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仙飯店滅門案

八仙飯店滅門案

1985年澳門八仙飯店哄動一時的兇殺案
八仙飯店滅門案是1985年哄動一時的兇殺案。疑兇黃志恒涉嫌殺害澳門八仙飯店東主一家九口及一名員工,死者年齡由7歲至70歲。當兇案翌年被揭發後,外界盛傳兇徒把死者屍體煮成叉燒包,并于飯店出售,案件震動香港及澳門.黃志恒在扣押期間,以汽水樽蓋割脈自殺身亡,由此至終并未承認殺人;案中處理遺體的手法以至疑兇有沒有同黨協助,至今依然成謎。這宗案件多次被改編成電影。
    中文名:八仙飯店滅門案 案發時間:1985

簡介

八仙飯店滅門案是1985年哄動一時的兇殺案。疑兇黃志恒涉嫌殺害澳門八仙飯店東主一家九口及一名員工,死者年齡由7歲至70歲。當兇案翌年被揭發後,外界盛傳兇徒把死者屍體煮成叉燒包,并于飯店出售,案件震動香港及澳門。黃志恒在扣押期間,以汽水樽蓋割脈自殺身亡,由此至終并未承認殺人;案中處理遺體的手法以至疑兇有沒有同黨助,至今依然成謎。這宗案件多次被改編成電影、電視劇、漫畫,由于劇情提及“人肉叉燒包”,有說每當電影上演時,港澳兩地的叉燒包銷路均會下跌。

背景

八仙飯店位于澳門黑沙環(今維多利亞酒店現址),約1960年代開業,由鄭林一家經營。鄭林原本是一名燒臘小販,但得到街市雞鴨檔主的提攜,借錢讓他開設飯店,1973年他與妻子岑惠儀結婚,育有四女一子,一家住在黑沙環第四街。據街坊稱,鄭林為人老實,頗受街坊歡迎,但其妻沉迷麻将,經常出入賭場,對錢看得極重,人緣欠佳。   案中疑兇黃志恒例原名陳梓梁,案發時年約50歲,與一名20多歲的兒子同住;他是廣東南海書樓村人,乳名阿七,家境頗富裕,其後随家人來港定居,不久因觸犯法例而在香港被囚5年,刑滿後與一名黃姓女士結婚,育有2子1女。   八仙飯店滅門案發生後,警方發現他曾卷入另一宗兇案。1973年11月15日,他到香港鲗魚湧英皇道向一名叫李和的男子商借1萬元被拒,于是把李和夫婦及其姊綁起及斬傷,在浴缸中把李和溺斃,并試圖用石油氣爐縱火,幸李和胞姊及妻子及時逃脫。當時他的名字叫陳梓梁,此後潛逃廣東南海縣平洲區平南鄉間,居住在舊日家仆黎氏家中,與黎家女兒相戀,兩人偷渡至澳門。為了逃避警方追捕,他把左手食指截去一節,并火燒手指頭,破壞指紋。1986年,八仙飯店案被揭發後,李和家人認出他正是陳梓梁。

案情

11件殘肢

1985年8月8日中午,路環黑沙海灘阿婆秧灘浮出8件殘肢,泳客随即通知水警。經警方點算後,當中有4隻右腳腳掌、兩隻左腳腳掌及兩隻手掌。當時殘肢已嚴重腐爛、浸在海水超過兩天,因為有4條右腳掌,斷定遇害人數最少4人。

澳門司警曾懷疑偷渡客遇上鲨魚,但肢體的切口十分整體,其中斷掌手指曾被壓扁,似是被人刻意毀滅指紋。兩日後,阿婆秧灘一隻野狗咬着一隻女性左手手掌,三天後,司警再發現一隻女性右掌,泳客亦發現一隻右腳腳踭。

專案調查

面對11件殘肢,司警迅速成立專案小組;司警在調查過程中,曾邀内地法醫官來澳協助化驗斷肢,留下記錄,但兇案調查并無進展。

契機

1986年4月,亦即發現肢體8個月後,澳門司法警察司署及廣州國際刑警先後收到八仙飯店東主鄭林兄弟來信,成為破案的契機。信中指:“餘兄鄭林去澳門多年,憑勤勞立業,但于去年八月初突然失蹤,而他在澳門的八仙飯店及物業則由另一名姓黃的男子承受。而最近澳門路環黑沙阿婆秧海面又發現人體殘肢,恐兄一家遇害,望警方竭力幫助找尋餘兄的下落。”

鄭林的兄弟指,其兄1985年7月曾帶兩名幼女回故鄉中山,此後音訊全無。當時他們懷疑兄長妻子岑惠儀與黃志恒有外遇,兩人于是串通殺害鄭林,又推測兇手與岑氏事後反目,于是把她一家殺害。信中提及的十名失蹤者包括:

八仙飯店東主鄭林(50餘歲)及其妻岑惠儀(42歲)

女兒鄭寶瓊(18歲)、鄭寶紅(12歲)、鄭寶雯(10歲)、鄭寶華(9歲)及兒子鄭觀德(7歲)

女東主的母親陳麗容(70歲)

女東主的九姨陳珍(又名陳麗珍,60歲)

八仙飯店廚師鄭柏良(61歲)

監視

雖然這連串案情并未能證實,但這封信引起司警展開對黃志恒的調查。

司警接信後重新檢驗去年檢獲的殘肢,竟發現一隻女性指紋與八仙飯店失蹤者陳麗珍的指紋相似,司警于是監視黃志恒,并訪問失蹤者約20名街訪。

兩份口供

當時八仙飯店一名雞鴨商指,1985年8月4日下午,曾接到鄭林來電落單叫貨,職員送貨時,店内一切如常;翌日早上,當夥計再送貨時,卻發現八仙飯店突然貼出“休業三天”的告示。該雞鴨商曾到訪鄭林住宅,當時一名陌生男子應門,指鄭林舉家去了珠海。

同樣在8月5日,另一名失蹤者、女東主九姨陳麗珍亦離奇失蹤。她的鄰居指,當日清晨,一名年約30歲的男子上門找陳麗珍,指鄭林的幼子發燒,請她協助,兩人乘出租車離開,自此陳麗珍一去不返。

這兩份口供令警方相信,鄭林一家是在1985年8月4日至5日失蹤;由于黃志恒已年屆50歲,警方懷疑有一名年輕男子有份參與謀殺。

案發經過

1985年8月8日中午,路環黑沙海灘阿婆秧灘浮出8件殘肢,泳客随即通知水警。經警方點算後,當中有4隻右腳腳掌、兩隻左腳腳掌及兩隻手掌。當時殘肢已嚴重腐爛、浸在海水超過兩天,因為有4條右腳掌,斷定遇害人數最少4人。  

澳門司警曾懷疑偷渡客遇上鲨魚,但肢體的切口十分整體,其中斷掌手指曾被壓扁,似是被人刻意毀滅指紋。兩日後,阿婆秧灘一隻野狗咬着一隻女性左手手掌,三天後,司警再發現一隻女性右掌,泳客亦發現一隻右腳腳踭。   

面對11件殘肢,司警迅速成立專案小組;司警在調查過程中,曾邀内地法醫官來澳協助化驗斷肢,留下紀錄,但兇案調查并無進展。

1986年4月,亦即發現肢體8個月後,澳門司法警察司署及廣州國際刑警先後收到八仙飯店東主鄭林兄弟來信,成為破案的契機。信中指:“餘兄鄭林去澳門多年,憑勤勞立業,但于去年八月初突然失蹤,而他在澳門的八仙飯店及物業則由另一名姓黃的男子承受。而最近澳門路環黑沙阿婆秧海面又發現人體殘肢,恐兄一家遇害,望警方竭力幫助找尋餘兄的下落。” 鄭林的兄弟指,其兄1985年7月曾帶兩名幼女回故鄉中山,此後音訊全無。當時他們懷疑兄長妻子岑惠儀與黃志恒有外遇,兩人于是串通殺害鄭林,又推測兇手與岑氏事後反目,于是把她一家殺害。

信中提及的十名失蹤者包括: 八仙飯店東主鄭林(50餘歲)及其妻岑惠儀(42歲) 女兒鄭寶瓊(18歲)、鄭寶紅(12歲)、鄭寶雯(10歲)、鄭寶華(9歲)及兒子鄭觀德(7歲)、 女東主的母親陳麗容(70歲)、 女東主的九姨陳珍(又名陳麗珍,60歲)、八仙飯店廚師鄭柏良(61歲)。

雖然這連串案情并未能證實,但這封信引起司警展開對黃志恒的調查。   

司警接信後重新檢驗去年檢獲的殘肢,竟發現一隻女性指紋與八仙飯店失蹤者陳麗珍的指紋相似,司警于是監視黃志恒,并訪問失蹤者約20名街訪。   

當時八仙飯店一名雞鴨商指,1985年8月4日下午,曾接到鄭林來電落單叫貨,職員送貨時,店内一切如常;翌日早上,當夥計再送貨時,卻發現八仙飯店突然貼出“休業三天”的告示。該雞鴨商曾到訪鄭林住宅,當時一名陌生男子應門,指鄭林舉家去了珠海。   

同樣在8月5日,另一名失蹤者、女東主九姨陳麗珍亦離奇失蹤。她的鄰居指,當日清晨,一名年約30歲的男子上門找陳麗珍,指鄭林的幼子發燒,請她協助,兩人乘出租車離開,自此陳麗珍一去不返。   

這兩份口供令警方相信,鄭林一家是在1985年8月4日至5日失蹤;由于黃志恒已年屆50歲,警方懷疑有一名年輕男子有份參與謀殺。

緝捕疑兇

同年9月28日下午,黃志恒匆匆離開八仙飯店,欲進入中國内地,司警發現後即将之截住,帶署調查。警方發現,黃志恒在鄭林一家失蹤後,除了接管八仙飯店,換上新員工外,同時把鄭林位于黑沙環第四街的物業放租,黃志恒與一名廿多歲的兒子住在另一單位,當時其子駕駛的汽車亦為鄭林所有。 盤問時,黃志恒指他隻想送契女返大陸,否認潛逃,又指自己以真金白銀買下鄭林的物業,這筆錢是從走私中賺取。當晚,他指自己哮喘病複發,情緒激動,揚言會咬舌自盡。翌日,司警正式發出八仙飯店10名失蹤者的照片,要求居民提供有關資料。此後,黃志恒又轉口供,聲稱鄭林欠他60萬元賭債,把所有财産移交自己,鄭林一家此後移民,但司警并未發現鄭林一家的離境紀錄。此時,警方在黃志恒的夾萬内,搜出鄭林在南通銀行紅街市分行的保險箱鎖匙、回港證,4名子女的出生證書、學生證副本。 1986年10月2日,黃志恒正式被落案起訴,移交刑事起訴法庭偵訊,并裁定表證成立,還押澳門市牢監獄候審。

自殺、遺書

黃志恒被捕後曾兩度自殺。1986年10月4日下午,他利用市牢監獄内的鐵皮垃圾箱,向左手腕上直割後橫鋸,被囚犯發現,經5小時搶救後得以保命。

同年12月初,他在獄中多次與其女伴黎氏見面,在最後一次會面時,雙方放聲大哭;他廿多歲的長子阿源亦在同一時期探訪父親,兩人神情肅穆。

12月4日淩晨,黃志恒磨鋒汽水蓋拉環,在之前自殺的傷口再次割脈;當天上午8時,獄警派發早餐,發現他已無氣息,手腕被一幅染滿鮮血的棉被覆蓋。他當時住在市牢大樓A樓樓下五号倉,倉内共收禁28人,有犯人事後指,當晚看見黃志恒坐在床上,利用外透入的燈光做膠花手工,以為他隻是打發時間。警方事後在黃志恒身邊,找到遺書、哮喘藥及數本色情雜志。

黃志恒死前曾向報館寄出一封自白書,這是黃志恒唯一交代案情的文件,行文頗生澀。信中說:“請代我平反這冤案,請想,一個臨死的人還會說謊,我之所以在法官面前承一切,是有因的。

九月廿八日兩點鐘,司法處謂想了解一些事,我在那裡一直坐了十多個鐘頭,在這段時間,我估計他們在觀察我心境,由于在澳門從未做過對人不住的地方,所以我心境也自算不差,迄至他們問及關于八仙飯店之事,我從實告訴他們,也就是我如何認識鄭林及至如何接替業務等,足足問了兩夜三天,分四個人同是問這些,最後在十月一日零時謂要控告我謀殺鄭林一家,當時我已是疲勞之極。

香港那邊東窗事發,我已抱定以死以謝世人,本來我已當陳梓梁已死去,而且在孩子面對他們父親早就去世,這是由我将自己的手指模痛割掉,那時開始,我已洗心革面,壞事不但不會做,而且連想也不去想犯法的事,凡事都有動機,而我已守了十多年,孩子剛畢業,踏入社會工作,我應該安享晚年。

早在一九八四年當鄭林欠我十八萬八千時,我已有心收購八仙飯店,這是有人證的。總而言之,我絕對做不出這案,如果是我承認又何妨;況且編輯先生你見到這信,我已經不在人世。

現在凄涼是我的太太和隻有七歲的孩子,輿論對她很不公平,難道我已改過自新,重新做人想過著幸福的晚年,就給我十多年前的事而粉碎,我的太太最無辜,我以前是壞人,我應承擔一切後果,但我太太是鄉下婆,什麼也不識,絕對是好人,難道社會竟然會對她不伸出同情的手,加以援助她?

我鄭重聲明,我之自我解脫,并非畏罪,而是多方面的,我患有哮喘宿疾,屬次就不想再挨下去,今次終要實現。

人之将死,其言也善。

”澳門市牢今天有“送鬼”的習俗,正是由此案而起。獄警相信死在獄中的人,會被監獄之殺氣威懾,鬼魂長困而未能安息,獄警當時為黃志恒辦理“出獄”手續,一人手持黑傘,另一人手持燒香,把黃志恒送出監獄。

屍體下落

黃志恒自殺後,警方仍未有尋獲10名失蹤者其餘肢體,亦未能證實他們已然遇害。在唯一一批共11件檢獲的人體殘肢中,隻有一件的指紋近似失蹤老婦陳麗珍,但外界一直相信,這批殘肢正屬于鄭林一家十口,其餘殘肢是怎樣處理,多年來引起外界猜測。目前流行的版本主要根據當時傳媒的猜測。一些澳門傳媒曾指,黃志恒在獄中向其他囚犯披露案發經過。黃志恒在案發前,曾在八仙飯店與陳麗珍賭沙蟹,陳氏輸了18萬元,事後黃志恒多次要鄭林償還。事發當晚,黃志恒又再追債,并随手拿起酒樽,脅持鄭林的幼子,命令鄭林家人及員工自縛、以布塞口。此時鄭妻發難,抱起幼子欲沖出門口,結果被黃志恒擊殺,最後鄭林幼子臨死前大喊:“九姨婆(陳麗珍)會報警拉你!”黃志恒之後到九姨婆家,假稱鄭林幼子發燒,把她誘騙到八仙飯店,再将她殺死。報章又說他之後用黑色垃圾袋,把肢體包起,分批棄置;部分則用來熬湯,在八仙飯店出售。

已知證據

案發時,曾有一名約30歲男子到陳麗珍家,此人并非黃志恒。

從殘肢化驗結果得知,死者并非被毒死。

案發時正值盛夏,若屍體未有及時處理,将會發出惡臭,但當時并未有人投訴屍臭問題。

在這宗懸案中,外界一直揣測案中死者的遺體被制成“人肉叉燒包”,這一情節被多套電影争相改編。當中除1980年代由狄娜主演的《人頭肉骨茶面》外,以1993年黃秋生和李修賢等主演的《八仙飯店之人肉叉燒包》最為知名,黃秋生更憑該片榮獲香港電影金像獎最佳男主角榮銜。該戲大量采用八仙飯店的案情,在香港上演時要禁止十八歲以下人士觀看。

電影與電視改編

在這宗懸案中,外界一直揣測案中死者的遺體被制成“人肉叉燒包”,這一情節被多套電影争相改編。當中除1980年代由狄娜主演的《人頭肉骨茶面》外,以1993年黃秋生和李修賢等主演的《八仙飯店之人肉叉燒包》最為知名,黃秋生更憑該片榮獲香港電影金像獎最佳男主角榮銜。該戲大量采用八仙飯店的案情,在香港上演時要禁止十八歲以下人士觀看。此片的震撼性與話題性是成功關鍵,使不少香港著名案件繼後被拍成同類電影而相繼推出。而1988年,香港電視廣播有限公司劇集《誓不低頭》有影射此案。2005年,香港亞洲電視亦把該案情拍成電視劇《危險人物》。

影響

案發時,曾有一名約30歲男子到陳麗珍家,此人并非黃志恒。 從殘肢化驗結果得知,死者并非被毒死。 案發時正值盛夏,若屍體未有及時處理,将會發出惡臭,但當時并未有人投訴屍臭問題。 在這宗懸案中,外界一直揣測案中死者的遺體被制成“人肉叉燒包”,這一情節被多套電影争相改編。當中除1980年代由狄娜主演的《人頭肉骨茶面》外,以1993年黃秋生和李修賢等主演的《八仙飯店之人肉叉燒飽》最為知名,黃秋生更憑該片榮獲香港電影金像獎最佳男主角榮銜。該戲大量采用八仙飯店的案情,在香港上演時要禁止十八歲以下人士觀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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