錢仁鳳

錢仁鳳

中國話題人物
錢仁鳳,因2002年的一起蹊跷的幼兒園投毒案,而讓時年17歲就锒铛入獄,入獄後,錢仁鳳堅稱無罪,不斷上訴、申訴。2015年5月4日,雲南省檢察院認為,該案“事實不清,證據不足”,向雲南省高院提出再審檢察建議,同日,雲南省高院決定另行組成合議庭進行再審。2015年9月29日,在時隔13年後,雲南省高院開庭再審錢仁鳳投毒案。2015年12月21日,雲南省高院對錢仁鳳投放危險物質再審案進行宣判,以事實不清,證據不足,宣告錢仁鳳無罪。2016年6月1日,錢仁鳳向雲南省高院提起新标準國家賠償,對其蒙冤入獄的13年10個月,申請國家賠償共計955萬餘元。
  • 中文名:錢仁鳳
  • 外文名:
  • 别名:
  • 民族:漢族
  • 出生地:
  • 畢業院校:
  • 職業:打工仔
  • 籍貫:雲南
  • 性别:女
  • 人物事件:幼兒園投毒案使其蒙冤坐牢13年
  • 最終結局:獲得國家賠償170萬元

人物事件

2002年春節前夕,錢仁鳳返家過年,大約呆了10天。錢智遠本想讓女兒留在家裡,看見她在打包行李,幾欲脫口的話又悶了回去。“早知道會出事,應該說出來的。”

一份當年的報案記錄顯示,2002年2月22日17點,“星蕊寶寶園”園長朱梅之父朱明華到公安機關報案。朱明華稱,當天15點左右,2歲多的侯磊睡完午覺起床後,他和朱梅發現侯磊的精神不好,朱梅以為是感冒,便沖了碗糖水給寶寶喝,發現沒有好轉,便将侯磊以及另外兩名出現不良反應的兒童送進醫院。一個半小時後,侯磊經搶救無效死亡,另兩名兒童脫險。根據屍檢和現場勘驗,巧家縣警方證實侯磊的死因為“攝入毒鼠強”。警方将此案定性為“投毒案”。

處理結果

2011年,楊柱代錢仁鳳向雲南省高院提交了再審申請書。同年12月16日,省高院認為,原審所認定的證據經過原審法庭的質證、認證,證據客觀真實,能夠相互印證,形成證據鍊。原判定罪準确,量刑适當,審判程序合法,故駁回錢仁鳳的再審申請書。

2013年7月29日,雲南省檢察院調取了錢仁鳳投毒案的全部卷宗,正式立案複查,但至今無果。錢仁鳳入獄服刑已經12年,當年的未成年少女如今已屆而立。按照當年的刑事訴訟法計算,如無意外,錢仁鳳至少要到2015年才能出獄。

2015年5月11日,錢仁鳳案将再審,雲南省某監獄。面對幫自己申訴了5年的律師楊柱,女犯人錢仁鳳露出了笑容:“終于看到一點希望了!”楊柱說,她其實沒有很開心,更多的是心情複雜。

無罪釋放

2015年12月21日,雲南省高級人民法院認定,本案是否系毒鼠強中毒,毒物來源、投毒時間、投毒方式的證據存在無法排除的矛盾與合理懷疑,原有的證據不能形成完整的證據鎖鍊。原判決所認定的事實不清,證據不足,判決錢仁鳳無罪,并當庭釋放。

申請賠償

2016年6月1日,錢仁鳳向雲南省高院提起新标準國家賠償,對其蒙冤入獄的13年10個月,申請國家賠償共計955萬餘元。這一數額較5月16日以前的舊标準高出了近55萬元。為了等新标準的出台,錢仁鳳和律師等了足足半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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