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女王

英女王

英國及英國海外領地的國家元首
英國女王即英國女性君主。英國君主是英國及英國海外領地的國家元首,現在的男性君主稱為國王(King),女性君主稱為女王(Queen)。現任的君主是1952年6月2日登基的伊麗莎白二世女王。港英時期的香港,因為其宗主國的關系,加上廣府話的“王”與“皇”同音,在一般場合會稱呼“英王”作“英皇”和“英女王”作“英女皇”,但正式的翻譯應為國王(King)和女王(Queen),而非皇帝(Emperor)和女皇(Empress)。英國女王伊麗莎白二世成為英國有史以來在位時間最長的君主,同時也是全世界在位時間最長的女性君主。[1]
  • 中文名:
  • 外文名:Queen of the United Kingdom of Great Britain and N
  • 别名:不列颠女王、英國君主(狹義)
  • 民族:
  • 籍貫:
  • 畢業院校:
  • 職務:
  • 政治面貌:
  • 代表作品:
  • 姓名:英女王
  • 信仰:基督教
  • 職業:英聯邦國家的名義元首
  • 現任女王:伊麗莎白二世
  • 代表人物:維多利亞

女王概況

在歐洲曆史上,無論是古希臘、古羅馬,還是中世紀的騎士時代,皇帝、國王這些名詞從來都是男人的專利,從14世紀開始,在一個又一個的國家,一個又一個的女王(皇)斷斷續續地出現了,一直到當代,累計有三十來位。英國6位,俄國4位,荷蘭3位,盧森堡2位,西班牙3位,葡萄牙2位,瑞典2位,丹麥2位,奧地利1位,波蘭1位,匈牙利1位,還有蘇格蘭、納瓦拉、那不勒斯等已為人兼并的國家也出過女王,不過有些女帝王嚴格來說不能算是“繼承”王位,而隻能說是“奪取”王位,如俄國的葉卡捷琳娜等。

在今日的歐洲君主制國家的在位國王之中,有2個是女王:英國女王伊麗莎白二世,丹麥女王瑪格麗特二世。她們都不是本國曆史上第一個女王。其中丹麥的瑪格麗特一世(1387~1412年在位)、英國的伊麗莎白一世(1558~1603年在位)、英國的維多利亞女王(1837~1901年在位)、西班牙的伊莎貝爾一世(1474~1504年在位)、俄國的葉卡捷琳娜二世(1762~1796年在位)、奧地利的瑪麗亞·特蕾西亞(1740~1780在位)分别被本國的史學界認為是本國曆史上最傑出的帝王之一。

其他女王基本上處于中上或中下的位置,而甚少有荒淫無道禍國殃民之輩,唯一一個被推翻的女王是西班牙的伊莎貝爾二世(1831~1868年在位),但使國家處于水深火熱之中的是她的祖父和父親,她本人要負的責任其實也不多。她們走上女王寶座的路徑不外乎兩種:從公主到女王和從王後到女王。

權力分配

但更加有歐洲特色的是從公主到女王的情況,歐洲曆史上的女王大多屬于這一類。在即位之後,基本上男性國王能承擔的事務,她們也能承擔,但親自帶兵打仗除外,不過,17世紀之後,君主親自帶兵打仗的情況已越來越少見,因此也不見得是嚴重的問題。

女王結婚之後與丈夫之間權力如何分配也是一個問題。有不少女王,結婚後就将主要王權交給丈夫,甚至把王位也讓出,如瑞典女王埃裡奧諾拉。也有的女王結婚後能将丈夫和整個江山都牢牢地掌握在自己手裡,如奧地利女皇瑪麗亞·特蕾西亞。更有甚者,有的女王選擇了終身不婚,以保證自己的權力不旁落,如英國女王伊麗莎白一世和俄國女皇葉麗薩維塔。

繼承資格

一個沒有标準答案的問題,這首先涉及的問題是,女性對父母的财産和地位的繼承權問題。古代法蘭克蠻族國家的《薩克利法典》曾規定婦女沒有繼承權,但《聖經·民數計》中則說道:“一個人死後應該由女兒繼承。”(意為無子嗣的時候)。歐洲各國曆史上的情況不大相同,但大體上是女性有繼承權,但要排在相應的男性後面(這與亞洲國家女性根本沒有繼承權,一出嫁就完全成了别人的還是不同的)。

歐洲各國情況的不同,表現在歐洲的中心地區和“邊緣地區”的不同。歐洲中心傳統色彩較濃厚的地區,如法國、德國等,女性繼承王位一直是被禁止的,如法國國王腓力五世就曾組織學者會議,搬出《薩利安法典》,确認女性沒有王位繼承權,即使在國王隻有女兒沒有兒子的情況下,王位也隻能由國王的其他男性親屬繼承。但在“邊緣地區”,如英國、西班牙、葡萄牙、瑞典等,女性則在名義上有繼承王位的可能性。在東歐,除了波蘭和匈牙利在14世紀的一例特殊情況,在其他時代,女性都不得繼承王位。n而俄國的情況比較特殊,在18世紀這個“女皇世紀”,接連有四個女沙皇産生,但在其他世紀,女性繼承皇位則通常是被禁止的。但一個女王的出現,總是會帶來一系列複雜和棘手問題,因此即使在那些女性名義上有資格繼承王位的國家,一個女王的産生仍然會面對種種阻力,這也是歐洲曆史上女王隻是很少數的緣故。但當一個國王隻有女兒而沒有兒子的情況出現時,他通常又會謀求将王位傳給他的女兒而不是其他男性旁系親屬,這就使女性繼承王位的問題成為一個“模糊問題”,不同的國家、家族、個人有不同的理解和打算,而歐洲各國王室之間都有錯綜複雜的婚姻血緣關系,對同一個王位,常常有多個國家的王室成員可以提出自己有繼承權的依據,這就是歐洲曆史上女性繼承王位的問題為何會引起那麼多的紛争甚至戰争的原因了。

1328年,法國國王查理四世無嗣而亡。他的堂兄,瓦盧瓦公爵腓力繼位為王,是為腓力六世。但英國國王愛德華三世認為自己才是法國王位的繼承人,原因是,他是查理四世的外甥,也即法國前國王、查理四世之父腓力四世的外孫,而除了他,腓力四世所有的兒孫都已死亡,至于腓力六世,充其量隻是腓力四世的旁系後代而已。而腓力六世則認為,按法國的傳統,女性是沒有資格繼承王位的,因此不買這個“腓力四世的外孫”的帳。因此爆發了英法兩國之間的戰争,這場戰争被他們的後代一直延續下去。

從1338年一直打到1453年,史稱“英法百年戰争”,英國國王一度在法國加冕為王,不過最後還是被趕出法國。英法兩國在領土、經濟利益等方面的矛盾,是這場戰争的真正原因,而英法兩國在女性繼承王位問題上的理解不同,則是這場戰争的導火線。

1713年,神聖羅馬帝國皇帝、奧地利大公查理六世正在為自己的後嗣問題深深擔憂。他沒有兒子,隻有一個女兒——瑪麗亞·特蕾西亞,他想讓他的女兒即位,不願讓他的皇位落到德意志邦聯其他王公手裡。因此,他頒布了曆史上有名的“國本诏書”,規定若無男嗣,女兒也可即位。這一诏書遭到了德意志邦聯各王公的強烈反對,他們的依據是,神聖羅馬帝國曆史上還沒有過女皇的先例。而瑪麗亞·特蕾西亞的支持者則反駁說,雖然曆史上沒有過女皇,但也沒有規定過女人不得繼承皇位。查理六世将“國本诏書”作為他一切外交政策的核心,為換取國際上對“國本诏書”的支持,他可以在其它方面作出犧牲。

1740年,查理六世病逝,瑪麗亞·特蕾西亞順利即位,但與此同時巴伐利亞選侯阿伯特宣稱自己才是帝國皇帝,并夥同普魯士國王腓特烈二世及法國軍隊入侵奧地利,這場戰争曆史上稱為“奧地利皇位繼承戰争”(1740~1748年)。幸而奧地利取得英國的幫助,最後戰争打成平手,普魯士承認了瑪麗亞·特蕾西亞的皇位,但從奧地利割走了西裡西亞地區。

1833年,西班牙國王斐迪南七世病死,他隻有兩個女兒,遺囑中由他的長女伊莎貝爾繼承王位,是為女王伊莎貝爾二世。但斐迪南七世的弟弟卡洛斯認為女性沒有繼承權,自稱自己才是王位合法的繼承人,集結了一批持異議的政治、宗教派别,發起了“王室正統運動”的戰争,史稱“卡洛斯戰争”,失敗後流亡國外,他的後代還一直在謀求西班牙王位,以至于西班牙王族分化成兩個世襲,一個在國内,一個在國外。類似的,叔叔和侄女争奪王位的戰争,還有葡萄牙女王瑪麗亞二世和王叔米格爾的戰争。

以上三個例子,分别是不同國家之間,同一國家内部不同王族世襲之間,以及同一王族内部由于對女性繼承王位的理解不同而引發的戰争的典型代表。當然,這些戰争本身還有更深的政治社會背景,女性繼承王位的問題,隻是一個導火線。

繼承問題

進入20世紀,歐洲君主制遭到了沉重打擊,不再是一個國家政治生活的中心,但20世紀中葉,女性繼承王位問題在歐洲一隅的丹麥,再一次成為全社會關注的焦點。

丹麥國王斐特烈九世隻有三個女兒,按照丹麥王位傳男不傳女的傳統,他的弟弟克努特親王被指定為王位繼承人。但再戰後丹麥女權運動高漲的背景下,很多人為斐特烈九世的長女瑪格麗特不能繼承王位感到憤憤不平。1950年,“丹麥婦女協會”首先挑起争論,她們利用報紙、電台等媒體進行宣傳,認為應該由瑪格麗特繼承王位。

争論持續了兩年,連篇累牍的社論、專題、特寫、報道不一而足,鬧得沸沸揚揚。最終,此事件被丹麥首相埃裡克森利用,他将女性繼承王位問題和他主張的将議會由兩院制改為一院制的問題合在一起進行公民投票表決,以便提高投票率。結果,在1953年的公民投票中,多數人贊成修改王位繼承法,确立女性的王位繼承權,瑪格麗特得以取代她的叔叔克努特親王成為王儲,并于1972年即位至今。

有評論認為,此事件實際上反映了當代的歐洲人實際上更喜歡由一位女王來統治(不過與此形成鮮明對比的是,不久前在日本關于能否接受一位女天皇的民意測驗中,90%的人明确表示無法接受)。

時至今日,歐洲君主制國家已經所剩無多,而且都實行君主立憲制,國王隻是作為民族團結的象征而存在的“橡皮圖章”,由一個男人還是女人來當國王已不再是那麼重要。加上當代歐洲國家中女議員在國會中占有20%到30%的席位已不足為奇,甚至有達到40%的(如瑞典),至于女首相、女部長、女黨魁等在歐洲國家中已司空見慣,死抱隻有男性才能繼承王位的觀念已顯得與時代格格不入,盡管王室的制度總是落後于社會制度的改革。

當前,瑞典、挪威已立法規定男女王族成員具有完全同等的繼承王位的權利;在英國、西班牙、丹麥、荷蘭,女性王族成員雖然在王位繼承順序上要排在血緣關系相同的男性王族成員後面(如姐姐要排在弟弟後面),但也已經有無可非議的王位繼承權;例外的是,在比利時和摩納哥,仍然隻有男性王族才擁有王位繼承權。 

何時退位

2013年因荷蘭女王退位引起人們關注現年86歲高齡的英國女王伊麗莎白二世是否退位的相關讨論,針對此問題,英國女王曾經在21歲生日時提到,她會将當女王是“一輩子的工作”,要将自己的一生奉獻給英國。

此外,在2012年夏天的一次為紀念英國女王在位60年的聚會上,英國前首相約翰·梅傑稱,如果身體狀況允許,英國女王伊利莎白二世将為王位奉獻自己一生。英國女王伊利莎白二世身體狀況良好,并未有傳位迹象。

退位傳聞

英國王儲查爾斯王子爆出的逃稅醜聞迫使健康不佳的英國女王伊麗莎白二世下定了最後決心,她計劃在一年時間内正式退位,直接将王位傳給威廉王子。

據稱,英國女王已寫下了一份秘密诏書,并将她的退位計劃告訴了兒子查爾斯王子和孫子威廉王子,當威廉王子得知此消息後,徹底驚呆了。

英國媒體曾傳英國女王有意撇開王位第一順序繼承人查爾斯王子,而将王位直接傳給孫子威廉王子。相對于形象不佳、曾有過“通奸”史的查爾斯王子來說,鮮有醜聞的威廉王子被英國女王視作一個能夠拯救英國王室形象的王位繼承人。

英國女王一直在猶豫是否要改動憲法,直接将王位傳給威廉王子,因為這對英國史上等待時間最長的“王儲”查爾斯顯然極不公平。不過據英國王室内幕人士披露,查爾斯王子爆出的“逃稅醜聞”,成了壓垮駱駝的最後一根稻草,促使英國女王伊麗莎白二世下定了“隔代傳位”的決心!

上一篇:徐利

下一篇:切尼

相關詞條

相關搜索

其它詞條