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光同塵

和光同塵

漢語成語
和光同塵,漢語成語,拼音是hé guāng tóng chén,意思是指不露鋒芒,與世無争的處世态度。出處老子《道德經》。和:使平和。同:混合。和光:混合、調和各種光澤,使得不光耀突出;同塵:與塵世相同。本意是道家無為而治思想的體現。出處老子《道德經》第四章和第五十六章:“挫其銳,解其紛,和其光,同其塵;是謂玄同。”挫其銳,解其紛:意為用虛柔不盈的方式來化解紛擾。和:涵蓄。同:相同,混同。玄同:微妙的同一。指不露鋒芒,消解紛争,收斂光耀,混同塵世,這就是深奧的玄同。
    中文名:和光同塵 拼音:hé guāng tóng chén 近義詞:渾俗和光、與世無争 釋義:指不露鋒芒,與世無争的處世态度 用法:褒義,謂語 結構:聯合式 語 法:聯合式;作謂語、定語 注 音:ㄏㄜˊ ㄍㄨㄤ ㄊㄨㄙˊ ㄔㄣˊ

成語解釋

和、同:混合。和光:混合各種光澤;同塵:與塵俗相同。指不露鋒芒,與世無争的處世态度。

褒義詞,引申為對他人有寬恕之量,對謗語有忍辱之量,對忠言有虛受之量,對事物有容納之量。

和光同塵在《道德經》中出現兩次,可見聖人對其看重,是聖人的處事标準,不能解釋為同流合污。

成語出處

《道德經》第四章:“和其光,同其塵。”

《道德經》第五十六章:知者弗言,言者弗知。塞其兌,閉其門;挫其銳,解其紛;和其光,同其塵;是謂玄同。故不可得而親,亦不可得而疏;不可得而利,亦不可得而害;不可得而貴,亦不可得而賤,故為天下貴。

解釋為有智慧的人不會誇誇其談,誇誇其談的人沒有智慧;堵塞嗜欲的穴竅,關閉欲念的心門;挫掉自己的鋒芒,解脫自己的紛擾;蘊藏自己的光彩,混同自己于塵世之中;這就叫做高深微妙的玄同。所以既不可能跟他親近,也不可能跟他疏遠;既不可能使他獲利,也不可能使他受害;既不可能使他尊貴,也不可能使他卑賤,因此,就為天下人所重視。

示例

《晉書·宣帝紀論》:“和光同塵,與時舒卷;戢鱗潛翼,思屬風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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