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用事業管理局

公用事業管理局

城市管理機構
公用事業管理局是一個城市的管理機構,本級政府交辦的其他城市公用事業的管理。
    中文名:公用事業管理局 外文名: 辦公地址: 性質:城市管理機構 行政級别:管理機構 負責:本級政府交辦的其他城市公用事業的管理

具體

大亞灣區公用事業管理局是大亞灣區市政公用事業的行政主管部門,擔負着城市道路、橋梁、路燈、排水管線、及園林綠化的建設和管理工作。

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國家有關城市市政,城市園林綠化和公用事業行政管理的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研究拟訂區市政公用事業管理規範性文件以及相關的發展戰略、中長期規劃、年度計劃及目标并組織實施。n

(二)根據城市總體規劃,會同有關部門編制區内城市照明、供水設施專項規劃,參與編制城市道路、園林綠化、排水設施專項規劃,研究制訂發展戰略、中長期規劃并指導、協調、組織實施。n

(三)負責區内(含開發小區)道路、橋涵、排水、城市照明、供水、公交等市政公用設施項目和城市園林綠化的建設、管理工作。n

(四)參與區内市政公用設施、城市園林綠化項目的規劃方案論證工作,負責政府投資的市政公用設施和城市園林綠化建設項目的設計審查、預結算編制及招投标等工作,并按工程建設規範組織實施。n

(五)負責區市政公用設施和城市園林綠化等項目的預結算審核,并組織區市政公用設施和園林綠化工程的竣工驗收。n

(六)負責市政道路、橋涵、排水、城市照明等設施和城市園林綠化的正常維護、養護管理,按照年度經費預算和設施及園林養護标準做好日常巡查和維修管養工作。n

(七)負責區内臨時占道及挖掘道路的管理,核發《臨時占用城市道路許可證》和《挖掘城市道路許可證》,審批因建設或其它需要砍伐、遷移、修剪城市樹木、臨時占用城市綠化用地的事項。n

(八)負責區内供水、排水管理工作,審核給排水資質,核發《供水許可證》和《排水許可證》,會同區衛生部門對區内二次供水實施監督管理。n

(九)負責區内政府投資的公共停車場(庫)設施的開發建設和管理協調工作。n

(十)參與道路、供水、排水、電力、電訊、燃氣等管線施工的組織協調工作。n

(十一)負責市政公用設施和城市園林綠化工程檔案資料的收集、保存、查詢、利用和開發。n

(十二)承辦區委、區管委會和上級部門交辦的其他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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