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宏宇

周宏宇

深圳市公安局鹽田分局刑警、烈士
周宏宇遼甯省錦州市淩河區人,中共黨員,一級警司,1995年畢業于中國刑事警察學院痕迹檢驗專業。2005年12月3日淩晨周宏宇和同事在利用晚上時間執行公務後駕車返回途中,為履行警察職責,赤手空拳與手持管制刀具的數名歹徒搏鬥而因公殉職。犧牲前為梅沙派出所刑警隊科員,多次被鹽田分局、上級公安機關表彰和嘉獎。
    中文名:周宏宇 外文名: 别名: 民族: 籍貫:遼甯省錦州市淩河區 畢業院校:中國刑事警察學院 職業:一級警司 主要成就: 出生地:遼甯省錦州市淩河區 性别:男 出生年月:1973年6月11日 去世年月:2005年12月3日 政黨:中共黨員

英烈生平事迹

周宏宇,男,漢族,中共黨員,一級警司,生于1973年6月11日,犧牲于2005年12月3日,原籍遼甯省錦州市淩河區人。1995年7月畢業于中國刑事警察學院痕迹檢驗專業,同年參加公安工作。原系深圳市公安局鹽田分局刑警大隊刑警,被害前為鹽田分局梅沙派出所刑警隊科員,從事刑偵工作。

2005年12月3日淩晨2時許,周宏宇和同事黃旭在利用晚上時間執行公務後駕車返回途中,為履行警察職責,赤手空拳與手持管制刀具的數名歹徒搏鬥而因公殉職。周宏宇用青春和熱血,诠釋了刑警的英雄本色;他短暫的生命軌迹,留下了對生活無限美好的眷戀。

2002年4月18日下午3時許,周宏宇年邁的父母居住在沙頭角東埔福苑,周父在拆廚房煤氣爐蓋時,煤氣爐突然發生爆炸,周父手上、臉上等多處被嚴重燒傷。當時家中隻有其父親一人,周父獨自一人打的去了鹽田區人民醫院,并用電話告知了兒媳阿霞。阿霞立即趕到醫院陪護,見傷情嚴重,無奈地打電話給經偵大隊吳節華。

而此時,周宏宇正在内蒙古通遼市抓捕“1·16”保稅區特大搶劫案在逃案犯。吳節華和刑警隊餘偉接到電話後立即趕赴醫院。到了醫院後,吳節華問周父:“出事時為何不打電話給我?”周父說:“我挺得住,就不麻煩你們了,你們都很忙。”

病房外,周宏宇的母親偷偷對吳節華說:“宏宇父親不讓告訴兒子,傷得這麼重,我看還是打個電話告訴小宇吧,就說被燙到了,受點小傷,順便問問我的小宇幾時回來。”于是,吳節華立即聯系周宏宇,告訴他其父親被燙到,受點小傷。沒過幾分鐘,宏宇來電說:“你騙我,一點小事,不可能專門打電話給我!”于是吳節華隻有如實相告。

電話那頭,是漫長的寂靜。吳節華反複強調,沒有什麼大礙,隻是一點小傷。周宏宇隻說了一句話:“吳哥,這幾天就麻煩你了。”說完就挂了電話。過了兩三天,宏宇來電,說人犯已經抓到。吳節華去機場接到他後,在車上,宏宇隻問了一句:“我父親在哪個醫院住院?”之後,便一言不發地望着窗外。

車到了沙頭角,宏宇執意要先送犯罪嫌疑人去看守所。大家拗不過他,隻好跟随他去了看守所。等一切手續辦妥後,才趕赴醫院,周宏宇走進病房,跟在他身後的同事輕輕地關上了門。幾秒鐘後,病房傳來了周宏宇号啕大哭的聲音。五六分鐘後,宏宇走出病房,若無其事地問餘偉關于在出差地沈陽所做筆錄中的一個重要細節問題。

梅沙派出所的張學華副所長回憶,從單位請銷假的記錄來看,周宏宇從去年7月份調到梅沙所的這一年多時間中,隻請過半天假,而且他記得很清楚,請那半天假是他兒子病了,要帶兒子去看病。周宏宇的妻子嚴朝霞哽咽地說:“他愛家庭、愛我、愛父母、愛嶽父嶽母、更愛兒子。隻要有時間,放學時,他便會去鹽田實驗幼兒園去接寶貝兒子回家,雖然幼兒園到家走路也才不足3分鐘,他就是喜歡他們父子一起的感覺,逗兒子開心,一路上慈祥的看着兒子。”

每逢佳節,周宏宇都不忘給年邁的爺爺奶奶彙錢。他的父親常說,有我,你爺爺奶奶的事你就别費心了。他說:“自己始終是老人家的孫子,盡的是做孫子的孝道。”自從父母從遼甯來深圳照顧孫子,周宏宇便有兩家老人了。每逢父母生日,嶽父母生日、父親節、母親節等,周宏宇從沒有忽略和遺忘過。

周宏宇十分疼愛自己的妹妹,家裡有好吃的,一定會留給妹妹一份。家裡的冰箱,一直放着他為妹妹留着的餃子和妹妹最愛吃的羊雜。“給妹妹留着,妹妹周末就回來了,到時我們一起吃”,沒想到,就是這個周末,宏宇卻永遠的走了,成為妹妹心中永遠的痛。

周宏宇夫妻恩愛,每到晚上11點還沒有回家,阿霞都會打電話問宏宇:“在哪裡?做什麼?”每到淩晨二、三時,如果還不回家,妻子就急了,就急急打電話,不接聽就出門尋找。12月4日淩晨,宏宇沒有接聽電話,阿霞又出門去找丈夫,一路上還想着見面後責怪他幾句。可見面時,卻已陰陽相隔,相顧無言,唯有淚千行。

宏宇的父親回憶,宏宇高中有位同學李文章是河北龍縣的大山裡的人,因為有親屬在遼甯,于是借讀到宏宇的學校,并與宏宇在同一個班級。李文章很窮,宏宇将文章當成自己的兄弟一樣看待,在文章沒有衣服的時候,哪怕是缺襪子,宏宇總是慷慨解囊,為他解決這些難題,直到文章大學畢業又分配工作,文章對宏宇的幫助至今沒齒難忘。

他的大學同學饒志剛含着淚講述:“周宏宇在大學時是914區隊的生活區隊長,每次沈陽下了大雪,地凍天寒,大家都想在暖暖的被窩中等到起床鈴聲響起才肯起床。而周宏宇總是提前半個小時悄悄起來,到倉庫為同學們領好除雪用的鐵鏟、掃帚、手推車。他心裡總是想着别人,唯獨沒有自己”。

周宏宇的同事黃炳新講述了這樣一件事:“1999年9月份,同周宏宇一起出差到蘭州。車到蘭州時,是下午5點多。坐了一天車也餓了一天,住宿也還沒有着落,周宏宇卻說,趁還沒有下班,咱們可以先去水廠查下線索。我們問他為什麼這麼苦自己,他笑笑說,“當刑警的,這叫啥苦,把工作做完後吃得香,睡得安穩”。

刑警大隊的張立回憶說:“周宏宇是我的進門師傅,我剛參加工作時他帶我,一開始,我常常把案卷放在車上,他發現後,嚴肅地告訴我,這樣做太危險了,案卷至于一個刑警,就象眼睛一樣,丢了案卷會洩密,是失職,而且有些案卷材料丢失是無法彌補的。”周宏宇對工作粗中有細,從不馬虎。

1995年初,周宏宇在沈陽畢業實習,在偵破一起入室盜竊案中,由周宏宇負責案件的現場勘查,宏宇将所學知識與現場勘查的情況結合,終于找到一枚價值重大的足迹痕迹。據此,周宏宇做出了四個大膽推斷:一是嫌疑人為當地人,且居住在附近;二是嫌疑人不是很有經驗;三是嫌疑人體型較胖、在150至17O斤之間,身體不高,165厘米左右;四是這個人有犯罪前科。派出所按照上述四點進行排查,迅速準确地抓到了犯罪嫌疑人,與他先前推斷的情況絲毫不差。

警察是一個特殊的職業,對大多數深圳警察來說,“忙”是生活的主要特征,對周宏宇而言,生活也就是工作。作為一名刑警,在梅沙地區安全保衛任務繁重的情況下,他的生活裡基本上沒有上、下班的概念,隻要所裡需要,他都随叫随到,毫無怨言。“所裡人手少,案件又這麼多,我多幹點,就可以幫其他同志多分擔一點”,他是這麼想的,也是這麼做的。

到梅沙工作以來,周宏宇基本上未休過一個完整的節假日,特别是到了旅遊旺季,更是以所為家,一心撲在工作上,偵查破案成了他生活的全部,即使近在咫尺的家,也很少回去。連其年幼的兒子想逛逛公園的小小願望也是被一拖再拖,無法實現。

據統計,周宏宇在梅沙派出所工作的短短一年零四個月的時間,累計加班就達2400多小時,合3OO多個工作日。周宏宇在派出所工作一年多的時間,共辦理各類刑事案件58宗,其中重特大案件23宗,抓獲各類刑事犯罪嫌疑人63人,沒有一起冤假錯案、群衆投訴和被檢察院退回補充偵察的案件,是派出所刑偵業務骨幹之一。

警察就意味着責任,責任就意味着奉獻,就意味着付出和犧牲。2005年3月31日淩晨,轄區内發生一宗特大搶劫汽車案,事主何某被人持刀搶走馬自達轎車一輛,移動電話2部,現金人民币1800元等物品,并被歹徒持刀捅傷大腿,經現場勘察和案情分析,犯罪嫌疑人有可能在南山區某出租屋出現,周宏宇主動請纓,在犯罪嫌疑人可能出沒的地方守候,經過近十天的艱苦守候,周宏宇和其他同志終于将涉案人員全部抓獲歸案。

2005年7月16日下午,周宏宇在偵破1宗重大團夥盜竊案時接到群衆舉報,稱有幾名嫌疑人正準備到小梅沙作案,經請示領導後,迅速帶領幾名同志前往伏擊。當4名嫌疑人盜竊得手後正準備逃跑時,周宏宇帶領伏擊隊員迅速沖了上去,犯罪嫌疑人見無法逃脫,跳入附近的海中企圖逃跑,周宏宇奮不顧身,跳入海中,經過一番激烈的搏鬥,最終将其中的2名嫌疑人抓獲。周宏宇并不隻一次負傷,為了工作,10年中他曾多次負傷。受傷了爬起來,繼續前行,這便是周宏宇,直到生命的盡頭。

如果說忠誠敬業和奉獻是一個刑警的本色,那麼,永不言輸、永不言敗、永不放棄便是周宏宇的性格。他的師兄祝衛東回憶周宏宇,淚水難禁。他說,1997年分局籃球隊打進了區級冠亞軍決賽,對手是準專業隊的代表隊,,單單我們分局隊員的平均身高就比對手矮了10cm。面對強敵,隊員有點洩氣。

作為主力的周宏宇依舊招牌式自信地說,有什麼好怕的,隻要我們勤快點,多跑,多配合,總是有機會的。後來比賽雖然輸了,但對手對周宏宇印象頗深,紛紛疑問:“那個小胖子怎麼那麼能跑?!投籃那麼準”,他們不知道,周宏宇的雙腳掌已磨滿了血泡。在犧牲的前一天,還對祝衛東說:“東哥,什麼時候再組織一下,你打組織後衛,我喜歡你的傳球,接起來舒服。”祝衛東說:“我當時就說好!我不想食言,但現在,再也沒有機會傳球給他了……”

審理結果

曾在廣東省深圳市轟動一時的兩名警察被殺案有了審判結果。經廣東省高級人民法院依法裁定并核準,該案主犯劉永昶近日被以故意殺人罪判處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并由深圳市中級人民法院執行死刑。

據法院審理查明,2005年12月3日淩晨3時許,劉永昶、香港居民蘇劍輝及謝某(另案處理)欲去深圳鹽田區田心東路吃宵夜。駕車行至一通道口欲右拐入内時,恰遇着便裝執行公務的鹽田公安分局刑警黃旭、周宏宇駕車暫停在通道口外右側附近。

蘇認為該車擋住去路,即鳴喇叭、空擋轟油門示意對方讓路,見對方未迅速避讓便破口大罵。周宏宇上前責問蘇時,蘇從駕駛座下拿出一把不鏽鋼砍刀下車,用刀指着周惡語相向。黃旭見狀也下車,劉遂把蘇手中不鏽鋼砍刀收回放到駕駛座位下。

周宏宇、黃旭攔住欲駕車離去的劉永昶,表明警察身份,要劉交出車内的管制刀具。蘇沖下車毆打黃旭、周宏宇。劉永昶取出放在車上的不鏽鋼砍刀朝黃旭胸、頸等部位猛砍兩刀,周宏宇沖過去救援戰友,劉又持刀追砍周,兩民警當場殉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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