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震減災日

防震減災日

國際節日
防震減災日,1989年聯合國經濟及社會理事會将每年10月的第二個星期三确定為“國際減災日”,旨在喚起國際社會對防災減災工作的重視,敦促各國政府把減輕自然災害列入經濟社會發展規劃。
    中文名:防震減災日 外文名: 别名: 節日時間: 節日類型: 流行地區: 節日起源: 節日活動: 節日飲食: 節日意義: 設定地點: 設立機構: 設定時間: 時間:每年10月的第二個星期三 确定時間:1989年 别稱:國際減災日 确定組織:聯合國經濟及社會理事會 意義:增強防災減災意識,提高減災能力

來曆

1989年,聯合國經濟及社會理事會将每年10月的第二個星期三确定為“國際減災日”,旨在喚起國際社會對防災減災工作的重視,敦促各國政府把減輕自然災害列入經濟社會發展規劃。

在設立“國際減災日”的同時,世界上許多國家也都設立本國的防災減災主題日,有針對性地推進本國的防災減災宣傳教育工作。如日本将每年的9月1日定為“防災日”,8月30日到9月5日定為“防災周”;韓國政府自1994年起将每年的5月25日定為“防災日”;印度洋海嘯以後,泰國和馬來西亞将每年的12月26日确定為“國家防災日”;2005年10月8日,巴基斯坦發生7.6級地震後,巴基斯坦政府将每年10月8日定為“地震紀念日”等。

2008年5月12日,中國四川汶川發生8.0級特大地震,損失影響之大,舉世震驚。設立中國的“防災減災日”,一方面是順應社會各界對中國防災減災關注的訴求,另一方面也是提醒中國國民前事不忘、後事之師,更加重視防災減災,努力減少災害損失。國家設立“防災減災日”,将使中國的防災減災工作更有針對性,更加有效地開展防災減災工作。

設立宗旨

确立國際減災十年和國際減災日,其目的都是喚起國際社會對防災減災工作的重視、敦促各地區和各國政府把減輕自然災害作為工作計劃的一部分、推動國家和國際社會采取各種措施以減輕各種災害的影響。在國際減災十年間,國際社會在減災方面取得了顯著成就。

所謂“減輕自然災害”,一般是指減輕由潛在的自然災害可能造成對社會及環境影響的程度,即最大限度地減少人員傷亡和财産損失,使公衆的社會和經濟結構在災害中受到的破壞得以減輕到最低程度。

“國際減輕自然災害十年”行動的目的是:通過一緻的國際行動,特别是在發展中國家,減輕由地震、風災、海嘯、水災、土崩、火山爆發、森林大火、蚱蜢和蝗蟲、旱災和沙漠化以及其他自然災害所造成的人命财産損失和社會經濟的失調。

其目标是:

增進每一國家迅速有效地減輕自然災害的影響的能力,特别注意幫助有此需要的發展中國家設立預警系統和抗災結構;

考慮到各國文化和經濟情況不同,制訂利用現有科技知識的适當方針和策略;

鼓勵各種科學和工藝技術緻力于填補知識方面的重點空白點;

通過技術援助與技術轉讓、示範項目、教育和培訓等方案來發展評價、預測和減輕自然災害的措施,并評價這些方案和效力。

活動内容

國際科學聯合會理事會(ICSU)、國際大地測量學與地球物理學會(IUGG)、國際地質學學會(IUGG)、國際工程地質學會(IAEG)、國際岩石圈聯合會(ICL)等國際組織都表承支持,此外,至少有17個國家、地區(包括日本學術會議,加拿大皇家學會等)也作出了響應,表示極大的興趣和充分的支持。

1987年底,由摩洛哥和日本倡議,幾一個國家聯名向42屆聯合國大會提出減災議案,這個議案于1987年12月11日極大會通過,并形成169号決議。它的主要内容為:确定把從1990~2000年,本世紀最後的10年定名為國際減輕自然災害一年,英文名為International Decade for Natural Disaster Reduction,簡寫為IDNDR,中文簡稱為“國際減災十年”或“減災十年”。

它旨在聯合國的主持下,通過國際上的一緻行動,把當今世界上,特别是發展中國家由于自然災害造成的人民生命财産損失,社會和經濟停頓減輕(少)到最低的程度。具體目标為通過廣泛的國際合作,技術援助或轉讓,項目示範,教育與培訓等手段推廣和應用已經擁有的知識、技術和經驗,繼續發現新的研究領域,提高各國,特别是發展中國家的防災、抗災能力。

決議要求各國政府,科學技術團體、非政府組織廣泛熱烈響應,在聯合國領導下,從事減災十年的活動,還特别要求聯合國各成員國政府建立相應的國家委員會,制訂各自的方針。為實現國際減災十年作出貢獻。

決議還要求聯合國秘書長就籌備工作的進展情況,特别是聯合國系統本身如何發揮推動與促進作用,向43屆聯合國大會進行報告。聯合國在作出“國際減災十年”的決議後,開展了一系列的準備工作。1988年2月19日,聯合國新聞署就169号決議正式發布消息,并宣布聯合國秘書長為執行這一決議決定成立一個“國際減災十年”的指導委員會。

由聯合國發展與經濟合作總署總幹事詹姆·李佩特任主席,聯合國救災署協調員馬哈默特·埃塞菲任副主席,副協調員任秘書,其它成員分别由聯合國科學與技術發展中心(CSTD)、開發署(UNDP)、環境署(UNEP)、人類居住中心(UNCH8)、糧農組織(FAO)、教科文組織(UNESCO)、國際通訊聯盟(ITU)等的高級官員擔任。

與此同時,聯合國秘書長還決定成立一個“特别國際專家小組。(AD-hoc International Expert Group)。聘請“國際減災十年”創始人——美國科學院院長法蘭克·普勒斯博士主持召集國際著名災害專家在1988年3月22日~24日在美國華盛頓集會,研讨如何實現國際減災十年活動的目标,特别是國際專家委員會的性質、任務、組織形式籌,并發表了會議紀要,特别專家組的任務是向聯合國秘書長提供與減災一年有關的科學技術和實施方面的建議,制定如何實現國際減災十年活動的計劃.并為執行計劃提出了個相應的體制,以發揮聯合國的作用。

1988年12月20日,聯合國第43屆大會就開展國際減輕自然災害十年活動的内容與規模作出相應的決議(43-203号決議)。1989年7月聯合國經濟及社會理事會,做出了89-99号決議,建議聯合國大會采取行動,為實現國際減災十年活動的目标制定一個适當的行動綱領,1989年底舉行的第44屆聯合國大會上,經濟及理事會通過關于“國際減災十年”的決議案,宣布“國際減輕自然災害十年”活動于1990年1月1日開始,決定指定每年10月第二個星期的星期三為國際減輕自然災害日,并于每年以适合10年的目标和目的的方式紀念該國際日等。

第44屆聯大還通過了《國際減輕自然災害十年國際行動綱領》。他織安排;财政計劃及審查等。這個綱領的産生,為在世界範圍内的一緻減災活動鋪平了道路。

“國際減輕自然災害十年”國際行動綱領首先确定了行動的目的和目标。即透過一緻的國際行動,特别是在發展中國家,減輕由地震、風災、海嘯、水災、土崩、火山爆發、森林大火、蚱蜢和蝗蟲、旱災和沙漠化以及其它自然災害所造成的人命财産損失和社會經濟的失調。

其目标是:增進每一國家迅速有效地減輕自然災害的影響的能力,特别注意幫助有此需要的發展中國家設立預警系統和抗災結構;考慮到各國文化和經濟情況不同,制訂利用現有科技知識的适當方針和策略;鼓勵各種科學和工藝技術緻力于填補知識方面的重點空白點;傳播、評價、預測與減輕自然災害的措施有關的現有技術資料和新技術資料;透過技術援助與技術轉讓、示範項目、教育和培訓等方案來發展評價、預測和減輕自然災害的措施,并評價這些方案和效力。

國際行動綱領要求所有國家的政府都要做到:

拟訂國家減輕自然災害方案,特别是發展中國家,将之納入本國發展方案内;

在“國際減輕自然災害十年”期間參與一緻的國際減輕自然災害行動,同有關的科技界合作,設立國家委員會;

鼓勵本國地方行政當局采取适當步驟為實現“國際減輕自然災害十年”的宗旨作出貢獻;

采取适當措施使公衆進一步認識減災的重要性,并透過教育、訓練和其它辦法,加強社區的備災能力;

注意自然災害對保健工作的影響,特别是注意減輕醫院和保健中心易受損失的活動,以及注意自然災害對糧食儲存設施、避難所和其它社會經濟基礎設施的影響;

鼓勵科學和技術機構、金融機構、工業界、基金會和其它有關的非政府組織,支持和充分參與國際社會,包括各國政府、國際組織和非政府組織拟訂和執行的各種減災方案和減災活動。

意義

中國是世界上自然災害最為嚴重的國家之一,災害種類多、分布地域廣、發生頻率高、造成損失重。在全球氣候變化和中國經濟社會快速發展的背景下,中國自然災害損失不斷增加,重大自然災害乃至巨災時有發生,中國面臨的自然災害形勢嚴峻複雜,災害風險進一步加劇。

在這種背景下,設立“防災減災日”,既體現了國家對防災減災工作的高度重視,也是落實科學發展觀,推進經濟社會平穩發展,構建和諧社會的重要舉措。通過設立“防災減災日”,定期舉辦全國性的防災減災宣傳教育活動,有利于進一步喚起社會各界對防災減災工作的高度關注,增強全社會防災減災意識,普及推廣全民防災減災知識和避災自救技能,提高各級綜合減災能力,最大限度地減輕自然災害的損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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