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内容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國務院各部委、各直屬機構:
經國務院批準,現将2015年元旦、春節、清明節、勞動節、端午節、中秋節和國慶節放假調休日期的具體安排通知如下。
一、元旦:1月1日至3日放假調休,共3天。1月4日(星期日)上班。
二、春節:2月18日至24日放假調休,共7天。2月15日(星期日)、2月28日(星期六)上班。
三、清明節:4月5日放假,4月6日(星期一)補休。
四、勞動節:5月1日放假,與周末連休。
五、端午節:6月20日放假,6月22日(星期一)補休。
六、中秋節:9月27日放假。
七、國慶節:10月1日至7日放假調休,共7天。10月10日(星期六)上班。
節假日期間,各地區、各部門要妥善安排好值班和安全、保衛等工作,遇有重大突發事件,要按規定及時報告并妥善處置,确保人民群衆祥和平安度過節日假期。
國務院辦公廳
2014年12月16日
通知解釋
根據《通知》,2015年法定假期依然維持11天不變,不過通過調休可以放假28天。n此外,在2015年的放假安排中,京華時報記者發現,盡管很多假期都是通過調休而得來,但并不會出現放假前或放假後連上七八天班的現象。連續上最多班的情況出現在即将到來的明年元旦小長假之後,即從1月4日(星期日)至1月9日(星期五)連上6天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