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宜市教育局

信宜市教育局

信宜市人民政府主管全市教育工作的職能部門
信宜市教育局是信宜市人民政府主管全市教育工作的職能部門,負責普通全日制中小學教育、職業教育、學前教育、以及各類成人教育工作。
    中文名:信宜市教育局 外文名: 辦公地址: 性質:政府部門 行政級别: 主要職責:主管信宜市教育工作等 局長:黎永傑

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中央、省委、茂名市委和信宜市委關于教育工作的各項方針、政策,研究教育改革與發展戰略和有關重大問題,草拟地方性教育規範性文件并組織實施。

(二)研究提出教育事業的發展規劃和年度計劃,提出教育體制改革的意見和思路以及教育發展的方向、重點、結構、速度,并協調指導實施。

(三)會同有關部門拟訂籌措教育經費、教育撥款、教育基建投資、教育收費的實施意見;管理市級教育經費,監督各鎮及市直學校教育财政撥款的執行情況;指導學校的基本建設;對鎮及市屬學校的經濟活動進行審計監督。負責統籌精準扶貧、教育保障工作。

(四)綜合管理義務教育、普通高中教育、學前教育和特殊教育、民族教育、負責推進義務教育均衡發展和促進教育公平,推進基礎教育教學改革,全面實施素質教育。負責民辦義務教育階段學校、幼兒園管理工作,協助做好規範管理教育輔導機構工作。

(五)負責職業技術教育的統籌規劃,綜合協調和宏觀管理,承擔職業技術教育和成人教育相關管理工作,指導全市成人文化教育工作。負責民辦普通高中學校管理工作,指導終身教育相關工作;協助做好征兵工作。

(六)指導和管理中小學校和電化教育、遠程教育工作;負責教育評估;對教育質量進行檢查;指導辦學體制、學校内部管理體制的改革;指導中小學校學生學籍管理工作。

(七)規劃、指導和協調教育系統的科研工作;指導各地開展教育科研和推動學校發展高新技術、科研成果轉化及興辦科技産業工作;指導中小學校開展勤工儉學和發展校辦産業工作。

(八)監督、檢查各地貫徹執行教育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的情況,負責督政、督教、督學工作,督導、檢查下屬單位履行教育職責和鞏固提高“兩基”、教育現代化和義務教育均衡發展情況。統籌、組織教學質量監測;負責學校等級評估指導工作。

(九)協調和指導學校開展教學研究和改革,組織審定教材與教學參考資料;協調規劃、管理各類學校教育技術裝備和實驗室、圖書館建設工作;指導教育信息化工程的實施;指導教育管理信息、統計工作。

(十)規劃并負責各類學校的思想政治工作、德育工作、體育衛生與藝術教育工作及國防教育工作;制定和實施全市中小學德育工作規劃,指導學校安全生産、校産、保衛、綜治保衛、綜合治理和維護穩定工作。

(十一)負責直屬單位的基層組織建設和全市教育的紀檢、監察工作。

(十二)主管學校的推廣普通話和文字規範工作。

(十三)主管全市的教師工作和師德師風建設;指導實施各級各類教師資格制度;規劃并指導各類學校教師和教育行政幹部隊伍建設工作。

(十四)負責管理高中階段學校招生考試、普通高考、成人高考和自學考試等各類教育考試工作。

(十五)管理市屬學校,協調有關部門做好學校的統戰、治安保衛和社團管理工作。

(十六)承辦市人民政府和茂名市教育局交辦的其他事項。

機構設置

(一)辦公室

綜合協調機關政務、事務工作。負責組織安排重要會議和文秘、外事、信訪、三防、保密、文書檔案、維穩、機關保衛及後勤行政管理工作。統籌本系統教材、教輔資料管理工作,組織或協助審定地方課程教材。指導學校校舍安全、地質災害隐患點防治管理工作。負責政務公開、新聞宣傳(含教育志)工作。

(二)政策法規股

貫徹執行中央、省委、茂名市委和信宜市委關于教育工作的各項方針、政策,保證黨和政府各項任務在教育系統順利完成。研究教育改革與發展戰略和有關重大問題,拟訂全市教育事業的發展規劃和年度計劃。指導教育管理體制、辦學體制及學校内部管理體制改革的研究和試點工作。承擔規範性文件的合法性審核工作。承擔轉變政府職能、深化行政審批制度改革有關工作。負責行政審批服務工作。承擔民辦教育綜合協調工作,按權限負責民辦學校審批工作。牽頭有關部門規範管理教學輔導機構、托管機構。負責對局機關及下屬單位進行審計或審計調查。制定教育系統内部審計規章制度,指導和檢查全市教育系統内部審計工作。

(三)人事股

負責本系統師德師風建設;負責局機關幹部人事、機構編制、勞動工資、教育培訓、離退休人員服務、計劃生育等工作。負責下屬單位幹部人事、機構編制、計劃生育等工作,指導下屬單位勞動工資、教育培訓、離退休人員服務等工作。指導師範類畢業生就業派遣工作。協助有關部門組織權限範圍内各類教師專業技術資格評審工作。負責教師資格認定和貫徹《教師資格條例》有關工作。組織和指導中小學教師學曆達标規劃實施。負責局機關統戰工作。負責教育系統人事檔案管理工作。

(四)計财股

參與制定全市教育事業發展的中長期發展和年度計劃。承擔本級教育經費統籌管理工作。指導和監督學校的财務管理工作。會同有關部門拟訂教育經費籌措、教育收費及教育經費管理的有關規定并監督執行。承擔教育經費投入和執行情況的監督、評價、統計工作。負責本級财政有關教育資金的具體分配工作。負責機關和指導學校的财務管理、财務核算、教育統計、社會保險等工作。負責機關和指導學校的資産和基建資金管理。指導學校的财務校産管理。負責統籌、指導、落實基礎教育各項資助政策,管理監督各項資助經費使用。負責統籌精準扶貧、教育保障工作。

(五)基礎教育股

綜合管理全市義務教育、學前教育、特殊教育工作。指導促進義務教育均衡發展工作。研究義務教育、學前教育、特殊教育改革與發展戰略和有關重大問題,拟訂全市義務教育、學前教育、特殊教育的發展規劃和年度計劃。指導和監督全市義務教育學校、學前教育學校、特殊教育學校基本建設和基建管理工作。協助做好全市義務教育、學前教育、特殊教育管理體制、辦學體制及學校内部管理體制改革的研究和試點工作。鞏固提高九年義務教育工作。指導、管理義務教育階段學校、幼兒園和特殊教育的學制、課程建設、教學計劃等工作。

負責組織全市義務教育學校、學前教育學校、特殊教育學校的教學質量、教學管理及評估評價工作。負責義務教育階段學校學籍管理與畢業證書的驗核發放工作。監督、檢査落實國家課程計劃,參與教材選用與管理、中小學等級評估。指導義務教育學校課後服務管理工作。負責市直屬義務教育階段學校适齡兒童入學安排工作。負責民辦義務教育階段學校、幼兒園管理工作。協助做好規範管理教學輔導機構工作。

(六)高中與中職教育股

綜合管理全市高中階段學校與職業教育工作。研究高中階段學校與職業教育改革、發展戰略和有關重大問題,拟訂全市高中階段學校與職業教育的發展規劃和年度計劃。指導和監督全市高中階段學校與中等職業學校基本建設和基建管理工作。協助做好全市高中階段學校與職業教育管理體制、辦學體制及學校内部管理體制改革的研究和試點工作。承擔普通高中和中等職業教育的管理、協調工作,統籌協調全市普通高中、中等職業教育招生和教育教學質量管理工作。

推進普及高中階段教育與示範高中建設,指導全市中等職業學校的學制改革、學籍管理、專業建設、課程建設、教材建設、實訓中心建設和校外實習基地建設工作。指導全市普通高中和中等職業學校畢業證書驗核發放工作。指導、協助全市中等職業學校的畢業生就業工作。指導全市普通高中和中等職業學校内涵建設,組織普通高中和中等職業學校的教育質量、教學管理及評估評價工作。負責民辦普通高中和中等職業學校管理工作。協助做好規範管理教學輔導機構。指導成人文化技術教育、社區教育、職工教育和農民文化技術教育工作。指導社會文化教育工作。指導終身教育相關工作。協助做好征兵工作。

(七)德育股(安全保衛股)nn制定和實施全市中小學德育工作規劃。指導學校的德育工作和德育科研工作。開展各種德育評優活動。開展中小學生國防教育、科技教育、法制教育、安全教育、禁毒教育等工作。指導學生參加社會實踐活動。負責局機關精神文明建設。指導學校精神文明建設、校園文化建設、德育基地建設和學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管理、指導教師的思想政治、職業道德教育和學校德育隊伍的培訓工作。指導本系統共青團、少先隊思想建設、組織建設工作,協助關心下一代工作委員會開展工作。統籌協調教育系統誠信系統建設、師生志願者相關工作,參與留守兒童教育關愛工作。

指導學校安全保衛、政治保衛、綜合治理和維護穩定工作。承擔教育系統突發公共事件的應急管理工作。指導和協調中小學校園及周邊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工作。指導學校安全事故處理。指導學校開展不穩定因素排査工作。協調學校重大安全與不穩定事件處置及有關專項整治工作。指導學校安全教育和學生預防違法犯罪工作。承擔教育系統反邪教防範控制、宣傳教育和教育轉化等工作。承擔教育系統反詐騙以及宣傳教育等工作。指導學校安全生産、校産、車輛安全管理工作。

(八)體育衛生藝術教育股

管理、指導學校體育、衛生健康和藝術教育工作。拟訂學校體育、衛生健康、藝術教育和學生體育競賽的規章制度。負責全市中小學體育競賽、藝術競賽的組織管理工作。指導學校體育、衛生和藝術教育的基礎設施建設工作。指導開展學生健康監測、學生常見病的綜合防治工作。指導市中學生體協工作。管理、指導學校環境衛生工作。指導學校食堂管理和食品安全工作。

(九)督導室(市人民政府教育督導室)

負責督政、督教、督學工作。負責指導教育總體改革和發展;負責局機關行政評價工作。草拟地方性教育規範性文件。拟訂教育督導與評估的規章制度和指标體系,制訂教育督導工作計劃和督導評估方案、标準。監督、檢査全市貫徹執行教育法律法規和方針政策情況。督導檢査各鎮(街道)及有關職能部門履行教育職責情況。督導檢查全市“兩基”鞏固提高、教育現代化和義務教育均衡發展情況。統籌、組織教學質量監測。負責學校等級評估指導工作。完成上級交辦的其他督導任務。

(十)機關黨委辦公室

負責機關黨群工作。領導和指導下屬單位及民辦學校黨群工作。負責有關教育輿情收集與監控工作。

上一篇:托克托縣

下一篇:中鐵八局

相關詞條

相關搜索

其它詞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