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月花

五月花

最初北美殖民者所乘的船隻
五月花号(Mayflower)是1620年一艘從英格蘭的普利茅斯前往美洲新大陸馬薩諸塞的普利茅斯殖民地的搭載清教徒的客船。[1]于1620年9月6日包括35名清教徒在内的共102名乘客登上名叫五月花号的木制帆船,從英格蘭出發,11月11日在鳕魚角附近靠岸(均按儒略曆)66天的航程隻有一人死去,且誕生了一名嬰孩,所以仍然維持102名抵達目的地。這次航行是在1607年由弗吉尼亞公司成功地建立了第一個永久性英國定居點詹姆斯敦的鼓舞下進行的。
  • 中文名:五月花
  • 外文名:
  • 發生地點:
  • 主要人員:
  • 英文名稱:The Mayflower
  • 所屬公司:弗尼吉亞公司
  • 其他信息:五月花号公約的簽訂地。

船隻背景

五月花号遊輪1620年11月11日,從英國南安普頓市(Southampton)出發,經過在海上六十六天的漂泊之後,“五月花号”大帆船向陸地靠近。船上有一百零二名乘客。他們的目的地本是哈德遜河口地區,但由于海上風浪險惡,他們錯過了目标,于是就在如今的科德角外普羅溫斯頓港抛錨。由于那時已是深秋,他們決定就在那兒登陸而不繼續航行。而且由于他們不再是到一塊他們持有執照的領地上,為了建立一個大家都能受到約束的自治基礎,他們在上岸之前簽訂了一份公約(即後人所說的“五月花号公約”。)

五月花号公約

五月花号公約以上帝的名義,阿門。這些簽署人是蒙上帝保佑的大不列颠、法蘭西和愛爾蘭的國王——信仰和教會的捍衛者詹姆斯國王陛下的忠順臣民。

為了上帝的榮耀,為了增強基督教信仰,為了提高國王和國家的榮譽,漂洋過海,在維吉尼亞北部開發第一個殖民地。在上帝面前共同立誓簽約,自願結為一民衆自治團體。為了使上述目的能得到更好地實施、維護和發展,将來不時依此而制定頒布的被認為是對這個殖民地全體人民都最适合、最方便的法律、法規、條令、憲章和公職,都保證遵守和服從。據此于主後l620年11月11日,于英格蘭、法蘭西、愛爾蘭第十八世國王暨蘇格蘭第五十四世國王詹姆斯陛下在位之年,在科德角簽名如下。

五月花号公約因為這一段文字,第一次從民衆的角度闡述了國家權力的來源:國家是民衆以契約的形式合意組建的,國家的公權力來自于民衆所度讓的部分權利的組合。法律實施的真正力量源于民衆對于國家法律合法性與公正性的認同,出于對法律的敬畏而自願服從,而不是懾于國家暴力。

法律是為了維護全體社會成員的整體利益而不是為了維系某種統治秩序而制定的。也就是說,這一份寫在一張簡陋的紙上的契約從法理上、根本上否定了君權神授的理論,并以某種形式指出國家的權力來自以全體社會成員以契約達成合意所出讓的部分私權利的組合。

後人關于“五月花号公約”的解釋可謂五花八門,琳琅滿目。或保守,或激進,不同的激情、黨派和意識形态為它塗抹上了不同的色彩。于是,随着歲月的流逝,“五月花号公約”逐漸成為美國立國的傳奇和神話,有關它的種種臆想使人猶如置身于霍布斯所謂的“黑暗王國”之中,無緣識其真面目。

然而,也有一些非常有意義的解釋,其中之一是由一位名叫麥克勞林(AndrewC.MaLaughlin)的著名學者于20世紀30年代提出的:他認為,“五月花号公約乃是一種十分古老的“海洋法”

基本上,“五月花号公約”還存有不少的疑點,但是它在美國曆史上的地位是無庸質疑的,甚至是在全世界範圍内都是起了一個法律的典範。

宗教意義

關于美國的立國基礎,其中最主要是就是宗教和商業。關于美國的宗教基礎,德國的蘭克以及美國的史學之父班克羅夫特都認為,加爾文才是美國的真正國父。其立論基礎當然是基于美國早期新英格蘭地區的殖民活動及其清教主義的宗教背景,正如本書栩栩如生地描述的那樣。托克維爾更是認為,加爾文的清教主義不僅是一種宗教理論,更是一種政治理論,其中最具實質重要性的乃是猶太-基督教傳統中的約法觀念以及其中所體現的民主的觀念、習慣和操作規程。

此外,除了這種宗教動機,商業也是一個很重要的因素。就五月花上的這批殖民團來說,他們赴北美弗吉尼亞地界墾殖原本是經過英國倫敦一家名為“弗吉尼亞公司”的授權,而且與之簽訂有嚴格、詳細的經濟和約,規定了彼此的權利和義務。然而,當乘客們抵達北美時,不知道是有意還是無意,五月花号航船駛出了弗吉尼亞的地界,這一意外在船上的乘客中引發了争執和騷亂。

因為,船上不僅有原來避居荷蘭來頓的虔誠的清教徒,而且也有一些所謂的“陌生人”,相比之下,他們來北美的動機主要是為了讨一口飯吃,至于宗教上的追求,則非常淡漠,智識和道德水準也不及那些從荷蘭輾轉來北美的英國清教徒或“朝聖客”們。很顯然,由于這一新的情況,他們原來與“弗吉尼亞公司”所簽訂的和約的效力就成了問題,因為他們當時所處的位置已經偏離出既定目的地幾百英裡。

此外,船上的一些沒有宗教追求的“陌生人”乃是原子式的個體,并不隸屬于從荷蘭社區來的那批朝聖團體,從而也不受這一避居荷蘭的英國宗教團契及其約法習慣的管轄。也就是說,當五月花号航行至北美快要登陸時,他們面臨着解體的危險,因為無論是與英國“弗吉尼亞公司”之間的經濟和約,還是與上帝之間的宗教約法傳統和習慣都不再有規範的效力。或者說,他們處于霍布斯所說的自然狀态。

然而,如果他們登陸後各自作鳥獸散,不能結成一個緊密的共同體以共度難關,他們就無法在嚴寒、貧瘠的北美大陸生存下來。于是,經過反複和鄭重的讨論協商,他們在船艙中簽署了一份公約,此即後人所稱的“五月花号公約”,并以此結成了一個世俗的公民政治體,成為美國政體發展的第一塊堅實的基石。

感恩節

感恩節的由來要一直追溯到美國曆史的發端。

1620年,著名的“五月花”号船滿載不堪忍受英國國内宗教迫害的清教徒102人到達美洲。1620年和1621年之交的冬天,他們遇到了難以想象的困難,處在饑寒交迫之中,活下來的移民隻有50來人。這時,心地善良的印第安人給移民送來了生活必需品,還特地教他們怎樣狩獵、捕魚和種植玉米、南瓜。在印第安人的幫助下,移民們終于獲得了豐收,在歡慶豐收的日子,按照宗教傳統習俗,移民規定了感謝上帝的日子,并決定為感謝印第安人的真誠幫助,邀請他們一同慶祝節日。

在第一個感恩節的這一天,印第安人和移民歡聚一堂,他們在黎明時鳴放禮炮,列隊走進一間用作教堂的屋子,虔誠地向上帝表達謝意,然後點起篝火舉行盛大宴會。第二天和第三天又舉行了摔跤、賽跑、唱歌、跳舞等活動。第一個感恩節非常成功。其中許多慶祝方式流傳了300多年,一直保留到如今。

最初感恩節沒有固定日期,由各州臨時決定,直到美國獨立後,感恩節才成為全國性的節日。1863年,林肯總統把感恩節定為法定假日。

到1941年,美國國會通過一項法令,把感恩節定在每年十一月的第四個星期四。逢感恩節這一天,美國舉國上下熱鬧非凡,人們按照習俗前往教堂做感恩祈禱,城鄉市鎮到處都有化裝遊行、戲劇表演或體育比賽等。分開了一年的親人們也會從天南海北歸來,一家人團團圓圓,品嘗美味的感恩節火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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