馬培華

馬培華

民建中央常務副主席
馬培華,男,漢族,1949年8月生,江蘇溧陽人,民建成員,日本京都工芸纖維大學研究生院無機化學專業畢業,在職研究生學曆,理學博士學位,研究員。現任十二屆全國政協副主席,民建中央常務副主席,中華全國總工會副主席(兼職),中華職業教育社副理事長。[1]
  • 中文名:馬培華
  • 外文名:
  • 别名:
  • 民族:漢族
  • 籍貫:
  • 畢業院校:日本京都工芸纖維大學
  • 職務:
  • 政治面貌:
  • 代表作品:
  • 性别:男
  • 出生地:江蘇溧陽

人物履曆

1968.08—1970.11,西北冶金地質勘探八隊工人;

1970.12—1973.06,青海山川機床鑄造廠工人;

1973.06—1976.12,東北工學院(東北大學)有色金屬冶金系冶金物理化學專業學習;

1976.12—1986.06,中國科學院鹽湖研究所研習員;

1986.06—1990.12,中國科學院鹽湖研究所助理研究員(其間1986.01—1988.04日本國理化學研究所客座研究員,1989.03—1992.12日本京都工芸纖維大學理學博士);

1990.12—1991.07,中國科學院鹽湖研究所所長助理、副研究員;

1991.07—1995.06,中國科學院鹽湖研究所副所長、副研究員;

1995.06—1998.06,中國科學院青海鹽湖研究所常務副所長、研究員;

1998.06—1999.05,中國科學院鹽湖研究所常務副所長、博士生導師(其中1995.10—1996.04德國杜塞爾多夫大學激光醫學研究所客座教授,1997—1998美國明尼蘇達大學化工系客座教授);

1999.05—1999.06,青海省省長助理、中國科學院鹽湖研究所常務副所長;

1999.06—1999.09,青海省省長助理、中國科學院青海鹽湖研究所所長;

1999.09—2002.06,青海省副省長、中國科學院青海鹽湖研究所所長;

2002.06—2002.12,青海省副省長、民建省委主委、中國科學院青海鹽湖研究所所長;

2002.12—2003.11,青海省副省長、中國科學院鹽湖研究所所長、民建中央副主席、民建青海省委主委;

2003.11—2007.03,民建中央副主席、青海省副省長、民建省委主委;

2007.03—2008.03,民建中央專職副主席、常務副主席、民建青海省委主委;

2008.03—2008.10,十一屆全國政協副秘書長、民建中央常務副主席、民建青海省委主委;

2008.10—2008.11,十一屆全國政協副秘書長、民建中央常務副主席、全國總工會副主席、民建青海省委主委;

2008.11—2009.08,十一屆全國政協副秘書長、民建中央常務副主席、全國總工會副主席;

2009.08—2013.03,十一屆全國政協副秘書長、民建中央常務副主席、全國總工會副主席,中華職教社副理事長;

2013.03—2016.12,十二屆全國政協副主席,民建中央常務副主席,中華全國總工會副主席(兼職),中華職業教育社副理事長;

2016.12—2017.12,十二屆全國政協副主席,民建中央第一副主席,中華全國總工會副主席(兼職),中華職業教育社副理事長;

2017.12—,十二屆全國政協副主席,中華全國總工會副主席(兼職),中華職業教育社副理事長。

擔任職務

第九屆全國人大代表,十屆全國政協委員,十一屆全國政協常務委員,十二屆全國政協副主席。

科研成果

在鹽湖資源綜合利用、分離科學與技術、無機材料科學與技術、激光化學領域的核心學術刊物上發表論文150多篇,被SCI收錄。獲授權發明專利16項。主持完成國家重大高新技術産業化示範工程“青海鹽湖提锂及資源綜合利用”項目,并建成了具有自主知識産權的我國鹽湖锂鹽産業,成果獲青海省重大科技貢獻獎。完成國家科技攻關計劃項目3項,國家863項目1項,中國科學院知識創新工程重要方向項目2項,青海省重大科技攻關項目2項。曾獲中國科學院自然科學獎二等獎1項、青海省科技進步獎一等獎2項、“九·五”國家科技重點攻關優秀獎、“十·五”國家科技重點攻關優秀獎。1992年被授予“中國科學院有突出貢獻的中青年專家”稱号。享受國務院政府特殊津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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