鬥毆

鬥毆

漢語詞語
鬥毆,相争為鬥,相擊為毆,指雙方或多方通過拳腳、器械等武力以求制勝的行為。鬥毆的認定,如有司法機關、公安部門的有關法律文件,則以上述法律文件為準。準确地講:是指雙方或多方通過實施暴力擊打以達到制服對方的行為,其目的是否合法、正當等因素均不受中國大陸法律的保護。
  • 中文名:鬥毆
  • 外文名:a fist fight
  • 拼音:dòu ōu
  • 近義詞:
  • 反義詞:講和
  • 釋義:争鬥打架

釋義

争鬥打架。

《朱子語類》卷五七:“有兄弟固當救,然事也須量大小。若是小小鬭毆,救之亦無妨。”

《水浒傳》第三三回:“便争競到上司,也隻是文武不和鬥毆之事,我卻如何奈何的他?”

孔厥 《新兒女英雄續傳》第十章:“他的衣襟扯破了,臉上有帶血的傷痕,似乎是經過了一場小小的鬥毆。”

詳解

<動>

1、形聲。從殳,區(ōu)聲。殳(shū),古代兵器,用以撞擊。本義:打擊,捶擊。

2、同本義 [beat up:hit]

毆,捶擊物也。——《說文》

後數複毆傷郎。——《漢書·梁王襄傳》

或至相毆。——清紀昀《閱微草堂筆記》

又如:毆曳(毆打拖曳);毆仗(以仗毆打);毆逐(毆打追逐);毆傷(毆鬥緻傷,打傷);毆擊(毆打);毆罵(打罵);毆撻(毆打,鞭撻)。

3、同“怄”。氣惱 [get angry;take offense]

楊志罵道:“這畜生不毆死俺,隻是打便了。”——《水浒傳》

4、假借為“驅”。驅趕 [drive out;whip up]

以弓矢毆烏鸢。——《唐石經《周禮·夏官·射烏氏》

毆除群厲。——張衡《東京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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