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的
輻射環境監測的目的在于檢驗核設施運行在周圍環境中造成的輻射和放射性水平是否符合國家的和地方的有關規定,并對人為的核活動所引起的環境輻射的長期變化趨勢(其中包括由人為活動所造成的天然放射性核素的重新分布所引起的環境輻射水平的變化)進行監視。環境監測具體的目的和意義主要有以下幾個方面:①評價設施運行釋放到環境中的放射性物質或輻射對人産生的實際的或潛在的照射水平,或估計這種照射的上限,并監視和評價其長期趨勢,發現問題及時改進;②收集設施運行狀态與污染物進入環境的曆程,産生的環境輻射水平等因素之間的相關性資料,注意發現尚未注意到的照射途徑和釋放方式,或其它釋放源帶來的影響;③異常釋放或發生事故時,作出迅速響應,通過監測為評價事故後果和應急決策提供依據;④證明向環境的釋放符合相應規程的要求,向公衆提供相關信息,改進公衆關系。
監測概念
國際原子能機構對監測(monitoring)給出了定義,我國現行标準(GB18871-2002)采用了國際原子能機構的定義。“為評價或控制輻射或放射性物質的照射,對劑量或污染所進行的測量及對測量結果的解釋”
這個簡短定義包含多層意思:
(1)監測目的
評價或控制輻射或放射性物質的照射。這裡的“輻射”是貫穿輻射,放射性物質指各種放射性核素,“照射”包括對人員産生的内照射和外照射;
(2)監測内容—貫穿輻射及放射性物對人産生的輻射劑量,和(或)放射性物質對環境介質造成的污染程度或水平;
(3)監測手段:測量和分析;
(4)監測結果一不僅僅提供監測的測量數據,還要給出對監測結果的分析和解釋二、輻射環境監測分類;
輻射環境監測按監測對象一般可分為:(1)針對較大區域内的一般環境質量監測;(2)是針對特定核與輻射設施的監測。
輻射環境監測按監測的屬性可分為:(1)按計劃開展的常規監測;(2)應對突發情況的應急監測。
針對核與輻射設施的運行時間順序,環境監測可分為:(1)核與輻射設施運行前本底調查;(2)核與輻射設施運行期間的監測;(3)核與輻射設施退役監測。
針對核與輻射設施監測的主體,環境測可分為:(1)由企業組織的監測:(2)由政府組織的監督性監測。
輻射環境監測的作用
輻射環境監測是輻射環境管理的重要手段,輻射環境監測的主要作用包括:
(1)驗證核與輻射設施對環境的實際影響是處在所控制的範圍之内;
(2)發現核與輻射設施的異常排放;連面本的;
(3)嚴重事故時可以判定污染的範圍和水平;
(4)改善公共關系。
輻射環境監測的特點
在核與輻射環境監測工作中,監測具有一定的特點:
(1)環境中輻射及放射性核素種類繁多,輻射境監測時它們有時彼此相互幹擾;
(2)環境介質複雜,對不同的環境介質需采用不同的監測(取樣)方法;
(3)輻射環境監測往往是在很高的環境背景值下去探查一個附加的小增量,輻射環境監測受環境放射性背景值及其他環境因素的影較大,隻有在良好的質量保證條件下,才能取得準确的監測結果。
輻射環境自動監測系統-就地測量
就地測量指監測工作可以在現場完成,就地測量需要考慮下列各項要求:
1.就地測量準備
(1)就地輻射水平測量之前必須先要制定詳細的測量計劃。作計劃時,下列因素應予以考慮
①測量對象的性質,包括要測量核素的種類,預期活度範圍,物理化學性質等②環境條件(地形、水文、氣象等)的可能影響;
③測量儀器的适應性,包括量程範圍,能量響應特性和最小探測限等:
④設備及測量儀器在現場可能出現的故障及補救辦法;
⑤測量人員的技術素質;
⑥測量的重要性以及資金的保障情況。
(2)就地測量之前必須準備好儀器和設備
①對于常規性的就地測量,每次出發前均要清點儀器和設備,檢查儀器工作狀态;
②作為應急響應的就地測量,事先必須準備應急監測箱,應急監測箱内的儀表保持随時可以工作的狀态;
(3)從事就地輻射水平監測的人員事先必須經過培訓,使之熟悉監測儀器的性能,在現場可以進行簡單維修,并應具備判斷監測數據是否合理的能力。
2.就地測量實施
(1)就地輻射水平監測必須選在有代表性的地進行,通常測量點應選擇在平坦開闊的地方。
(2)在測量現場核對儀器的工作狀态,确保儀器工作正常後方可讀取數據。(3)當輻射場自身不穩定,應增加現場測量時間,以求測出輻射場的可能變化範圍。(4)在現場進行放射性污染測量時,一定要防止測量儀器受到污染。
就地測量數據應在現場進行初步分析,判斷數據是否有異常,以便及時采取補救措施。就地測量的一切原始數據必須仔細記錄,對可能影響測量結果的環境參數應一并記錄。所有需要記錄的事項,事先均應編印在原始數據記錄表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