詹姆斯·麥基爾·布坎南

詹姆斯·麥基爾·布坎南

梅森大學經濟學教授
布坎南1919年10月2日生于美國田納西州的墨菲斯堡(Murfreesboro)。他1940年畢業于原中田納西州師範學院(現中田納西州立大學-Middle Tennessee State University),獲理學學士學位。并在田納西大學完成了一年的研究生課程,1941年獲文學碩士學位。1948年,他在鯠芝加垍頭條哥大學獲得哲學博士學位。發展公共選擇理論的重要學者。1986年獲諾貝爾經濟學獎。[1]
  • 中文名:詹姆斯·麥基爾·布坎南
  • 外文名:
  • 别名:
  • 民族:
  • 籍貫:美國田納西州的穆爾弗裡鮑爾
  • 畢業院校:中田納西州師範學、在田納西大學
  • 職務:
  • 政治面貌:
  • 代表作品:
  • 性别:男
  • 出生年月:1919年10月2日
  • 職業:經濟學家

生平簡介

布坎南1919年10月2日生于美國田納西州的穆爾弗裡鮑爾。

他1940年畢業于中田納西州師範學院,獲理學學士學位。并在田納西大學完成了一年的研究生課程,1941年獲文學碩士學位。

1948年,他在芝加哥大學獲得哲學博士學位。

1949年,布坎南接受田納西大學的聘請,成為該校的教授,并開始了他的學術生涯。

1956年以前,他在田納西大學、加州大學洛杉矶分校、加州大學聖巴巴拉分校、英國劍橋大學、倫敦經濟學院等校任教。現任喬治·梅森大學經濟學教授。

1955年至1956年,布坎南靠富布賴特獎學金在意大利進行了為期一年的研究,受到了歐洲财政學派的影響,使他進一步堅定了關于政府不是一種理想的制度的觀念。

從意大利回國後,1956年至1968年,布坎南在弗吉尼亞大學任麥金太爾講座經濟學教授,他與W.納特建立了研究政治經濟學和社會哲學的托馬斯·傑斐遜中心,并于1958年至1969年擔任該中心主任,在些期間逐步奠定了公共選擇理論的基礎。

1962年,他發表了公共選擇理論的奠基著作——《贊同的計算》(與戈登·塔洛克合著),并與塔洛克一起創建了公共選擇學會和出版了名為《公共選擇》的雜志。

1968年至1969年,布坎南在洛杉矶的加利福尼亞州立大學任教。

1969年以後,布坎南在弗吉尼亞理工學院任教,與塔洛克一起創建和領導了公共選擇研究中心。

1982年他随該研究中心遷到弗吉尼亞的喬治•梅森大學,任該校經濟學教授。

2013年1月9日,布坎南在美國去世,享年93歲。

學術貢獻

布坎南突出的貢獻是創立了公共選擇理論。公共選擇經濟學的基礎是一個從根本上說十分簡單但卻很有争議的思想——即擔任政府公職的是有理性的、自私的人,其行為可通過分析其任期内面臨的各種誘因而得到理解。這一思想的主要推論是政府不一定能糾正問題,事實上反倒可能使之惡化。

盡管聲名大振,公共選擇學說仍受到許多學術界人士的抵制,因為它攻擊了勢力強大的兩大學術集團所珍視的觀念:一批經濟學家認為政府采用“福利經濟學”的處方即可實現公衆利益,而另一批政治學家則認為各利益集團之間的多元化競争将為公衆謀得利益。

搞政治報道的報界人士也傾向于否定公共選擇學說。公共選擇學說是有争議的,因為它推翻了幾十年來盛行的政治經濟學思想,麻省理工學院的經濟學家保羅·薩缪爾森是主流派思想的典型,他在其1958年版的著名教材《導論性分析》中贊同政府調節應取代強韌的個人主義以使生活更為人道的觀點。

保羅·薩缪爾森和其他經濟學家把政府在試圖彌補私營經濟的缺陷時使情況惡化的可能性壓至最低限度。卓越的政治學家們也如此,他們認為民主政府通過利益集團之間的競争而反映社會的意志,盡管這種反映并不完善。布坎南認為,在民主社會中政府的許多決定并不真正反映公民的意願,而政府的缺陷至少和市場一樣嚴重。

著名理論

公共選擇理論

公共選擇理論是布坎南等人創立的一種不同于凱恩斯主義的新公共經濟理論,其突出的特點是把政治決策的分析和經濟學理論結合起來。所謂公共選擇,就是通過集體行動和政治過程來決定公共物品的需求、供給和産量,是對資源配置的非市場選擇,即政府選擇。

布坎南解釋道:“公共選擇理論隻是明确提出公共經濟一般理論的一種努力,它可以幫助我們在集體選擇方面從事人們長期以來在微觀經濟學方面所做的事情,即用一種相應的盡可能合适的政治市場運轉理論來補充商品與服務的生産與交換的理論。該理論是這樣一種嘗試,它要建立模拟今天社會行為的模式,其特點是根據個人是在經濟市場還是在政治市場活動,采取不同方式處理人類決定的過程。

一切傳統模式都把經濟決定視為制度的内在因素,而把政治決定視為外部因素,人們拒絕就這些外因的規律及其生産進行探讨,在這種情況下,公共選擇理論的宗旨卻是把人類行為的兩個方面重新納入單一的模式,該模式注意到,承擔政府決定的結果的人就是選擇決策的人。”

“經濟人”假定

在布坎南的闡述中,包含了公共選擇理論的一個基本假定:即“經濟人”假定。布坎南以“經濟人”這一假定為分析武器,探讨在政治領域中經濟人行為是怎樣決定和支配集體行為,特别是對公共選擇所起到的制約作用,并由此證明政治領域存在缺陷是可能的。

微觀經濟學家認為,作為一個人,無論他處在什麼地位,人的本性都是一樣的,都以追求個人利益極大化、個人的滿足程度為最基本的動機,并假定人都具有經濟人特點。根據這一假定,布坎南認為,通過類似的行為假設,也能夠對集體選擇的結構特征進行一些基本的預測。

基于“經濟人”這一假定,布坎南進一步提出,公共選擇理論的宗旨是要把經濟市場中的個人選擇行為與政治市場中的公共選擇行為納入同一個分析模式,即經濟人模式,從而修正凱恩斯經濟學把政治制度置于經濟分析之外的理論缺陷。

“政府失靈”研究

根據“經濟人”的分析模式,布坎南的政府理論研究了市場經濟條件下政府幹預行為的局限性或政府失靈問題。這是公共選擇理論的核心問題。

所謂政府失靈,是指個人對公共物品的需求在現代議會制民主政治中得不到很好的滿足,公共部門在提供公共物品時趨向于浪費和濫用資源,緻使公共支出規模過大或者效率降低,政府的活動并不總像應該的那樣或像理論上所說的那樣“有效”。

在布坎南看來:“政府作為公共利益的代理人,其作用是彌補市場經濟的不足,并使各經濟人所做決定的社會效應比政府進行幹預以前更高。否則,政府的存在就無任何經濟意義。但是政府決策往往不能符合這一目标,有些政策的作用恰恰相反。它們削弱了國家幹預的社會‘正效應’,也就是說,政策效果削弱而不是改善了社會福利”。于是就提出了一個問題:為什麼政府幹預會産生“負效應”以及如何從制度上彌補這些缺陷。布坎南對這些問題的回答就構成了公共選擇理論的政府失靈說。

布坎南對政府失靈的幾種主要表現形式及其根源進行了較為深入的剖析,并就如何補救這種“失靈”提出了具體的政策建議。

學術頭銜

布坎南是弗吉尼亞理工學院公共選擇研究中心主任,并冠有霍爾伯特•L•哈裡斯大學教授稱号。

布坎南曾獲得兩個榮譽博士頭銜,一個是喬治•梅森大學于1982年授予的,另一個是澤裡奇大學1984年授予的。

自1976年以來,他還是美國企業研究所的名譽學者和美國科學藝術研究院院士。1983年,他成為美國經濟協會的有突出貢獻會員。

1983——1984年擔任了美國北部經濟協會的會長,1984——1986年,擔任了M.T.皮萊林協會的會長。他在1971年還擔任過美國經濟協會副會長的職務。

學術著作

布坎南著述甚多,總共撰寫過20多部著作、300多篇文章,幾乎涉及公共經濟學的每一個方面。他的主要著作有:

《價格、收入與公共政策》(與艾倫·克拉克·李等人合著,1954);

《個人投票選擇和市場》(1954);

《公債的公共原則》(1958);

《财政理論和政治經濟學》(1960);

《贊同的計算:憲法民主的邏輯基礎》(與塔洛克合著,1962);

《民主進程中的财政》(1966);

《俱樂部經濟理論》(1965);

《公共産品的需求與供應》(1968);

《成本與選擇:一個經濟理論的探讨》(1969);

《公共選擇理論:經濟學在政治方面的應用》(與R.托尼遜合著,1972);

《自由的限度》(1975);

《憲法契約中的自由》(1977);

《赤字民主:凱恩斯勳爵的政治遺産》(與理查德·瓦格納合著,1977);

《憲法民主中的财政責任》(與理查德·瓦格納合著,1978);

《凱恩斯先生的結論:對于把經濟理論濫用于政治投機活動的分析以及對憲法紀律的建議》(1978);

《财政學》 (與瑪裡琳·弗勞爾斯合著,1980);

《賦稅的權力》(與G.布倫南合著,1980);

《自由、市場和國家:八十年代的政治經濟學》(19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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