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需求管理

交通需求管理

提高交通系統效率實現特定目标
交通需求管理(TDM)在中國還是一個嶄新的概念,它涉及交通系統的各個方面,可以概括地定義為:通過影響出行者的行為,而達到減少或重新分配出行對空間和時間需求的目的。1991年的“多式表面運輸效率法案”(ISTEA)将HOV 專用車道作為交通擁擠管理規劃中的強制措施,有些大城市正在計劃擴大原來的HOV專用道路網。常規性措施就是限制可用(停車、路網及交叉口)空間的總量,法規性措施是對可用使用範圍(如車位、時間、路段、區域、車型、人員等)進行規定,收費性措施是直接對道路或設施的使用者收費,采取“市場機制”,在“自願付款”的前提下分配使用權利。
    中文名:交通需求管理 外文名:TDM 别名: 牽涉範圍:涉及交通系統的各個方面 目的:重新分配出行對空間和時間需求 方式:影響出行者的行為

概念和基本思想

TDM 在中國還是一個嶄新的概念,它涉及交通系統的各個方面,可以概括地定義為:通過影響出行者的行為,而達到減少或重新分配出行對空間和時間需求的目的。

TDM 這種新的交通規劃與管理思想與傳統的、根據需求來調整供給的思想是兩種截然不同的做法。其基本思想就是從問題産生的根源上采取措施,一方面防止目前問題的進一步惡化,另一方面采取措施解決目前的問題。

對交通系統而言,對于已經出現的各種交通問題,不是僅僅等待着解決這些問題,而是從交通需求的源頭着手,做好前期規劃,采取合理的措施适當限制、引導需求,從而結合後期管理,使目前的交通系統通暢運轉,并使交通系統可持續化發展。

作用及來源

在美國曆史上,緩和交通緊張矛盾一直常用的方法是擴建交通運輸系統,這一簡單化的做法存在着許多問題。例如,傳統的出行需求預測方法獲得的預測值往往低于實際交通增長量。

另外,近年來雖然道路建設的造價增加了,但是政府的投資并沒有同步增長。為了維護已老化的道路基礎設施又分散了拟用于新建道路的資金。

這些因素加劇了長期以來道路交通容量不足的矛盾。因此我們可以得出這樣的結論:即在制定地面交通運輸政策和規劃時,不能再單純依靠擴建交通運輸系統來滿足不斷增長的交通需求了。

70年代,美國交通專家們發現了許多省錢的方法,可以代替大規模擴建道路系統。它包括整體增加交通運輸系統的容量、局部減少交通運輸系統的容量、降低交通需求以及以上三種方式的結合。

這些不同的方法可以統稱為交通系統管理技術即TSM(Transportation System Management)。但是實行TSM出現了許多問題,其中關鍵一點是政府同私人之間缺乏有機聯系,從而使象“汽車合乘”(Carpool)等這樣的TSM 措施難以實行。

TDM不同于TSM。TDM僅僅局限于研究交通運輸的需求,而不論交通運輸的供給,但它也受交通供給變化的影響。因此,這兩種方法不是對立的,而是相互補充的,其目的都是更有效的利用交通運輸系統。

TDM 之所以引人注目是因為它提供了一個不需投資或隻需少量投資就可以提高交通運輸系統效率的機會。TDM 通常采取的方法是重點進行出行方式的改善,人們嘗試最多的措施是改變工作出行的時間和方式。

國外TDM的應用概況

美國TDM的發展及其經驗

在TDM 的發展過程中,具有不同的目标和目的。開始,TDM 的目标就是整個交通系統管理的目标,即增加現有交通設施的效率和運輸能力、控制當地交通擁擠的增長。20世紀80年代在環境保護的推動下,TDM 又有了新的目标,即改善空氣質量、減少單人駕乘、鼓勵使用公共交通。1990年的“清潔空氣法案修正案”(CAAA)把TDM 作為控制大範圍空氣污染的措施,1991年ISTEA 法案将TDM 作為區域擁擠管理的工具。

從美國20多年來TDM 的實施可以看到:1.TDM 在日益增加的交通管理過程中起着重要的作用。

在美國實施的很多法規中成功地采用了TDM計劃來限制因新公司或商業開發産生的新的出行。交通縮減條例(TROs)也要求所有新上大項目都要考慮采取TDM 措施。2.TDM 計劃在緩解市區交通擁擠方面顯示了巨大威力。

基于公司的TDM 計劃有助于減輕局部擁擠、減少交叉口延誤及停車場出口延誤等。而TDM 措施與當地交通規劃管理的結合将有助于緩解交通擁擠。

TDM 作為一種“平息交通”的措施,在減少不必要的交通量、控制在居民區内超速駕駛及增加行人的安全性等方面是非常有效的。高乘載率汽車(High Occupancy Vehicle,HOV)

專用車道在一般條件下都是有效的交通需求管理措施,近20年來已經推廣到美國20多個大城市。1991年的“多式表面運輸效率法案”(ISTEA)将HOV 專用車道作為交通擁擠管理規劃中的強制措施,有些大城市正在計劃擴大原來的HOV 專用道路網。3.“市場機制”對于強化交通需求管理也具有重要的意義。

例如通過收費來控制對道路空間需求的“擁擠收費”和個人駕乘者進入服務水平高、可節省時間的快車道的“價值收費”,後者已得到了越來越多的關注和支持。4. 先進的交通信息與通訊技術可以強化與促進交通需求管理系統的實施。

歐洲TDM的方式及應用

TDM 的傳統方法可以分為兩種,即對靜止或終止交通的控制和對通過該地區的流動交通的控

制。而對每一種都有三種控制交通的方法,即常規性措施、法規性措施和收費性措施。常規性措施就是限制可用(停車、路網及交叉口)空間的總量,法規性措施是對可用使用範圍(如車位、時間、路段、區域、車型、人員等)進行規定,收費性措施是直接對道路或設施的使用者收費,采取“市場機制”,在“自願付款”的前提下分配使用權利。

在歐洲的西北部,交通限制的主要手段是停車控制(通常與市中心的人行專區相結合);在意大利和希臘廣泛采用了各種在市中心限制交通的措施(通常減少交通量10 ~20 )。挪威在幾個城市裡進行了收費,主要是針對交通基礎設施的不足,對交通量影響不大。

日本TDM的發展及其試驗

20世紀90年代初期,日本建設部就認識到了TDM的思想在解決交通擁擠問題方面的重要性。制訂TDM的主要目标為:通過減少産生出行的活動而減少出行總量。

通過改變交通方式和有效地使用機動車來減少車輛交通;将交通在時空進行分散。在建設部、公安部和交通部的聯合支持下,各個城市在“減少道路交通擁擠法案計劃”指導下,都引入了TDM 解決城市交通問題。

1996年12個城市試點進行“減輕交通擁擠的樣闆工程”。由于ITS技術的發展,尤其是ETC 技術在道路收費中的技術已成熟,可以引入經濟措施,目前已有幾個城市引入一些嚴格的措施來限制交通。

TDM在中國的發展

TDM 在國外的應用已經證明是成功的,但中國卻不能盲目仿效,而應結合中國的國情和實際情況,有選擇地采用,或利用其管理思想改進中國相關的管理策略。

這就同中國目前正在快速、系統發展的ITS一樣,國外是在發達的路網和衆多的車輛前提下提出并實施的,而中國卻是在道路網不完整、車輛數并不太多的條件下實施開展ITS的,這主要是因為中國存在與發達國家類似的交通問題,如交通擁擠、堵塞、環境污染和較高的事故發生率,有些方面甚至比國外還嚴重

。而解決交通帶來的問題必須從系統的角度出發,從硬件和軟件兩個方面着手,在這一點上,ITS的研究實施側重于硬件,而TDM 則側重于軟件,兩者的目标是一緻的、在實施過程中是相輔相成的。

在制定有效的交通政策時不僅需要考察土地利用,而且要考察每一項城市活動的内容和行為,為此需要調查生活習慣、商業類型和産品類型,尤其是涉及産生大量出行的項目的建設,要綜合考慮未來周邊地區的經濟發展、環境規劃及環境保護問題,提前引入TDM 思想和有效的措施,保證交通的可持續化發展。

名詞解釋

調整交通需求,改善交通行為的管理技術。其基本内容是:通過改善交通行為,使交通需求的增長同道路交通容量相适應,以達到充分利用現有道路資源,不投資或隻用少量投資就可提高道路系統運行效率的目的

主動管理與有效激勵

一是整合需求管理、交通管理和停車管理三類交通管理策略,實現對全出行鍊的綜合動态管理。需求管理、交通管理和停車管理是出行鍊不可或缺的組成部分,主動交通管理将有關的三類策略有機統一起來,實現交通管理系統的高度融合,并将先進信息技術充分運用到這三類管理策略中,以實現交通管理系統的智能化和一體化,促進交通參與者、交通工具、交通設施與交通環境之間有機結合。n二是對交通系統實行主動管理和動态控制。充分利用信息技術、物聯網、大數據和計算機技術等,對交通系統運行環境、管理對象、實現手段進行改造升級,實現交通動态監測、數據采集、情景模拟和主動預先控制影響。

基于實時或預期交通條件,提供短期的交通預測,通過自動化控制系統和主動幹預策略對交通系統進行動态管理,為即時或短期的交通規劃提供合适的管理策略和出行選擇,變事後被動應對型交通管理模式為事前主動型智慧交通管理模式。n

三是實行有效的激勵機制與政策體系。采取多種形式的激勵政策,實現物質激勵和精神激勵并舉;運用多樣化的激勵措施,實現懲戒措施和獎勵措施兼施。

對于出行者根據出行時段和實時路況信息實行動态收取通行和停車費用,尤其是在出行高峰時段對車輛加收費用,還可考慮通過采取收費優惠、積分獎勵等措施,來鼓勵出行者搭乘公交或合乘一車。n

四是建立、加強管理績效體系和評估體系,在緩解交通擁堵的基礎上,增加發展綠色、智慧、安全交通等新的交通管理目标。補充完善交通管理考核評價方案和具體的實施細則,并強化監督和考評,把長期績效作為交通管理部門和相關人員工作績效以及晉升考核的重要評價标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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