簡介
1970年4月26日,《建立世界知識産權組織公約》生效,世界知識産權組織正式成立。2000年10月,在該組織召開的第35屆成員大會上,中國和阿爾及利亞提出了關于建立“世界知識産權日”的提案,獲大會通過,世界知識産權日由此設立,定在每年的4月26日。
2000年10月,世界知識産權組織決定,從2001年起将每年的4月26日定為“世界知識産權日”,旨在世界範圍内樹立尊重知識、崇尚科學和保護知識産權的意識,營造鼓勵知識創新和保護知識産權的法律環境。
宣傳标志
世界知識産權日宣傳标志主體字母為“I”、“P”、“R”,是知識産權英文表達法Intellectual Property Rights的首寫字母,三個字母變形組成一個活躍的人體形狀,意為“知識以人為本,保護知識産權,維護權利人的利益”。标志包括主體字母、“宣傳周”日期及中英文名稱三部分,體現與世界知識産權日的聯系。
設立目的
設立世界知識産權日旨在全世界範圍内樹立尊重知識,崇尚科學和保護知識産權的意識,營造鼓勵知識創新和保護知識産權的法律環境。
曆年主題回顧
2001年的主題是“今天讓我們來創造未來”;
2002年的主題是“鼓勵創造”;
2003年的主題是“知識産權與我們息息相關”;
2004年的主題是知識産權對促進經濟、社會和文化發展的重要性;
2005年的主題是“思考、想象、創造”;
2006年的主題是“發明創造始于構思”;
2007年的主題是“知識産權(IP)與創造之間的聯系”;
2008年的主題是是“慶祝創新并開展關于尊重知識産權的宣傳工作重”;
2009年的主題是“綠色創新”;
2010年的主題是“創新——将世界聯系在一起”;
2011年的主題是“設計未來”;
2012年的主題是“天才創新家”;
2013年的主題是創造力:下一代;
2014年的主題是電影-全球摯愛;
2015年的主題是因樂而動,為樂維權;
2016年的主題是數字創意重塑文化;
2017年的主題是創新改變生活;
2018年的主題是變革的動力:女性參與創新創造;
2019年的主題是奮力奪金:知識産權和體育;
2020年的主題是為綠色未來而創新。
拓展
第21個世界知識産權日
為了讓人們了解知識産權鼓勵創新和創造的作用,每年的4月26日,我們都慶祝“世界知識産權日”。
每個企業都始于創意。每天在全球運營的數百萬家中小企業中,每一家都始于一個在某人腦海中成形并進入市場的創意。
創意如果得到智慧、訣竅和天賦的滋養和充實,就會成為一種知識産權資産,可以推動企業發展、經濟複蘇、人類進步。世界各地的創造性頭腦——建築師、藝術家、工匠、設計師、工程師、企業家、研究人員、科學家和其他許多人——每天都在産生新的創意。從藝術到人工智能,從時尚到農耕,從可再生能源到零售業,從電視到旅遊業,從虛拟現實到電子遊戲,不一而足。
他們的有些創意轉化為我們想要購買的産品和服務。其他創意則沒有成功。通往市場的旅程可能充滿艱險。但是,隻要注重知識産權,企業就能預測、駕馭并更好地管理鋪就商業化道路的諸多曲折。nn在經濟複蘇為當務之急的時候,2021年世界知識産權日揭示中小企業在經濟中的關鍵作用,以及它們如何利用知識産權來建立更強大、更有競争力和更有韌性的企業。nn中小企業是國民經濟的支柱。它們提供我們每天所需的産品和服務;它們孵化出突破性的創新和鼓舞人心的創造,并創造就業機會;其中一些成為未來的世界一流企業。nn中小企業占世界企業的90%左右,雇用全球約50%的勞動力,在許多新興經濟體中,中小企業創造的收入占國民收入的40%,如果算上非正規企業,這一比例還會更高。nn每個企業都有自己的創意,并将其創意與智慧相結合,創造出消費者需要的産品或服務。每個企業都可以利用知識産權來保護商業資産并從中創造價值。然而,許多企業并不知道自己擁有知識産權,也不知道知識産權是有價值的。這意味着,許多企業錯失了提高盈利和增長的機會。研究表明,當企業精通知識産權、購進和管理知識産權時,它們的業績會更好。nn如果你是知識産權世界的新手,2021年世界知識産權日是一個機會,讓你了解知識産權制度的各種工具——商标、外觀設計權、版權、專利、商業秘密、地理标志等等——如何支持你将自己的創意推向市場。nn有了知識産權,你可以将一個創意變成商業機會,創造價值,創造就業,并豐富消費者的産品選擇。有了知識産權,你的企業可以蓬勃發展,你的社區可以繁榮昌盛。nn2021年世界知識産權日還強調産權組織及世界各地的國家和地區知識産權局在為中小企業創造有利條件,以推動創新和創造、促進經濟複蘇和創造就業方面所發揮的核心作用。n
活動
世界知識産權組織鼓勵各成員國和組織發來關于其本國為慶祝世界知識産權日所舉行的各大事件和活動的簡短報告。每年的知識産權日都給大家提供一個機會,與世界各地的人們共同銘記、讨論和展示知識産權制度怎樣為音樂和藝術的繁榮作出貢獻,怎樣驅動技術創新,幫助改變世界。
自2001年起,4月26日“世界知識産權日”期間,中國有關部門都會組織活動,以增強全社會的知識産權保護意識。從2007年開始,全國整規辦、知識産權局等九部門決定把每年的4月19日至26日作為“保護知識産權宣傳周”,在全國範圍内聯合開展活動,共同推動知識産權的宣傳和保護工作。
産權的界定
知識産權是指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在科學技術方面或文化藝術方面,對創造性的勞動所完成的智力成果依法享有的專有權利。
知識産權包括工業産權和版權(在我國稱為著作權)兩部分。工業産權包括專利、商标、服務标志、廠商名稱、原産地名稱、制止不正當競争等。版權是法律上規定的某一單位或個人對某項著作享有印刷出版和銷售的權利,任何人要複制、翻譯、改編或演出等均需要得到版權所有人的許可,否則就是對他人權利的侵權行為。知識産權的實質是把人類的智力成果作為财産來看待。
商标權是指商标主管機關依法授予商标所有人對其注冊商标受國家法律保護的專有權。商标是用以區别商品和服務不同來源的商業性标志,由文字、圖形、字母、數字、三維标志、顔色組合或者上述要素的組合構成。我國商标權的獲得必須履行商标注冊程序,而且實行申請在先原則。
著作權是文學、藝術、科學技術作品的原創作者,依法對其作品所享有的一種民事權利。
專利權與專利保護是指一項發明創造向國家專利局提出專利申請,經依法審查合格後,向專利申請人授予的在規定時間内對該項發明創造享有的專有權。發明創造被授予專利權後,專利權人對該項發明創造擁有獨占權,任何單位和個人未經專利權人許可,都不得實施其專利,即不得為生産經營目的制造、使用、許諾銷售、銷售和進口其專利産品。未經專利權人許可,實施其專利即侵犯其專利權,引起糾紛的,由當事人協商解決;不願協商或者協商不成的,專利權人或利害關系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訴,也可以請求管理專利工作的部門處理。專利保護采取司法和行政執法“兩條途徑、平行運作、司法保障”的保護模式。各地區行政保護采取巡回執法和聯合執法的專利執法形式,集中力量,重點對群體侵權、反複侵權等嚴重擾亂專利法治環境的現象加大打擊力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