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塵服

防塵服

保護作業人員免受粉塵污染危害的防護服
防塵服是保護有關作業人員免受粉塵污染危害體膚的防護服,應用于電子、礦山、建材、化工、冶金、食品、醫藥、軍工等行業。穿防塵服上班每月會有崗位補貼。
    中文名:防塵服 外文名: 别名: 應用于:礦山、建材、化工 定義:保護人員免受粉塵污染危害防護服 标準:《防塵服料要求》

概括

ISO尚無此類标準,僅前蘇聯、波蘭制定類似标準,如FOCT17804—1985《織物及接縫處透塵率實驗方法》,FOCT12,4,142—1984《專用織物粉塵透過性分類》,PN—90/P04996《防塵服料要求》等,國内于90年代前後,開始對此類服料進行了研究,并制定了一些企業标準和地方标準。本标準是在此基礎上,根據國内實際需要,針對防一般粉塵的服裝制定的。n

定義

防塵服 dustproof clothing

保護作業人員免受一般粉塵危害的防護服。

一般粉 general dust

對人體皮膚無毒、無放射性危害的粉塵。

産品分類

按用途分為A類防塵服(普通型)和B類防塵服(防靜電型)。

按款式分為連體式防塵服和分體式防塵服

标志、包裝和貯運

在成品衣領上和褲腰内側部位須釘上産品商标,并附有規格、等級、檢驗證。

包裝應整齊、牢固、标志明顯、數量準确,應有裝箱單和說明書。

每包注明貨号、品名、規格、等級、生産單位、出廠日期、合格證,并有該批産品檢驗報告單。

嚴禁與酸、堿、油、有機溶劑等腐蝕性及溶解性物品混同運輸,防止日曬雨淋。

産品應貯存在于燥通風的庫房;産品應遠離熱源(一般為2m以上);不容許與腐蝕性或溶解性物品同存一庫房。

有效貯存期為三年,三年後應按規定抽樣重檢,合格後可繼續使用。

外觀

防塵服有連體式防塵服、夾克式防塵服、大衣式防塵服等。

連體式或分體式應局部結構與整體結構比例協調,各部位線條流暢,造型自然。

無破損、殘洞、斑點、污物及其他影響服裝穿用的缺損。

衣領、衣袖上正,對稱部位一緻,線頭剪淨,熨燙平整。

相關研究

接塵作業服的工效性能研究

上一篇:丙烯酸清漆

下一篇:防爆除濕機

相關詞條

相關搜索

其它詞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