連結國會和公司業務管理活動的中間環節。即國會關于聯邦公司的政策決定,包括預算計劃、組織調整等,都通過董事會而落實到公司的業務執行機構。其二,董事會又是公司排斥政治幹預的重要手段,使公司獨立的法律地位得以有效的保障。

聯邦公司的董事會的任命和構成因聯邦公司的類型不同而有所不同。在全部擁有公司中,一般60%以上的董事會成員是由總統任命的,其餘的則按法定要求由聯邦有關方面的代表組成。在總統任命的董事中,其中約有半數又必定是各方面利益集團的代表,例如商業借貸公司的董事會必須有三名農民的代表;海外私人投資公司的董事會必須各有一名雇員、小企業和合作社的代表,受任的董事大都是聯邦雇員。在某些情況下,甚至董事會全部成員皆由聯邦雇員擔任,例如年金利益保證公司的董事會是由勞工部、商業部和财政部的部長組成。

董事會有的是由總統指定或由聯邦雇員兼任,少數是由董事會選任。全部擁有公司的另一個突出特點是其領導權與行政機關的密切聯系。有2個公司根本沒有董事會,它們是由部長控制之下的單一性負責機構。另有13個公司沒有董事會,其中有4個董事長由内閣部長擔任,3個董事長由總統任命,2個董事長是聯邦雇員,其餘的4個由董事會自己選舉産生。與此類似,設有董事會的13個公司中,有5個公司的總經理是董事會選任,其他的則是由聯邦雇員或總經理任命的人擔任。

在混合擁有公司中,聯邦政府對其董事會的組成仍起着主要的作用。有40%的董事是由總統任命的,另外的40%也是由聯邦雇員擔任。其他股東選任的董事隻占20%左右。與全部擁有公司不同的是,它的董事長和總裁都由董事會選任。

在私人控制公司或所謂的區域模糊公司中,由于資本構成的明顯變化,聯邦政府對董事會組成的影響大大減少。由總統任命的董事一般不超過25%。并且也隻有很少的聯邦官員或代表擔任董事,董事會成員主要由公司的股東選任,其董事長和總裁亦由股東選舉的董事會任命。

在全部擁有和混合擁有的聯邦公司中,還有的設有顧問委員會,其成員由來自不同方面的代表組成。很明顯,聯邦公司的管理機構組成受到聯邦政府的直接控制和強烈的影響,這種控制和影響的程度則取決于聯邦政府對公司擁有的程度。實際上,在現有的聯邦公司中,由總統任命和聯邦官員擔任的董事在多數聯邦公司構成了董事會的多數。而私人股東,除私人控制公司外,對董事會的選任作用十分微弱。這種管理機構與聯邦政府的密切關系是美國聯邦公司法律地位的一個極鮮明的特點,它反映了聯邦公司負有行政職責的性質。

特點

與中國備受嬌寵叱咤風雲的國有企業最大的區别是,美國的國有企業地位一般,影響甚微,其生産總值僅占全國GDP的區區5%,而且還要受各方面的諸多約束管制。美國國有企業主要特點概括如下:

1、國有企業隻允許從事私人無法做、做不好或者無利可圖的行業,如郵政、公共交通、自來水、污水處理及環保、博物館、公園森林、航空管制、部分跨州電力水利及公路鐵路、部分港口、部分軍事工業、航天、老人窮人及退伍軍人養老和醫療保險。

2、各級國有企業隻向聯邦、州和市鎮議會負責,其建立與撤銷、經營範圍及領域、商品及服務價格制定、撥款貸款、高管任免及薪酬均必須由同級議會審查批準,政府隻能嚴格按議會發布的命令(法案)具體執行對所屬企業的監管。聯邦大型國有企業(如成立于1826年的國家博物館和成立于20世紀30年代的田納西河流域管理局)甚至還設有由總統、副總統、民主黨與共和黨代表、民衆代表組成的董事會,企業除對聯邦議會負責外還得接受該董事會的監督。

3、為體現“公私官民平等和政府不與民争利”的法律原則,國有企業除享受政府經議會批準的固定撥款(如田納西河流域管理局每年1.3億美元),基本沒有其他特權,甚至有明文規定國有企業不得上市融資。

4、國有企業有建立也有撤銷,建立依據多半是根據當時經濟形勢與社會需要,如20世紀30年代經濟大蕭條時建立的田納西河流域管理局。

5、隸屬議會而非政府的聯邦審計署對國有企業實行嚴格監管,國有企業高管一旦失職渎職,輕則解職,重則吃官司并罰巨款,名聲掃地永難擡頭。

美國最早的國有企業是私人捐贈交由政府管理的國家博物館,規模最大的是田納西河流域管理局。分布最廣的則是虧損嚴重的郵政部門和各城市公共汽車公司與地鐵公司(公共交通局)、隧道管理局、自來水公司和污水管理局。

作為世界頭号軍事強國,美國政府也沒有自己龐大的軍工企業(聯邦和州的有限軍工企業主要負責裝備日常維修保養及常用部配件生産),尖端武器裝備的研發制造均長期采取“拿來主義”,以招投标方式向私營企業訂購,如上世紀70年代馳名世界的F-16戰鬥機,即由政府向數家私營企業發出研制招标邀請,最後委托洛克希德和通用動力兩家設計方案入圍的公司拿出樣機,經嚴格試飛檢測評定後,優者喜滋滋獲得訂單,随後在軍方嚴格監督下生産,出局公司則拿一筆研制費走人。無訂單時,政府與私營公司各走自己的陽關道,基本無實質瓜葛。

正因如此,美國政府除負責制定和監管勞動政策的勞工部外,不存在龐大的工業部和國防科工委。

美國的社會資産90%為私人擁有,有政府背景的國有企業自然難以興風作浪;國民資産性收入占總收入(資産性收入與工資性收入之和)的比例頗高,因此國内生産總值(GDP)微幅增長(2~3%),老百姓也能嘗到甜頭而不緻看數據空歡喜;因國有(政府)企業占社會經濟比重極輕,經濟遇到險惡風浪時,政府則基本以旁觀者而非局中人身份出面相救,能進也能退,絕不緻牽一發而動全身。

英國國企

1980年,英國的GNP中,國有企業所占份額為11%,而約為2% 。英國屈指可數的國有企業主要集中于煤炭、鐵路、郵電等行業,産值占國内生産總值4%,職員人數在整個就業人數中所占的比例也僅為2.5%。 在英國,國有企業分别隸屬于政府各個部門,如英國煤炭公司屬于能源部、英國鐵路公司屬于運輸部等。

英國保守黨政府自1979年執政以來就大規模對國有企業實行私有化,迄今為止已先後出售了近50家企業,價值500億英鎊,使之在國民經濟中所占比重變得越來越小。

英國的國有企業監管機制是獨立于政治程序的,各個部門的監管權責都通過法律确定下來,從而保持與政治家的距離。然而曆史的經驗顯示,僅靠監管是遠遠不夠的。引入競争體制往往比強化監管更有助于激勵管理者提高效率和改善客戶服務。同時人們發現,并不是所有的國有部門都是自然壟斷的領域。例如在電力行業,電廠之間也可以開展競争。

在原來的體制下,國有企業經營者面對的是一個不确定的環境,比如

(1).不明确的經營目标;

(2).來自政府的幹預;

(3).促使人竭力避免風險的激勵機制。民營化的成功正得益于克服了上述的弊病。

所以,在撒切爾夫人任職期間對英國國有企業進行了改革。改革後政府對經濟活動的幹預減少,大多數國營事業實行了私有化,勞動力市場也變得更具彈性,英國經濟最終走出了長期“滞漲”的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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