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物簡介
葛洪義,男,1960年生,現任華南理工大學法學院院長、教授、博士生導師。1976年12月入伍,1979年12月複員當工人。1980年考入西北政法學院(現西北政法大學)法律系,1984年在西北政法學院取得法學學士學位,1987年在西北政法學院獲得法學碩士學位(法學理論專業),2002年獲得中國社會科學院研究生院法學博士學位(法學理論專業)。
1992年任西北政法學院副教授,1996年被破格聘為西北政法學院教授。曾任西北政法學院法理學教研室副主任、法學研究所副所長、所長等職務。2004年7月起擔任華南理工大學法學院院長、教授、法學學科帶頭人,同年11月兼任華南理工大學知識産權學院院長。2003年兼任中國政法大學法學理論專業博士生導師,2006年兼任廈門大學法學理論專業博士生導師。
曾先後前往香港城市大學(1999年)、羅馬尼亞布加勒斯特大學(2001年)、香港大學與香港城市大學(2002年)、瑞典倫德大學(2003年)、日本北海道大學(2004年)、波蘭克拉克夫大學(2007年)、德國德累斯頓大學(2007年)、比利時新魯汶大學(2007年)、美國伊利諾伊大學(2008年)等地與著名高校法學院訪問、培訓或出席國際會議。
為學生開設的課程有:本科生的《法學入門》、《法律方法》與《法理學》;法學碩士研究生的《法學研究方法論》、《法學理論的基礎與前沿》、《法學經典著作選讀》、《比較法學》;法律碩士研究生的《法理學專題》;法學博士研究生的《法學理論專題》等。
研究領域
法律本體論、法律方法、地方法制等。
代表性成果
《探索與對話:法理學導論》(法律出版社1996年初版,山東人民出版社2000年再版);《法律與理性——法的現代性問題解讀》(法律出版社2001年版);《法與實踐理性》中國政法大學出版社2002年版。
主要學術
中國政法大學博士生導師,廈門大學博士生導師,吉林大學理論法學研究中心兼職教授,甘肅政法學院兼職教授,廣州大學人權研究中心學術委員會委員等;中國法學會法理學研究會副會長,廣東省法理學研究會會長,廣東省房地産法研究會副總幹事,廣州市知識産權研究會理事長.
廣東省政協委員,廣州市人大代表(法制委委員),廣州市應急管理專家組副組長,廣東省人大常委會立法顧問;廣東省社科聯委員,廣州市社科聯常委;司法部法治建設與法學理論研究部級科研項目專家咨詢委員會委員,廣州市中級人民法院專家咨詢委員會委員等。
獲得榮譽
1992年陝西省教委系統教書育人先進個人,1995年陝西省十大傑出青年及陝西省新長征突擊手标兵,2002年陝西省“三五人才工程”第二層次人選,2005年教育部新世紀優秀人才,2006年國務院政府津貼獲得者。
法學專著
《探索與對話:法理學導論》、《法律與理性》、《法與實踐理性》、《法理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