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十二應

三十二應

佛教中形容觀世音菩薩的用語
三十二應,是佛教中場用于形容觀世音菩薩的專門用語,即三十二應身,指觀世音菩薩為濟度衆生,根據其種類和根性所示現之三十二種形相。
  • 中文名:三十二應
  • 所屬教派佛教别名:觀世音菩薩
  • 類型:專門用語

釋義

觀音三十二應身

“應以何種身份得度者,即現何種身相為其說法,令彼解脫”。全稱妙淨三十二應入國土身。在佛教文化中 觀世音菩薩的意思是“菩薩大慈大悲有求必應;苦難衆生隻要誠心 念誦觀世音的名字,菩薩就能立刻“觀”到這個人的聲音并會馬上前去拯救,給他解脫苦惱”。在我國觀音名号的全稱是“大慈大悲救苦救難廣大靈感觀世音菩薩”,簡稱“大悲觀世音菩薩”。佛教中的“慈悲”有其特定的内容,“慈”指“與樂”,“悲”指“拔苦”。大乘佛教認為觀音菩薩為了廣化衆生經常要示現各種現象,稱為“普門示現”一共有三十三種化身。

度生

四川羅江縣觀音岩觀音三十二應浮雕

迦葉當知,如來是諸法之王,若有所說皆不虛也。于一切法以智方便而演說之,其所說法皆悉到于一切智地。如來觀知一切諸法之所歸趣,亦知一切衆生深心所行,通達無礙。又于諸法究盡明了,示諸衆生一切 智慧。迦葉譬如三千大千世界,山川溪谷土地,所生卉木叢林及諸藥草,種類若幹,名色各異。密雲彌布,徧覆三千大千世界,一時等澍,其澤普洽。卉木叢林及諸藥草,小根小莖、小枝小葉、中根中莖、中枝中葉、大根大莖、大枝大葉,諸樹大小,随上中下各有所受。一雲所雨,稱其種性而得生長,華果敷實。雖一地所生,一雨所潤,而諸草木各有差别。迦葉!當知如來亦複如是,出現于世如大雲起,以大音聲普徧世界天、人、阿修羅,如彼大雲徧覆三千大千國土。于大衆中而唱是言:我是如來、應供、正徧知、明行足、善逝、世間解、無上士、調禦丈夫、天人師、佛、世尊。未度者令度,未解者令解,未安者令安,未盤者令得涅盤。今世後世,如實知之。我是一切知者、一切見者、知道者、開道者、說道者,汝等天人、阿修羅衆皆應到此,為聽法故。爾時無數千萬億種衆生,來至佛所而聽法。如來于時觀是衆生諸根利鈍、精進懈怠,随其所堪而為說法,種種無量,皆令歡喜,快得善利。是諸衆生聞是法已,現世安隐,後生善處,以道受樂,亦得聞法,既聞法已,離諸障礙,于諸法中任力所能,漸得入道。如彼大雲雨于一切卉木叢林及諸藥草,如其種性具足蒙潤,各得生長。如來說法,一相一味,所謂解脫相、離相、滅相,究竟至于一切種智。其有衆生聞如來法,若持讀誦,如說修行,所得功德不自覺知,所以者何?唯有如來知此衆生種相體性、念何事、思何事、修何事,雲何念、雲何思、雲何修,以何法念、以何法思、以何法修,以何法得何法,衆生住于種種之地,唯有如來如實見之,明了無礙。如彼卉木叢林諸藥草等,而不自知上中下性,如來知是一相一味之法,所謂解脫相、離相、滅相、究竟涅盤常寂滅相終歸于空,佛知是已,觀衆生心欲而将護之,是故不卽為說一切種智。汝等迦葉甚為稀有,能知如來随宜說法,能信能受,所以者何?諸佛世尊随宜說法難解難知。

分類

據《首楞嚴經》卷六載,其示現之相及應化因緣為:

(一)佛身應,若見諸菩薩入三摩地,進修無漏,勝解現圓時,則于彼前應現佛身,而為說法。 (二)菩薩應,若諸有學寂靜妙明,勝妙現圓,則于彼前應現菩薩身,而為說法。

(三)緣覺應,已斷十二因緣者,緣斷勝性,勝妙現圓,即于彼前應現緣覺身,而為說法。

(四)聲聞應,得四谛空者,修道入滅,勝性現圓,則于彼前應現聲聞身,而為說法。

(五)王應,若諸衆生,欲心明悟,不犯欲塵,欲身清淨,則應現梵王身,而為說法。

(六)帝釋應,若諸衆生欲為天王,統領諸天,則應現帝釋身,而為說法,令彼成就。

(七)自在天應,欲界第五天,若諸衆生欲身自在、遊行十方,即于彼前應現此身,而為說法。

(八)大自在天應,若諸衆生欲身自在、飛行虛空,則現此身,而為說法,令其成就。

(九) 天大将軍應,若諸衆生愛統鬼神、救護國土,即現此身而為說法。

(十)四天王應,若諸衆生愛統世界、保護衆生,即于彼前現此身,而為說法。

(十一)四天王太子應,若諸衆生愛生天宮,驅使鬼神,則于彼前現此身,而為說法。

(十二)人王應,若諸衆生,樂為人王,菩薩即于彼前,應現此身而為說法。

(十三)長者應,若諸衆生愛為族長,受人尊重,即應現此身,而為說法。

(十四)居士應,若諸衆生愛談名言,清淨自居,即應現此身,而為說法。

(十五)宰官應,若諸衆生愛治國土、管理邦邑,即應現此身,而為說法令彼成就。

羅江縣觀音岩觀音三十二應浮雕

(十六)婆羅門應,若諸衆生愛諸數術,攝衛自居,則應現此身,而為說法。 (十七)比丘應,若有男子好學出家,持諸戒律,即于彼前應現此身,而為說法。

(十八)比丘尼應,若有女人好學出家,持諸禁戒,即于彼前,應現此身,而為說法。

(十九)優婆塞應,若有男子樂持五戒,即應現此身,而為說法。

(二十)優婆夷應,若有女人,五戒自居,即應現此身,而為說法。

(廿一)女主應,女主即皇後、王後。若有女人,内政立身以修家國,即應現此身,而為說法。

(廿二)童男應,若有衆生不壞男根,即應現此身,而為說法。

(廿三)童女應,若有處女愛樂處身,即應現此身,而為說法。

(廿四)天應,若有諸天樂出天倫,則應現天身,而為說法。

(廿五)龍應,若有諸龍樂出龍倫,即應現此身,而為說法。

(廿六)夜叉應,若有夜叉樂度本倫,即現此身,而為說法。

羅江縣觀音岩觀音三十二應浮雕

(廿七)乾婆應,若有乾闼婆樂脫其倫,即應現此身,而為說法。

(廿八)阿修羅應,若阿修羅樂脫其倫,即應現此身,而為說法。

(廿九)緊那羅應,若緊那羅,樂脫其倫,即應現此身,而為說法。

()摩呼羅伽應,若摩呼羅伽,樂脫其倫,即應現此身,而為說法。

(卅一)人應,若諸衆生愛樂人身,修人之行,即現人身,而為說法。

(卅二)非人應,非人即鬼畜之類。若諸非人有形、無形,有想、無想,樂度其倫,則于彼前應現其身,而為說法,令彼解脫。

菩薩在原文中為“獨覺”,夜叉在原文中為“藥叉”。此三十二應系菩薩以三昧聞薰、聞修、無作之妙力所得之自在成就。與《法華經·普門品》所說之三十三身大同小異。

[《大薩遮尼乾子所說經》卷十、《觀音義疏》卷下、《法華玄論》卷十]

觀音十六身

羅江縣觀音岩觀音三十二應浮雕

若據近世發現,梵文的《法華經》中,又隻有十六身了:佛身、菩薩身、緣覺身、聲聞身、梵天身、帝 釋身、乾闼婆身、夜叉身、自在天身、大自在天身、轉輪王身、鬼神身、毗沙門身、将軍身、婆羅門身、執金剛神身。

這些應化身的多少出入,不過是傳誦及翻譯者之間的詳簡增損而已,于觀世音菩薩的慈悲化現沒有影響,各經所舉,亦不過列其大略,實際上由于衆生千差萬别,可以随着時代不同、環境不同、品類不同,而作千差萬别的身相來迎合衆生、教化衆生、救濟衆生。以上所舉的三十二身,或者三十三身,或者十六身,僅是适應佛陀當時的印度社會而說,如果佛陀在今天的中國來說《法華經》,一定會加入更多的身分,也會減略幾種身分的。因為,事實上的觀音菩薩,乃是随類應化,無類不現,遍于塵沙法界。所謂法界,便是衆生身心的類别,衆生所處時間與空間的界限。觀音便是遍于一切、平等救濟的大菩薩,當然不能用有限的身份來概羅他所應機示現的身相了。可知,前面所說“千處祈求千處現,苦海常作度人舟”,所謂的千處,也僅是象征性的一個形容詞,并非僅限于一千個地方求他,他就顯現,多了一處求他,他便不現了。苦海也未必就在海中,而是象征衆生生死之苦的如海無涯。佛經的文字,請不要用計算器來分析它,因其經義往往是在文字之外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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