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合一

九合一

地方公職人員選舉
“九合一”選舉,由原來的“七合一”選舉而來。“九”指的是除原來的直轄市長、縣市長、直轄市議員、縣市議員、鄉鎮市長、鄉鎮市民代表和村裡長外,又增加了直轄市山地原住民(少數民族)區民代表”及“區長”兩項地方公職選舉,加上之前的七項共九項,稱之為“九合一”。[1]“一”指的是所有地方公職在一天之内選出。
    中文名:“九合一”選舉 外文名: 别名: 性質:地方公職人員選舉 時間:2018年11月24日

簡要介紹

台灣“九合一”選舉是台灣的“地方選舉”,所謂“九合一”即九種“地方公職”放在同一天選出。選舉規模為曆來最大。

曆史沿革

2014年5月13日,2014年台灣地區立法機構三讀通過“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修正案”,将“直轄市山地原住民區民代表”及“區長”增列為地方公職人員。當局選務主管機構随後表示,新一屆地方公職人員選舉相應增加這兩項選舉,由“七合一”變為“九合一” 。

職務介紹

九種“地方公職”是:

1 “直轄市”市長、2“直轄市”議員、3縣(市)長、4縣(市)議員、5鄉(鎮/市)長、6鄉(鎮/市)民代表、7村(裡)長、8“直轄市”山地原住民區區長、9“直轄市”山地原住民區區民代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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