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古代酷刑

中國古代酷刑

曆史刑罰
中國古代酷刑是指在我國的古代,因為君王的殘暴,發明了許多鮮為人知的酷刑,其中主要有十種。
    中文名:中國古代酷刑 外文名: 别名: 類别:23 代表人物:來俊臣、纣王

刖刑【Yuexing】

刖刑在夏朝稱膑,周朝稱刖,秦朝稱斬趾。亦有指刖刑是削去膝蓋骨(膑骨)使犯人不能站立的說法。刖刑乃隋朝以前的五刑之一,屬肉刑;亦有指它是滿清十大酷刑之一。 刖刑不同于膑刑。膑刑,指挖去膝蓋骨。戰國時期著名軍事家孫膑正是受此刑而将名字"孫賓"改為"孫膑"。而刖刑指砍去雙腳,春秋時和氏璧的發現者卞和即被施以刖刑。nn

淩遲

中國古代各種殘酷的刑罰中,最慘無人道的莫過于淩遲。淩遲,原來寫作“陵遲”,本意指山丘的緩延的斜坡。荀子說:“三尺之岸,而虛車不能登也。百仞之山,任負車登焉。何則?陵遲故也。”意思是指,三尺高的陡坎,車子便拉不上去,但百仞高的大山因為有平緩的斜坡,車子可以一直拉到山頂。後世将陵遲用作刑罰的名稱,僅取它的緩慢之義,即是說以很慢的速度把人處死。而要體現這種“慢”的意圖,就是一刀一刀地割人身上的肉,直到差不多把肉割盡,才剖腹斷首,使犯人斃命。所以,淩遲也叫脔割、剮、寸磔等,所謂“千刀萬剮”指的就是淩遲。  

 淩遲之刑一直延續到清末。戊戌變法後,清廷受内外各種矛盾的沖擊,不得不順應潮流對傳統的弊政作些改革。光緒三十一年(1905)修訂法律大臣沈家本奏請删除淩遲等重刑,清廷準奏,下令将淩遲和枭首、戮屍等法“永遠删除,俱改斬決”。從此,淩遲非人的酷刑才從法典中消失,被斬首代替了。 

車裂

明清小說寫到某人慘死時,愛用這樣的一句套語:管教他“死得不如《五代史》李存孝,《漢書》中彭越。”李存孝是唐末晉王李克用的義子,原名安敬思,因受李存信讒害被迫反叛,李克用把他擒獲,帶到太原,“車裂于市”。彭越是漢初開國功臣,劉邦采納呂後意見,以謀反罪把他車裂處死,并滅其宗族1。一提及車裂之刑,令人談虎色變,足見這是古代的一種極其殘酷的刑罰。  

 所謂車裂,就是把人的頭和四肢分别綁在五輛車上,套上馬匹,分别向不同的方向拉,這樣把人的身體硬撕裂為五塊,所以名為車裂。有時,執行這種刑罰時不用車,而直接用五條牛或馬來拉,所以車裂俗稱五牛分屍或五馬分屍。 

斬首

斬首是古代執行死刑的手段之一。先秦時的死刑有車裂、斬、殺等名目,但那時的斬不是斬首,而是斬腰。執行時,囚犯的身體伏在“椹質”上,劊子手用巨斧砍斷其腰(參見本書《腰斬》)。所以,“斬”字用“車”作部首,是取和車裂同樣将人處死的意思,偏旁為“斤”,即斧斤的斤,指行刑時用斧不用刀。秦以前也有人把割頭處死的做法,那叫“殺”。秦以後,逐漸把“斬”引申為廣義的殺,殺頭的刑罰便叫做斬首。 

斬首的地點和執行其他死刑一樣,一般都在市朝。從春秋時起大多如此。凡将王公大臣或名士大夫斬首,就在朝門外,如北宋時在汴京(今開封)五朝門,明清時在北京午門;凡将普通死囚斬首,就在街市進行,這即是《禮記·王制》篇所說的“刑人于市,興衆棄之”的意思。對某一城市來說,行刑的地點有時是固定的,有時是不固定的。清代北京斬人,常在菜市口。有據傳說,清代蘇州斬人常在五故天亮時,在平時較繁華的街道上執行。市民得知要在這街上殺人,都事先出錢賄賂劊子手,如果誰家不出錢或出錢教少,劊子手就有意在他家店鋪前面行刑,這家人就會覺得十分晦氣。 

腰斬

小說、戲曲描寫的包公故事中,包公把罪人處死用的是虎頭銅鍘,施行時罪人被平放于張開的鍘口下面,從腰間鍘為兩段。如包公下陳州鍘了四國舅,在開封府鍘了驸馬陳世美、後來又鍘了親侄兒包勉等等。這些故事當然隻是根據傳說編撰的,事實無考,但這種鍘人的做法卻是自古就有的,即古代死刑的處死方式之一——腰斬。 

剝皮

剝皮,這兩個字一聽就叫人毛骨悚然,其殘酷程度并不亞于淩遲。這種刑罰不在官方規定的死刑處死方式之列。但在曆史上确實被多次使用過,并見諸史籍記載。   ------- 

炮烙

商代末年,纣王的寵妃妲己心性狠毒,脾氣乖戾,平時很少發笑。纣王為了讨她的歡心,想了許多辦法,但妲己臉上難得有一絲笑容。有一天,纣王看見一隻螞蟻爬到了燒熱的銅鬥上,細小的蟻足被烙傷,不能繼續爬行,隻是在那裡翻滾、掙紮,覺得很有趣,心想,如果人被火烙,那種痛苦掙紮的狼狽相一定更好看。于是,纣王就讓人用銅制成方格,下面煨上炭火,把銅格子燒得通紅,讓有罪的囚犯赤着雙腳在上面行走,囚犯痛得慘叫不已,有的人就從格子上掉下來,落入火中被燒死。妲己看到這種情景,果然高興得咧嘴大笑。纣王大喜,以後經常用銅格子烙人逗妲己發笑,許多人被烙傷或緻死。   -----------

宮刑

在古代中國,閹割術的淵源是相當久遠的。有證據表明,至遲在殷商時代就有了閹割男性生殖器的意識與行為。當時的閹割術可能是将陰莖與睾丸一并割除的,秦漢時期的閹割技術已較為完備,并已經注意到閹割手術後的防風、保暖、靜養等護理措施。當時施行閹割的場所稱為"蠶室",《漢書*張安世傳》顔師古注曰:"凡養蠶者,欲其溫而早成,故為密室蓄火以置之。新腐刑亦有中風之患,需入密室乃得以全,因呼為蠶室耳。"大緻相同的解釋見于《後漢書*光武帝紀》李賢注,所謂"宮刑者畏風,須暖,作窨室蓄火如蠶室,因以名焉。   

對女性實行宮刑時,要進行縫陰術。縫陰術,也叫做鎖陰術,即用針線繩索将女子外陰縫閉起來。這種宮刑術,因其極其卑鄙、下流,官場上一般不用,但在民間卻非常盛行。丈夫對付紅杏出牆的妻子,妒婦對付與丈夫有染的奴婢,都樂衷于此法。清朝人褚人獲所著的《堅瓠集》中,就有“搗蒜納婢陰内,而以繩閉之”、“以錐鑽其陰而鎖之,棄鑰匙于井”的類似記載。據說,安徽毫州有座古建築“縫陰樓”,此怪名大概就源于這種民間刑罰。 

插針

用針插手指甲縫,常用于女囚。 

活埋

活埋是戰争中常用的手段 。因為省力,速度也快。戰争時的活埋,都是叫戰俘自己挖坑,有時會先殺死俘虜再把他們推下去,但時間不夠的時候(或是要省子彈時),就直接把他們推進去以後蓋土。中國的酷刑中,活埋古已有之。不過沒聽過有什麼名人受過這種刑罰。比較狠一點的,會把人直挺挺的埋在土裡,隻露出一個頭,然後開始淩虐。

鸩毒

中國古代的毒藥中,“鸠”這種毒藥最有名,成語中的“飲鸩止渴”便是源自于此。常用于賜死的情況。

棍刑

即木樁刑. 這裡要說的棍刑,不是用棍子打人。這裡說的棍刑,是拿根棍子直接從人的嘴或肛門裡插進去,整根沒入,穿破胃腸,讓人死得苦不堪言。   

正史上沒有看過用這種刑罰的記載,不過金庸小說「俠客行」裡有提到,還給這對于此刑,種酷刑起了個美名叫「開口笑」。   

對于此刑,19世紀的《大百科全書》下了這樣的定義:"将人類的殘忍性發揮到極緻的創造之一"。行刑方法在于将木樁插入犯人身體,最常見的是插入肛門,任其死去。根據木樁直徑的不同,有時肛門事先用擴張器張開或用刀割開,然後劊子手将木樁插入,再用錘子釘。在有的地區,木樁插入五六十厘米後,劊子手會把木樁豎起來,插入先挖好的坑裡,讓木樁配合犯人的自重,一點點地深入,直至其從腋下、胸部、背部或肛腹穿出,在一般情況下,被如此"修理"的犯人往往要承受三天以上的折磨。   

歐洲親教戰争期間,木樁刑尤其流行,在1669年的意大利皮埃蒙城,一個貴族的女兒德拉圖爾渾身赤裸地被穿身而死,一群劊子手将她高高舉起遊行,并宣稱屍體便是他們的旗幟。1958年,伊拉克國王的舅舅因同性戀被處木樁刑,之所以選擇該刑是因為他"喜歡在屁眼裡插玩意兒"。

剖腹

商代末年的纣王确實稱得上暴君之最了,他不僅首創炮烙、烹人等非人的刑罰,而且首開對大臣剖腹取心的先例。當時著名朝臣王子比幹見纣王無道,覺得作為臣子應該盡到輔佐君主的責任,就直言進谏,這下子可觸怒了纣王,他對比幹說:“我聽說聖人的心有七個孔竅,你的心是不是這樣?”于是,就命令武士們擒住比幹,剖開肚子,取出心髒察看是否有竅。1《尚書·泰誓》篇說“剖賢人之心”,《莊子·盜跖》篇說“比幹剖心”,《莊子·胠箧》篇說“龍逢斬,比幹剖”,《荀子·正論》篇說“刳比幹”,都是指的這件事。纣王還将孕婦活活剖開肚子,取出胎兒,觀看是男是女。這些行為,實在令人發指。 

抽腸

據說,鷹、雕、鹫等猛禽在啄食獸類時,最先下口的地方是眼睛。它們用尖利的喙把獸的眼睛啄瞎,獸失去視力便無法有效地進行反抗。之後,猛禽們就在獸的肛門處下口,三兩下就、啄出大腸頭,把腸子唏裡咕噜拖出來。獸類被抽了腸子,更無力反抗,猛禽們就可以放心大膽地飽食其肉。 

射殺

弓箭是古代戰争中常用的武器。如果在非戰争時用箭射的方法把人處死,這不能不說是一種殘忍的酷刑。

沉河

戰國時期,魏國魏文侯在位時(公元前446~公元前396)時,邺地(今河北省臨漳縣一帶)的三老、廷掾勾結女巫,聚斂百姓錢财,假言說是為河伯娶親,每年挑選民家女沉入漳河。西門豹任邺令以後,識破了女巫們的陰謀,将計就計,把女巫和三老投入河中。這個脍炙人口的“西門豹喬送河伯婦”的故事,說明了這樣的事實,戰國時已經有把人沉入河中的做法。三老、廷掾和女巫耍弄欺騙手段,借機漁利,竟使無辜少女慘遭毒手。西門豹運用智慧和權力,以毒攻毒,為當地百姓除了大害。

絞缢

今天,人們對絞刑是比較熟悉的。在世界近代史上,不少革命者被推上了絞架,英勇就義。這種絞刑并不是近代的産物,它在中國古代具有悠久的曆史。 《左傳·哀公二年》有“若其有罪,絞缢以戮”的話,杜預注解說:“絞,所以缢人物。”即是說,絞的本意指一件東西,當是繩或帶等索類物品,可以把人缢死。在這之前,   

人們早已把自缢作為一種自殺的方式,如晉獻公時,太子申生受骊姬迫害,于公元前656年十二月自缢于新城(今曲沃)1。把缢死作為懲治人的刑罰,今世學者一般認為它始于《左傳·哀公二年》的那條記載。

黥面

黥面就是墨刑,周代五刑的第一種。施行的方法是在人的臉上或身體的其他部位刺字,然後塗上墨或别的顔料,使所刺的字成為永久性的記号。同劓、宮、刖、殺相比,黥面顯然是最輕微的。但是,這種刑罰也要傷及皮肉甚至筋骨,而且施加于身體的明顯部位,無法掩飾,不僅給人造成肉體的痛苦,同時使人蒙受巨大的精神羞辱。因此,本書也把它列為酷刑之一。 

截舌

相傳在西晉永嘉年間,有一位天竺(今印度)的和尚來到中國,他會表演斷舌的把戲。表演之前先張開嘴伸出舌頭讓客人們看,然後用一把刀割斷舌頭,鮮血流淌,淋到地上,他把半截舌頭放在盤子裡,傳示衆人,大家驚歎不止。過了一會,他把舌頭含在口中,梢停片刻又伸舌讓人們看,那舌頭長得好好的,和原來完全一樣。又據說唐文宗開成年間,趙地(今河北)有個和尚頗有名氣,朝廷三次下诏召見他,他都不肯赴京,文宗一怒之下命令把這和尚割下舌頭,扔到火裡燒成灰燼。和尚就制作一個金舌頭放在口裡,每天像往常一樣念經不止。于是,人們都稱他為金舌和尚。 

虿盆【chài pén】

古代酷刑,将作弊官人跣剝幹淨,送下滿是蠍子和毒蛇的坑中。這個酷刑來自下面這個故事:有一天,纣王與妲己在鹿台上歡宴,三千六宮妃嫔,聚集在鹿台下,纣王命令她們脫去裙衫,赤身裸體地唱歌跳舞,恣意歡谑。纣王與妲己在台上縱酒大笑。隻有已故姜後宮中的嫔禦七十二人,掩住臉流淚,不肯裸體歌舞。妲己說:“這是姜後以前身邊的官女,怨恨大王殺了姜後,聽說私下打算作亂,以謀殺大王!妾開始不相信,現在看她們竟敢違抗大王的命令,看來謀反的傳聞不假!應當對她們施以嚴刑,好使其他人不敢起謀逆的心!”  

纣王說:“什麼才稱得上嚴刑?” 妲己說:“依小妾之見,可以在摘星樓前,在地上挖一個方圓數百步,深高五丈的大坑,然後将蛇蠍蜂虿之類丢進穴中,将這些宮女投入坑穴,與百蟲嘬咬,這叫作虿盆之刑。” 纣王大悅,立即照妲己的話做了一個虿盆,将這七十二名宮女,一齊投入坑中,一時間坑下傳出揪心的悲哀号哭。纣王大笑:“要不是皇後的妙計,不能滅此叛妾!”

烹煮

古代時一種酷刑,即将犯人投入裝有沸水、熱油的大镬、大鼎中煮或炸以處死的刑罰,也叫烹刑、镬烹、鼎烹等。

大卸八塊

古代酷刑之“具五刑”,俗稱“大卸八塊”,車裂頗為相似,但仍有細微差别。本意為砍頭,刖,割手,挖眼,割耳和一,即大卸八塊,通常是把人殺死以後,才把人的頭、手腳剁下來,再把軀幹剁成三塊。現指把完整的事物分成若幹小塊。

紅繡鞋

 用燒紅的鐵烙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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