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學

中學

中等教育組織
中學(middle school),分為初級中學與高級中學,屬于中等教育的範疇。初級中學一般是指九年義務教育的中學,高級中學是指高中非義務教育階段的中學。另外,清末稱中國傳統的學術也叫“中學”(區别于“西學”)。中學分為初級中學與高級中學,就讀的時間各為3年,無論初級中學還是高級中學,都有重點中學和非重點中學之分。中學一般均于校長之下,設教務主任、訓育主任及庶務會計等,然而政府對此并未作硬性劃一規定。
    中文名:中學 外文名: 簡稱: 創辦人: 辦學性質: 學校類别: 學校特色: 主管部門: 所屬企業: 現任領導: 專職院士數: 高職專業: 本科專業: 碩士點: 博士點: 博士後: 國家重點學科: 院系設置: 校訓: 校歌: 院訓: 院歌: 地址: 院校代碼: 主要獎項: 知名校友: 知名教師: 英文名:middle school 屬于:中等教育 分類:初中、高中 适合年齡:13歲—18歲

概述

19世紀末,辛亥革命元老中國現代教育奠基人何子淵、丘逢甲等人開風氣之先,排除頑固守舊勢力的幹擾,成功引入西學(美式教育),創辦和推廣新式學校,将平民教育納入滿清朝廷的視野。清政府迫于形勢壓力,不得不對教育革新網開一面,于1905年末頒布新學制,廢除科舉制,并在全國範圍内推廣新式學堂,西學逐漸成為學校教育的主要形式。新學制将學校分為“小學堂”、“中學堂”、“高等學堂”和“大學堂”等幾個等級,但“小學堂”和“中學堂”之間界定較模糊,直到宣統元年(1909年),地方科舉考試停止以後,才得以明朗,并逐步分化為初中和高中。

中學,也叫初中、初級中學,是“中等學校”的簡稱,屬于一個大的學校類型,所傳授的知識高于小學,低于大學,處于“中等地位”,學生就學的年齡一般在11、12歲至17、18歲階段。中學分為初級中學與高級中學,就讀的時間各為3年,無論初級中學還是高級中學,都有重點中學和非重點中學之分,重點中學的命名,要具備一定的條件,經過一定的程序,由具有審批資格的政府行政機關審批。

在中國,初級中學的3年教育,一般已經納入九年義務教育,免收學雜費,按戶籍所在地劃片,就近入學,到非戶籍所在地中學就讀被稱為“擇校”,要繳納一定的“擇校費”。“擇校費”的多少視學校的教學質量和聲譽而定,雖然國家已經明令禁止,但屢禁不止。現今,高級中學暫未納入義務教育範疇,學生入學,以縣級鄉鎮區劃為單位,各中學劃片招生或按考生自願招生,未被錄取的落榜生要就讀高中,一般要繳納“議價費”,費用的多少視學校教學水平而定,教學水平以升入大學特别是名牌大學的學生人數而定。随着中國綜合國力的增強,高級中學将來也會納入義務教育範疇。

中國的官學教育在清末學制改革之前,基本上沿襲傳統的中央官學和地方官學兩大類。中央的國子監相當于大學性質,地方的府州縣學具有中等教育性質,而城鄉的社學、義學之類則是小學教育性質。當時,對于大學、小學之劃分是确鑿的,對于中學教育這一級則無明确劃分;在中國教育史上,是并不作為一個特定教育階段劃入學制系統的。

曆史發展

中學教育的萌芽

鴉片戰争後,西方文明輸入中國,開始有傳教士來華創設學校作為傳教工具。随着教會學校在中國的設立,中國的何子淵、丘逢甲等有識之士紛紛集資或申請政府撥款辦設學校。這其中有些學校就具有中學教育的性質,如“八年課程”改革後的京師同文館、上海的廣方言館和福州的格緻書院等。雖然當時學制未立,這些學校也并不是嚴格意義上的中學校,但作為一種中學教育的萌芽,則有必要對其内部行政組織作一考證。

京師同文館

京師同文館是洋務運動時期由總理各國事務衙門于1862年創辦的。初辦時是一所單純的語言學校,直到1869年總教習丁韪良改革課程,制定“八年課程計劃”,同文館才轉變為一所具有中學教育性質的綜合性學校。這是中國中學教育的早期萌芽。

由于京師同文館是由總理衙門所辦,故此總理衙門選派了專門大臣來督辦此事,負責此事的大臣被稱為總管大臣或專管大臣。

同治六年正月二十一日(1867年2月25日)奕劻等上書要求派徐繼畲為總管同文館事務大臣。這時總管大臣的作用一在稽查,一在表率,而表率的作用為重。随着同文館事務漸繁,奕劻等人又于1889年3月30日上書要求派人專管同文館事務,于是又有專管大臣之設。

上海廣方言館

在同一時期創辦的上海廣方言館,由于其受兩江總督和上海道管轄,故特設一學館監督來管理廣方言館這邊的工作,類似于京師同文館的總管大臣。上海廣方言館也設提調一人,相當于校長一職。

這由江南制造局所記學館概況可以看出①1。在遷入江南制造局後,又設總辦一職,由制造局總辦兼任,總管館中的一切事宜①2。所以,遷入江南制造局後,總辦即是館長。另外,還設立監院一人,查課委員、庶務委員若幹人,司事四人,分别管理學生名冊、稽查出入、管理什物和雜物,①3這裡司事分擔了教務和總務的一部分責任。

從早期洋務派所開辦的一些帶有中學萌芽性質的學堂來看,整個學校的行政劃分及職名确認很随意、混亂,缺乏科學性。這主要是因為一方面這是中國近代學校的試辦期,對新式學校内部管理的一切事務,當時的操作者并不是很清楚,故而管理上還處于嘗試階段,邊建設邊摸索,職官設定是根據臨時需要,而不是有一套既定的組織模式,按制度設定;另一方面也是由于當時處于封建統治時期,學校是由政府機構組織創辦的,因而管理上沿襲了官方的做法。

學制發展

二段制與三段制

随着時代的發展,教育也在進步。到了戊戌時期,中國教育從最初的“一段制”,發展為“二段制”。如1895年盛宣懷奏準設立天津中西學堂,分頭等學堂(即外國所謂大學),二等學堂(即外國所謂小學堂),二等學堂頭班畢業後,即升入頭等學堂四班,其餘以次遞升。這是中國最早的分級學校,但仍無明确的“中學堂”之稱。至1896年孫家鼎書《議複開辦京師大學堂折》時,也仍限于小學、大學兩段,沒有現代意義上的“中學”之稱。

1896年盛宣懷奏辦南洋公學,并分為外、中、上、師範四院,開始有了“三段”的形式,即中院相當于中學一級,這是中國中學教育之始。南洋公學于成立時,設總理一員,相當于今天的“校長”;總教習一員,執掌全校教務工作,相當于今天的教務長;另外還設有學監等職。如蔡元培在南洋公學時就擔任總教習一職。

體制改革

截至1902年學制改革之前,中國中學教育雖有了一定發展,但其内部行政管理仍很混亂,行政組織設定多是根據辦學者的主觀意見而定,并無科學依據,這也對中國中學教育的健康發展産生了一定的不良影響。而且由于當時學制未立,全國學校管理處于一種無序狀态,人們急待教育的全面改革。

在人們的呼籲下,在社會形勢急劇變化的壓迫下,1902年清政府開始了教育改革的嘗試,并頒《欽定學堂章程》,其中規定:中學堂以府設立為原則,稱之為“省立中學堂”,由私人設立的,稱為“民立中學堂”。為此,中國有了中學教育的具體設置辦法,并規定“總理”為“負校務之全責者”,即總理為校長。可惜該章程并未實行。

1904年進行正式的教育改革,并頒行《奏定學堂章程》,同時對中學管理人員作出了一定規定:中學堂應設監督一員,統轄全學員董司事人役,主管一切教育事宜。并專設了文案員、會計員、庶務員及監學。全國由此有了一套統一的組織管理系統,管理人員也有了統一稱謂,避免了中學校長、教務主任等官職随意設置的現象。但是,從對這些管理人員的規定也可以看出,1904年教育改革時,人們對學校行政管理仍無一科學認識,學校中無有序的行政組織,管理中不是層層管理,而是散狀布局,不利于形成管理中的層級權威性。

在中學設置“主管一切教育事宜”的行政官員,并且将之稱為“監督”的措施在清末教育改革後一直未變。

曆史沿革

民國校長的變革

民國建立時,政府對“負校務全責”的校長應具有什麼樣的資格,始終未作規定。校長的來源一般有:①議員或紳士;②教育行政人員,如省視學之類;③大學或高師畢業生;④中學教師。這些來源說明當時對校長素質并無一科學認識。中學管理上的無序一直沿續到民國《中學規程》之頒布。

民國建立後,進行新的教育改革,頒布了一系列政策、法令,以建立起資産階級的教育體制。就中學而言,教育部改監督為校長,從此有了“校長”這一稱呼,并一直沿用至今。中學一般均于校長之下,設教務主任、訓育主任及庶務會計等,然而政府對此并未作硬性劃一規定。

《中學規程》第十一章教職員及學校行政中規定:

1.中學設教導主任一人,協助校長處理教務訓育事項,六學級以上之中學,經主管教育行政機關之批準,得設教務訓育主任各一人,協助校長分别處理教務訓育事項,六學級以上之中學,得設事務主任一人,掌管教務及訓育以外事項。

2.中學設置訓育指導委員會負責一切指導學生的事務,并且要每學期召開一到兩次校務會議,每月開一次教務會議、訓育會議和事務會議。并且該規程第一次對校長資格作出了明确規定,認為有下列資格之一者即可勝任校長之職:①經初級中學教員考試或檢定合格者;

3.具有高級中學教員規定資格之一者;

4.國内外大學本科、高師本科或專修科畢業者;

5.國内外專科學校或專門學校本科畢業者,具有一年以上教學經驗者;

6.與高級中學程度相當學校畢業後,曾任中學校教員有三年以上教學經驗,于所任教科确有研究成績者;

7.具有精煉技能者(專适用于勞作科教員)。

從上面對校長的資格規定來看,對于校長,首先注重的是其有無教師資格。這無疑受傳統為師然後才能為“長”的看法的影響,對于校長是否具有管理能力并不很看重。

過渡階段

近代中學從萌芽到二三十年代逐漸走上正軌,發展了六十幾年,内部管理也逐漸從無序到有序,從因事而設職到由制度而設職,從不科學走向科學,管理走向正規化,并繼續不斷完善。組織由分散走向具有層次性,不斷走向系統化。從此,中國中學行政管理就在此基礎上發展,基本框架未發生大的變化,更多的是名稱上的變化或機構的增增減減。

中學課程

初級中學

初一/七年級

語文、數學、英語、科學(浙江地區,初一階段學習生物、地理、物理)、政治(思想品德)、曆史(曆史與社會)、地理、生物、信息技術、體育、音樂、美術

初二/八年級

語文、數學、英語、科學(浙江地區,初二階段學習生物、地理、物理,化學部分滲透)、政治(思想品德)、物理、曆史(曆史與社會)、地理、生物、信息技術、體育、音樂、美術。

初三/九年級

語文、數學、英語、科學(浙江地區,初三階段物理、化學、生物)、政治(思想品德)、物理、化學、曆史(曆史與社會)、體育、音樂、美術。

初中課程學業說明

1、一般初中畢業後要參加中考(高等中學招生考試),中考内容大緻包含初中9科基礎科目(語文、數學、英語、政治(思想品德)、物理、化學、曆史、地理、生物)和體育考核。而少數地區會在初二下學期舉行生物、地理考試,初三不再複習。

2、進入初中後,英語,物理科目将會被視為與語文,數學同等的大主科。政治(思想品德),化學的主科地位在目前有一定程度的弱化。

高級中學

總體安排

高中課程基本包含:語文,數學,英語,思想政治,曆史,地理,物理,化學,生物,體育,音樂,美術,信息技術,通用技術。高中課程區别不按年級劃分,分為必修,選修兩大部分。

必修課程

一般高一年級全部統一學習必修課程,每科都有必修課程,大緻需要一學年加半個學期(高一至高二上學期期中)。

選修課程

高二文理分科後,繼續學完剩下的必修課程,學完必修課程後即進入選修課程的學習。語文,數學,英語科目的選修課程為限選,基本上根據自己的需要各科選修2~6冊教材。其餘科目的選修課程為任選,根據自己的文理科别或選修科目,一般文科選修思想政治,曆史,地理,基本上根據自己的需要各科選修2~4冊教材;理科選修物理,化學,生物,基本上根據自己的需要各科選修2~4冊教材。

男女同校

五四運動後,中國的公立中學開始力求超越教會學堂,逐步取得了信用,證明中國人自己辦的學校能夠勝過外國人辦的教會學堂。在轉移風氣方面的工作,附中功不可沒,當時的情況是北京的風氣在全國各大都市領先,附中在北京領先。為了端正學校體育風氣,革除教會學堂傳染的陋習,附中率先展開全校普及的體育運動,并限定從優秀學生中培養體育選手。它開創了課間操制度,成立各種運動隊,規定每年舉行一次運動會。1921年附中開始招收女生,成為中國最早實行男女同校的中學之一。同時成為各種新教育思想的試驗田。在已故指揮家李德倫先生的回憶中,“附中味兒”就是濃厚的學術空氣、文化氣息、好學精神、文雅富于幽默的談吐和愛好體育、健康活潑的作風。不死讀書,而是生氣勃勃,這股風氣一直流傳至今。

校長的稱呼

戊戌變法前後,中國于管理全校一切事宜的校長一職的稱謂是變化多樣的,如南洋公學稱為“總理”,紹興中西學堂稱為“監董”等,而總教習一稱則無變化。由此可以看出,人們對“校長”一職的職責,其認識是不同的,人們正在探索怎樣以一個詞來含納它的内涵,這也是教育行政走向科學化的必由之路。

1898年,孫家鼎在《京師大學堂章程》中規定學校分為大學堂、中學堂和小學堂,他說:“今當于大學堂兼寓小學堂、中學堂之意。”從此有了正式的中學之設。而總理衙門在籌議京師大學堂章程時也指出:“西國大學堂學生,皆由中學堂學成者遞升。今各省之中學堂,草創設立,猶未能遍;則京師大學堂學生之情形,亦與西國之大學堂略有不同。今當于大學堂兼寓小學堂中學堂之意,就中等列班次,循級而升,庶幾兼容并包,兩無窒礙。”所以,京師大學堂于初辦時,含有中學一級。因之它的行政職官也可作為中學行政管理沿革中的一個考證依據來加以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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