字源演變
“于”甲骨文有“圖1”“圖2”等寫法,小篆寫作圖12。文字學家對這些古文字字形有多種解釋,學術界尚無定論。許慎《說文解字·虧部》:“于,於也。象氣之舒于。從丂(圖B),從一。一者,其氣平之也。”許慎認為“丂”是氣欲舒出的樣子,所以許慎如此解釋。後來,本義漸晦,遂于其旁增〔圖A〕形。至于“籲”,乃後起之形聲字。王筠也認為“于”是“籲”的古文,常與“嗟”連用,形成歎詞“于嗟”。林義光認為于是“纡”“迂”的初文,他在《文源》中說:“于為詞,此依聲假借,其本義當為纡曲,古作〔圖2〕,〔圖C〕象徑直,〔圖D〕象纡曲,以〔圖C〕之直見〔圖D〕之曲也。或作〔圖1〕,〔圖A〕亦象纡回,今字多以纡、以迂為之。”徐中舒對“圖1”是這樣解釋的:“〔圖1〕,從幹,從〔圖A〕。幹象大圓規,上一橫畫象定點,下一橫畫可以移動,從表示移動之意。”
在商代,“于”形的中豎大部分是直筆,少部分在下部向左偏斜微彎,這少部分寫法成為入周以後演變的主流,至東漢隸書變成豎直鈎。另外,春秋年間,有一種寫法,把豎筆先向右折,然後向左緩彎,戰國秦漢時代也多見此寫法,而小篆由此微訛,豎筆上端不穿透下部橫筆,隸定作“虧”,與現代“虧(kuī)”的簡化字同形。
盡管“于”的本義有多種說法,但是在蔔辭和經傳中,“于”都是作為介詞來使用的。胡光炜《甲骨文例》:“蔔辭用于有三例,一以示地,二以示時,三以示人”,李孝定《甲骨文字集釋》:“蔔辭用于與經傳于字用義皆以示所在”。
《第一批異體字整理表》曾經把“於”處理為“于”的異體字,《現代漢語通用字表》《通用規範漢字表》則把“於”作為規範字收入。現代作介詞的“於”都用“于”代替(讀wū的“於”和讀yū的姓氏字“於”仍寫作“於”)。“於”《說文》沒有單立字頭,隻在“烏”字頭下出現,是“烏”的古文的簡化寫法,字形隸定為“於”。“于”和“於”作介詞時用的都是假借義,它們的用法十分相似。但是它們在古代并不同音:“于”屬于匣母魚部,“於”屬于影母魚部,讀音相近而不相同。按照語音演變規律,用作介詞的“於”讀音應該演變為yū,但是由于語音演變過程中有特例,所以普通話“於”讀yú,跟“于”完全同音。由于用法相近,讀音相同,人們就把它們當做通用字來看待了,現代白話文幹脆把二者合并起來。
現代釋義
近義辨析
于、於
“于”和“於”都作介詞。因為“于”屬于匣母魚部,“於”屬于影母魚部,二者的音相近,所以虛化為介詞後,其用法大緻相同。它們的主要差别在于不同曆史年代和不同作者的用字不同。文宥先生曾指出:“‘于’是曆史悠久而且是全國通行的文字,而‘於’則是公元前五百年左右出現于東海岸一帶的地方文字。這個地方文字原來并不作介詞用,後來為了在東岸口語裡讀音和‘于’相近,所以也借作介詞用。再接下去,由于儒家的經典都是由齊魯一帶的儒生傳寫開來的,所以這個東方的‘於’字愈用而愈廣。”公認的說法是:在一些古書中,“于”和“於”是可以并用的,如《左傳》《論語》《孟子》。在這些書裡,“于”、“於”是有大緻分工的。如果所介的是地名,一般用“于”不用“於”;如果在被動句或描寫句裡,一般用“於”不用“于”,很少例外。例如:
①晉侯秦伯圍鄭,以其無禮於晉。(《左傳(燭之武退秦師)》)
——晉國和秦國合謀圍攻鄭國,是因為鄭國國君曾對晉文公無禮。
②井蛙不可以語於海者,拘於虛也。(《莊子·秋水》)
——我們沒辦法與井底之蛙談論大海的廣闊,因為它被自己的居住地局限了。
例①是一個描寫句,說明秦晉兩國圍攻鄭國的原因,所以用“於”比較好;例②是一個被動句,“於”字引進被局限的地方“虛”。在通常情況下,兩者可以互用。因此,在本文中,“于”和“於”無太大區别,隻是根據古人習慣而定。
“于”(“於”)字的用法可以分為很多種類,但這隻是從現代漢語和古代漢語的對比上來說的;至于古代漢語本身,并不需要這樣分别。例如《論語·季氏》“虎兕出於柙,龜玉毀於椟中”,這兩句話的句式相同,但意義卻完全不同。第一個“於”字翻譯為“從”,第二個“於”字翻譯為“在”,它們的意義和前面的動詞有很大的影響,而“于”(“於”)字本身的詞義和詞性都沒有發生變化。所以,在古代漢語中,“于”(“於”)字的用法要根據實際情況而定。
古籍釋義
說文解字
【卷五】【虧部】羽俱切(yú)
(虧/于)於也。象氣之舒虧。從丂從一。一者,其氣平之也。凡虧之屬皆從虧。
說文解字注
(虧/于)於也。於者,古文烏也。烏下雲:“孔子曰:烏,虧呼也。取其助氣故以為烏呼。”然則以於釋虧,亦取其助氣。《釋诂》、毛傳皆曰:“虧,於也。”凡《詩》《書》用虧字,凡《論語》用於字。蓋于、於二字,在周時為古今字,故《釋诂》、毛傳以今字釋古字也。凡言於,皆自此之彼之䛐,其氣舒于。《檀弓》:“易則易,于則于。”《論語》:“有是哉,子之于也。”于皆廣大之義。《左傳》“于民生之不易”,杜雲:“于,曰也。”此謂假于為曰,與《釋诂》于曰也合。
象氣之舒虧。從丂,從一。一者,其氣平也。氣出而平,則舒于矣。羽俱切,五部。按,今音于羽俱切,於央居切,烏哀都切,古無是分别也。自周時已分别於為屬辭之用,見於群經、《爾雅》。故許仍之。
廣韻
羽俱切,平虞匣 ‖ 于聲魚部(yú)
于,曰也。於也。《說文》本作虧,凡從于者作虧,同。又姓,周武王子邘叔,子孫以國為氏,其後去邑單為于,漢有丞相東海于定國,又望出河南者,即《後魏書》萬忸于氏,後改為于氏。凡諸姓望在後而稱河南者,皆虜姓。後魏孝文诏南遷者,死不得還北,即葬洛陽,故虜姓皆稱河南焉。又漢複姓,五氏。後漢特進漁陽鮮于輔,袁紹大将軍淳于瓊,劉元海太史令宣于修之。何氏《姓苑》有多于氏、鬬于氏。羽俱切。二十。
康熙字典
【子集上】【二部】于;康熙筆畫:3;部外筆畫:1
(yú)《唐韻》羽俱切。《集韻》《韻會》《正韻》雲俱切,并音迂。《爾雅·釋诂》:于,曰也。
又往也。《書·大诰》:民獻有十夫,予翼以于。《詩·小雅》:王于出征。
又《儀禮·士冠禮》:宜之于假。注:于,猶為也。宜之見為大矣。又《聘禮》:賄在聘于賄。注:于讀曰為。言當視賓之禮,而為之财也。
又司馬相如《長門賦·叙》:因于解悲愁之辭。
又未定之辭。《公羊傳·僖二十八年》:歸于者何。歸于者,罪未定也。
又行貌。韓愈《上宰相書》:于于焉而來矣。
又于于,自足貌。《莊子·應帝王》:其卧徐徐,其覺于于。
又鐘兩口之閑曰于。《周禮·冬官考工記》:凫氏為鐘,兩欒謂之銑,銑閑謂之于。
又《前漢·元後傳》:衣绛緣諸于。注:大掖衣也。
又《唐書·元德秀傳》:明皇命三百裡内刺史縣令,以聲樂集,德秀惟樂工十人,聮袂歌于蔿于。
又草名。《爾雅·釋草》:茜,蔓于。注:生水中。一名軒于。司馬相如《子虛賦》:菴闾軒于。
又木名。《爾雅·釋木》:棧木,于木。注:僵木也。江東呼木觡。
又淳于,縣名。今密州安丘縣,古淳于國。
又姓。周武王第二子邘叔之後,以國為氏,後因去邑為于。又淳于,宣于,鮮于,多于,?于,皆複姓。又三氏姓。勿忸于,阿伏于,見《魏書·官氏志》。
又助語辭。《詩·召南》:于沼于沚。朱傳:于,於也。《周易》《毛詩》於皆作于。于、於古通用。
(yū)又《集韻》邕俱切,音纡。廣大貌。《禮·檀弓》:邾婁考公之喪,徐君使容居來吊含。有司曰:諸侯之來辱敝邑者,易則易,于則于,易于雜者,未之有也。《文王世子》:仲尼曰:周公抗世子法于伯禽,所以善成王也。聞之曰:為人臣者,殺其身有益於君,則為之,況于其身以善其君乎。俱與迂通。
(xū)又《正韻》休居切,與籲通。歎辭。《詩·周南》:于嗟麟兮。
字形書法
字形對比
書寫提示
兩橫長短不一,都寫在橫中線上方,稍向右上斜行,下橫起筆于橫中線,亅(豎鈎)的豎段寫在豎中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