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物生平
闵子骞(前536—前487),名損,字子骞,尊稱闵子。魯國範(今河南範縣)人。
生于魯昭公六年,卒于魯哀公八年,比孔子小15歲。他出身貧寒,生母又過早去世。為家境所迫,很小就從事體力勞動,經常随父親駕車外出謀生,過着十分清苦的生活。後來拜師孔子,成為孔子“仁”“德”理想的忠實推行者和積極宣傳者,以孝行名聞天下。終生不願出任官職,直到50歲時去世。其先祖是魯國的第四代國君魯闵公,其父闵世恭為八世祖。孔子高徒,在孔門中以德行與顔回并稱,為七十二賢人之一。
子骞為人極孝。他少年喪母,父親娶了繼母。繼母偏愛自己親生二子,虐待闵子骞,子骞卻并不告知父親,避免影響父母間關系。
某年冬天,繼母給自己的孩子做棉襖,而假裝給子骞棉襖,其實内裡填的是蘆葦,所以他寒冷無措。一日父親坐車帶他們兄弟三個外出,讓闵子骞在前邊掌鞭趕車,闵子骞因寒冷饑餓無法馭車,馬車滑入路旁的水溝内。父親非常生氣,說:“你這個孩子真沒出息,穿得這麼厚還打哆嗦!看你弟弟,棉襖比你的薄,也沒像你凍得那個樣子。”喝斥後還鞭打他,結果抽破衣服露出了蘆花。父親再捏捏另兩個兒子的棉衣,心裡明白了,父親知道自己冤枉了闵子骞,而後大罵妻子不賢惠,決定休妻。子骞長跪于父親面,為繼母求情:“母在一子寒,母去三子單。(母親在,隻有我一人受凍;母親離開的話,兩個弟弟都要和我一起承受沒有母愛的孤單痛苦了)”父親便不再休妻,繼母也痛改前非。
其後求學于孔子,孔子仕魯期間季氏曾聘請他出任費宰,闵損婉拒說:“善為我辭焉。如有複我者,則吾必在汶上矣。(請替我婉言謝絕了吧。如果再請我的話,我必定會去躲在汶上)”
主要影響
闵子為人所稱道,主要是他的孝,作為二十四孝子之一,孔子稱贊說:“孝哉,闵子骞!人不間于其父母昆弟之言”。元朝編撰的《二十四孝圖》中,闵子骞排在第三,是中華民族先賢人物。
1074年,齊州太守李肅之在墓前建祠祭祀,由蘇轍撰文、蘇轼書寫《齊州闵子祠記》的石碑,叙述了修建祠堂的經過。到明代,經曆城人劉敕發集,捐資重修了闵子骞墓和祠,并在殿後修起了“講學堂”的東西廂房“齋”和“蘆花館”
曆史評價
中國著名的大思想家、大教育家孔子:“夫人不言,言必有中。”“孝哉,闵子骞!人不間于其父母昆弟之言。”“任用德行,(在弟子中可仕之人)則有顔淵、闵子骞、冉伯牛、仲弓。”
闵子骞有沒有被人家說閑話,和孝或不孝,并沒有直接的關系。他可能在外面一本正經,言行都十分慎重,回家後使父母生氣,令父母傷心,外人也未必知曉。沒有人非議他的父母兄弟,為什麼凸顯出闵子骞的孝心呢?因為他并沒有盲目地聽從父母兄弟的話,以緻做錯事而連累了父母兄弟,受到他人的異議。儒家說孝,隻有說孝心、孝道、孝行,并沒有說孝順。因為加上一個順字,很容易引起凡事都應該順從的誤解。事實上合理的當然要順,若是不合理的,就不能順從。盲目順從,把責任推給父母兄弟,當然是不孝。
其後求學于孔子,孔子仕魯期間季氏曾聘請他出任費宰,闵損婉拒說:“善為我辭焉。如有複我者,則吾必在汶上矣。
人際關系
長子:闵子魯
孫子:闵澤
曾孫:闵伯衍
玄孫:闵子建
轶事典故
單衣順母/鞭打蘆花
元代郭居敬編的《二十四孝》和明朝編撰的《二十四孝圖》,均将闵子骞《單衣順母》/《鞭打蘆花》列為第三篇。
文曰:“周闵損,字子骞,早年喪母。父娶後母,生二子,衣以錦絮;妒損,衣以蘆花。父令損禦車,體寒,手無法握住缰繩。父查知故,欲出後母。損曰:‘母在一子寒,母去三子單。’母聞,悔改。”
翻譯為現代文為:
春秋時期魯國有個大孝子,姓闵,名損,字子骞,是孔子的得意門徒,七十二賢人之一。闵子骞年少時便死了母親,父親娶了後娘,又生了兩個弟弟。後娘偏心眼,對自己親生的孩子百般疼愛,對闵子骞卻另眼相待。可是,在丈夫面前,她卻裝出一副慈母的模樣,表示照顧闵子骞比親兒子還好。有一年冬天。後娘給闵子骞做棉襖,裡面絮的全是不值錢的蘆葦花絨,看起來挺厚,其實一點都不暖和。她給自己的兩個親兒棉襖裡絮的是絲綿,看上去薄,其實非常暖和。闵子骞從不計較這些。某年農曆臘月廿四日,父親坐車帶他們兄弟三個外出,讓闵子骞在前邊掌鞭趕車。闵子骞在寒風中凍得發抖,失手把缰繩掉到地上,馬車失去了控制。父親見到這種情形很生氣,說:“你這個孩子真沒出息,穿得這麼厚還打哆嗦!看你弟弟,棉襖比你的薄,也沒像你凍得那個樣子。”越說越上火,奪過馬鞭子便向闵子骞身上抽去。這一鞭子一下把棉襖抽破了,裡面飛出來的盡是蘆花。再捏捏另兩個兒子的棉衣,心裡明白了。父親知道自己冤枉了闵子骞,大罵妻子不賢惠,決定休了她。闵子骞含着眼淚跪在父親面前,哀求父親不要休了後娘。說:“母在一子寒,母去三子單。”意思是休了後娘,自己和兩個弟弟有可能落到另一個後娘手裡,兩個弟弟将來會像自己一樣受苦。闵子骞的話感動了父母,夫妻和好如初。從此,後娘對三個孩子也一樣看待了。
有詩贊道:“闵氏有賢郎,何曾怨晚娘?車前留母在,三子免風霜。”在中國傳統戲曲中有晉劇《蘆花》以此為背景創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