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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事業單位沒有編制時候但又需要用人時候就會用派遣人員,而派遣人員是屬于勞務派出公司的人力資源,暫時還不屬于用人單位員工,等到用人單位有編制後可以轉為用人單位員工。但是所享受的待遇和社會保險與用人單位的正式員工都是一樣的。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應當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
(一)勞動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條規定解除勞動合同的;
(二)用人單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條規定向勞動者提出解除勞動合同并與勞動者協商一緻解除勞動合同的;
(三)用人單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條規定解除勞動合同的;
(四)用人單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條第一款規定解除勞動合同的;
(五)除用人單位維持或者提高勞動合同約定條件續訂勞動合同,勞動者不同意續訂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條第一項規定終止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
(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條第四項、第五項規定終止勞動合同的;
勞動合同法第四十七條 經濟補償按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每滿一年支付一個月工資的标準向勞動者支付。六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不滿六個月的,向勞動者支付半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
勞動者月工資高于用人單位所在直轄市、設區的市級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區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三倍的,向其支付經濟補償的标準按職工月平均工資三倍的數額支付,向其支付經濟補償的年限最高不超過十二年。
本條所稱月工資是指勞動者在勞動合同解除或者終止前十二個月的平均工資。
勞務派遣合同(協議)
用人單位: (以下簡稱甲方)
派遣單位: (以下簡稱乙方)
為了促進就業,滿足甲方的用人需求,甲乙雙方經過友好、平等協商,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框架内建立勞務派遣合作關系。甲方将本企業所需勞動力交由乙方統一派遣。雙方經協商一緻,就勞務派遣事宜簽訂以下協議:
勞務派遣人員
乙方按甲方要求招聘、錄用符合條件的人員,以勞務派遣的方式派往甲方(具體人數另約定)。
勞務派遣人員的招錄與變更
1.勞務派遣人員可由甲方自行面試、确認錄用,也可委托乙方進行招聘并交由甲方确定。派遣的勞務人員一經确定,甲、乙雙方應拟定《勞務派遣人員名單》,并簽字、蓋章,作為本合同的附件,由乙方與勞務派遣人員簽定勞動合同;
2.甲、乙雙方按照商定對被派遣的勞務人員進行變更的,要相應更改《勞務派遣人員名單》,并須經雙方簽字、蓋章認可。勞務派遣人員在甲方工作期間依法需要辭退的,甲方應提前35個工作日将辭退意見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由乙方負責與勞務派遣人員辦理終止或解除勞動合同手續,甲方應依法支付經濟補償金;
甲方權利與義務
1.必須按照勞動法的規定合法規範用工,安排勞務派遣人員在甲方的具體工作崗位,監督、檢查、考核勞務派遣人員完成工作的情況;
2.對勞務派遣人員是否适合要求有最終決定權;
3.勞務派遣人員有以下情形之一的,甲方可立即通知并退回乙方:
(1)在試用期内不符合甲方工作要求的;
(2)嚴重違反甲方勞動紀律、規章制度的;
(3)嚴重工作失職,營私舞弊,給甲方造成重大經濟損失的;
(4)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勞務官司
作為一名勞務派遣工,先後被三家不同的用人單位派遣至同一用工單位、在同一地點和崗位工作。解除勞動合同時,可以按照在三家用人單位的工作年限向最新用人單位要求經濟補償金嗎?
近日,記者在采訪中獲悉,一起與勞務派遣工有關的勞動争議案件,先後經過勞動争議仲裁、一審、二審。曆時兩年多,勞務派遣工王某某終于讓上述問題有了肯定的回答、自己也得到了應有的經濟補償金。
自2009年起,有三家公司作為勞務派遣單位,先後與王某某簽訂勞動合同,派遣王某某在陝西省某采油廠從事油井看護工作。n據采油廠相關負責人介紹,2015年王某某與某城公司簽訂為期1年的勞動合同,某城公司指派王某某在某采油廠下屬作業區從事油井看護工作,月工資2000元。2016年2月,因某城公司未能繼續承攬該油井外包業務,某城公司與王某某勞動合同到期自然終止。某城公司就勞動合同到期終止及相關經濟補償金另行書面通知王某某,王某某簽收确認。n2017年,王某某就經濟補償金提出勞動仲裁申請。要求某城公司支付其在某城公司以及在此之前的兩家公司服務期間共7年的經濟補償金及勞動合同終止後的失業金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