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華職業教育社

中華職業教育社

全國性教育團體
中國第一個研究、倡導、實施職業教育的全國性教育團體。由黃炎培聯絡教育界、實業界知名人士48人發起,于1917年5月6日在上海成立。提出職業教育的目的是:準備為個人謀生,準備為社會服務,準備為國家及世界發展生産力。該社研究職業教育理論,建立起職業訓練、職業補習、職業指導、職業介紹等職業教育體系。1983年,中華職業教育社在北京建立總社。中華職業教育社在長期教育實踐中,培養了一批人才,對推動中國職業教育的發展,改進近代學制,起了積極的作用。[1]
    中文名: 外文名: 别名: 中文名稱:中華職業教育社 英文名:China Vocational Education Association,CVEA 組織性質:群衆團體 成立時間:1917年5月6日 主要高管:中共中央書記處領導 管理部門:中央統戰部

組織概況

成立背景

中華職業教育社由我國著名教育家黃炎培先生聯合社會知名人士蔡元培、梁啟超、張謇、宋漢章等48人于1917年5月6日在上海創立。以倡導、研究和推行職業教育,改革脫離生産勞動、脫離社會生活的傳統教育為職志。提出職業教育的目的是:"謀個性之發展,為個人謀生之準備,為個人服務社會之準備,為國家及世界增進生産力之準備";"使無業者有業,使有業者樂業"。

主要任務

中華職業教育社的主要任務是:開展職業教育研究與實驗,推進職業教育的改革與發展;宣傳國家有關職業教育的方針政策,積極參與科教興國和人才強國戰略的實施;協助政府,發揮教育中介組織的相關作用;支持民辦職業教育事業的發展;開展與港、澳、台及國際交流與合作。

理事會

中華職業教育社的理事會由百餘名教育、科技、經濟界人士組成。理事長為成思危(全國人大常委會副委員長、民建中央主席),副理事長為張榕明(全國政協副主席、民建中央常務副主席)、周遠清(中國高等教育學會會長、原教育部副部長)、李重庵(民盟中央副主席)、程贻舉(民建中央副主席)、王佐書(民進中央副主席)、程路(全國工商聯副主席)、周晉峰(中華留學人員創業學會會長)、李家傑(香港恒基兆業發展有限公司副主席、恒基(中國)投資有限公司董事長)、馬國湘(上海湘江實業公司董事長) 。

組織标志

中華職業教育社社徽說明:作為正式場合使用時,用白底,紅色圖案,材質不限;作為社的一般标志使用時,顔色不限。

組織會員

中華職業教育社在天津、河北、内蒙古、黑龍江、上海、安徽、福建、河南、湖南、廣東、海南、重慶、雲南、陝西、甘肅、遼甯、西藏等17個省、市、自治區建有省級組織,深圳、吉林(市)、杭州、貴陽、青島等5個市建有直屬總社管轄的市級組織。2萬餘名社員和1千餘個團體社員單位分布全國各地。

組織刊物

長期以來,中華職業教育社注重開展職業教育的研究和辦學實踐,各級地方組織創辦或聯辦了不同形式、不同層次的職業學校180餘所;主辦面向國内外發行的《教育與職業》雜志、面向全國社員發行的《社訊》;出版有關中華職業教育社社史和職業教育理論的書籍。

近年來,中華職業教育社與八個民主黨派中央、全國工商聯聯合組建了民辦教育協作網,在聯系民辦教育界的代表人士方面發揮橋梁和紐帶作用。

組織宗旨

1995年,中華職業教育社創立并實施溫暖工程,旨在通過職業教育和培訓、職業指導和介紹,為社會上迫切需要就業和優化就業條件的弱勢群體提供服務,協助黨和政府解決城鄉富餘勞動力就業問題和使勞動力資源得到合理配置。到2004年底,已在全國建立溫暖工程基地104個, 累計培訓近50萬人次,幫助10餘萬人就業,并為大量貧困學生接受職業教育進行減免學費的資助。

指導思想

溫暖工程把“為國分憂、為民效力、急人所急,雪中送炭,燈亮一盞,光灑成片”作為指導思想,把扶助弱勢群體作為基本任務。十年來,在黨和政府的關心支持下,在社會各界和海内外熱心人士的積極參與下,通過中華職教社各級組織和全體社員的共同努力,溫暖工程從點到面逐步推開,取得了較為顯著的社會效益。據統計,溫暖工程實施以來,在全國建立基地104個,累計培訓下崗失業人員和農民工50餘萬人次,幫助10餘萬人就業,為貧困學生減免學費8000餘萬元,為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做出了貢獻,赢得了各級政府和社會各界的廣泛贊譽。

開展工作

具體在以下四個方面開展了工作:

1.面向城鎮下崗失業人員開展培訓,促進就業。

2.面向農民開展農村勞動力轉移就業培訓和實用技術培訓,幫助農民脫貧緻富。

3.資助貧困青少年接受職業教育,實行教育扶貧。

4.對殘障人員等特殊群體實施職業培訓,為增進社會和諧、維護社會穩定做貢獻。

溫暖工程取得的成績是與黨和政府的關心、支持分不開的。溫家寶總理于2005年7月15日對溫暖工程做出了重要批示。他指出,中華職業教育社實施溫暖工程十年來,協助黨和政府為困難群衆的就業做了很多工作,發揮了應有的作用。希望職教社發揮其在社會公益事業中的獨特優勢,把溫暖工程繼續辦好,使困難群衆受益,為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做出新的貢獻。溫總理的批示是對中華職教社的巨大鼓舞。李岚清同志曾稱贊溫暖工程是“一件利國利民的好事”。劉延東、費孝通、雷潔瓊、王光英、錢偉長等領導同志出席溫暖工程創立暨捐款儀式并發表重要講話。劉延東同志對溫暖工程寄予厚望,多次強調“要把這一得人心、穩人心、暖人心的事業做大做強。”“要使溫暖工程落到實處,成為統一戰線為改革、發展和穩定服務的有效途徑。”全國人大常委會副委員長、中華職教社理事長成思危同志指出:“要把溫暖工程辦成中華職業教育社的知名品牌,為社會做出一些實事。”

黨中央提出的牢固樹立和落實科學發展觀、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的戰略任務,為溫暖工程的推動和發展注入了新的活力。自去年以來,溫暖工程在中央統戰部的直接指導和支持下,在已有基礎上有了更大發展。可口可樂公司、新加坡金鷹集團、香港實業家李兆基先生、澳門企業界、内地民營企業界等為溫暖工程捐贈善款近3億元,重點針對農村剩餘勞動力轉移,在湖南、雲南、廣西、貴州等老、少、邊、窮地區開展了農民培訓活動,并正式啟動“溫暖工程百縣百萬農民培訓計劃”。這一計劃的推出和實施,将使溫暖工程在我國扶貧開發領域發揮出獨特的作用,在公益領域展現出具有示範和宣導意義的别樣風姿。

“溫暖工程百縣百萬農民培訓計劃”是溫暖工程公益項目的一個重要組成部分,其目的是圍繞黨和政府全面落實科學發展觀,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的總要求,發揮職教社統戰性、教育性、民間性的優勢,貫徹統籌城鄉社會經濟協調發展的方針,适應工業化、城鎮化發展和農業産業化的需要,以公益性、示範性和績效性為原則,在欠發達省份,遴選100個縣,通過若幹年努力,采取項目制模式,開展大規模農民培訓,為每個縣資助培訓10000名農民,幫助參訓農民提高技術素質,順利轉移到非農領域就業或就地創業發展經濟,增加收入,以此使邊疆和欠發達地區的農民感受到黨、政府和社會的溫暖。項目于2005年秋季正式啟動,将成為開創溫暖工程新局面的主導載體。

2004年,中華職業教育社被認定為聯合國公共信息部所聯系的非政府組織。

中華職業教育社通過開展職業教育,同廣大職業教育工作者、經濟界人士和台港澳同胞、海外僑胞、國際友人以及中外職業教育團體、人士保持着密切聯系和往來。

機構人員

名譽理事長

王光英

第八屆全國人大常委會副委員長,第五屆全國政協委員,第六、七屆全國政協副主席。曾任全國工商聯副主席、名譽主席,民建中央副主席,中國光大(集團)有限公司、光大實業公司董事長兼總經理、名譽董事長,中國和平統一促進會會長。曆任中華職業教育社第七、八、九屆理事會名譽理事長。

名譽副理事長

馮梯雲

第六屆全國政協副秘書長,第七、八、九屆全國政協常委會委員。曾任浙江省政協副主席、民建中央常務副主席,監察部副部長。曆任中華職業教育社第六、七屆理事會副理事長,第八、九屆理事會名譽副理事長。

理事長

陳昌智

男,漢族,1945年7月生,民建會員,碩士研究生學曆,副教授。現任全國人大常委會副委員長,民建中央主席,中國國際交流協會副會長,中國和平統一促進會副會長,中華思源工程扶貧基金會理事長。曆任四川大學經濟系助教、講師、副教授,民建四川省委副秘書長,四川省政協專職副秘書長、财貿委員會副主任、經濟委員會副主任,四川省監察廳副廳長,民建四川省委主委,四川省政協副主席,民建中央副主席,監察部副部長,民建中央常務副主席。

副理事長

馬培華

男,漢族,1949年8月生,民建會員,博士研究生學曆,研究員。現任全國政協副主席,民建中央常務副主席、中央監督委員會主任,中國科學院研究生院無機化學博士生導師,中科院青海鹽湖研究所研究員,東北大學冶金物理化學專業博士生導師,中國科技大學、東北大學兼職教授。曆任中國科學院青海鹽湖研究所研究實習員、助理研究員、副研究員、所長助理、副所長、常務副所長、所長,中外合資青海锂業有限公司總經理,青海省人民政府省長助理、副省長,第十屆中華職業教育社副理事長。

傅惠民

男,漢族,1956年2月生,民革黨員,博士研究生學曆。現任全國政協常委,民革中央副主席,北京市政協副主席,民革北京市委主委,北京航空航天大學小樣本技術研究中心主任。曆任浙江省遂昌縣造紙廠工人、工會幹部,北京航空航天大學講師、副教授、教授、博士生導師,民革北京市委副主委,北京市科委主任助理。

龍莊偉

男,苗族,1956年1月生,民盟盟員,碩士研究生學曆,教授。現任全國人大常委、農業與農村委員會副主任,民盟中央副主席。曆任湖北省恩施縣城關鎮中學教師,湖北省恩施市教育局幹部,河北師院中文系助教、講師、教授、系副主任、系主任,河北省石家莊市副市長,河北省副省長。

劉新成

男,漢族,1952年3月生,民進會員,博士研究生學曆,教授,博士生導師。現任全國人大常委,民進中央專職副主席,北京市人大常委會副主任。曆任山西省大同市閥門廠(今大同金屬結構廠)工人,北京市政四公司工人,首都師範大學曆史系教師,首都師範大學副校長,首都師範大學校長。

黃榮

男,漢族,1960年12月生,九三學社社員,碩士研究生學曆,副教授。現任全國人大财經委員會委員,全國工商聯專職副主席。曆任東北重型機械學院機械制造系教師,東北重型機械學院機械原理教研室助教、講師、教務副科長,燕山大學教務處正科級秘書,河北省秦皇島市海港區科技副區長,九三學社河北省秦皇島市委副主委,秦皇島市副市長,九三學社河北省委副主委,南水北調中線幹線工程建設管理局副局長(挂職),河北省工商聯主席,河北省人大常委會副主任。

魯昕

女,漢族,1955年7月生,中共黨員,博士研究生學曆,高級會計師。現任教育部副部長、黨組成員。曆任遼甯省撫順市清原縣知青、教師,撫順市碳素廠财務科工作人員,撫順市财政局科研所科員、副所長、副局長、黨組副書記,撫順市國資局局長、黨組書記、财政局局長,撫順市人民政府黨組成員、副市長,遼甯省财政廳黨組成員、副廳長、黨組副書記、常務副廳長、黨組書記、廳長,遼甯省人民政府黨組成員、副省長。

湯濤

男,漢族,1962年7月生,中共黨員,碩士研究生學曆。現任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副部長、黨組成員。曆任共青團湖北省委副書記,湖北省恩施州委副書記兼州委組織部部長,共青團湖北省委書記,鄂州市委副書記、代市長、市長,湖北省恩施州委書記,中共湖北省第九屆委員會委員、常委,中共山西省委常委、省委組織部長。

李家傑

男,漢族,1963年5月生,大學學曆。現任全國政協委員,香港恒基兆業發展有限公司副主席、恒基(中國)投資有限公司董事長。曆任第九、十、十一屆全國政協委員,第十一屆全國政協經濟委員會副主任,香港恒基兆業有限公司、恒基兆業地産有限公司、恒基兆業發展有限公司和恒基中國集團有限公司副主席,香港中華煤氣有限公司董事,香港恒基(中國)投資有限公司副主席兼董事長,第十屆中華職業教育社副理事長等職。

馬國湘

男,漢族,1961年12月生,民建會員,大專學曆。現任全國政協委員、科教文衛體委員會委員,民建中央常委、對外聯絡委員會委員,上海湘江實業公司董事長。曆任上海警備區八三三零七部隊、八三三零二部隊戰士,上海雲峰賓館職員,第十屆中華職業教育社副理事長。

蘇華

男,漢族,1966年9月生,碩士研究生學曆。現任全國政協委員、民建中央常委、中華職業教育社副理事長、民建四川省委副主委、四川省學生體育藝術協會主席、四川現代教育集團董事長。曆任成都市就業培訓中心教師、辦公室主任,四川現代科技職業學校校長,德陽外國語學校董事長,中江職業中專學校董事長,中華職業教育社第九屆、十屆理事會理事。

特邀顧問

樓志豪全國政協委員、中共中央統戰部副部長

魯昕教育部副部長、黨組成員

王曉初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副部長、黨組成員。

陳奇偉可口可樂中國有限公司董事長

總幹事

王金寶

男,漢族,1956年12月生,中共黨員,大學學曆。現任中華職業教育社總幹事。曆任中央警衛局政治部宣傳處正營、副團幹事,中央辦公廳機關黨委宣傳處幹事、副處長,中央辦公廳人事局辦公室副主任(正處級),中央統戰部一局聯絡一處調研員、副處長、處長,中央社會主義學院人事部主任(副局級)、院辦公室主任(副局級)、副秘書長兼院辦公室主任(副局級)、秘書長(正局級)、黨組成員。

副總幹事

韓曉光男,漢族,1963年3月生,中共黨員,碩士研究生學曆。現任中華職業教育社副總幹事,聯合國非政府組織主要代表,北京大學華人企業管理研究中心高級研究員。

楊農男,漢族,1962年3月生,中共黨員,碩士研究生學曆。現任中華職業教育社副總幹事,黃炎培職業教育思想研究會秘書長。

李益生男,漢族,1955年10月生,民盟盟員,大學學曆,副編審。現任中華職業教育社副總幹事,《教育與職業》雜志社執行主編。

曆任領導

理事長

黃炎培(1878~1965)前清舉人。第一、二、三屆全國人大常委會副委員長,第二、三、四屆全國政協副主席。曾任中央人民政府委員,政務院副總理兼輕工業部部長,民建中央主席。曆任中華職業教育社議事員、辦事部主任,第一屆理監事會常務理事,第三、四屆理監事會理事長。

胡厥文(1895~1989)第二、三屆全國人大常委會委員,第四、五、六屆全國人大常委會副委員長,第五屆全國政協常委會委員。曾任上海市人民政府副市長、市政協副主席,政務院财政經濟委員會委員,民建中央主席、名譽主席。曆任中華職業教育社第三、四屆理監事會理事、第五屆理事會理事長

孫起孟(1911-2010)第七、八屆全國人大常委會副委員長。第二、三、四、五、六屆全國政協常委會委員。曾任中央人事部副部長,全國工商聯副主席,民建中央副主席、主席、名譽主席。曆任中華職業教育社總書記、總幹事,第三、四屆理監事會副理事長,第五屆理事會副理事長,第六、七屆理事會理事長,第八、九屆理事會名譽理事長。

成思危第九、十屆全國人大常委會副委員長,民建第七、八屆中央委員會主席,中華職業教育社第八、九屆理事會理事長

副理事長

江恒源(1885~1961)第二、三屆全國政協委員。曾任中華職業學校校長。曆任中華職業教育社辦事部主任、議事會主席、第三屆理監事會副理事長、上海中華職業教育社辦事處主任。

楊衛玉(1888~1956)第二屆全國政協委員。曾任輕工業部副部長。曆任中華職業教育社辦事部副主任、總幹事,第三屆理監事會副理事長。

李正文(1908~2002)曾任中共複旦大學黨委書記、副校長,高教部政治教育司司長、中國老教授協會名譽會長。中華職業教育社第三屆理監事會副理事長。

王艮仲曾任政務院參事,國務院參事,民建中央常務委員、副秘書長、中央咨議委員會副主任。曆任中華職業教育社副總幹事、第五屆理事會副理事長、第六、七、八、九屆理事會名譽副理事長。

項南(1918~1997)中共第十二屆中央委員會委員。曾任共青團中央書記處書記,第一機械工業部副部長,農業機械部副部長,中共福建省委常務書記、第一書記,福建省第五屆人大常委會主任。中華職業教育社第六、七屆理事會副理事長。

王明達中國職業技術教育學會會長。曾任吉林大學副校長,國家教委副主任,第九屆全國政協常委會委員、全國政協教科文衛體委員會副主任。

黃大能(1916-2010)第六、九屆全國政協委員,第七、八屆全國政協常委會委員。曾任國家建材局建築材料科學研究院副院長,中國土木工程學會混凝土及預應力混凝土學會副理事長,民建中央常委、副主席、名譽副主席。曆任中華職業教育社第六屆理事會副理事長,第七屆理事會副理事長、常務副理事長,第八、九屆理事會名譽副理事長。

馮梯雲曾任浙江省政協副主席、民建中央常務副主席,監察部副部長。曆任中華職業教育社第六、七屆理事會副理事長,第八、九屆理事會名譽副理事長。

饒博生(1914-2007)第六 七、八屆全國政協委員。曾任民建中央委員。曆任中華職業教育社總社主任,第六、七屆理事會副理事長,第八、九屆理事會名譽副理事長。

陳難先第九、十屆全國人大常委會委員、全國人大教科文衛委員會副主任,民進中央副主席,中國科學院院士。曆任中華職業教育社第七、八屆理事會副理事長。

張懷西第九屆全國人大常委會委員、全國人大教科文衛委員會副主任,第八屆全國政協委員,第十屆全國政協副主席,民進中央常務副主席。中華職業教育社第八屆理事會副理事長。

黃孟複第九屆全國政協常委會委員,第十屆全國政協副主席,全國工商聯主席。曾任江蘇省南京市副市長,民建江蘇省委副主委、主委,民建中央副主席,江蘇省人大常委會副主任,全國工商聯副主席。曆任中華職業教育社第七屆理事會理事、第八屆理事會副理事長。

周遠清第十屆全國政協委員,中國高等教育學會會長,國務院學位委員會委員。曾任國家教委副主任,教育部副部長。中華職業教育社第九屆理事會副理事長。

程贻舉第七屆全國人大代表,第十屆全國人大常委會委員,第八、九屆全國政協委員。民建中央副主席、重慶市人大常委會副主任。曾任重慶市人民政府副市長。曆任中華職業教育社第八屆理事會常務理事、第九屆理事會副理事長。

程路曾任全國工商聯秘書長、副主席,中國農林工會副主席。中華職業教育社第九屆理事會副理事長。[5-7]

紀念大會

2012年5月6日,中華職業教育社成立95周年紀念大會在北京舉行。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全國政協主席賈慶林發來賀信。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員、國務委員劉延東也發來賀信。

全國政協副主席、中共中央統戰部部長杜青林出席會議并講話。

全國人大常委會副委員長、民建中央主席陳昌智代表各民主黨派中央、全國工商聯,教育部副部長魯昕代表國務院有關部委,全國台聯會長梁國揚代表各群衆團體,向大會分别緻賀詞。

全國政協副主席、中華職業教育社理事長張榕明作總結講話。[8]

中華職業教育社溫暖工程實施20周年總結大會于2015年12月15日在京舉行。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員、中央統戰部部長孫春蘭出席會議并講話。孫春蘭強調,溫暖工程始終踐行“為國分憂、為民效力,急人所急、雪中送炭,燈亮一盞、光灑成片”的理念,以職業教育培訓為抓手,幫助貧困群衆提高就業本領,實現脫貧緻富,用善舉傳遞黨和政府對貧困人口的關懷,用溫暖激發貧困地區走向共同富裕的熱情,用愛心點燃受助群衆對美好生活的希望,是一項惠及百姓、功在千秋的民心工程。在全面建成小康社會、打赢脫貧攻堅戰的決勝階段,溫暖工程要把堅持共享發展、增進人民福祉作為目标追求,把推動民生改善、服務社會事業作為着力方向,把發展職業教育、促進就業創業作為重要任務,紮實做好貧困地區職業技能培訓工作,探索發展公益衆籌扶貧等新形式,為促進經濟發展、增進社會和諧、實現共同富裕作出更大貢獻。全國政協副主席、中華職業教育社副理事長馬培華主持會議,全國政協原副主席、中華職業教育社原理事長張榕明出席。中央統戰部、國務院有關部門、各省區市黨委統戰部、中華職業教育社負責同志等約300人參加會議。[9]

組織章程

中華職業教育社章程

(中華職業教育社第十次全國代表大會部分修改,2009年8月19日通過)

序言

中華職業教育社由黃炎培聯合社會知名人士蔡元培、梁啟超、張謇、宋漢章等48人于1917年5月6日在上海創立。以倡導、研究和推行職業教育,改革脫離生産勞動、脫離社會生活的傳統教育為職志。提出職業教育的目的是:“謀個性之發展,為個人謀生之準備,為個人服務社會之準備,為國家及世界增進生産力之準備”;“使無業者有業,使有業者樂業”。數十年來,為推進職業教育進行了不懈的努力,對職業教育的改革和發展不斷作出貢獻,在我國近現代教育史上寫下光輝的一頁。

1931年日本帝國主義武裝侵華,發生“九·一八”事變,本社活動轉入一個新的階段,在推進教育事業的同時,投入抗日民主運動。1931年12月創刊《救國通訊》;1941年參與發起組織中國民主政團同盟;1945年又與遷川工廠聯合會等共同發起成立民主建國會。在曆史發展中,本社逐漸成為既緻力于職業教育又在國家政治生活中發揮積極作用的職業教育團體。

中華人民共和國成立後,本社在社會主義革命和建設事業中繼續發揮積極作用。中國共産黨十一屆三中全會以來,以鄧小平理論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為指導,深入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堅持走中國特色社會主義道路,從改革開放和現代化建設大局出發,認真開展職業教育研究,積極建言獻策,加強職業教育辦學實踐,注重在民辦職業教育領域發揮作用,倡導并實施溫暖工程,廣泛聯系港澳台和海外職業教育界人士,為推進我國職業教育的健康發展,做出了應有的貢獻。進入新世紀新階段,本社将進一步發揚“團結、切實、堅韌、勤儉”的優良傳統,保持特色,發揮優勢,為構建終身教育體系,建設學習型社會,提高國民整體素質,促進科學發展,促進社會和諧,實現全面建設小康社會宏偉目标而努力奮鬥。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中華職業教育社是由中國共産黨領導的具有統戰性、教育性、民間性的群衆團體,主要由教育界、經濟界、科技界從事和關心支持職業教育的人士組成。是黨和政府團結、聯系國内外職業教育界有關人士的橋梁和紐帶。

第二條 本社的一切活動以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為根本準則。

第三條 本社的宗旨是:在中國共産黨的領導下,以馬列主義、毛澤東思想、鄧小平理論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為指導,深入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堅持黨的基本路線和基本綱領,堅持走中國特色社會主義道路,堅持科教興國和人才強國戰略,廣泛聯系海内外從事和關心支持職業教育的人士和團體,為促進職業教育的改革與發展,為國家富強、民族振興和祖國統一大業貢獻力量。

第四條 本社的主要任務:

(一)團結聯系有關社會力量開展職業教育的調研與實踐,探索我國職業教育改革發展的途徑,并就有關問題向黨和政府提出建議;

(二)宣傳國家有關職業教育的方針政策,組織、引導社員積極參與科教興國和人才強國戰略的實施,推動我國職業教育事業的健康發展,促進社會文明與進步;

(三)推進社辦事業、企業的發展;發揮教育中介組織的相關作用;

(四)開展職業教育研究和黃炎培教育思想研究;

(五)為社員開展教育活動提供服務,維護社員的合法權益,反映他們的意見、要求和建議;

(六)争取黨和政府支持,動員海内外熱心人士參與溫暖工程等公益活動;

(七)關心支持民辦職業教育事業的發展,加強與民辦職業教育界人士的聯系,了解并反映民辦職業教育發展的情況、存在的困難和問題,提出意見和建議;

(八)密切與港、澳、台同胞及海外僑胞的聯系與合作,引導他們關心支持職業教育事業,促進民間友好往來;

(九)開展與國外有關教育團體和人士的聯系與交流,增進相互了解,促進友好合作。

第二章 社 員

第五條 本社有個人社員和團體社員。

(一)從事或熱心于職業教育事業以及與本社有工作關系、曆史關系的人士,贊成并願意遵守本社章程,可以申請加入本社為個人社員。

(二)贊成并願意遵守本社章程的事業、企業單位和群衆團體,可以申請加入本社為團體社員。

第六條 實行入社自願的原則。申請入社,須填寫入社申請表。個人入社須由社員二人介紹,經社的省轄市級以上(含省轄市級)組織批準;團體社員經社的省級以上(含省級)組織批準。

第七條 社員有下列權利:

(一)在社内有選舉權、被選舉權和表決權;

(二)參加本社的有關會議和活動,閱讀本社的有關文件;

(三)對本社的領導機構和工作提出批評和建議;

(四)享受本社提供的有關服務和社辦事業的優惠待遇。

第八條 社員有下列義務:

(一)遵守本社章程,執行本社的決議和決定;

(二)為職業教育事業貢獻力量;

(三)支持本社的事業和活動;

(四)繳納社費。

第九條 實行退社自由的原則。社員退社應書面報告批準其入社的組織,并由所在組織報上一級組織備案。

第十條 社員如有嚴重違反本章程的行為,經批準其入社的組織通過相應程序,予以除名。

第三章 組織制度

第十一條 本社的組織原則是民主集中制。上級組織對下級組織具有指導關系。本社的各級組織實行集體領導和個人分工負責相結合的制度。

第十二條 本社的最高領導機關是全國代表大會,在全國代表大會閉會期間,是其所産生的理事會。

第十三條 本社的地方組織的領導機關是各級代表大會或社員大會;在各級代表大會或社員大會閉會期間,是其所産生的社務委員會。

第十四條 理事會和各級地方社社務委員會的成員,由同級的代表大會或社員大會,經過充分醞釀協商,采取無記名投票方式選舉産生。地方組織和基層組織的領導成員,由于特殊原因不能用選舉方法産生時,可以由上級組織指定。全國組織和省級組織在必要時可對所屬組織領導成員作适當調整。

第十五條 發展社員要堅持穩步推進和注重質量相結合的原則。注意吸收在職業教育界有一定代表性、比較年輕的人士和從事職業教育的單位、團體以及有志于推行職業教育或支持和幫助本社事業的企業入社。特别注意吸收民辦職業教育界人士和有關團體入社。

第四章 全國組織

第十六條 全國代表大會每五年舉行一次,必要時可提前或延期召開。

全國代表大會的代表名額和産生辦法,由上一屆常務理事會決定。在舉行全國代表大會期間,由會議選舉産生的主席團主持會議。

第十七條 全國代表大會的職權是:

(一)審議和批準理事會的工作報告;

(二)讨論并決定本社的重大事項;

(三)修改本社的章程;

(四)選舉理事;

(五)其他應當由全國代表大會行使的職權。

第十八條 本社理事會在必要的時候,可以召集全國代表大會,讨論決定重大問題。

第十九條 理事會每屆任期五年,全國代表大會提前或延期召開時,它的任期相應縮短或延長。理事會全體會議每年舉行一次,由常務理事會召集和主持。

第二十條 理事會在全國代表大會閉會期間,執行全國代表大會決議,領導全社工作,對外代表本社。它的職權是:

(一)審議和批準常務理事會的工作報告;

(二)讨論并決定本社工作方針和任務;

(三)選舉理事長、副理事長、常務理事,組成常務理事會;

(四)決定總幹事任免;

(五)增選理事;

(六)召開全國代表大會;

(七)讨論并決定本社的其它重大事項。

第二十一條 常務理事會每屆任期與理事會相同,在理事會全體會議閉會期間,領導全社。它的職權是:

(一)貫徹執行理事會的決議;

(二)聽取和審查總幹事的工作報告;

(三)讨論并決定工作中的重大事項;

(四)按程序審查批準省轄市以上(含省轄市)新建地方組織;

(五)決定副總幹事、專門委員會負責人、省級組織負責人的任免。

常務理事會會議每年舉行一至兩次。

第二十二條 理事長主持理事會、常務理事會工作;副理事長協助理事長工作,或受理事長委托完成特定的任務。

第二十三條 總幹事在常務理事會領導下綜理本社的日常工作;副總幹事協助總幹事工作。

第二十四條 常務理事會根據工作需要可設若幹專門委員會,承擔常務理事會交辦的事項。

第五章 地方組織

第二十五條 本社有重點有步驟地在省、自治區、直轄市、省轄市(地區、自治州、盟、直轄市的區)、縣級市(縣、旗、省轄市的區)設立地方組織。地方組織的籌備、建立或撤銷,省級和省轄市級須報常務理事會批準,縣級須報省級組織批準,并報總社備案。

地方組織的名稱須在“中華職業教育社”之前冠以本地行政區劃單位名稱,本規定适用于省、自治區、直轄市、省轄市、縣級市。

未設地方組織的地區,有條件的按程序可經上一級社批準,設工作委員會,作為上一級社的派出機構,指導該地區社的工作。

未設地方組織的地區,社員可編為社員小組、聯合社員小組,受上級組織的領導。第二十六條 省、自治區、直轄市、省轄市、縣級市的代表大會或社員大會,每五年舉行一次。必要時可以提前或延期舉行。地方各級代表大會或社員大會由同級社務委員會召集。代表名額和産生辦法,由同級社務委員會決定。

第六章 基層組織

第三十二條 本社的基層組織是社員小組。社員在三人以上即可成立社員小組。由社員推舉組長、副組長并報上一級組織備案。必要時亦可由上一級組織指定。

第三十三條 本社的基層組織的基本任務是:

(一)傳達和執行上級組織的決議和決定;

(二)結合實際開展章程規定的活動;

(三)關心社員的工作、學習和生活,反映他們的意見和要求;

(四)吸收社員,收繳社費,傳遞社的内部刊物。

第七章 幹 部

第三十四條 本社重視自身建設。依靠廣大社員不斷加強思想建設、組織建設、制度建設和幹部隊伍建設。

第三十五條 本社注重提高幹部的思想政治素質,按照德才兼備的原則選拔和任用幹部。建立必要的選拔和考核機制,選拔幹部要充分發揚民主,嚴格執行有關程序和規定。特别注意培養、選拔優秀年輕幹部。注意建立内部監督機制,反對濫用職權、謀求私利。

第三十六條 各級幹部必須模範地遵守本章程,并且具備以下基本條件:

(一)具有履行職責所需要的理論政策水平,努力學習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理論,學習實踐科學發展觀,把握正确的政治方向,堅持理論聯系實際;

(二)具有較強的事業心和政治責任感,熱愛職業教育事業,有相應的實踐經驗,有勝任工作所需要的組織能力、文化水平和專業知識,創造性地開展工作;

(三)具有一定的社會影響力和建言獻策能力,堅持實事求是,認真調查研究,講實話、辦實事、求實效;

(四)具有堅持和維護民主集中制的工作作風,顧全大局,團結同志,自覺接受社内外的批評與監督;

(五)具有遵紀守法、清正廉潔、嚴以律己、甘于奉獻的思想品格。

第三十七條 各級機關要加強職能部門的制度建設,認真實行崗位責任制,建立健全各項規章制度。機關工作人員要遵紀守法,樂于奉獻,勇于創新。

第三十八條 擔任各級領導職務的人員,凡由于任職年齡、健康狀況或其它原因不适宜繼續擔任領導職務的,可以依據相應的程序在任期内調整。

第八章 社 徽

第三十九條 本社社徽圖案,外環圖形代表大腦,環内圖形代表雙手,其含義為“雙手萬能,手腦并用”。本社社徽為中華職業教育社及各地方中華職業教育社專有,其他組織和個人不得在未經許可的情況下使用。

第四十條 本社社徽可在辦公地點、活動場所和會場懸挂,可作為紀念品、辦公用品的标志,也可作為徽章佩戴。

第九章 附 則

第四十一條 本社的經費來源是政府撥款、社會捐贈、社費和其他合法收入。

第四十二條 本社全國組織設在北京,其日常工作機構稱為總社。

第四十三條 中華職業教育社的英譯名是: China Vocational Education Association,縮寫為CVEA。

第四十四條 本章程解釋權屬于理事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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