蔡裴琳

蔡裴琳

台灣新生代女演員
裴琳(1983年9月22日-),原名蔡裴琳,台灣新生代女演員,畢業于華岡藝校。[1]1999年6月與張碩芬和同班同學王婷萱以滾石唱片少女團體Kiss出道。[2]2001年開始,由于唱片業不景氣,轉向偶像劇演出為主。以偶像劇《吐司男之吻》走紅台灣影視圈,此後拍攝不少偶像劇,還曾經發過唱片,不過銷售不佳,最新代表作就是和賀軍翔、楊丞琳等合拍的《惡魔在身邊》。曾因吸食大麻,重挫演藝事業。
    中文名:蔡裴琳 外文名: 别名:裴琳 民族: 出生地: 身高:163厘米 體重: 畢業院校:華岡藝校 職業:演員 經紀公司: 代表作品:《吐司男之吻》;《惡魔在身邊》 主要成就: 籍貫:台灣 性别:女 出生年月:1983年8月22日

個人簡介

裴琳(1983年9月22日-),原名蔡裴琳,台灣新生代女藝人,畢業于華岡藝校。1999年6月與張碩芬和同班同學王婷萱以滾石唱片少女團體Kiss出道。2000年6月,于華岡藝校就讀期間,曾被媒體報道考試時帶小抄作弊的不良事迹。2001年開始,由于唱片業不景氣,轉向偶像劇演出為主。2007年11月15日在台北縣三重市住處與友人一同遭查獲涉嫌吸食古柯堿、大麻與安非他命,而受到刑事警察局的偵訊。她已經在2008年4月2日已經結束偵訊已離開偵訊所。以藝人身分重新開始。

愛好興趣

最喜歡的國家:日本

喜愛的小動物:黃金鼠、貓

最喜歡的顔色:粉紅、藍

最喜歡的運動:跳舞

最喜歡的食物:水果、糖果

最喜歡的書:愛情小說

最喜歡的數字:0

最喜歡的季節:春天

最想做的事:開演唱會

最得意的事:當滾石的藝人

最失意的事:沒有

影響最深的人:爸爸、媽媽、巴不雷

最喜歡的電影類型:恐怖、浪漫

最喜歡的音樂類型:輕快、情歌

最欣賞的藝人:李玟、KISS

最喜歡自己身體哪部份:眼睛、鼻子

最喜歡的穿著:可愛

喜歡哪種類型的異性:帥、有自己的風格

對自我的期許:讓KISS不管是大人、小孩、外星人都會喜歡我們

廣告代言

1999年代言《義美紅豆牛奶冰棒》

1999年代言《聯華AlphaCall》

1999年擔任救國團暑期自強活動代言人

1999年擔任台北體育季代言人

1999年代言全家便利商店全館商品

1999年擔任魔力青春歌唱大賽代言人

2000年代言《π點滴》水飲料廣告

2002年《黑松沙士Light》記者會代言人

2002年擔任鑽石協會《愛情願望》活動代言人

2002年大陸女鞋品牌《達芙妮》代言人

2002年《迪士尼公主夢幻遊園地》活動代言人

2003年光泉健康茶《草本-24》廣告

電視劇

2001年

台視偶像劇《吐司男之吻》

中視情境劇《食人家族》

台視連續劇《天下第一狀》

2002年

華視偶像劇《吐司男Ⅱ愛情本事》

民視偶像劇《雙面教父》

偶像劇《少年卡布奇諾》

2003年

台視連續劇《牽手向明天》

東森連續劇《萬家燈火》

2004年

《男丁格爾》(飾梁晶晶)

《求婚事務所》 (SayYesEnterprise)第四單元《畢業生》(飾GAMBATTE)

《極速傳說》 (飾蜻蜓)

《台球小子》(飾小奈)

2005年

《惡魔在身邊》 (飾晴紫)

2006年

《愛情魔發師》

《北平小姐》

《米可,GO!》(飾少芹)

2007年

《放羊的星星》 (客串金善美一角)

《星星知我心2007》 (飾林如卉)

音樂作品

1999年發行《ShutUp》EP(以Kiss成員身份)

2000年發行首張專輯《看着辦》 (以Kiss成員身份)

2004年《極速傳說》

吸毒事件

2007年警方逮捕二十四歲的偶像劇演員蔡裴琳。警方在蔡裴琳位在台北縣三重市租屋處,查獲大麻三點二公克及施用器具兩個、卷煙紙兩盒、安非他命施用器具一個,随即逮捕蔡裴琳及其助理羅雅文。警方查出,裴琳沒有吸毒前科,她是向尚未落網的其他藥頭買大麻,已吸食兩三個月之久,她供稱大麻是向朋友拿的。2000年,蔡裴琳就曾因在學校考試作弊被抓,而哭着出面道歉,沒想到事隔多年後,竟犯下更大的錯。

經紀人對裴琳惹出大麻煩無奈地表示,“小孩子愛玩,之前公司就警告過她,千萬不可以碰毒品,隻能說她年紀太小就進演藝圈,不曉得哪些朋友可交、哪些不能交。”

曾經是“KISS”美少女團體成員之一的裴琳,曾拍了不少偶像劇,甚至還在中央電視台的黃金大戲《北平往事》裡,跟重量級演員陳道明共同演出,在演藝圈已小有知名度。

蔡裴琳曾與前國民黨大老陳立夫孫子陳紹誠傳出绯聞,不過上個月已爆兩人分手。裴琳在接受媒體采訪時表示,兩人相差懸殊的背景,壓得她喘不過氣來。

裴琳結束勒戒,積極複工

台灣涉毒女藝人裴琳在2008年“愚人節”結束了為期49天的勒戒生涯。恢複自由身的第一天,讓裴琳覺得空氣格外新鮮,7點起床後她維持在勒戒所裡培養的好習慣,梳洗後直奔廚房煮稀飯當早餐。回想在獄中49天的生活,裴琳沒有名字,編号“4926”才是她所有身份,每天她都必須用雙手伸到馬桶的最深處用力刷洗,過着規律而儉樸的生活,她笑說:“剛去時半夜尿尿,半夢半醒間順手把用過的衛生紙丢進馬桶,然後突然吓醒立刻伸手把濕紙撈起來,因為馬桶都用手洗慣了,所以覺得不是那麼髒,我還常在馬桶旁吃柳丁,很難想象吧。”

勒戒期間,她爸爸每1、2周就會自高雄北上探望,好幾次爸爸隔着玻璃和她對話,她都感動得掉下眼淚。據她爸爸透露,裴琳作息、飲食都很正常、但沒有因此變胖;入監前她帶着基測參考書重新複習,也會每天用日記寫下心情點滴。

依規定,勒戒需40至60天不等,藝人部分,先前大炳、洪其德待了48天,祝釩剛47天,稍久的胡瓜、屈中恒50天。裴的經紀公司正為她接洽日後工作,除公益活動,也洽談了大陸的新戲。曾與她傳绯聞的陳立夫孫子陳紹誠昨不願對她的事發表任何意見。

錯一次就夠了,但是她卻要一錯再錯

據台灣媒體報道,台灣女藝人裴琳曾因吸食大麻,重挫演藝事業。昨天她參加節目錄影時,除了明顯精神不濟,錄影時情緒也起伏不定,時而恍惚、時而亢奮,甚至還在牌桌上爆粗口大罵髒話,表現令所有人相當錯愕。但裴琳經紀人再三保證說:“她真的沒有嗑藥,隻是太早起床,況且她每個月都有配合驗尿,不可能嗑藥。”

錄影時,裴琳一到攝影棚不僅面貌憔悴、聲音沙啞,在牌桌上也精神萎靡,甚至被其他藝人胡牌時,她也會突然跳起來爆粗口罵髒話。現場工作人員察覺有異,但礙于正在錄影也隻能由她,導播也刻意在鏡頭上避開她的畫面。直到12點多錄影結束後,記者欲上前了解狀況,她卻躲在更衣室不願出面,最後快閃離去。

對于裴琳在鏡頭前恍神表現,年代副總常立欣表示:“有請工作人員向她了解狀況,但還沒獲得回應。”對于錄影内容,年代方面暫時考慮不播出。不過裴琳經紀人陳佩莉則大聲喊冤,澄清是因為通告發太早,加上前晚裴琳3、4點才睡,擔心隔天會睡過頭幹脆不睡了,因此才會精神不佳。

陳佩莉也說:“她每個月都得回到高雄左營戶籍地警察局配合驗尿,怎麼可能再嗑藥呢?再說經紀公司也明文規定不可以再犯了,她真的隻是沒睡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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