介紹
一個國家的醫療衛生包括該國家内所有保障和提高人民健康、治療疾病和受傷的人員、組織、系統、過程。
藥品、醫療器械等醫療保健産品關系到人民的生命健康與安全,受到政府部門與廣大人民的高度重視。遵照國家醫療器械監督管理、藥品經營管理等法律法規的要求,加強醫療保健産品分類管理,嚴格生産、經營過程控制,我國實施了醫療保健産品分類管理、包裝标識管理、醫療保健保險制度以及“醫藥分家”等舉措,醫療保健産品的流通從“制造商→醫院→消費者”這種單向、封閉的流通模式轉入了開放式的市場流通模式。
如何對藥品、醫療器械等醫療保健産品進行标識及信息的傳遞與共享,是當今醫療保健領域所關注的重要問題。
目的
醫療衛生有五個主要的目的:對所有人開放,質量,經濟性,病人和工作人員的滿意。
各國比較
類型
國家政治對一個國家的醫療衛生最大的影響方式是規定其财政系統。經濟合作發展組織的國家的醫療衛生的财政系統可以分三類:
國家經濟:通過稅務建立的醫療衛生(如英國、意大利)
社會保險:通過法定醫療保險建立(如德國、法國)
私人保險:個人或公司保險(如美國)
質量比較
醫療衛生的價格上升在世界各地都成為一個經濟重點問題,而醫療衛生的質量則很難比較,因此也很少受人注意。比如居民中病人的比例高并不一定就說明當地的醫療衛生質量差。相反的,一個糖尿病患者在一個醫療衛生差的地區就會死亡,尤爾從病人統計中消失。而在一個醫療衛生好的國家可以相當長地生活,但這樣一來他就長時間成為該國的病人統計中的一員。
世界衛生組織在2000年的世界衛生報告中為它的191個成員國的醫療衛生列了一個表。這個列表的方法在學術上有争論。居民的衛生狀況的分布、對居民和病人要求的反應、病人權利和滿意度、居民獲得醫療衛生服務的可能性以及價格的公正性是評價的指針。
以下為這個列表的前十名:
法國、意大利、聖馬力諾、安道爾、新西蘭、新加坡、西班牙、阿曼、奧地利、日本
法律法規
醫療衛生法律(十部)
1、《中華人民共和國人口與計劃生育法》
2、《中華人民共和國藥品管理法》
3、《中華人民共和國傳染病防治法》
4、《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衛生法》
5、《中華人民共和國執業醫師法》
6、《中華人民共和國獻血法》
7、《中華人民共和國紅十家會法》
8、《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境衛生檢疫法》
9、《中華人民共和國職業病防治法》
10、《中華人民共和國母嬰保健法》
醫療衛生法規(十六部)
1、《麻醉藥品和精神藥品管理條例》
2、《醫療用毒藥品管理辦法》
3、《艾滋病防治條例》
4、《病原微生物實驗室生物安全管理條例》
5、《放射性同位素與射線裝置放射防護條例》
6、《公共場所衛生管理條例》
7、《醫療廢物管理條例》
8、《醫療機構管理條例》
9、《血液制品管理條例》
10、《醫療事故處理條例》
11、《中華人民共和國藥品管理法實施條例》
12、《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條例》
13、《中華人民共和國中醫藥條例》
14、《中華人民共和國傳染病防治實施辦法》
15、《放射性藥品管理辦法》
16、《人體器官移植條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