假和尚

假和尚

深圳龍崗詐騙團夥頭目犯罪嫌疑人
深圳龍崗假和尚詐騙團夥頭目犯罪嫌疑人孟留安。“和尚兄弟”兩人真實身份是歌手,“高個”男子本名趙文博,黑龍江人。“矮個”男子本名任傳坤,安徽人。18歲的趙文博退學後沒有就業,而是每天在家練嗓子。“就是在大連的時候他迷上了唱歌,還總說自己一定要火。家裡沒有多少錢讓他學,但他一定要堅持。”趙志安說。2004年夏天,趙文博獨自來京闖蕩。2007年,因生活難以維持,他不得不又返回佳木斯老家,在酒吧等地賣藝。
  • 中文名:孟留安
  • 外文名:Meng Liu an
  • 别名:假和尚
  • 民族:漢族
  • 出生地:
  • 畢業院校:
  • 職業:

他們是誰

昨日,北京福盛天成文化傳媒有限公司總經理姜欣欣稱,“和尚兄弟”兩人真實身份是歌手,“高個”男子本名趙文博,黑龍江人。“矮個”男子本名任傳坤,安徽人。

姜稱,趙文博在京沒有親屬,自己和趙的父母較熟,受其家人囑托适當照顧趙在京的生活。姜通過朋友認識了任,兩人算是朋友。他們不屬于該公司的簽約藝人,和公司也沒有合作協議。“隻是出于友情,讓他們挂職在我們公司,以便于他們參加活動和演出。”

根據姜欣欣提供的信息,記者在網上搜到趙任二人的照片和歌唱視頻,從照片可以确認,兩人就是因和女伴喝酒嬉戲引起關注的“和尚兄弟”,也是在法源寺遭僧衆圍堵移交警方的兩人。

網絡公開資料顯示,趙文博、任傳坤和姜欣欣關系密切,趙文博一首歌的詞作者就是姜欣欣,兩人還都參演了姜欣欣執導的一部影視劇。而且,兩人的微博均認證為“福盛天成文化傳媒有限公司簽約歌手”。

是何動機

姜欣欣稱,他聽趙文博提過其曾簽約一家唱片公司,并被騙10萬元。盡管法院終審判決該公司賠償50萬元損失。但該公司沒有賠償能力。

姜所說的這家公司是北京天樂華語文化發展有限公司。他提供的判決書顯示,2008年,趙與“天樂華語”簽約由該公司開展趙的演藝事業,趙支付推廣制作費15萬元。之後,趙支付了10萬元,但公司卻未履約。雙方對簿公堂後,東城法院判“天樂華語”返還趙文博10萬元,并賠償50萬元。

姜欣欣稱,趙文博曾提到當初簽約是聽說該公司老闆是修佛之人,公司裡有佛堂,還有老闆師父披袈裟照片,他感覺被欺騙了,說想用一種行為藝術的方式揭露和表現“假和尚”,引起媒體和佛教人士的重視。

姜稱,當時趙并沒細說具體會怎麼做。“和尚兄弟”的兩個女伴他也不認識。事後通過微博和新聞,才知道趙任二人的“過火”行為,并給佛教信衆造成不良影響和傷害。“作為知情人和朋友,我立即去派出所講了所知道的内容,希望協助警方查清此事。”

趙文博的代理律師崔青證實,一審二審趙文博都勝訴了,但“天樂華語”沒賠償能力,趙一直沒拿到錢。至于“天樂華語”是否有出家人參與,他并不知情。

現在何處

接受調查已超5天

姜稱,前日自己又去了一趟派出所,民警答複他,兩人依然沒被釋放,但并未透露兩人被羁押的理由以及調查結果。

姜欣欣稱,昨晚他和趙文博的父親聯系過,趙的父親稱尚未接到警方通知。

《治安處罰法》規定,對違法人員,警方傳喚後詢問查證的時間不得超過24小時,并需及時将傳喚原因和處所通知家屬。《刑訴法》規定,對于犯罪嫌疑人,拘留後應在24小時内送看守所羁押,除無法通知或涉嫌危害國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動犯罪通知可能有礙偵查的情形以外,應在24小時内,通知其家屬。拘留後訊問中發現不應拘留時必須立即釋放。

“現在都被警方帶走調查五六天了,我一直沒問到調查結果。”姜欣欣稱。趙的奶奶已80多歲了,擔心此事會讓她受到打擊。

姜稱,他替這兩個不經事的年輕人向佛教協會以及佛教僧衆表示深深的歉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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