勃蘭登堡協奏曲

勃蘭登堡協奏曲

樂曲作品
勃蘭登堡協奏曲,是德國作曲家J.S.巴赫(1685~1750)衆多管弦樂作品中最為著名的一組樂曲。全曲共6首,編号BWV1046-1051,每首的樂器組合各不相同。[1]從這組樂曲中我們能體會到巴赫對藝術的感悟能力與傑出的作曲技能,該樂曲被瓦格納稱為“一切音樂中最驚人的奇迹”。巴赫用這首作品把大協奏曲這種當時已經趨于過時的體裁推向了最後的高峰。
    中文名:勃蘭登堡協奏曲 外文名:Brandenburg Concertos 别名: 作者:德國作曲家J.S.巴赫 地區:德國 美譽:“一切音樂中最驚人的奇迹”

簡介

偉大的德國作曲家J.S.巴赫(1685-1750)以精湛的對位技巧賦予複調音樂無限的魅力。這組勃蘭登堡協奏曲是他衆多管弦樂作品中最為著名的一組。

全曲共6首,每首的樂器組合各不相同。從這組樂曲中我們能體會到巴赫對藝術的感悟能力與傑出的作曲技能。這組樂曲被瓦格納稱為“一切音樂中最驚人的奇迹”。

事迹

1719—1721年,應勃蘭登堡侯爵之約,巴赫創作了一套六首題為“為幾件樂器而寫的協奏曲”曲集,這套曲集後來被稱為《勃蘭登堡協奏曲》。

這六首大協奏曲是巴赫同類作品中最偉大的傑作,也是他自由發揮其技能的最佳範例之一,被後人稱為是所有合奏協奏曲中最優秀的作品和巴羅克協奏曲的典範。這個時期正是巴赫創作的頂峰,作品豐富而優秀。在這組作品中,巴赫以鬼斧神工的熟練技巧展開動機,而除了創造純粹的歡愉之外,并無其它任何意圖。巴赫動員了當時所有可能的樂器編制,同時更借助了巧妙的樂思應用。

六首協奏曲的風格迥異,不僅樂器組合彼此不同,而且協奏方式也各異。第一、三、六首中沒有獨奏樂器組顯現,協奏關系表現在樂隊分與合的布局之中,接近室内交響樂的風格。第二首是長笛、雙簧管、小提琴和高音小号的四重協奏曲,高音小号和第一協奏曲中高音小提琴的音色,在現代的樂隊中是很難聽到的。第四首是小提琴和兩支長笛的三重協奏曲。第五首是羽管鍵琴、小提琴和長笛的三重協奏曲。值得注意的是,該首協奏曲在第一樂章結束前的那一大段的羽管鍵琴獨奏,或許正是現代協奏曲中華彩樂段的鼻祖。

這六首協奏曲的第一樂章都是以活潑明快的氣氛開始。這是一種典型的社交音樂,體面、歡樂、有點趾高氣揚,是當時這類音樂的标簽,适用于任何儀式、慶典、宴會等場面。整個樂章隻建立在一個單一的主題之上。巴赫在創作上堅持着每次隻做一件事的古老原則,在一個音樂内核中盡情揮灑自己的才能。這或許會被認為是一種單調的音樂,因為它不象現代的協奏曲,對比的主題形象,産生二元的戲劇效果,戲劇效果産生故事。我們已經習慣了聽故事,一旦沒有聽到所期望的戲劇效果,便會感覺音樂平淡。其實,我們應該學會每次尋聽一種情感,多數的人生不也是在平淡中走過的嗎?

第二樂章都是抒情的慢闆樂章。這裡即有沉思、憂傷情緒又有充滿詩意田園畫卷。聆聽這一樂章,不求在音樂中得到什麼,隻需放松身心,享受緩緩流過的音樂時光。

傳統的熱情又回到第三樂章。巴赫在這裡向我們展示了他高超的作曲技巧。第二、四、五首以賦格體結束。巴赫将這種對位音樂的最高形式發展到了頂峰,後面再也不曾有人超越這位巨人。一個音樂主題飛翔在樂隊的各個聲部之間,變化多端、穿梭往來。賦格曲就象延綿起伏的山脈、海浪一樣,錯落有緻,樂隊中每個聲部的個性都能被聽到。第一、三、六首采用民間舞曲體裁,熱烈歡快的民間舞蹈正适合套曲的結束。

巴赫的音樂猶如美麗的建築,從細節到整體都和諧完美。欣賞巴赫的音樂,不要期望會給你講故事,也不要指望他的音樂會帶給你過度的感情宣洩或令人震撼的效果。音樂在這裡僅僅提供最基本的情緒元素,讓你在平靜中感覺音樂在心中流過,感覺這一磚一石建起來的音樂殿堂。

《勃蘭登堡協奏曲》在巴赫一生浩如煙海的作品目錄中并不醒目,但卻是管弦樂作品中的典範之作,至今仍是世界各大樂團的保留曲目。

這張錄音是非常著名的,卡爾·李希特與他指揮的慕尼黑巴赫樂團堪稱巴赫作品的最佳诠釋組合之一,也被譽為最富有德國氣質的巴赫作品演奏專家。李希特的演繹舒緩平穩,而且非完全仿古,但是在精神層面他卻具有與巴赫最為貼近的氣質,而且具有令人屏息的戲劇性與魅力,充滿對現世的否定和對彼岸的向往。這套唱片雖然是60年代的錄音,但是效果卻非常出色。

具體介紹

第一号

這一套協奏曲,第一号,F大調,BWV1046

樂器編制:主奏:兩把圓号、3支雙簧管

協奏群:第一、第二小提琴(第一小提琴另加Violino Piccolo,就是比現代小提琴調高三度的小型小提琴)、中提琴、數字低音(低音管、大提琴、低音提琴、大鍵琴)。

此曲共4個樂章:

1、快闆(此速度并非巴赫所寫,巴赫手稿中這一樂章無速度标記),其中獨奏群與合奏群并無明顯對立,是以開始的疊句的反複出現構成。

2、慢闆,以圓号展開,高音小提琴時而脫離第一提琴獨立活動,具抒情風格修飾的旋律由雙簧管開始,移至高音小提琴再移至低音樂器,調性逐次五度下移,在雙簧管、高音小提琴、低音樂器之間形成精美的賦格,結尾是雙簧管的一段花奏。

3、快闆,吉格舞曲節奏,這一樂章的高音小提琴聲部特别華麗,似乎是為這件樂器而作的協奏曲。

4、小步舞曲,一個優雅的小步舞曲以回旋曲方式與3個三聲中部交替出現,結構為小步舞曲-第一個三重奏(管樂器兩支雙簧管和一支低音管)-小步舞曲-波拉卡-小步舞曲-第二個三重奏(兩支圓号與一支雙簧管)-小步舞曲。

第二号

第二号,F大調,BWV1047

樂器編制:主奏:小号、豎笛(直笛)、雙簧管、小提琴各一(創作這首作品時,巴赫考慮到克騰的音樂班子中技巧出衆的小号手約翰.路德維希.施裡貝爾,他用的是一種高音小号,為F調樂器)

協奏:弦樂合奏,數字低音。

此曲共3個樂章:

1、快闆,在低音波壯音形上,呈現富節奏感的主題,主奏小提琴奏出的主題與之交互纏繞,然後由雙簧管、豎笛、小号呈階梯式依次轉移,全樂章多次轉調,饒有情趣。

2、行闆,此樂章為豎笛、雙簧管、小提琴與數字低音的合奏,由小提琴-雙簧管-豎笛,再小提琴-雙簧管-豎笛-雙簧管依次以卡農的方式表現,多少有些沉思的意味。

3、非常快的快闆,略呈諧谑風格的主題,依次由小号、雙簧管、小提琴、豎笛、小号以賦格方式一邊轉調,一邊應答,這一樂章為巴赫常用的賦格與奏鳴曲的混合形,協奏隻負責伴奏,不演奏主題。

第三号

第三号,G大調,BWV1048

樂器編制:小提琴、中提琴、大提琴各3、數字低音樂器

這一首是突破形式的合奏協奏曲,主奏與協奏無區别,各樂器互為呼應,突出回聲效果。共兩個樂章,其間以佛裡吉亞終止的的兩個和弦連接

兩個樂章是:

1、中庸的快闆,主題明亮地由齊奏奏出,以後各樂器将動機分割,以問答的方式在進行組接。發展部先以小提琴弱音奏分散和弦,主題再度呈現,分散和弦與主題動機交替,以反複來逐漸接近結尾。

2、柔闆,由小提琴為主,隻有簡短的三十幾秒進行過渡。

3、快闆,由各自反複的兩個部分結成,選用了吉格舞曲節奏,不斷的在呈示中反複與轉調,形成富有活力的和聲及曲折環繞的旋律交織。

第四号

第四号,G大調,BWV1049

樂器編制:主奏小提琴、豎笛(直笛)各二

協奏:弦樂合奏、數字低音(管樂不加入)。

1、這一首是這套協奏曲中最為輕快的一首,随後有小提琴帶入新的動機,這一樂章中間部分是獨奏小提琴激動人心的快速進行。

2、行闆,複合三段體,但各段沒有明顯的區分,充滿裝飾性的沉思氣息。

3、急闆,是由賦格曲與意大利協奏曲的有機結合,其中小提琴華彩與優秀的賦格結構的交織可謂精美絕倫。

第五号

第五号,D大調,BWV1050

樂器編制:主奏:長笛、小提琴、撥弦古鋼琴各一

協奏:小提琴、中提琴、大提琴、低音提琴各1

這首作品突出的是大鍵琴的效果,它是6首《勃蘭登堡協奏曲》中最受歡迎的一首。

此曲共包括3個樂章:

1、快闆,以氣勢宏偉的全奏開頭,接着是小提琴、長笛、撥弦古鋼琴的互相嬉弄過程中引出各種各樣輕巧的樂思。最後撥弦古鋼琴占主導地位,有一個宏偉的華彩樂段。

2、深情地,這一樂章實際是3件樂器:長笛、小提琴、撥弦古鋼琴的三重奏,而撥弦古鋼琴左右手又分别構成兩件樂器,其中充分展現巴赫的對織體編制的高度技巧。

3、快闆,這一樂章是三段體,第一、第三部分是賦格風格的,中間部分有點像古典派發展部的風格,整個樂章各種技術手法交織,豐富異常。

第六号

第六号,降B大調,BWV1051

樂器編制:主奏:古中提琴、古大提琴各二

協奏:大提琴、低音大提琴及大鍵琴6部

這一首被音樂研究家認為是6首中最早的一首,它實際是一首為兩把獨奏中提琴用的協奏曲

全曲共3個樂章:

1、快闆,三段體,在古大提琴與低音的八分音符上,古中提琴奏出卡農,其它主題也以卡農的方式呈現。

2、從容的快闆,這一樂章把悲哀與平靜巧妙地結合在一起,突出兩把古中提琴的二重奏,大提琴隻作裝飾。

3、快闆,吉格舞曲,吉格舞曲通常以二段體構成,此樂章卻是近似不規則的回旋曲形式。其疊句是第一樂章開始處樂句的變型,未樂章和第一樂章一樣,也是圍繞反複出現的疊句而構成,其間引入二把古中提琴輕快的對話和快速樂句。(林逸聰)

評價

該組曲展現了絢麗多彩而又富于獨創性的對比,華麗而高超的複調手法,活躍而宏偉的旋律,可以說,巴赫用這首作品把大協奏曲這種當時已經趨于過時的體裁推向了最後的高峰。n

樂曲共六首,其中第三首和第六首屬于樂隊協奏曲,第一首、第二首、第四首、第五首屬于大協奏曲。《勃蘭登堡協奏曲》是巴赫管弦樂作品登峰造極之作。n

這六首大協奏曲是巴赫同類作品中最偉大的傑作,也是他自由發揮其技能的最佳範例之一,被後人稱為是所有合奏協奏曲中最優秀的作品和巴洛克協奏曲的典範。這個時期正是巴赫創作的頂峰,作品豐富而優秀。在這組作品中,巴赫以鬼斧神工的熟練技巧展開動機,而除了創造純粹的歡愉之外,并無其它任何意圖。巴赫動員了當時所有可能的樂器編制,同時更借助了巧妙的樂思應用。n

六首協奏曲的風格迥異,不僅樂器組合彼此不同,而且協奏方式也各異。第一、三首中沒有獨奏樂器組顯現,協奏關系表現為在樂隊分與合的布局之中,接近室内交響樂的風格。第二首是長笛、雙簧管、小提琴和高音小号的四重協奏曲,高音小号和第一協奏曲中高音小提琴的音色,在現代的樂隊中是很難聽到的。第四首是小提琴和兩支長笛的三重協奏曲。第五首是羽管鍵琴、小提琴和長笛的三重協奏曲。值得注意的是,該首協奏曲在第一樂章結束前的那一大段的羽管鍵琴獨奏,或許正是現代協奏曲中華彩樂段的鼻祖。第六首是兩把中提琴的二重奏,風格規矩典雅,這首作品至今是中提琴的著名重奏曲目。n

這六首協奏曲,大約在三到四年内寫成,其中第二、第四、第五号遵守的是合奏協奏曲的形式,其它三首則有所區别。n

在巴赫時代,巴赫所遵循的創作形态,是藝術與技術兩者的合成體。在他的作品中,并不表現主觀意志,歌頌的是神的榮光,這些協奏曲,從形式上考慮的是當時宮廷中社交的需要。在這樣的形式下,自由地展開自己對藝術的感悟能力與超人的技能。n

《勃蘭登堡協奏曲》在巴赫一生浩如煙海的作品目錄中并不醒目,但卻是管弦樂作品中的典範之作,至今仍是世界各大樂團的保留曲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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