假冒僞劣産品

假冒僞劣産品

虛假信息和質量低劣的産品
根據國家質檢總局的定義,假冒産品是指使用不真實的廠名、廠址、商标、産品名稱、産品标識等從而使客戶,消費者誤以為該産品就是正版的産品。僞劣産品是指質量低劣或者失去使用性能的産品。
    中文名:假冒僞劣産品 外文名:counterfeit goods 别名: 依據:國家質檢總局 内容:不真實的産品地址名稱 情況:失效變質

标準

假冒僞劣産品主要有以下幾種情況:

(1)僞造或者冒用認證标志、名牌産品标志、免檢标志等質量标志和許可證标志的;

(2)僞造或者使用的虛假的産地的;

(3)僞造或者冒用他人的廠名、廠址的;

(4)假冒他人注冊商标的;

(5)摻雜、摻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的;

(6)失效、變質的;

(7)存在危及人體健康和人身、财産安全的不合理危險的;

(8)所标明的指标與實際不符的;

(9)國家有關法律、法規明令禁止生産、銷售的。

國家質檢總局還規定,經銷下列産品經指出不予改正的,即視為經銷僞劣商品:

(1)無檢驗合格證或無有關單位允許銷售證明的;

(2)内銷商品未用中文标明商品名稱、生産者和産地(重要工業品未标明廠址)的;

(3)限時使用而未标明失效時間的;

(4)實施生産(制造)許可證管理而未标明許可證編号和有效期的;

(5)按有關規定應用中文标明規格、等級、主要技術指标或成分、含量等而未标明的;

(6)高檔耐用消費品無中文使用說明的

(7)屬處理品(含次品、等外品)而未在商品或包裝的顯着部位标明“處理品”字樣的

(8)劇毒、易燃、易爆等危險品而未标明有關标識和使用說明的。

特點

假冒和劣質品相伴

在我國老百姓的眼裡,假冒産品就是僞劣産品。事實上,這種情況并非在所有的國家存在。在一些發達國家,一般的生産技術較為普及,設備和技術都能夠輕易得到,因而假冒産品與正牌産品的品質差距不是很大,假冒者的利潤主要在對正牌産品商标、商譽的侵占上。而在多數發展中國家,由于整體的生産技術水平低,假冒者為獲取更高的利潤,以劣質産品假冒正牌産品,假冒産品所導緻的消費者受傷害的事例往往較多。

回顧我國的假冒僞劣的曆史可以發現80年代末和90年代前期,所查處的假冒僞劣産品,多數質量極其低下,甚至完全是假貨。而近幾年,随着社會生産技術水平的提高,假冒産品的質量也有所提高,甚至出現了大量與正牌産品質量相當的假冒産品。這其實就是生産技術發展對假冒産品的改變作用。盡管這樣,假冒産品中大部分還是生産技術水平低下的作坊式小廠的僞劣産品,并且這種情況還要持續相當一段時間。n

産品假冒和防僞标識物假冒相伴

假冒僞劣的泛濫刺激了防僞産業的發展,但幾乎市場銷售好、市場定位較高的産品或多或少都在使用防僞産品。造假和防僞始終就在相互鬥争中存和發展。當前的假冒商品中,身披激光防僞标識等防僞外衣的比比皆是,這成了我國假冒産品的一大特點。n

仿造品和仿冒品并存

目的商品市場上,在假冒産品之外還有大量的仿造品和仿冒品存在。這些仿冒品突出的特征是在商标标識和包裝上使用與名牌産品相同或極為相似的圖案和風格;在商品的品牌上取與名牌産品相近的名稱。n

假冒僞劣和地方保護主義、腐敗等現象共生

在查處許多假冒僞劣案件中,大量的假冒産品來自一些假冒僞劣産品集散地。這些集散地市場周圍是大量的從事假冒僞劣産品生産加工、運輸和銷售的個人、專業戶和生産廠家,造假達到了明目張膽的地步。當地政府對此不聞不問,甚至暗中支持。另一方面,造假售假的大量存在還有腐敗作為支持。許多被查處的造假案件背後都有行賄、受賄等腐敗相伴。假冒僞劣生産呈現出專業化和分散化特點。

近些年,在我國政府的嚴厲打擊下,造假也趨向分工細化、地點分散,每一個造假窩點往往隻負責生産、銷售的某一環節。造假者之所以這樣,是因為這樣能增加打假難度。

政策監管

2020年5月27日,全國打擊侵犯知識産權和制售假冒僞劣商品工作領導小組印發《2020年全國打擊侵犯知識産權和制售假冒僞劣商品工作要點》(以下簡稱《要點》),要求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決策部署,按照《關于強化知識産權保護的意見》要求,堅持依法治理、打建結合、統籌協作、社會共治原則,推進跨部門、跨領域、跨區域執法聯動,依法嚴厲打擊侵權假冒違法犯罪行為,推動優化市場化、法治化、國際化營商環境。

《要點》對2020年全國打擊侵權假冒僞劣工作作出安排,涉及7方面、35項任務。

一是深化重點領域治理和産品監管。加強互聯網、農村和城鄉結合部市場、進出口環節侵權假冒治理,加強外商投資企業知識産權保護,強化重點市場、重點産品、寄遞環節監管。

二是強化知識産權保護。加強商标專用權及其他商業标識權益保護,加強專利糾紛行政裁決和打擊假冒專利行為,嚴格版權和地理标志保護,強化植物新品種保護和林草種苗市場監管,持續推進軟件正版化,健全無害化銷毀,查處侵權假冒涉稅案件。

三是嚴懲侵權假冒違法犯罪。加大刑事打擊力度,全面履行檢察職能,深入推進司法保護,依法加強侵權假冒重點行業和重點領域案件審判工作。

四是推進法規制度建設。推動完善法律法規,推進信用體系建設,推進完善兩法銜接,健全考核評價機制,推動區域協作聯動。

五是構建社會共治格局。加大信息公開力度,強化市場主體責任,發揮行業組織作用,優化企業知識産權服務,不斷強化維權援助,持續開展教育引導。

六是深化對外交流合作。深入開展多雙邊交流合作,大力加強跨境執法協作,支持企業開展海外維權。

七是推進業務能力建設。提升專業水平,運用信息化手段,加強系統性宣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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