報名條件
第十五條 報名參加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的人員,須符合下列條件:
(一)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
(二)擁護中國共産黨的領導,品德良好,遵紀守法。
(三)身體健康狀況符合國家和招生單位規定的體檢要求。
(四)考生學業水平必須符合下列條件之一:
1.國家承認學曆的應屆本科畢業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舉辦的成人高等學曆教育等應屆本科畢業生)及自學考試和網絡教育屆時可畢業本科生。考生錄取當年入學前(具體期限由招生單位規定)必須取得國家承認的本科畢業證書或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國(境)外學曆學位認證書》,否則錄取資格無效。
2.具有國家承認的大學本科畢業學曆的人員。
3.獲得國家承認的高職高專畢業學曆後滿2年(從畢業後到錄取當年入學之日,下同)或2年以上的人員,以及國家承認學曆的本科結業生,符合招生單位根據本單位的培養目标對考生提出的具體學業要求的,按本科畢業同等學力身份報考。
4.已獲碩士、博士學位的人員。
在校研究生報考須在報名前征得所在培養單位同意。
第十六條 報名參加以下專業學位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的,按下列規定執行。
(一)報名參加法律(非法學)專業學位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的人員,須符合下列條件:
1.符合第十五條中的各項要求。
2.報考前所學專業為非法學專業(普通高等學校本科專業目錄法學門類中的法學類專業[代碼為0301]畢業生、專科層次法學類畢業生和自學考試形式的法學類畢業生等不得報考)。
(二)報名參加法律(法學)專業學位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的人員,須符合下列條件:
1.符合第十五條中的各項要求。
2.報考前所學專業為法學專業(僅普通高等學校本科專業目錄法學門類中的法學類專業[代碼為0301]畢業生、專科層次法學類畢業生和自學考試形式的法學類畢業生等可以報考),獲得法學第二學士學位的可報考法律(法學)專業學位。
(三)報名參加工商管理、公共管理、工程管理碩士中的工程管理[代碼為125601]和項目管理[代碼為125602]、旅遊管理、教育碩士中的教育管理、體育碩士中的競賽組織專業學位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的人員,須符合下列條件:
1.符合第十五條中第(一)、(二)、(三)各項的要求。
2.大學本科畢業後有3年以上工作經驗的人員;或獲得國家承認的高職高專畢業學曆或大學本科結業後,符合招生單位相關學業要求,達到大學本科畢業同等學力并有5年以上工作經驗的人員;或獲得碩士學位或博士學位後有2年以上工作經驗的人員。
工商管理碩士專業學位研究生相關考試招生政策同時按照《教育部關于進一步規範工商管理碩士專業學位研究生教育的意見》(教研〔2016〕2号)有關規定執行。
第十七條 報名參加單獨考試的人員,須符合下列條件:
(一)符合第十五條中第(一)、(二)、(三)各項的要求。
(二)取得國家承認的大學本科學曆後連續工作4年以上,業務優秀,已經發表過研究論文(技術報告)或者已經成為業務骨幹,經考生所在單位同意和兩名具有高級專業技術職稱的專家推薦,回原單位定向就業的在職人員;或獲碩士學位或博士學位後工作2年以上,業務優秀,經考生所在單位同意和兩名具有高級專業技術職稱的專家推薦,回原單位定向就業的在職人員。
招生單位不得按單位、行業、地域等限定單獨考試生源範圍,也不得設置其他歧視性報考條件。
第十八條 具有推薦免試資格的考生,須在國家規定時間内登錄“全國推薦優秀應屆本科畢業生免試攻讀研究生信息公開暨管理服務系統”填報志願并參加複試。截止規定日期仍未落實接收單位的推免生不再保留推免資格。已被招生單位接收的推免生,不得再報名參加當年碩士研究生考試招生,否則取消其推免錄取資格。
推免生推薦和接收辦法由推薦學校和接收單位根據教育部有關規定制定并公布。所有推免生均享有依據招生政策自主選擇報考招生單位和專業的權利,推薦學校所有推免名額(除有特殊政策要求的專項計劃外),均可向其他招生單位推薦。凡按規定可接受應屆本科畢業生報考的學科(類别)、專業(領域)均可接收推免生,但不得隻接收推免生。
第十九條 報名包括網上報名和網上确認(現場确認)兩個階段。所有參加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的考生均須進行網上報名,并在網上或到報考點現場确認網報信息和采集本人圖像等相關電子信息,同時按規定繳納報考費。
應屆本科畢業生原則上應選擇就讀學校所在地省級教育招生考試機構指定的報考點辦理網上報名和網上确認(現場确認)手續;單獨考試考生應選擇招生單位所在地省級教育招生考試機構指定的報考點辦理網上報名和網上确認(現場确認)手續;其他考生(含工商管理、公共管理、旅遊管理、工程管理等專業學位考生)應選擇工作所在地(相關具體要求由所在地省級教育招生考試機構合理确定)或戶口所在地省級教育招生考試機構指定的報考點辦理網上報名和網上确認(現場确認)手續。
網上報名技術服務工作由全國高等學校學生信息咨詢與就業指導中心負責。網上确認(現場确認)由省級教育招生考試機構負責組織相關報考點進行。
報考點工作人員發現有考生僞造證件時,應通知公安機關并配合公安機關暫扣相關證件。
網上報名
準備信息
報名流程
1.網上報名時間為2021年10月5日至10月25日,每天9:00—22:00。網上預報名時間為2021年9月24日至9月27日,每天9:00—22:00。
2.考生應在規定時間登錄“中國研究生招生信息網”浏覽報考須知,并按教育部、省級教育招生考試機構、報考點以及報考招生單位的網上公告要求報名。報名期間,考生可自行修改網上報名信息或重新填報報名信息,但一位考生隻能保留一條有效報名信息。逾期不再補報,也不得修改報名信息。
3.考生報名時隻填報一個招生單位的一個專業。待初試結束,教育部公布考生進入複試的初試成績基本要求後,考生可通過“研招網”調劑服務系統了解招生單位的調劑辦法、計劃餘額等信息,并按相關規定自主多次平行填報多個調劑志願。
4.考生應按招生單位要求如實填寫學習情況和提供真實材料。
5.考生要準确填寫本人所受獎懲情況,特别是要如實填寫在參加普通和成人高等學校招生考試、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高等教育自學考試等國家教育考試過程中因違紀、作弊所受處罰情況。對弄虛作假者,将按照《國家教育考試違規處理辦法》《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違規行為處理暫行辦法》嚴肅處理。
6.報名期間将對考生學曆(學籍)信息進行網上校驗,考生可上網查看學曆(學籍)校驗結果。考生也可在報名前或報名期間自行登錄“中國高等教育學生信息網”查詢本人學曆(學籍)信息。
未能通過學曆(學籍)網上校驗的考生應在招生單位規定時間内完成學曆(學籍)核驗。
7.按規定享受少數民族照顧政策的考生,在網上報名時須如實填寫少數民族身份,且申請定向就業少數民族地區。
8.“少數民族高層次骨幹人才計劃”招生以考生報名時填報确認的信息為準。
9.報考“退役大學生士兵”專項碩士研究生招生計劃的考生,應為高校學生應征入伍退出現役,且符合碩士研究生報考條件者〔高校學生指全日制普通本專科(含高職)、研究生、第二學士學位的應(往)屆畢業生、在校生和入學新生,以及成人高校招收的普通本專科(高職)應(往)屆畢業生、在校生和入學新生,下同〕。考生報名時應當選擇填報退役大學生士兵專項計劃,并按要求填報本人入伍前的入學信息以及入伍、退役等相關信息。
10.現役軍人報考地方或軍隊招生單位,以及地方考生報考軍隊招生單位,應當事先認真閱讀了解解放軍及招生單位有關報考要求,遵守保密規定,按照規定填報報考信息。不明之處應當事先與招生單位聯系。
11.考生應當認真了解并嚴格按照報考條件及相關政策要求選擇填報志願。因不符合報考條件及相關政策要求,造成後續不能網上确認(現場确認)、考試(含初試和複試)或錄取的,後果由考生本人承擔。
12.考生應當按要求準确填寫個人網上報名信息并提供真實材料。考生因網報信息填寫錯誤、填報虛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試(含初試和複試)或錄取的,後果由考生本人承擔。
網上确認
1.所有考生(不含推免生)均應當在規定時間内在網上或到報考點指定地點現場核對并确認其網上報名信息,逾期不再補辦。網上确認(現場确認)時間由各省級教育招生考試機構根據國家招生工作安排和本地區報考組織情況自行确定和公布。
2.考生網上确認(現場确認)應當提交本人居民身份證、學曆學位證書(應屆本科畢業生持學生證)和網上報名編号,由報考點工作人員進行核對。報考“退役大學生士兵”專項碩士研究生招生計劃的考生還應當提交本人《入伍批準書》和《退出現役證》。
3.所有考生均應當對本人網上報名信息進行認真核對并确認。報名信息經考生确認後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寫錯誤引起的一切後果由其自行承擔。
4.考生應當按規定繳納報考費。
5.考生應當按報考點規定配合采集本人圖像等相關電子信息。
第二十條 招生單位和報考點應當根據相關規定,對考生報考信息和網上确認(現場确認)材料進行全面審查,确定考生的考試資格。
考生填報的報名信息與報考條件不符的,不得準予考試。
第二十一條 報考點由各省級教育招生考試機構确定并公布。報考點接受考生咨詢,辦理報名手續,安排考場,組織考試。
第二十二條 考生應當在2021年12月18日至12月27日期間,憑網報用戶名和密碼登錄“研招網”自行下載打印《準考證》。《準考證》使用A4幅面白紙打印,正、反兩面在使用期間不得塗改或書寫。考生憑下載打印的《準考證》及有效居民身份證參加初試和複試。
第二十三條 考生報名時須簽署《考生誠信考試承諾書》并遵守相關約定及要求。
考研複習
一輪複習
2021年5月—6月,大多數考生要全面開始第一輪研考複習。要夯實基礎,紮紮實實看一遍書,不要急于做模拟題。對政治、英語、數學三個公共課科目,考生要細緻備考。對英語科目,考生要注重積累英語詞彙,提升英語綜合能力。對政治科目,考生不能放松備考,要不斷溫故知新,也要及時補充和更新知識。對數學科目,考生要多練多算,總結答題規律。
對專業課的複習,考生要緊跟目标院校的專業課方向,有針對性地收集複習資料,包括往年專業課試題和老師的講義、論文、專著等。部分學校還會發布當年的考試備考大綱,考生可及時關注,也可登錄相關院校網站查找上年度備考書目,或向在讀研究生借閱備考資料。要在前期占有資料的基礎上總結形成自己的筆記,構建專業課複習的知識框架。
6月,考生要兼顧期末考試和研考複習的時間安排。跨專業考研的考生不要因為研考複習而忽略本科專業期末考試的準備。考生還可以在6月制訂一份暑假備考計劃,考慮是自主複習還是報輔導班,是在校複習還是回家備考,複習時間如何安排等。
暑期複習
2021年7月—8月,暑假是考生的強化複習階段。這段時間也是考生提高專業課成績的好時機。研考生要根據自身情況制訂複習計劃并嚴格執行,通過專項突破彌補弱項。
考生制訂複習計劃要盡量細緻,但也不能難以完成,要讓自己每天都有成就感。考生不妨将複習内容分為多個階段性小目标并限時完成,讓複習更有計劃性,且容易落實。暑期是提升薄弱科目的好時機。考生要多安排時間複習薄弱科目,尤其要進行專項突破。
複習中,考生要善用筆記本和彩色筆,對重點内容、關鍵詞句、疑難問題進行勾畫,以加深記憶,也利于後期重點複習。此外,有需要的考生可有針對性地參加暑期輔導班,通過規律聽課控制複習進度,聽取老師指點,課後及時整理消化,有效掌握知識;也可尋找志同道合的“研友”一起複習,相互督促、鼓勵。打算參加研考輔導班的考生要選擇有資質、口碑好的輔導機構,不要輕信所謂的“保過”承諾。
考研初試
2022年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初試時間為2021年12月25日至26日(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超過3小時的考試科目在12月27日進行(起始時間8:30,截止時間由招生單位确定,不超過14:30)。
2021年12月25日上午 思想政治理論、管理類綜合能力
2021年12月25日下午 外國語
2021年12月26日上午 業務課一
2021年12月26日下午 業務課二
2021年12月27日考試時間超過3小時或有使用畫闆等特殊要求的考試科目
每科考試時間一般為3小時;建築設計等特殊科目考試時間最長不超過6小時。詳細考試時間、考試科目及有關要求等由考點和招生單位予以公布。
考研複試
教育部按照一區、二區制定并公布參加全國統一考試考生進入複試的初試成績基本要求。一區包括北京、天津、河北、山西、遼甯、吉林、黑龍江、上海、江蘇、浙江、安徽、福建、江西、山東、河南、湖北、湖南、廣東、重慶、四川、陝西等21省(市);二區包括内蒙古、廣西、海南、貴州、雲南、西藏、甘肅、青海、甯夏、新疆等10省(區)。原則上學術學位類按學科門類分别劃線,專業學位類按專業學位類别分别劃線(工商管理等管理類專業學位将根據情況分别劃線)。
考研調劑
(一)符合調入專業的報考條件。
(二)初試成績符合第一志願報考專業在調入地區的全國初試成績基本要求。
(三)調入專業與第一志願報考專業相同或相近,應在同一學科門類範圍内。
(四)初試科目與調入專業初試科目相同或相近,其中初試全國統一命題科目應與調入專業全國統一命題科目相同。
(五)第一志願報考照顧專業(指體育學及體育碩士,中醫學、中西醫結合及中醫碩士,工學照顧專業,下同)的考生若調劑出本類照顧專業,其初試成績必須達到調入地區該照顧專業所在學科門類(類别)的全國初試成績基本要求。第一志願報考非照顧專業的考生若調入照顧專業,其初試成績必須符合調入地區對應的非照顧專業學科門類(類别)的全國初試成績基本要求。體育學與體育碩士,中醫學、中西醫結合與中醫碩士,工學照顧專業之間調劑按照顧專業内部調劑政策執行。
(六)第一志願報考工商管理、公共管理、旅遊管理、工程管理、會計、圖書情報、審計專業學位碩士的考生,在滿足調入專業報考條件、且初試成績同時符合調出專業和調入專業在調入地區的全國初試成績基本要求的基礎上,可申請相互調劑,但不得調入其他專業;其他專業考生也不得調入以上專業。
第一志願報考法律(非法學)專業學位碩士的考生不得調入其他專業,其他專業的考生也不得調入該專業。
(七)報考“少數民族高層次骨幹人才計劃”的考生不得調劑到該計劃以外錄取;未報考的不得調劑入該計劃錄取。
(八)報考“退役大學生士兵”專項計劃的考生,申請調劑到普通計劃錄取,其初試成績須達到調入地區相關專業所在學科門類(專業學位類别)的全國初試成績基本要求。符合條件的,可按規定享受退役大學生士兵初試加分政策。
報考普通計劃的考生,符合“退役大學生士兵”專項計劃報考條件的,可申請調劑到該專項計劃錄取,其初試成績須符合相關招生單位确定的接受“退役大學生士兵”專項計劃考生調劑的初試成績要求。調入“退役大學生士兵”專項計劃招錄的考生,不再享受退役大學生士兵初試加分政策。
(九)相關招生單位自主确定并公布本單位接受報考其他單位臨床醫學類專業學位碩士研究生調劑的成績要求。教育部劃定臨床醫學類專業學位碩士研究生初試成績基本要求作為報考臨床醫學類專業學位碩士研究生的考生調劑到其他專業的基本成績要求。
報考臨床醫學類專業學位碩士研究生的考生可按相關政策調劑到其他專業,報考其他專業(含醫學學術學位)的考生不可調劑到臨床醫學類專業學位。
(十)參加單獨考試(含強軍計劃、援藏計劃)的考生不得調劑。
考生申請調劑前,應充分了解招生單位(含各院、系、所)的調劑工作辦法,以及相關專業不同學習方式(全日制和非全日制)招生、培養、獎助、就業等相關政策。招生單位也要積極做好政策宣傳解讀工作。
考研錄取
招生單位要在研究生招生工作領導小組的統一領導下,按照教育部有關招生錄取政策規定及各省級高等學校招生委員會的補充規定,根據本單位招生計劃、複試錄取辦法以及考生初試和複試成績、思想政治表現、身心健康狀況等擇優确定拟錄取名單。錄取工作要依法保護殘疾考生的合法權益。
誠信考試
法律法規
考生應自覺樹立遵章守紀、誠實考試的意識。初試期間,考生應自覺遵守《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考場規則》及各考點考場紀律;複試期間,考生應自覺遵守招生單位考場規則及考生所簽署的《誠信複試承諾書》等内容,在招生單位複試工作結束前不得對外透露或傳播複試試題内容等有關情況。對在研究生考試招生中違反考試管理規定和考場紀律,影響考試公平、公正的考生、考試工作人員及其他相關人員,一律按《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及《國家教育考試違規處理辦法》(教育部令第33号)嚴肅處理。對在校生,由其所在學校按有關規定給予處分,直至開除學籍;對在職考生,應通知考生所在單位,由考生所在單位視情節給予黨紀或政紀處分;對考試工作人員,由教育招生考試機構或其所在單位視情節給予相應的行政處分;構成違法的,由司法機關依法追究法律責任,其中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考試承諾書
我是參加 2022年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的考生。我已認真閱讀《2022年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規定》、《國家教育考試違規處理辦法》以及省級教育招生考試機構和招生單位發布的相關招考信息。我已清楚了解,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修正案(九)》第二百八十四條,在法律規定的國家考試中,組織作弊的行為;為他人實施組織作弊提供作弊器材或者其他幫助的行為;為實施考試作弊行為,向他人非法出售或者提供考試的試題、答案的行為;代替他人或者讓他人代替自己參加考試的行為都将觸犯刑法。根據2019年9月起施行的《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關于辦理組織考試作弊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幹問題的解釋》,在研究生招生考試中“組織考試作弊”“非法出售或者提供試題、答案”等情形,均應認定為刑法第二百八十四條規定之一的“情節嚴重”,将依法從重追究刑事責任。
我鄭重承諾:
一、保證在網上報名和網上确認(現場确認)時,嚴格按照報考條件及相關政策要求選擇填報志願,如實、準确提交報考信息和各項材料。如提供虛假、錯誤信息或弄虛作假,本人承擔由此造成的一切後果。
二、自覺服從考試組織管理部門的統一安排,接受監考人員的管理、監督和檢查。
三、自覺遵守相關法律和考試紀律、考場規則,誠信考試,不作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