黃龍華

黃龍華

青島市政府副市長
黃龍華,男,漢族,1956年9月生,山東淄博人,1974年5月參加工作,1977年12月加入中國共産黨,大專學曆。[1]
  • 中文名:黃龍華
  • 外文名:huang longhua
  • 别名:阿龍
  • 民族:漢族
  • 籍貫:
  • 畢業院校:山東師範大學法律學院
  • 職務:
  • 政治面貌:
  • 代表作品:
  • 性别:男
  • 職業:幹部
  • 出生地:山東濟南
  • 信仰:共産主義
  • 入黨時間:1977年12月
  • 參加工作時間:1974年5月

履曆

1974.05——1975.05,淄博市淄川區峪林公社(今嶺子鎮)中學民辦教師;

1975.05——1978.05,肥城礦務局陶陽煤礦工人、團委副書記;

1978.05——1982.09,共青團泰安地委幹事、宣傳部副部長;

1982.09——1984.06,山東大學幹部專修科學員;

1984.06——1985.12,共青團泰安地委宣傳部部長;

1985.12——1991.05,共青團泰安市委副書記(其間:1986.08—1987.08兼省委辦公廳聯絡員);

1991.05——1992.12,共青團泰安市委書記(其間:1992.02—1992.04省委黨校培訓班學員);

1992.12——1993.12,新泰市委副書記、副市長(正縣級);

1993.12——1994.03,新泰市委副書記、代市長;

1994.03——1995.12,新泰市委副書記、市長;

1995.12——1997.12,中共肥城市委書記;

1997.12——2003.02,泰安市委常委、政法委書記(其間:1998.09—1998.10省委黨校地廳級幹部培訓班學習,1998.11—2000.10山東大學法學院在職研究生研修班學習);

2003.02——2003.03,泰安市委副書記、政法委書記;

2003.03——2009.03,泰安市委副書記兼市旅遊工作委員會主任;

2009.03——2009.06,青島市副市級幹部,市政府市長助理、黨組成員,市公安局黨委書記,市委政法委委員;

2009.06——2011.05,青島市副市級幹部,市政府市長助理、黨組成員,市公安局局長、黨委書記,市委政法委委員;

2011.05——,青島市政府副市長、黨組成員,市公安局局長、黨委書記,市委政法委委員。

分工

主持市公安局工作。負責司法、國家安全、信訪、仲裁等方面的工作。

分管市公安局、市司法局。

聯系市委市政府信訪局、青島國家安全局、青島仲裁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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